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中缺陷及改进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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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中的缺陷及改进对策
【摘要】工程合同的普遍实行,更加有利于工程建设市场的规范与发展。工程合同的科学性、公平性和法律效力使合同双方自觉遵守,有章可循,合同的作用也反映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本文具体分析了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中的缺陷及改进对策。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缺陷改进对策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合同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合同双方开展工作的依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是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合同管理是指水利建设主管机关、相应的金融机构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企业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施工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保护施工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处理施工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施工合同法规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任务是根据法律、政策和实施计划的要求,充分运用指导、组织、监督等手段,促使当事人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合同和承担违约责任,制止和查处利用工程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保证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在新时期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工程建设市场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有利条件,工程合同的普遍实行,将更加有利于工程建设市场的规范与发展。工
程合同的科学性、公平性和法律效力使合同双方自觉遵守,有章可循,故合同的作用也反映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一、承包商合同管理体系中的缺陷及改进
承包商在合同管理体系上的缺陷主要有以下两点。
1、企业合同履行主体分工不明确
施工企业把项目部作为合同的责任主体, 企业法人远离合同管理。企业在对某项目投标中标签订合同后, 与项目经理签订内部经营责任书, 把合同直接授予项目经理或项目部, 企业法人对合同履行情况不再过问, 只要求项目经理按经营责任书返回企业利润就行; 而对项目上带来的巨大亏损可以不计。这是我们很多在建工程项目亏损的重要原因。
因此, 合同的责任主体和履行主体必须界定为: (1)企业法人是合同履行的责任主体。合同履行的最终责任要落实到企业法人身上, 合同的最终权益也应由企业法人来享有。这样, 企业法人对项目合同管理才能到位, 项目经理负盈不负亏的问题才能得到有力的约束。(2)项目经理和项目部是合同履行的执行主体, 应以合同管理为中心, 强化全员合同意识, 全面履行合同, 认真研究合同条件, 全面收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原始依据, 根据合同及时认真地开展索赔, 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企业法人合同管理部门与项目部合同管理部门工作脱节
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对项目合同管理缺乏业务指导, 项目部也未能及时反馈合同履行中的信息,造成项目合同管理出现漏洞无法弥
补。所以, 企业法人合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合同应分类建档, 跟踪合同履行进展, 定期实行合同评审制度, 及时发现和纠正重大偏差; 项目部的合同管理部门, 应定期向企业提供项目合同履行情况的详细书面报告,对合同中的疑难问题主动聘请企业合同专家及时处理。
二、工程变更及处理
工程变更和索赔是合同管理中的主要环节。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很大, 为此, 对变更索赔进行分析研究并加以防范, 对工程建设具有实际意义; 而且在合同实施过程中, 各阶段隐含的问题全部暴露出来后, 还可能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事件, 再加上管理协调不力, 会出现原不该发生的变更和索赔。
1、合同管理中承包商对变更索赔的责任
合同管理中, 承包商对因以下原因产生的变更索赔应承担责任:承包商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将不合格的材料混进工程; 未按合同的技术要求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 因承包方的责任, 未按期完工; 因违章损坏业主设备、设施; 未按合同签订时的承诺, 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主要施工设备到场时间及数量未达到合同要求; 其他。
2、变更索赔的对策
索赔是指合同双方, 因一方违约未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责任和风险, 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 则受损方向责任方索取费用和工期补偿的事件。
在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中, 合同的承包方在合同管理的各阶段、各工作环节都存在着变更、索赔的风险。而这些风险往往也是综合性的组合风险。为尽量减低风险, 尽力减少损失, 对其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对策。
(1) 承包商在招标阶段应意识到风险的存在,必须在投标前就了
解风险转移条款, 合同中规定了承包商的权利和义务, 也明确了
应承担的风险, 在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意外的不可抗力和飓风暴雨、地震、洪水、雷电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是预先无法估计而又有可能发生的, 应依据情况协商合同外的补偿, 如通过保险将风
险转嫁给保险公司等, 根据合同规定可由业主投工程保险、财产保险等保险。
(2)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 严把质量关, 工程所需材料必须保证
质量, 按照施工技术条款的要求施工, 保证工期。
(3) 一般讲施工设备由承包方自备, 但由于工程量巨大、工程紧, 一些特大型专用施工设备由承包方自备有困难时, 业主购买后可
有偿、无偿提供给承包方以确保工期, 减轻承包方的压力, 同样要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合同总价。这时可能出现的索赔情况是: 业主设备未按招标规定的时间进场; 使用过程中出现机械故障及配件供
应不及时。承包商为了减少因这两种情况而引起的风险, 应当和业主一起验收由业主提供的设备, 并接受培训; 与业主签订机械使
用管理合同。
(4) 对于合同变更项目, 采取现场办公的原则,现场发生, 现场
签证, 尤其是隐蔽工程, 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无误, 达到控制投资
的目的。
(5)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 充分发挥专业施工队伍和专业技术人
员的作用, 进行优化设计和优化施工组织方案, 改善施工环境,
避免与其他工程发生交叉施工, 互相干扰, 影响合同工期。
3、工程变更的处理
如果业主发出正规的变更指令, 索赔时较易处理, 当业主通过
口头或暗示方式下达变更指令时,承包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书
面信函要求业主对其口头或暗示指令予以确认。当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工期延长或费用增加时, 应及时提出索赔要求,并按规定计算工
期延长或费用增加的数量, 保证承包商在各个环节上符合合同要求。这样, 一旦出现合同争议, 在进行争议评审或仲裁时, 承包商可以处于有利地位, 可以得到应有的补偿。而主体变更将赋予承包商取消合同而不受惩罚的权力。
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包括变更的提出, 变更建议的审查, 变更
的批准和变更的实施。
工程变更的处理原则, 应在招标文件中作出明确规定。
总之,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 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成功的企业合同管理, 是把合同的权利义务按职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门, 由各部门
去履行属于自己职能范围的权利义务。只有这样, 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 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可以说, 企业合同管理是一个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