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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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意见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意见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意见随着社会发展,治安问题日趋突出,成为制约和影响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为了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水平,国务院办公厅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

以下是本文对该意见的解读和总结,旨在推动社会治安工作向好的方向发展。

一、背景和总体要求《意见》的发布,旨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从而保障人民安全和社会稳定。

总体要求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预防和打击相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社会协同治理,促进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和谐发展。

二、重点任务《意见》提出了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建立和完善各类信息平台,提高信息化运用的质量和效益,为社会治安管理提供更好的支撑和保障。

2.加强公共安全管理,提升感知和响应能力。

加强公共安全监控网络覆盖,完善警力部署和应急响应机制,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推进警务技能和素质教育,提高警力快速反应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加强社会预防体系建设,提供预防措施和救助服务。

推进社会防范能力和预防意识的提高,发挥社区治理和家庭角色,提供全方位的救助服务。

5.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社会信用度和诚信意识。

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信用监管和处罚力度,创建守信激励体系和加强信用评价机制。

6.加强国际合作,了解国际社会治安治理经验。

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交流,借鉴和吸取国际社会治安治理经验,推进国际反恐和国际公共安全事务。

三、保障措施针对以上重点任务,《意见》提出了相应的保障措施。

1.确保资源投入,优化财政资金拨付。

建立健全财务专项管理机制,实现经费用于有序花费和用途明确、可追溯。

2.落实区级属地管理体制,加强行业部门协作。

建立和完善区级治安联席会议中心和区级联合整治机制,加强行业部门协作,构建有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公布日期】2001.12.18•【字号】宁党发[2001]66号•【施行日期】2001.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治安管理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宁党发[2001]66号2001年12月18日)为了切实维护全区社会稳定,确保我区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中发[2001]1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伟大纲领,也是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行动指南。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加强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排除各种社会丑恶现象,抵制腐朽思想文化,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提供有力保证,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社会治安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我区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社会进步。

但是,影响和危及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还大量存在。

境外敌对势力实施“西化”、“分化”的图谋从来没有停止过,“法轮功”邪教组织活动时起时伏。

一些地方人民内部矛盾增多,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

社会治安形势仍然相当严峻,刑事案件总量上升,爆炸、杀人、抢劫、强奸等重特大案件危害严重,盗窃案件居高不下,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大量增多,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屡禁不止,人民群众缺乏安全感。

最新-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

最新-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

干意见为了进一步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必须大力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

为此,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组织建设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综治委、办)是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参谋和助手。

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县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委、办的建设,充分发挥它们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方面的组织、协调作用。

通过乡镇、街道综治委、办协调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共同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委员会不仅要有县(市、区)政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派驻机构和乡镇、街道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辖区内一些主要的企事业单位也要派有关负责人参加。

为增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在维护稳定、维护社会治安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力度,委员会主任应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的主要领导担任。

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应由党(工)委副书记担任,办公室要配齐、配强专职干部,确保这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公安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人民武装部部长等可兼任副主任。

要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综治委、办的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素质。

当地政府在安排财政预算时,对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经费要予以保证,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增加,使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正常开展。

二、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职能作用乡镇、街道综治委、办应在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一)认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有针对性地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公布日期】2001.09.05•【文号】•【施行日期】2001.09.05•【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治安管理正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2001年9月5日)1991年,中央在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本经验的基础上,作出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明确提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10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决定,全面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取得了积极的效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了重要作用。

实践证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建立和保持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基本方针,是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

进入新世纪,我国开始向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

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始终保持安定团结的社会政治局面。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社会进步,总体形势很好。

但也要看到,我国仍面临着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依然存在。

主要是:敌对势力加紧对我国进行渗透和破坏活动,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相互勾结,利用所谓民族、宗教、人权等问题制造事端,企图破坏我国的社会稳定。

“法轮功”邪教组织不断策划和煽动闹事,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一些地方社会治安形势相当严峻,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和流氓恶势力横行,爆炸、杀人、绑架、投毒、拐卖妇女儿童等重大恶性案件时有发生,盗窃、抢劫等多发性案件居高不下。

不少地方人民内部矛盾突出,群体性事件增多。

同时,在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快发展的新形势下,我们的法制建设、思想教育和治安管理等方面工作还没有完全跟上,一些地方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群防群治工作受到削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没有落到实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上述问题的解决。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社会治安是一个社会的核心问题,是政府和公众关注的焦点。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一些地区的社会治安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工作势在必行。

本方案拟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工作进行进一步加强,以实现以下目标:1.增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安全感和幸福感;2.减少社会矛盾和犯罪行为的发生;3.提高社会治安的整体水平。

二、工作内容与重点1.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明确任务目标和工作重点。

2.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摸排和情况调查,建立详细的地区档案,掌握地区的犯罪情况、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3.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排查,特别是前科犯罪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等,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其再次犯罪或制造社会动乱。

4.建立健全完善的治安巡逻制度,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巡逻防控,提高治安巡逻的效果和覆盖面。

5.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智能监控布控,通过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提高案件破案率和治安工作效率。

6.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与周边地区的联动合作,共同推进治安工作。

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加大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整治力度。

7.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社会综合治理,加强对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的解决,提升社会治理的水平。

8.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增强社会治安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三、工作措施与保障1.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工作能力和素质。

2.加大财政投入,增加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治安设施和人员配备,提高基础治安工作能力。

3.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4.加强对社会治安工作的督导和考核,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和效果的实现。

四、预期效果与评估通过本方案的实施,预计能够实现以下效果:1.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明显提高;2.社会矛盾和犯罪行为的发生率明显下降;3.社会治安的整体水平得到提升。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若干意见-皖发[2002]9号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若干意见-皖发[2002]9号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若干意见正文:----------------------------------------------------------------------------------------------------------------------------------------------------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若干意见(皖发[2002]9号2002年7月25日)为推动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深入开展,有力地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中发[2001]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当前,我省社会政治稳定,社会治安总体平稳,人民群众基本满意。

但是,一些地方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群防群治工作薄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措施还没有落到实处。

我国加入WTO 后,社会治安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社会治安问题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是确保全省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迫切需要。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自觉担负起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任期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奖惩。

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要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深入调查研究,定期听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各级政府在安排财政预算时,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经费要予以保证。

二、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一)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XX镇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按照《XX县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全省、全市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改善重点区域社会治安状况作为大力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建设的重要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内容,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促进全镇经济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条块联动”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排查整治工作以属地为主,部门配合,实行条块联动。

明确划分条块责任,凡属村(居)委会解决的问题,由村(居)委会解决;凡属部门解决的问题,由部门解决。

(二)坚持“因地制宜”原则。

从本地实际出发,针对性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哪些治安问题突出就重点治理哪些治安问题,什么矛盾纠纷突出就重点化解什么矛盾纠纷。

(三)坚持“标本兼治”原则。

着眼建设,因势利导,疏堵结合,以平安和谐创建为载体,进一步创新管理手段,夯实管理基础,提升服务水平,努力从源头上消除产生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的土壤和条件。

(四)坚持“注重实效”原则。

通过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找准和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解决在最基层,解决在单位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坚持“责任查究”原则。

对排查工作不深入不细致、整治措施不到位,导致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村(居)委会、部门,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肃查究村(居)委会、部门领导责任。

三、工作重点(一)重点地区:城乡结合部,案件高发区,黑恶势力称霸的地方,农村宗族势力作祟的地方,城镇治安混乱商业区,治安复杂的社区、村庄,城乡校园及其周边地区,工业园区,公路、铁路沿线、矿山、企业周边等治安不好的地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正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1991年2月19日)中央早在十年前就提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

这个方针以后在中央文件和国务院文件中又多次重申。

十年来,各地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创造了不少经验,取得了很大成绩,对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起了重要作用。

但是,从目前情况看,各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发展很不平衡,不少地区尚未落实到各部门和基层单位,这一状况远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当前,我国社会治安形势仍很严峻,刑事犯罪和其他治安问题有增无减,不少地方人民群众缺乏安全感。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精神,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顺利进行,必须进一步在全国范围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为此,特作以下决定:一、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特殊重要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中央总结历史经验提出的正确方针。

十年来的实践证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一)它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

社会治安问题是诸多社会矛盾和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

必须长期坚持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活动,但是仅靠打击不可能有效地减少产生犯罪和社会治安问题的复杂因素,必须全面加强综合治理才能奏效。

(二)它是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创造稳定的、良好的社会秩序的重要保证。

(三)它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许多工作就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综合治理搞好了又能推动精神文明建设。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各种矛盾和问题也随之出现并加剧,一些城市、地区治安形势日趋严峻。

尤其是在高新技术产业聚集、人才集聚、城市群建设等领域的快速发展中,经济利益的涌动、人口流动、社会治理难度加大,形成了一些社会恶劣倾向,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

因此,加强社会治安的管理和维护显得非常必要。

二、目标本方案旨在提供一系列针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对策,以保障社会治安的稳定和有序。

三、工作内容1. 制定区域化统一的安全治理标准指引从个人、家庭、单位、街道、社区、城市等多层面及维度全面系统分析安全状况,根据不同层级、规模,制定切实可操作、具体的安全治理标准指引。

2. 制定持续的安全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安全治理机制,定期会商部署,自上而下、全员参与建设安全防线。

同时加强公共监控体系建设,提高各级安全办的科学化、专业化管理水平。

3. 深入排查社会治安“盲区”、“难点”定期组织机动巡查和专项整治,密切关注各类矛盾纠纷,根据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综合治理和有效处置,确保及时有效地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4. 集中整治“治安突出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社会治安积极整治行动,切实打击各类黑恶势力,重拳出击,加大打击力度,同时做好群众教育宣传,提高群众安全防范能力。

5. 引入先进的科技手段借助先进科技手段,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治安风险进行溯源排查、预警,及时预测状况、制定对策措施。

6. 加强人员管理加强对重点区域的警力管理和人员调度方式、制定明确的警务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落实对干警的培训和培训,提高警力队伍的战斗力和执行力。

四、预期效果1. 阶段性取得显著成果,社会治安稳定有序。

2. 增强社会治安防控力度,提高社会治安环境整体水平。

3. 提高公共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社会安全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4. 增强群众对治安的满意度,积极寻求发展,确保社会繁荣昌盛。

五、总结维护社会治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政法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意见

政法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意见

政法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意见一、背景分析当前,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治安问题也日益突出。

犯罪率的上升、恶性案件的增多,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也更加凸显了政法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二、工作目标1. 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秩序。

2. 提高维护社会治安的能力和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感。

3. 打击犯罪行为,严惩犯罪分子,实现社会安定。

三、工作重点1. 加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

2. 加大公安部门的力度,积极开展打击治安犯罪行动。

3. 加强社会组织和群众力量的参与,形成多元化的治安防控体系。

4. 加大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严惩恶性犯罪分子。

5. 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工作措施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社会治安问题的管理和防控。

2. 进一步加强警务队伍建设,提高公安机关的工作水平和综合执法能力。

3. 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众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

4. 加强跨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 鼓励社会组织和群众参与,倡导社会共治,共同打造和谐社会。

五、工作保障1. 加大财力投入,保障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3. 加强信息化建设,实行信息共享,提高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4.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给予扶持和激励,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工作效果评估根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定期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能够取得实效。

综上所述,政法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的重要举措。

只有通过全面加强各方面的工作,形成合力,才能够有效应对社会治安问题,建设安全、和谐的社会。

提出完善的措施是政法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关键。

以下是具体的内容:一、加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稳定是一个国家和社会的基本要求,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则是实现社会稳定的基础和保障。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治安问题也在不断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为现代社会的重要任务。

本文将围绕着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性、现状和措施展开论述。

一、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治理社会治安问题的一种综合性措施,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公众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可以维护社会稳定。

社会治安问题的存在会对社会秩序和安全造成威胁,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不安定因素。

通过综合治理,可以有效应对各类治安问题,提高社会秩序和安全水平,确保社会稳定。

其次,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可以保障公众安全。

治安问题的存在会危及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

通过综合治理,可以加强安全防范和打击犯罪行为,保障公众的安全与利益。

最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可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治安问题的解决不能仅仅依靠执法和打击,还需要从根源上找到解决办法。

通过加强综合治理,可以改善社会环境,加强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现状分析目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我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治安综合治理中的各相关部门和力量协同合作不够。

社会治安问题的解决需要多个部门的协同努力,但现实情况是各部门之间的合作水平还有待提高,协同作战能力还不够强。

其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信息共享和协同机制还不够完善。

信息共享是综合治理的关键,但现实中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还存在一定的障碍,导致治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受到一定的限制。

最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社会参与度还不够高。

治安问题的解决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参与和支持,但现实中社会参与度较低,大部分治安工作仍然依赖于执法机关的力量,缺乏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

三、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措施和建议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公众安全,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和建议。

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机制

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机制

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机制1. 引言社会治安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高治安防控水平,健全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机制势在必行。

2. 优化治安综合治理的组织架构为了更好地开展社会治安工作,应优化治安综合治理的组织架构。

我们建议: - 设立专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召集人,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参与。

- 加强部门间的协作与沟通,建立健全横向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

- 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3. 完善社会治安信息收集与分析机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需要有准确的信息支持。

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应完善社会治安信息收集与分析机制。

建议: - 加强社会治安信息的收集工作,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例如视频监控、社交媒体监测等,实时掌握社会治安状况。

- 建立大数据平台,对社会治安信息进行汇总和分析,发现治安问题的趋势和规律,为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 加强与公安机关、司法部门等的信息共享,实现跨部门的数据互通。

4. 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和维稳力量的建设为了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必须加强治安防控和维稳力量的建设。

我们建议: - 加强公安机关的基层警力建设,加大警力配备,提升警察力量的综合素质。

- 完善社会治安举报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公安机关和群众的联系与合作,形成群防群治的格局。

- 加强社会治安宣传与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增强大家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的责任感。

5. 加强社会治安预警与评估机制为了及时预防和处理治安风险,我们应加强社会治安预警与评估机制。

建议: - 建立完善的治安预警机制,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和预测治安风险。

- 加强治安风险评估工作,分析研判治安事件的可能性和影响,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和处置。

6.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需要有法律的保障。

关于进一步加强综治维稳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综治维稳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综治维稳工作的通知各科室(班组):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即将到来之际,为切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稳定工作,健全完善我站综治维稳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全力以赴保稳定,凝心聚力促和谐,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社会环境,现就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稳定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综治维稳工作的重要性今年是建党九十周年,党和国家将隆重举办一系列庆祝活动,保持政治大局稳定、做好安全治理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各科室、班组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认识抓好综治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力争在“保稳定”上实现新作为。

二、着力强化综治维稳工作的领导稳定是转型的前提,稳定是发展的基础。

根据市公司及公路公司党委的要求,对我站综治维稳工作领导组进行调整充实。

领导组组成人员为:组长:杜占明副组长:王周平张靖毕丰军田明成员:段贵正张瑞红段玉梅史完和韩卫山综治维稳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马街站综合办。

办公室主任:王周平成员:段贵正张瑞红段玉梅史完和韩卫山三、深入细致开展综治维稳工作各班组、科室要认清形式,明确任务,深入细致开展综治维稳工作,高水平履行“服务转型、维护稳定”的职责使命。

要加强对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的排查化解。

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矛盾排查力度,进行认真梳理,及时掌握重点单位和重点对象,及早控制不稳定因素。

针对一些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或影响单位以至社会稳定的突发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切实做好排查和矛盾化解工作,力求问题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

要注重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的超前预防和妥善处置。

要主动听取群众诉求,因人制宜解决问题,及时化解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和矛盾,切实把各类矛盾处理在初发状态,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全过程,站领导要切实解决职工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正确对待职工的诉求,在政治上关心、在生活上照顾,切实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形成转型发展的合力,增强凝聚力。

2024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一、前言和背景当前,我国社会治安形势复杂严峻,犯罪事件频发、群体事件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和稳定。

为了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安全,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推动综合治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本文旨在提出2024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以期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工作,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总体目标1. 提高治安形势感知度: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对治安形势的感知能力。

2. 减少刑事犯罪率:通过加强社会管控、健全法律制度等手段,实现刑事犯罪率的明显下降。

3. 提升治安管理能力:加强公安机关的技术装备和人员培训,提高政府的治安管理能力。

4. 增加市民安全感:通过加强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的治安防控,提升市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三、具体措施1. 提高社会治理信息化水平(1)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全国社会治安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实时传输。

(2)优化治安感知能力:加大对社会治安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力度,提高治安感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加强新技术应用: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效率和精准性。

2. 加强社会管控(1)加强辖区管控: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社会管控体系,加强对社区、街道、城市的管理。

(2)加强公共场所管控:加大对商业区、公交车站、地铁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力度,防范恐怖袭击和群体事件的发生。

(3)加强对特定人群的管控:加强对外来人口、流动人口、重点人员等特定人群的管理和监控。

3. 健全法律制度(1)完善刑事诉讼法律制度:加强对犯罪嫌疑人权益的保障,优化刑事诉讼流程,提高司法公正性和效率。

(2)加大打击力度:提高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大对涉黑涉恶犯罪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网络犯罪。

(3)完善治安管理法律制度:加强对行政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手段的规范和落实,提高治安管理的效果。

4. 提升治安管理能力(1)加强公安机关装备建设:更新升级治安监控设备,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提升公安机关的应急处置能力。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司法部关于进⼀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的实施意见⽂号:司发[2004]4号颁布⽇期:2004-04-21执⾏⽇期:2004-04-21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各省、⾃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局:为了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中发[2001]14号)、《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范⼯作的意见》(中办发[2002]26号),以及2003年9⽉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会议精神,结合《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04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现就全国司法⾏政系统进⼀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继续做好监狱劳教⼯作,全⼒维护社会稳定1.监狱、劳教场所要依法及时完成收押、收容任务。

积极配合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的“严打”整治⽃争,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新收押罪犯和新收容劳教⼈员能够依法及时⼊监、⼊所。

2.严格安全防范措施。

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消除安全隐患。

掌握狱所情动态,制定、完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严厉打击狱所内违法犯罪活动,深挖余罪。

严格执⾏安全⽣产责任制和⽣产事故⾏政追究制度,防⽌监所发⽣⽣产安全事故。

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体系,研究探索确保监所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

3.积极推进监狱⼯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

根据监狱⼯作规律,以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为载体,探索教育改造的⽅式⽅法,进⼀步提⾼教育改造质量,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

4.继续抓好劳教创办特⾊的试点⼯作。

劳教场所要在管理、教育、劳动、场所设施建设等⽅⾯采取措施,努⼒提⾼教育挽救质量,增强劳教⼈员解教后适应社会的能⼒。

5.积极参加全国禁毒⽃争。

加强对涉毒罪犯和戒毒劳教⼈员的管理,切断毒品流⼈渠道,建⽴⽆毒环境。

推⼴“相对封闭、分期管理、综合矫治、后续照管”的劳教戒毒模式,提⾼戒毒效果,降低复吸率,促进“⽆毒社区”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意见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意见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意见尊敬的领导: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治安形势也越来越复杂和严峻。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非常必要,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相关工作意见。

一、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体系,包括完善治安综合治理领导体制机制、健全侦查打击机制和加强刑事司法机制等方面。

在领导体制方面,建立专门的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统筹和协调各项治安工作,并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在侦查打击机制方面,应加强技术手段的建设和应用,确保信息共享,提高打击的精确度和效率。

在刑事司法机制方面,要加强司法体制建设,使司法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加强治安防控措施社会治安防控工作需要充分发挥预防为主的战略,采取早期介入的方式,加强普法教育,使人民群众了解自身权利和义务,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加强社会各界的联防联控,形成社会大综合防控体系,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

要强化人口管理,建立健全身份识别、人员流动、居住地管理等各方面的制度,以便更好的控制非法人员的活动范围。

三、加强社会责任意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加强社会责任意识,各种社会力量必须提高社会责任意识,从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企业应积极发挥社会责任,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资源和支持;社会组织应承担社会责任,发挥积极的作用,构筑社会和谐。

同时,各级政府也应加强自身的建设,完善相关政策和法律制度,加强治安维稳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力度。

四、提高治安综合治理水平治安综合治理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水平,采取多种措施和手段,加强治安管理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提高各项工作的专业水平和效率。

同时,也需要加强科技创新,发挥科技在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提高治安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和科技水平,使其能够适应社会治安形势的发展变化。

综上所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要手段,需要加强社会各方面的合作和支持。

2024年2024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24年2024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24年2024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人们对社会治安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2024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将有哪些新的变化和重点?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阐述。

一、强化基层治理基层治理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基础。

2024年,将继续加强基层治理,完善社区巡逻制度,建立健全村级治理体系,加强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基层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注重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鼓励并支持社区居民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现“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监督”的治理模式。

二、健全法律体系2024年,将继续加大法律体系建设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法律执行力度。

加强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加强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严惩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手段。

2024年,将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宣传普法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

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倡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科技支撑科技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支撑。

2024年,将继续加强科技支撑,加大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域的科技创新和应用力度,推动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社会治安防控的精准度和效能。

注重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五、强化执法监督2024年,将继续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确保执法公正、严明、廉洁。

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水平和素质,增强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公正性。

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执法监督,形成社会对执法活动的广泛监督。

六、加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矛盾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

2024年,将继续加强对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建立健全矛盾化解机制和体系,通过多种手段及时化解各类社会矛盾,防止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

关于进一步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实施意见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根据中央、省、市的有关要求,围绕实现全县公众安全感指数、平安建设覆盖率、综治工作整体水平、政法综治队伍整体素质“四个全面提升”的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进一步完善综治组织网络1.县综治委主任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担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常务副主任,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和综治办主任任副主任,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其县综治办为正科级常设行政机构,定编8人。

其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室定编3人,为综治办内设机构,主任由县综治办一名副主任兼任。

2.县直单位设立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职领导任副组长,与综治工作相关的若干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其综治办可挂靠在单位内设机构,主任由所挂靠的内设机构正职担任,同时配备1至2名专兼职综治干部负责日常工作。

3.乡镇(场)综治委主任由乡镇(场)党委书记担任,乡镇(场)长担任第一副主任,乡镇(场)分管综治工作的副职领导任副主任,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密切相关的职能单位和属地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其综治办为常设单列行政机构,在乡镇(场)总编制内配备3至5名专职干部,其中综治办专职副主任由乡镇(场)副科级领导担任。

4.强化乡镇(场)综治干部队伍建设。

乡镇(场)综治办人员实行双重领导、以乡镇(场)管理为主,县综治办协助管理,坚持把能力强、作风实、政治坚定的干部放在综治岗位上,并保持干部的相对稳定。

乡镇(场)综治办专职干部变动,应事先征求县综治办意见并备案。

5.规范乡镇(场)和谐平安联创中心建设。

由乡镇(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牵头,整合基层政法单位、人民武装、安监、民政、信访、工商、城建、劳动保障、国土资源等方面的力量,构建和谐平安联创中心。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综治单位联勤、突出问题联治、法治工作联建、平安建设联创、工作绩效联评等“七联”机制。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责任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责任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责任书尊敬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组全体成员: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确保社会的安定和谐,提出以下责任书:
一、明确工作目标
我们将坚决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方针政策,以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为目标,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我们将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制,形成工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同合作、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

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强化宣传教育
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社会治安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警务建设
我们将加强公安机关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治安防控能力,切实履行治安维护的职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社会服务
我们将加大力度推进社会服务机构建设,加强社会福利、就业、教育等方面的工作,解决社会问题,改善社会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六、加强合作沟通
我们将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建立联动机制,共享资源,共同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形成合力,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全面发展。

七、加强监督评估
我们将建立健全监督评估机制,定期评估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确保工作的有效推进。

以上责任书,我们郑重承诺并全力以赴履行。

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同建设一个安定、和谐、有序的社会。

谢谢大家!。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建议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建议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建议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的重要任务。

为了实现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以下是一些建议:1. 增加警力和警务力量。

加大对警察的招聘和培训力度,提高警察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

同时,加强警务力量的装备和技术支持,提高执法效率。

2. 加强社区治理。

建立健全社区治理体系,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度和责任感。

加强社区警务宣传,增强居民的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

建立健全社区巡逻制度,加强对社区安全的监控和防范。

3. 推行智慧城市建设。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智慧城市监控系统,实现对公共场所和交通路口的全天候监控。

通过大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和预警潜在的治安风险。

4. 加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参与。

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发挥其在社区矫正、安全宣传等方面的作用。

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培训机制,提高其专业能力和素质。

5. 加强对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管理。

加强对公共场所、学校、医院、商场等重点场所的安全管理,加强安保力量的配置,增加视频监控和安全设施。

加强对涉恐、涉暴、涉黑、涉毒等重点人群的排查和管控。

6. 加强网络安全。

加强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和防范,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监测和应急机制。

加强对网络诈骗、网络暴力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网络空间的安全和秩序。

7. 增加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

加强对公民的法制宣传和教育,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加强对未成年人和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8.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对个人和企业的信用评估和管理。

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提高社会治安水平。

9. 增加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扶和管理。

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扶和重点管理,促进他们的社会融入和就业创业。

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刑满释放人员的安全和稳定。

10. 加强国际合作和信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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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暨建设平安和谐矿井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矿区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推进平安和谐矿井建设的深入开展,实现矿区长治久安,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公司“铸精品矿井、创一流企业、塑幸福家园”竞标行动,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突出重点、确保安全”的方针,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创新载体,深化平安建设,加大工作力度,积极营造“大综治”的工作氛围,为矿井稳定和谐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和重要保证。

二、工作总体思路
二〇一二年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和谐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12355”。

即:围绕“一条”主线:矿区和谐发展。

突出“两大”重点:政治稳定、治安稳定。

健全“三大”体系:群防群治体系、治安预控体系和平安绩效考核体系。

实现“五个”强化:强化“大综治”工作格局、强化治安防控建设、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强化平安矿井创建、强化专兼职队伍建设。

确保“五无”目标:无“法轮功”反弹现象、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火灾责任事故、无民转刑案件、无入室盗窃案件。

三、主要任务
(一)治安管理
1、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是建设“平安和谐矿井”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平安和谐矿井”建设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层层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2、积极配合公安保卫部门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始终对刑事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各类重点人员的清查力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认真落实管控、帮教、监督及打击措施。

3、建立健全治保小组、矛盾纠纷调解小组,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报送各类治安、稳定信息,努力夯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

4、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公共安全管理,特别是供电、供水、药库、提升、通讯和食堂等要害部位的管理,加大对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公共安全事故。

5、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的学习,积极预防各类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二)信访稳定
1、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情况早知道、问题早发现、工作早介入,切实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小矛盾酿成大事端。

2、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和愿望,切实解决好关系到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和敏感、焦点问题。

3、杜绝进京、赴省和到市及集团公司上访事件的发生,杜绝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对敌斗争
1、杜绝危害国家和社会政治稳定的人员形成组织,杜绝危害国家和社会政治稳定的人员形成气候。

2、不发生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制造的政治事件,不发生自由化分子制造的政治事件,不发生某一群体的政治性聚集滋事事件。

3、严防“法轮功”等邪教分子滋事,严防发生反动宣传事件。

4、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积极创建“无邪教社区”活动。

三、检查考核和奖惩
1、检查考核对象:公司各单位。

2、检查考核内容:依据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和谐矿井建设考核细则和责任书内容及其它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3、检查考核办法: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其中治安管理占50分,信访稳定占30分,对敌斗争占20分。

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

4、奖惩办法:公司实行抵押金制度,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缴纳6000元,副组长缴纳5000元,成员缴纳3000元;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缴纳抵押金2000元,年终考核,兑现奖励。

对单位的考核奖惩:(1)年终考核在90分以上(含90分,下同)的单位,返还全部抵押金,并给予抵押金2倍的奖励;(2)年终考核在80分至89分的单位,返还全部抵押金,并给予抵押
金1倍的奖励;(3)年终考核不足80分的单位,扣除全部抵押金;(4)单位内部发生打架斗殴,扣除单位负责人抵押金的50%,并当月补齐抵押金。

对领导小组的考核奖惩:依据集团公司对公司的考核奖惩规定执行。

四、实行一票否决的情况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一票否决:
1、单位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
2、单位发生刑事案件或恶性治安案件(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和群体性斗殴)的;
3、发生火灾或被盗价值1000元以上的;
4、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发生计划外生育的;
5、违规违纪被公安保卫部门查处5人次以上的。

年度内被一票否决的单位不得分。

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和谐矿井建设考核细则
二〇一二年一月一日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和谐矿井建设考核细则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
治安管理领导重视、组
织健全、制度
落实、活动开
展情况
10分,
扣完为

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工作总体规划,同部署,同
检查,同落实;层层签定责任书,争创平安区
队、平安班组、平安岗位。

开展治安防范,加强治安防控,治安形势稳定,
无被盗,无打架斗殴事件。

治安防控体
系建设情况
10分,
扣完为

对各类重点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帮教效果显
著,无重新犯罪现象。

矛盾纠纷排
查调处情况
10分,
扣完为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健全,有治保小组、矛
盾纠纷调解小组等组织,各项工作开展正常。

重点人口帮
教和流动人
口管理情况
10分,
扣完为

重点人口帮教率100%,流动人口、暂住人口无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安全生产、消
防安全情况
10分,
扣完为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生产任务,无重大
安全生产事故。

消防组织健全,有管理制度,
火险隐患整改及时,消防器材设施齐全,无丢
失、损坏现象。

信访稳定越级上访及
集体上访情

10分,
扣完为

无进京赴省到市及集团公司越级上访事件,无
集体上访事件发生。

治安稳定信
息报送情况
10分,
扣完为

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报送矛盾纠
纷和不稳定因素。

上级交办事
项完成情况
10分,
扣完为

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信访稳定工作,无推诿延
误现象。

对敌斗争国家安全人
民防线建设
开展情况
10分,
扣完为

无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人员形成组
织,无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人员形
成气候。

无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制造的政治事件;无某
一社会群体的政治性聚集滋事事件。

防范处理“法
轮功”等邪教
工作情况
10分,
扣完为

无“法论功”等邪教人员进京赴省到市滋事事
件,无非法聚集事件和暴力事件。

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无邪教
区队”创建活动,无反动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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