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9低效林改造检查验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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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
B
DB2327
大兴安岭地区地方标准
DB 2327/ T029—2012


大兴安岭低效林改造检查验收规程



2012- 01-01发布
2013- 01-01实施
大兴安岭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

目??次
前言 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总则 1
4 检查项目 1
5 检查验收程序 2
6 质量标准 2
7 检查验收方法 3
8 检查结果误差 5
附录A(资料性附录) 低效林林地清理检查验收评分表 6

前??言
本标准代替了Q/DL 020—91《大兴安岭林区低产林改造检查验收办法》,本标准与原检查验收办法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强化了“三级验收制度”管理,明确规定生产实行逐级验收,逐级申请上报的工作程序。
——进一步完善营林生产质量全过程管理,把林业局自检情况、调查设计、建立健全技术档案、作业质量等工作作为重要检查内容。
本标准由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森林经营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晖、房景新、高秀华、陈桂林。


大兴安岭低效林改造检查验收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兴安岭低效林改造的检查项目、检查验收程序、检查验收方法和质量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各林业企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地方国有林场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LY/T1571-2000 国有林区营造林检查验收规则
DB2327/T 014-2012 大兴安岭低效林改造技术操作规程
DB2327/T 010-2012 大兴安岭更新造林技术指标
Q/D013-91 大兴安岭林管局更新造林检查验收办法
3 总则
为调整林分结构,提高林分质量,确保低效林改造质量和成效,统一检查项目、程序、指标和方法。
4 检查项目
4.1 调查设计
4.1.1 小班区划、GPS定位坐标。
4.1.2 小班测绘与面积。
4.1.3 地况与立地因子。
4.1.4 林地清理、改造方式、改造方法、抚育管护等设计情况。
4.1.5 调查设计审批情况。
4.2 作业质量
4.2.1 计划完成情况。
4.2.2 林地清理情况。
4.2.3 林分改造情况。
4.3 林业局的自检结果
4.4 档案管理
4.4.1 档案保存形式:应有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要求字迹清楚准确,每份电子文档应有备份(光盘)。
4.4.2 以小班为单位建立技术管理档案。
4.4.3 档案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计划文件、作业设计及审批文件、台帐、验收材料和工作总结文件等。
4.4.4 作

业地块位置分布平面图。
5 检查验收程序
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实行“三级验收制度”,并实行逐级验收,逐级申请上报的工作程序。
一级验收是生产单位全面自检,自检合格后向林业局提交申请验收报告。
二级验收是林业局在接到生产单位申请验收报告后,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集团公司提出申请验收报告,并附带验收结果、小班明细等自检材料。二级验收单作为支付生产费用的依据。
三级验收是集团公司在二级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复检,检验林业局验收的工作质量完成情况。接到林业局的申请验收报告后,按照检查验收方案、随机确定抽检林场及抽检小班,面积抽检比例不得小于3%。
6 质量标准
6.1 调查设计
6.1.1 小班区划合理,小班标志、界线清楚。
6.1.2 小班内的土地种类、立地条件、林地清理、改造的方式、方法与调查设计一致,林地综合因子齐全。
6.1.3 小班设计图各项目标记齐全,GPS点准确、醒目,明确标出小班在林班中的位置,设计图要符合《林业地图图示》的要求。
6.2 林地清理
6.2.1 作业面积:面积合格率达到85%(含85%)以上。
6.2.2 改造强度:实际作业强度不超过设计强度的±3%。
6.2.3 剩余物处理:采取归堆法、散铺法、归堆火烧法和运出法等方式处理,合格率达到85%(含85%)以上。
6.2.4 树种组成:误差不超过1成。
6.2.5 郁闭度:林分改造后郁闭度与设计误差不超过±0.1。
6.2.6 选树、砍树准确率达到98%(含98%)以上。
6.2.7 伐根高不超过5厘米(含5厘米),茬高不超过10厘米,合格率达到85%(含85%)以上。
6.3 林分改造
6.3.1 植苗改造
6.3.1.1 成活率:当年成活率达到85%(含85%)以上,完成面积达到100%;41%(含41%)-85%进行补植;41%(不含41%)以下为重造。达到80%(含80%)—85%可列入当年造林任务,但翌年必须补植达标。
6.3.1.2 保存率:第三年人工幼树株数保存率达到80%以上(含80%),面积保存率90%以上(含90%),但人工幼树加目的树种天然幼树之和达到设计株数的80%以上,其中天然幼树不大于幼树总数的30%亦为有效。
6.3.1.3 幼林抚育:合格率达到95%(含95%)以上。
6.3.2 直播改造
6.3.2.1 当年整地合格率达到95%(含95%)以上。
6.3.2.2 直播第三年有效率达到60%(含60)以上。
6.3.2.3 抚育合格率达到95%(含95%)以上。
6.3.3 人促改造
6.3.3.1 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当年,面积合格率达到100%,整地合格率达到95%(含95%)以上。
6.3.3.2 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第三年,每公顷有天然幼树3000株(或幼苗6000株)以上,更新频度60%以上;人工补播作业场地,有效

出苗率达到40%(含40%)以上。
7 检查验收方法
7.1 林地清理
作业质量检查采用百分制评定,作业小班综合得分达到85(含85)分以上,合格率达到85%以上(见附录A)。
7.1.1 面积检查
以罗盘仪导线测量或GPS圈测,测量实际作业面积。5公顷以下用罗盘仪导线测量。
7.1.2 质量检查以小班为单位,沿垂直于等高线设调查线,机械布设样地,样地必须具有代表性、且分布均匀;样地面积一般为1000平方米,样地规格为10 ×100米;在样地内实测各项生产作业项目。
7.2 林分改造
7.2.1 植苗改造
7.2.1.1 面积检查
以罗盘仪导线测量或GPS圈测,测量实际作业面积。5公顷以下用罗盘仪导线测量。
7.2.1.2 当年成活率或三年保存率检查
以小班为单位采用随机的方法机械均匀布设样地进行实测,按小班面积2%确定。样方设置规格一般为20×20米。
7.2.1.3 样地调查
在所设置的样地内,实测样方内的人工壮苗、弱苗、死苗,第三年检查时要记载死苗栽植点周围有效范围内的目的树种天然幼树株数(有效范围内多株只记1株)。
7.2.1.4 人工植苗当年成活率和保存率的计算
成活率(%)=
保存率(%)=
单位(或年度)平均成活(保存)率=
式中:Y—合格小班面积;X—合格小班成活(保存)率
面积保存率(%)=
7.2.2 直播改造
7.2.2.1 面积检查
以罗盘仪导线测量或GPS圈测,测量实际作业面积。5公顷以下用罗盘仪导线测量。
7.2.2.2 当年整地合格率、三年有效率、抚育合格率的检查
以小班为单位采用随机的方法机械均匀布设样地进行实测,按小班面积2%确定。样地设置规格一般为20×20米。
7.2.2.3 样地调查
在所设置的样地内,实测样地内整地合格率、每穴出苗数量及抚育合格率。
整地合格率(%)=(整地合格穴数÷样地设计穴数)×100%
抚育合格率(%)=(抚育合格穴数÷样地设计穴数)×100%
更新有效率(%)=(有效成苗穴数÷样地设计穴数)×100%
7.2.3 人促改造
7.2.3.1 面积检查
以罗盘仪导线测量或GPS圈测,测量实际作业面积。5公顷以下用罗盘仪导线测量。
7.2.3.2 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当年整地合格率检查
以小班为单位采用随机的方法机械均匀布设样地进行实测,按小班面积2%确定。样方设置规格一般为20×20米。在样地内实测整地穴的数量和规格。
整地合格率(%)=(单位面积内合格穴数÷设计穴数)×100%
7.2.3.3 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三年有效率检查
采用样方法检查,面积在15公顷(含15公顷)以上的小班样方不少于50个,15公顷(含15公顷)以下的小班样方不少于30个。样方布设采用百米绳沿垂直于等高线方向设置,每隔一定距离定点,以此点为

中心前后半米,左右半米(幼树的为左右1米)之内设置样方。样方面积以幼苗为主的1平方米(1×1),以幼树为主的2平方米(1×2),每个样方内有多株幼苗(幼树)只记1株,多个树种只记目的树种,根据调查结果计算更新频度和公顷株数。
更新频度(%)=(有效样方数÷样方总数)×100%
公顷株数={各样方内有效更新株数÷样方总面积(平方米)}×10000
7.2.4 数值修约
面积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百分数(率)取小数点后一位。
8 检查结果误差
8.1 面积误差罗盘仪导线测量不超过±2%,GPS测量不超过±5%。
8.2 整地合格率、抚育合格率、更新有效率误差不超过±3%。
8.3 成活率、保存率误差不超过±3%。
8.4 公顷株数、更新频度不超过±5%。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低效林林地清理检查验收评分表
林业局 林场 林班 小班 面积 公顷
序号 检查项目 标准分 技术标准 扣分标准 实得分
合计 100
1 改造方式 10 符合设计要求 方式错误不得分
2 面积合格率 10 合格率达到85%以上。 每降低1%扣1分,扣完为止。
3 应采未采 10 每公顷低于10株(丛) 每超过1株(丛)扣1分
4 幼树保护 10 每公顷损伤数量不超过10株(含10株)。 每超过1株扣1分,可计负分
5 伐根(茬)高 10 伐根不超过5厘米,茬高不超过10厘米,合格率达85%(含85%)以上 每降低 1%扣1分
6 割灌 20 割灌合格率达到95%(含95%)以上。 每降低1%扣1分,可计负分
7 剩余物处理 20 清理剩余物采取堆积方法符合设计要求,合格率达到85%(含85%)以上。 每降低1%扣2分,可计负分
8 标牌边界 5 标牌齐整、清晰、无损坏,小班界挂号清晰、小班桩及拐点桩齐全。 缺1项扣2.5分
9 环境保护 5 对生产和生活垃圾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无公害化处理,生活区恢复原状。 生产、生活区未进行环境保护处理的、生活区没恢复原状,缺1项扣2.5分
注;满分100分,达到85分(含85分)以上为合格。
检查时间: 检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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