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省属企业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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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省属
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陕办发[2008]1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8.01.09
【实施日期】2008.01.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

(陕办发〔2008〕1号 2008年1月9日)
近年来,我省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许多带领企业加快发展、赢得职工信任的好班子和优秀经营管理者。

但是,也有部分企业管理不规范,改革发展滞后,少数领导人员不思进取,甚至违纪违法,损害了国有企业的良好形象。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改革精神不断推进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优化治理结构、突出制度创新、深化规范管理,创建一批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领导班子,提高引领企业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省属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省
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整体素质
(一)始终坚持用党的建设理论成果武装思想。

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紧密结合省属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会和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建设西部强省新要求,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开展学习现代经济、科技、社会管理和法律等知识活动,不断增强驾驭市场经济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开创新局面能力。

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把用科学理论武装思想作为坚定信念、提高能力、推进工作的重要任务,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和建设和谐企业目标。

(二)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在推进省属企业改革发展中,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按照坚持党对国有企业政治领导和企业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要求,把党组织工作制度与法人治理结构工作规则结合起来,支持企业积极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党组织开展活动新方式,形成靠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工作机制。

企业党组织和经营管理机构领导职务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省属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可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工会中的党员负责人,可依照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原则上由一人担任,从组织制度上保证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积极探索和实践市场化配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国有企业党组织在人力资源配置和人员调整中,一是要管原则,把好导向关,体现党的干部政策;二是要管标准,把好资格关,落实干部“四化”标准;三是要管程序,把好规则关,做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既体现企业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又支持企业负责人行使经营管理工作中的用人权。

(三)不断强化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意识。

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明确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增强企业领导人员代表出资人维护国有资产权益的意识。

(1)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树立出资人代表的思想观念,向国有资产出资人负责,完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任务。

(2)严格执行《省属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暂行规定》,企业发展战略规划,重大资产变动,重大投资、融资、担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必须及时报告,并按照核准和备案方式进行管理。

(3)参股企业中国有资产的股权代表列入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范围,国有股权代表按照出资人要求,对企业决策和营运中的重大问题做出判断并发表意见,代表国有资产出资人意志行使权力。

对国有股权代表和国有股权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颁发国有股权代表证书,明确代表国有资产的责任,每年报告企业经营状况和本人履行职责情况,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4)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专任制度,原则上不得兼任其他职务,确因工作需要兼任职务的,必须按照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批准,兼职所得报酬纳入企业领导人员薪酬考核和管理。

(四)重视企业领导人员的教育和培养。

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总体部署,研究制定企业领导人员培训计划。

按照董事、监事、经营管理者、党群干部应具备的素质能力水平,分别进行多方面培训。

在充分利用国内院校培训的同时,积极拓宽到国际知名机构培训的渠道。

每年组织1-2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赴境外考察学习,通过多种途径,逐步形成多渠道、重实效的教育培训格局。

新任企业领导人员要进行任职培训,现任企业领导人员力争3年内进行一次轮训。

坚持教育培训与实践锻炼并重,推进企业之间、企业与党政机关之间人才交流,每年选派一定数量优秀企业领导人员挂职锻炼,特别是要把年纪比较轻、综合素质好、发展有潜力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派到情况复杂、困难较多的企业任职,经受锻炼、增长才干。

二、优化治理结构,推进规范管理
(一)建立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通过省属企业整体改制、资产重组等多种途
径,尽快完成企业公司制改造,建立和完善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从体制上建立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已按照《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企业要尽快按新机制运行,机构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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