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业:实现中国梦的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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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业:实现中国梦的重要支撑
发展现代农业是中国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中国梦,也离不开现代农业的跨越式发展。从不同时期农业发展面临的主要任务来看,现代农业一般要依次经历以追求数量为主、追求数量安全与质量安全并重、追求自主知识产权等三个阶段。当前,我国农业发展正处在由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转变的关键时期,同时正在为全面跨入第三阶段探索经验、准备条件、积蓄力量。在这种情况下,应因势利导、超前谋划,梯次构建完善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支持服务、质量安全监管、科技自主创新等三个体系,切实增强现代农业发展动力,促进其加快向更新阶段、更高层次跨越。
一、完善生产支持服务体系,夯实农业稳产增产基础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整体上基本实现了现代农业第一阶段的发展目标。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至今,我国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一直保持了供需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状况,人均占有量都达到或超过了世界平均水平。然而也要看到,目前我国农业稳产增产的基础整体上还不够牢固,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科技支撑不强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一些地方仍然存在靠天吃饭的现象,耕地质量下降、农业机械化总体水平不高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在异常天气不断增多、耕地资源继续减少、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持续外流等趋势下,这些问题使得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越发令人担忧。在今后较长一个时期内,还要继续把保障供给放在首位,千方百计确保主要农产品产量稳定增长。只有在此基础上,转变发展方式、注重和提高质量才有根基,现代农业发展才能不断向纵深推进。
农业特别是粮食具有很强的基础性、公益性和弱质性,保持农产品高产稳产的五要素是良种覆盖、水利工程、化肥农药、高产创建和农机化,要持续不断地保证农产品足量供给,必须大力完善以公共财政投入和公共技术服务为强大后盾的、全方位的生产支持服务体系,切实夯实农业稳产增产的物质基础。近些年来,通过不断加大对农业基础建设的资金投入,不断健全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在构建完善农业生产支持服务体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探索了成功路子。今后一段时期,农业生产支持服务体系建设应与耕地保护、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等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土地开发治理推进到哪里,生产支持服务体系就建设到哪里,真正实现生产支持服务的全覆盖,让广大农民群众、各类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均等受益。同时,顺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推进趋势,切实把生产支持服务体系建设与培育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发展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等紧密衔接起来,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实施效果。只要生产支持服务体系打实了,农业稳产增产就有了坚实基础,现代农业发展就有了轻松上阵、继续前行、加快向更高阶段跨越的动力、空间和保障。
二、健全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倒逼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我国人多地少的状况,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业生态问题几乎成为单纯追求高产的必然结果。为了增加产量,生产者都有强烈的动机大量使用化肥、农药等化学投入品。而随着化学成分在土壤、水体中不断积累,以及耕地地力下降、病虫害耐药性增强,化学投入品施用量越发增加,最终必然导致农业生态严重恶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频发。当现代农业的这种负外部性积累到一定临界点,同时随着农产品数量越来越充足,消费者消费理念不断升级,农业发展势必要向更加注重质量和生态的阶段转变,否则就将难以为继。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城乡二元结构和城市化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农业生产中劳动投入的机会成本上升,大量资本密集型的生产要素投入加速替代劳动,大大加剧了我国农业的化学化程度。时至今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问题已经非常严峻,成为一个严重影响农业可持续发展,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健康和整个民族生存繁衍的重大问题。这种状况如不及时加以遏制和扭转,今后随着城镇化进一步深入推进,问题还会越来越严重。必须痛下决心,采取非常规的高压手段,强力推动农业发展由以追求数量为主向追求数量与质量安全并重转变,这已成为历史的必然选择,无论对于现代农业发展还是对于整个民族的前途命运,都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现代农业发展实现由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的重大转变,不可能单靠市场机制加以解决,必须以政府的强力监管作保障。要看到,即便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农业生产企业主动适应市场消费
需求,有意愿积极发展有机农业生产,但如果缺乏政府的整体制度设计和监管体系建设,没有管根本、管长远的措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会防不胜防,人民群众就不可能享受全面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所以,健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是现代农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正因为这样,各农业发达国家无不建有健全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他们的成功做法,为我国提供了重要借鉴。
近年来,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为标志,我国农业发展已进入向质量与数量并重转变的关键时期。然而在这个转变过程中,从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到工作方式方法,都是严重滞后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长期以来主要从事农业生产服务,为农服务做了大量工作,总体上习惯于以服务代替监管。更重要的是,监管力量严重缺乏,监管和执法手段比较落后,尤其是基层监管总体上仍然是个空白,与形成完善的监管体系的要求差距甚远。因此,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首先应大力支持农业部门加快职能转变,自觉承担起法律赋予的监管责任,加紧建立起自上而下的监管队伍,不断充实力量、改善条件、完善手段,真正由长期以来的重服务、轻监管向生产服务与质量监管并重转变,真正做到监管成体系、质量有标准、监测有装备、市场全追溯。根据目前我国农业生产规模小而分散的现实特点,还应在乡镇一级,按照有机构、有职能、有人员、有条件、有经费的要求,建立健全独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承担起开展直接面向农民的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推广,生产环节质量安全日常巡查,以及产地储存、运输、保鲜环节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使用及各项监管措施的督促落实等职能;在村一级设立农产品质量监管员,协助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农产品从源头至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及时报告违法经营使用农业投入品、违法生产销售农产品的行为。在此基础上,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做法,将市场手段与行政监管手段相结合,建立实行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及相关认证制度,努力纠正市场失灵,实现优质优价;创新市场流通机制,加强产销直接对接,减少和弱化生态优质农产品对原有产业资本主导的营销渠道的依赖,将流通环节利润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重新分配,鼓励消费者增加生态优质农产品购买,从而形成生产者消费者生态之间的多重正反馈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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