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方案】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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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方案】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
设试点工作方案
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
管理体系建设试点
工作方案
根据营口市关于开展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部署,我区被确定为全市首批试点区,为切实做好试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以促进营口科学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为目标,以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为重点,着力构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提高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推动我区民族工作科学创新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加强宣传教育、坚持公平公正、优化服务管理、促进团结和谐”的基本思路,探索建立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更加全面均等化服务,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委协调、部门参与、信息共享、服务到位”的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新格局。
三、具体工作及责任分工
(一)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现状、趋势及需求调查
区民族宗教局会同区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教育局、工商局等部门就“我区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现状及对策”问题开展调研,摸清底数,掌握我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数量、民族成分、性别、年龄、来源地、从业、工作生活等基本情况,了解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子女就学、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权益保障及其他方面的需求状况,准确把握我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特点、现状、趋势和需求,做到“来源地清、暂住地清、从事职业清、就业需求清”,为党工委、管委会、区政府决策、研究制定措施提供依据,推动我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区民族宗教局、区公安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工商局。
(二)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和服务管理体系
1.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区民族宗教局会同区公安局建立全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系统,形成统一的公共服务管理网络平台。区公安局每季度向区民族宗教局提供全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动态数据,对拟培养的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政治倾向、现实表现等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把关。各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构建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形成区、镇(办事处)、村(社区)四级网络互联,信息资源共享,实现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责任单位:区民族宗教局、区公安局、各镇、办事处。
2.建立少数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在区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和区工商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与计划生育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