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重要性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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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重要性及使用
摘要:在当前煤炭市场需求旺盛的推动下,为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除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意识外,建立完善可靠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已成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引言:
我国煤炭资源丰富,但开采条件复杂,自然灾害严重,47%的矿井属于高瓦斯或瓦斯突出矿井。在当前煤炭市场需求旺盛的推动下,部分煤矿存在突击生产或盲目超产现象,造成近几年矿井安全事故发生率居高不下。为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除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意识外,关键是建立煤矿井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形成煤矿井上、井下可靠的安全预警机制和管理决策信息通道。所以当前现代化矿井的生产不仅要解决煤矿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生产自动化的问题、又要了解各种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信息。建立安全生产、调度和管理网络系统,对井上、井下安全生产全面了解,靠及时准确的信息指挥生产和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已成为煤矿设计工作必须解决的问题。
1.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内涵和作用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传感器技术、信息传输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气防爆技术和控制技术等多种技术在矿井安全生产监
控领域应用的产物,对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和机电设备的利用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一般由三部分组成:①中心站(包括应用软件、计算机及外围设备);②信息传输装置(包括传输接口、分站、传输线、接线盒等);③传感器和执行装置。具体来讲,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是指对煤矿的瓦斯、风速、一氧化碳、烟雾、温度等环境参数和矿井生产、运输、提升、排水等环节的机电设备工作状态进行监测和控制,用计算机分析处理并取得数据的一种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可以为各级生产指挥者和业务部门提供环境安全参数动态信息,为指挥生产提供及时的现场资料和信息,便于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另外通过对被测参数的比较和分析,系统可以实现自动报警、断电和闭锁,便于制止事故的发生或扩大;在发生事故的情况下,能及时指示最佳救灾和避灾路线,为抢救和疏散人员、器材,提供决策信息。
2.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目前存在的问题
2.1 传感器质量和性能差
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配接的甲烷传感器和CO传感器已成为矿井瓦斯综合治理和监测煤炭自燃发火灾害预测的关键技术装备,并越来越受到使用单位和研究人员的普遍重视。但在现场使用中,虽然系统主机、分站以及软件已经不断进行升级,但国产安全检测用的传感器几乎全部采用载体催化元件,长期以来我国载体催化元件一直存在使用寿命短、工作稳定性差和调校期频繁、灵敏度漂移以及制作工艺水平低等缺点,严重制约着矿井有害气体的正常检测。另
外《煤矿安全规程》中对甲烷传感器的调校有严格的规定,调校工作需要专用器具和标准气样,对调校人员的技术水平有一定的要求。很多煤矿往往由于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等原因而不能按时对系统进行维护和调校,甚至从不调校,严重制约了矿井有害气体的正常检测。
2.2 通信协议不规范,可集成性差
因为没有一个符合矿井电气防爆等特殊要求的总线标准,所以现有生产厂家的监控系统的通信协议几乎都采用各自专用的,互不兼容。不同厂家产品之间缺乏互操作性、互换性,因此可集成性差,不易于系统功能扩展。在使用中,个别系统虽经多次升级改造,仍不能实现系统资源的有效共享,形成了一个个独立的“信息孤岛”,严重阻碍了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3 诊断功能有待加强,系统的可维护性低
现场设备在线故障诊断、报警、记录功能不强,现场设备的远程参数设定困难,影响系统的可维护性。作为管理维护监控系统的辅助手段,部分系统只能对系统的通讯状况诊断,不能详细地判断故障的性质和故障点。但实际工作中要求能迅速判断出分站、传感器或电缆故障之间,或短路报警与真实超限之间的区别,为维护人员提供故障的类型和方位,以便于迅速处理故障地点。
2.4 现场管理和维护水平欠缺
尽管各省市煤炭管理部门都强制性要求各大、中、小煤矿的高瓦斯或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装备矿井监测监控系统,而且近几年再次加大了对矿井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但一些地方国有煤矿,特别是
乡镇小煤矿,多数由于缺乏专业技术人员而不能正常使用和维护已装备的系统,甚至对系统配接的传感器根本不进行调校。另外,在大多国有煤矿还存在着监测监控方面的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对已经存在的监测监控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对监测监控系统的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严重地制约着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实时监测监控各个矿井的安全状况,随时调度指挥生产,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煤矿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对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科学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3、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为指导煤矿正确安装、维护、使用、和管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和安全检测仪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了煤矿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编号AQ1029-2007。该标准在《煤矿安全规程》通风安全监控相关条文的基础上,增加了传感器装备数量规定,修改了部分报警断电值,对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维护、使用、管理及系统联网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要求做好下列工作:
3.1做好在用安全监控系统的改造工作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和维护使用工作的指导意见》(〔2006〕21号),煤矿在用安全监测监控
系统的原制造单位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制造并取得新的煤矿安全标志证书后,应负责在用系统的改造工作。改造的重点:一是采用统一显示格式的系统软件;二是按新的煤矿安全标志证书确认系统配置安装或更换稳定性为15天以上的传感器或传感元件等关联设备,严禁使用未经国家授权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安全联检的关联设备。
3.2煤矿企业要按照AQ1029-2007的规定,将监控设备安装到位。甲烷、馈电、设备开停、风压、一氧化碳、烟雾、温度、风门、风筒等传感器的安装数量、地点和位置必须符合要求。中心站要装备2套主机,1套备用,1套使用,确保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
3.3定期调校,确保数据准确
必须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安全监控设备进行定期调校。新装备的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制造并取得新的煤矿安全标志的系统,接入系统的传感器稳定性大于15天,传感器调校期应为10天;在用系统已按要求进行改造并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传感器调校期可延长到10天;未经改造的在用系统的传感器稳定性只有7天,传感器必须每隔7天调校一次。在用甲烷传感器应在井下调校,调校的同时应测试网上断电闭锁功能和数据跟踪误差。
3.4确保断电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