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幼儿园收费办证(备案)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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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幼儿园收费办证(备案)工作指南
根据《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中价〔2010〕58号)要求,为做好幼儿园收费(办证)备案工作,确保幼儿园收费做到合理、有序、平稳实施,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公办幼儿园办理《收费许可证》程序。
1、初领《教育收费许可证》,填写广东省教育收费许可证申请表,必须列明幼儿园的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如:保教费、留园费、伙食费、校车接送费、生活用品、体检费等。
提供有效注册证,已评定等级的幼儿园提交等级批准文件。
2、换证,填写广东省教育收费许可证申请表,提供有效注册证,已评定等级的学校提交等级批准文件。
以及领证期间(两年)的收支年报表(幼儿教育成本监审调查表表二、表三)。
3、调整收费标准的,提供书面申请,填写幼儿教育成本监审调查表,提供有效注册证,已评定等级的幼儿园提交等级批准文件。
市属幼儿园到市教育局加意见后送市物价局审核;镇区幼儿园到镇区物价所、教办(初领证及换证不用,只限调整收费标准)加具意见后送市物价局审核。
二、民办幼儿园办理备案程序。
1、办理备案时间(新办幼儿园不受此限制):
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并于2010年秋季执行的,在2010年6月25日-7月底前提交备案资料。
超出政府指导价的,严格执行调整收费标准的备案时
间:即春季调整,在每年11月底前提交;秋季调整,在每年4月底前提交;逾期不再受理调整收费标准备案。
2、提交备案材料:
⑴提价书面申请书,申请书需说明幼儿园人员配置,教职工工资待遇,以及在物防、技防及其他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投入情况。
申请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幼儿园公章,报所属镇区教办加意见并盖章,然后提交给市教育局。
⑵填写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表(一式三份),备案表必须列明幼儿园的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如:保教费、留园费、伙食费、校车接送费、生活用品、体检费等。
提供《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已评定等级的幼儿园提交等级批准文件,送市教育局加具意见后报市物价局备案。
(超出政府指导价标准的,除上述资料外,需填写幼儿教育成本监审调查表)。
备案时缴回已领取的收费许可证,并按备案表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做好收费公示。
(以上表格可到“中山物价信息网下载”,网址:)
三、中价[2010]58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各幼儿园可根据办园成本、招生状况以及学生家长的承受能力自主确定。
并建议收费单位选择合理的出台时机,或实行新生新办法,旧生逐步到位。
各镇区不得擅自出台统一收费标准或执行时间的指导性意见,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O一O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