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的合同金额可以超过政府采购预算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政府采购的合同金额可以超过政府采购
预算
篇一:关于金财系统新增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合同备案功能软件
关于350兆手持数字式无线对讲机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350兆手持数字式无线对讲机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进行公示,自20XX年7
月31日起至20XX年8月7日止(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供应商对此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阐明理由、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时抄送财政部门。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财政部门将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单一来源采购信息公示表
青岛市公安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XX年7月31日
篇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要“八注意”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要“八注意”政府采购合同,是指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政府采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政府采购中最基本的法律关系是通过政府采购合同来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规定了政府采购的主要当事人──采购人与供给商之间的基本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处理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的具体交易以及可能出现的纠纷之主要依据。因此,笔者认为对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当事人之间
的法律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应该从以下“八注意”做起:
一、要注意政府采购合同属于一般民事合同,同时又不完全等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既适用合同法,也要适用的有
关规定等)。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采购人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由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应当提交采购人授权的委托书,作
为采购附件。但要注意的是:①政府采购合同管理与执行须受合同法约束,除了另有规定的,都必须执行合同法;②采购人与供应商享有自愿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权利,并不等于采购人与供应商在订立合同时完全具有随意性(在中标、成交
供应商确定后,双方必须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③政府采购合同只能由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无权自行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系采购人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者其他代理采购机构代表其与供应商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只能在取得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后以采购人名义签订采购合同,并且应当提交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二、要注意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内容应当包括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必备条款,合同签订后应当将合同副本报本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订立政府采购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采用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的政府采购合同,都是无效的);所谓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但必须要在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确认书。
三、要注意经采购人同意,政府采购合同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履行中可以在不改变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协商签订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百分之十的补充合同。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但是,采购人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必
须严格执行法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不能随心所欲。
四、要注意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造成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因,既可出自采购人,也可能出自
供应商,无论出自哪一方,只要因合同的变更、中止或者终止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就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值得注意的是:①政府采购合同的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由采购人和供应商依法决定;②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自行作出决定。
五、要注意控制政府采购补充合同签订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
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2、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总金额的百分之十;3、无论签订多少次补充合同,所有补充合同的
累计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六、要注意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法分包履行。1、经采购
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
同;2、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就采购
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
责任;3、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
就应当接受合同的约束,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4、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后,中标、成交供应商对于分包项目不能推卸责任,分包供应商对分包项目也要承担相应责任;5、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将采购项目的部分项目转让给分包供应商履行,但是,政府采购合同是根椐依法确定的中标、成交结果签订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全部采购项目或者采购项目中的主体或关键性项目转让给其他供应商;6、政府采购合同的分包履行,并不等于政府采购合同的全部转让或大部分转让。
七、要注意政府采购合同的备案期限。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2、政府采购合同的备案工作由采购人负责;3、所有政府采购合同在签订后都要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向同级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报送备案的合同范围,按照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4、采购人在办理备案时,也要考虑报送与合同有关的其他采购文件和资料;5、政府采购合同的备案,要有一定的准备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了备案期限为七个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采购人要按照规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节假日顺延);6、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后,要按照预算隶属关系,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同时,有些合同副本还要报同级政府其他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