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协议书1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嵩阳卫生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协议书
甲方:( 医院)
乙方:( 外出进员)
为增强我院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储备人才的培养,提高我院医疗技术水平,经研究决定,甲方同意选派乙方到嵩明县第一人民医院进修培训妇产科专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两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资助乙方外出进修事宜达成如下外出进修协议:
第一条甲方根据卫生技术人员培养的需要,接受乙方的申请,同意以单位公派方式,选派并资助乙方赴(医院)进行((进修专业))进修学习,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乙方所在医院负责了解乙方进修及政治表现情况。
第二条甲方根据规定,进修期间提供给乙方在外相应的工资及生活补助,进修期间食宿自理。
第三条外出进修期间乙方保证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完成进修计划,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甲方可追究乙方的责任,并根据相关规定外出费用自理。
第四条乙方保证按第一条的规定完成进修并按期回医院服务。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擅自终止或延长进修期限,不得改变进修专业。
第五条乙方在外进修期间,应与甲方管理部门及乙方所在科室保持联系,自觉服从所在进修单位的管理,不得从事有损医院利益的活动,遵守所在地的各项管理规定。
第六条乙方完成进修计划后必须无条件地回甲方工作,以自己所学专业为甲方服务,履行医务人员职责义务,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乙方进修结束后,应为甲方连续工作服务满五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离开甲方。否则本人应按五倍退回医院全部培养费(进修期间的工资福利、进修费、差旅费等)。
第七条乙方在进修期间如遇甲方特殊情况(如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等)必须服从甲方单位安排,随时返院上班。特殊情况消失后,进修时间顺延。非甲方原因,乙方提前结束进修(包括未拿结业证)的,视为修业期满,同样承担第六条义务。
第八条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须向甲方支付赔偿费或违约金:
1、乙方超过规定期限延长进修时间而增加的一切进修费用(含工资、补贴等,下同)由乙方自理。乙方因身体健康以外的原因中途退出者,必须向甲方赔偿其在读期间甲方所支付的一切进修费用。
2、乙方完成进修计划后,凭有效票据和进修业绩到院部办理有关报销手续。
3、乙方完成进修计划后不回甲方工作或回甲方工作时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自行离开甲方的,必须向甲方支付赔偿费或违约金:
(1)支付服务期违约金:
(规定服务年限-进修结业后工作年限)×3万元
(2)全额退返由医院承担的进修培训费用。
乙方进修期满后,应在一周内向甲方院办、会计科报到,并在一个月内向甲方院办提交书面进修总结或学术成果报告。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