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免费电子邮件服务使用公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吉林师范大学免费电子邮件服务使用公约
1.吉林师范大学为全校教职工、注册研究生和办公业务提供免费电子邮箱服务。
2.用户一旦开通免费电子邮件账号,用户将得到一个免费电子邮箱账号,该邮箱账号的
后缀包含吉林师范大学域名,代表用户是吉林师范大学校园网的免费电子邮件用户。
3.如果用户提供的资料不准确、不真实或者不合法,学校网络中心有权终止用户邮箱账
号的使用。
4.用户邮箱账号的安全性。
因用户未保管好自己的邮箱账号和密码而对用户本人或第三
方造成损害的,由用户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用户要对其邮箱账号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若发现自己的邮箱账号被非法使用或有危及网络安全的行为,用户有责任和义务立即通知校信息网络中心,学校信息网络中心有权终止该用户邮箱账号的使用;若学校信息网络中心或相关部门监控到邮箱账号被非法使用或有危及网络安全的行为,信息网络中心有权终止该用户邮箱账号的使用。
5.用户管理
用户单独承担发布网络信息内容的责任。
用户承诺:
(1)在使用吉林师范大学免费电子邮件服务时必须遵守国家、地方、学校有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吉林师范大学关于加强校园网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等。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以下信息: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垃圾邮件和病毒邮件。
(4)办公邮箱须指定一名教职工做为该邮箱的责任人,责任人使用办公邮箱须遵守本公约各项条款。
6.用户一旦拥有吉林师范大学免费电子邮箱账号,即表示对本公约所有条款的承诺。
若
用户的行为不符合以上提及的公约条款,学校网络中心有权删除该用户账户,取消其
使用权,并有权根据其行为轻重作出相应处理或上报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7.作为服务提供方,吉师信息网络中心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系统的稳定运行,但不承担因
意外引起的数据损失的责任。
8.为节省系统资源,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账户,信息网络中心有权对其用户账户进行相
应处理。
(1)用户连续两年未使用的个人邮箱账户,该邮箱账户将被删除。
(2)教职工从吉林师范大学离职,其邮箱账户保留6个月。
在此期间,在此期间,请自行完成该邮箱账户中的所有信息的迁移,并自行删除邮箱中的信息。
自离职之日起6个月后,其邮箱账户将被删除。
(3)学生毕业后,其邮箱账户保留6个月。
在此期间,请自行完成该邮箱账户中的所有信息的迁移,并自行删除邮箱中的信息。
自毕业离校之日起6个月后,其邮箱账户将被删除。
9.本邮件免费使用,每位吉林师范大学在岗教职工和注册研究生可以申请一个邮箱。
申
请办公邮箱请下载吉林师范大学办公电子邮箱申请表。
10.邮箱仅供申请者本人使用,禁止转让。
申请者为因邮箱使用引起的法律问题负完全责
任,吉林师范大学免责。
吉林师范大学信息网络中心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