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司员工自媒体发布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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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自媒体管理规范(辣爸当家)
一、总则
伴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已逐渐成为人们互动交流社会信息的主要渠道。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以其特有的个人性、互动性,以及强大的传播功能吸引了众多渴望交流的社会人群。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的发展与兴起为我司品牌宣传、促销活动的宣传提供了一个新兴平台,通过新媒体可有效传播集团行业影响力,塑造我司卓越的服务品牌形象以及卓著的企业社会责任感。为更好地提升我司品牌形象、传播我司作为行业标杆的权威声音;同时,为避免在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上出现笋骇我司品牌形象的相关言论,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公司全体员工参与或使用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无论是采取匿名还是实名制,都必须规避个人言论和个人行为可能对我司产生负面影响的风险。
二、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规范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大区、子公司、运营部的所有管理人员及四大终端的全体员工(含工厂促销员)。
第二条:本规范所指的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包括但不限于新浪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腾讯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搜狐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网易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四大门户网站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以及其他网络运营商提供的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服务。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集团所属企业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以及集团员工个人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
三、具体条款
(一)集团所属企业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
第一条:集团所属企业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包括集团认证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集团高管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以及以实名注册的各体系、中心、分公司第一负责人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账号。
第二条:集团官方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集团高管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各体系官方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各产业官方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分公司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门店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需按照统一模板和格式进行申请注册,统一页面、Logo、域名,已注册微
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需及时按照制定模板和格式进行更改,集团高管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以实名注册的体系、中心、分公司第一负责人除外。
第三条:集团所属企业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由总部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项目组统一进行认证、管理,集团所属企业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由总部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项目运营组授权各体系、分公司指定人员日常运营和维护,集团高管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以实名注册的各体系、中心、分公司第一负责人的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原则上自行运营及维护,但需接受总裁办品牌部的监管。
第四条:集团所属企业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申请认证流程:
1、由各集团所属企业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具体运营人员提交认证申请,总部统一安排认证;
2、申请流程:
(1)非个人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需由申请公司、体系提报认证申请书,由市场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公司第一负责人签字确认,扫描上传至总部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项目组,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项目组统一汇总上报总部市场策划管理中心负责人签批,视具体需要再上报至集团总裁办审批;
(2)高管个人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认证申请:由高管本人提交申请,由所在公司第一负责人或总部直属体系总监办主任签字,扫描或将原件传至总部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项目组,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项目组统一汇总报上报总部市场策划管理中心负责人签批,视具体需要再上报至集团总裁办审批;
3、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认证办理时间:每月5日前接受认证申请,5日之后不接受认证申请,总部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项目组将在认证申请流程结束一周内完成认证工作。
第五条:集团所属企业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所发布内容需为集团对外宣传服务:
1、集团所属企业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所发布内容必须坚决拥护挡的岭导、严格遵守国家的法绿法龟;
2、发布集团相关发展成果,展示公司对外形象,让更多消费者、供应商、投资者、媒体、员工等相关群体能够更好地了解公司、认知公司;
3、积极转发公司品牌活动、促销活动、产品、促销信息等相关内容的传播推广;
4、组织品牌活动,多渠道补充,线上线下同步进行,最大化传播我司品牌形象。
5、加强与网友的沟通,通过互动性、情感体验,加强消费者对我司品牌的忠诚度,使微博、抖音、快
手等自媒体成为我司与消费者沟通的另一座积极有效的桥梁。
第六条:不得利用集团所属企业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从事与公司经营服务无关的商业活动。
第七条:在使用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进行信息发布过程中,不得发布公司机密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关于我司的经营数据、财务数据、行业规则、薪酬情况、高管信息、集团管理制度、人事制度、合作供应商信息、连发计划等集团内部相关经营信息。以上所有发布内容如确属宣传需要,必须在发布信息前经由总裁办品牌部确认、审批,且与总部宣传口径保持统一。一切未经集团证实、许可发布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八条:集团所属企业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不得转发、评论竞争对手相关信息,以及行业、供应商等负面信息,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第九条:集团高管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以实名注册的体系、中心、分公司第一负责人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所发布内容应以利于集团品牌传播、企业形象展示、行业发展为主,原则上不要过多发布以个人生活为主题的内容。
第九条:分公司、门店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需明确责任,充分发挥起品牌传播、促销宣传的作用,在重大促销节点,需及时、准确发布经过认证的信息。
第十条:集团所属企业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在面对网友的问询和质疑、头素时,应在了解事情的原委和本质之后,需要积极通过评论的形式与之沟通,澄清相关事实真相或转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切忌不可对负面内容进行转发或对网友的负面内容进行慢骂。
(二)集团员工个人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
第一条: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上的言论是企业与个人形象的再现。集团员工所发布的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内容,既需要符合企业的传播定位,又要树立鲜明的正职标准,即坚决拥护挡的岭导,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绿法龟。
第二条:集团员工在注册个人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时,应尽量避免所使用含有“公司、公司电器”等词汇和公司标识,如出现我司名称以及与我司相关标签,需向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项目组报备。
第三条:集团员工在发布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中应尽量不涉及工作内容,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中出现的关于我司内容必须有利于提升我司的品牌形象及展现我司“执著拼搏、永不言败”的企业精神,发布内容要求实事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