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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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食品安全应
急预案新
肃宁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事故处理原则
1.4 事故等级
1.5 适用范围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机制启动
2.2 指挥部设置
2.3 指挥部职责
2.4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2.5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2.6 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2.7 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
3 应急保障
3.1 信息保障
3.2 医疗保障
3.3 人员及技术保障
3.4 物资与经费保障
3.5 社会动员保障
3.6 宣教培训
4 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4.1 监测预警
4.2 事故报告
4.3 事故评估
5 应急响应和终止
5.1 先期处理
5.2 分级响应
5.3 应急处理措施
5.4 检测分析评估
5.5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5.6 信息发布
6 后期处理
6.1 善后处理
6.2 奖惩
6.3 总结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7.2 演习演练
7.3 名词术语
7.4 预案实施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在全县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河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沧州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处理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理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正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3)科学评估,依法处理。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深入研判区域食品安全风险,及时对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环节和因素开展风险分析和预警,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实行科学决策,依法规范应急处理。
(4)预防为主,积极应对。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加强日常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5)反应迅速,及时高效。对食品安全事故要迅速做出反应,及时报告,高效开展应急处理,严格控制事故发展,并做好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1.4 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事故等级的评估核定,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
1.4.1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应急响应)
符合下列评估指标之一的,属于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列为国家级启动级别: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经评估认为事故危害特别严重的;
(2)国务院认定的其它I级食品安全事故。
1.4.2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应急响应)
符合下列评估指标之一的,属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列为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