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迎宾大道中标通知书(恒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标通知书
鄢陵县森宇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贵单位在洛阳市迎宾大道、经二路绿化工程投标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确定贵单位中标。中标价为人民币贰佰玖拾伍万元整(¥2990000.00元)。望贵单位于2012年12月10日以前持中标通知书到郑州中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项目经理:马荣昌。
郑州中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5日
合同协议书
签订时间:2012年12月10日
甲方:郑州中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鄢陵县森宇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自愿承揽甲方园林绿化工程,将按照合同保质保量完成,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园林绿化总工程量为:(大写)贰佰玖拾玖万元(小写)2990000.00(注:双方预算价为可调价)
二、质量要求:所有苗木无病虫害、成色好、根系发达、枝叶茂感盛、树形优良,所有苗木达到要求规格,成活率达到80-85%(国家园林标准):
工程完成期限:花灌木长绿树及草坪栽种的完成时间按合同所定期限;落叶乔木的栽种可跟季节时间由双方商定。
三、养护管理:每个区域乙方必须有一名技术人员,从事日常浇水、除草、施肥、修剪和其他养护,对死亡苗木及时补栽。
四、工程验收标准:工程在中期和完工时,由甲、乙双
方技术人员和有关人员按照合同标准、苗木规格等项的规定进行验收。在栽种过程中,乙方所运苗木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种。
五、苗木变更: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如新增苗木合同中无有的,价格由双方商定,增减数量最后验收时按实际栽种总数量结算。
六、乙方所提供的品种、价格由甲方参考,数量不定,待乙方完成设计图纸后,数量方可确定,对绿化方案,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变更,乙方应与甲方协商处理,协商发生异议,按甲方意图执行。
七、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区,甲方预付5000元进场款。
八、工程进度按甲方付款到位情况而定,奖金按时到位后,乙方按时完成甲乙双方所协商的期限,每月二十五日前由乙方上报工程进度明细表和上月已完工程量报表。
九、水、电、路三通由甲方提供。
十、施工期间所发生的土石方待植树完成后据实结算。
十一、施工期间,乙方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如资金短缺,可申请甲方及时验收,拨付资金,甲方应及时拨付。
十二、结算方式:按工程量进度,分期、分批付款、乙
方所栽种的苗木成活率达到80-85%,甲方应按实际合同金额的90%付款,余10%在合理的养护保证期内无质量问题,全部结清。
十三、乙方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后,遵纪守法,按甲方的规章制度办事,除自然灾害外,其它人为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十四、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由双方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十五、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处理。
十六、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郑州中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鄢陵县森宇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12年12月10日
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郑州中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洛阳市迎宾大道、经二路绿化工程工程地点洛阳市迎宾大道、经二路
工程范围各种乔、灌木的种植
工程总造价299万元
开工日期2012.12.12
交工日期2013.03.11
工程质量评定优质
验
收
意
见
优质
建
设
单位(盖章)
施
工
单
位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