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航局船机设备星级制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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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二航局船机设备星级制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船机设备规范化管理,提高公司各级设备人员思想素质及业务能力,创造设备最佳经济效益,有效管控公司船机设备风险,结合公司设备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交二航局船机设备星级制管理(以下简称“星级制”)是公司船机设备全过程管理的载体,是船机设备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强化船机设备管理的有效手段。各级党政领导务必高度重视,领导并组织实施星级制工作开展。
第三条本办法年度考评得分将作为公司对分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年度设备管理考核依据。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级设备管理单位。
第二章星级等级
第五条星级制管理按分子公司、分子公司下属单位(包括船舶施工处、设备站和项目部,以下简称“下属单位”)和船机设备(包括操作人员)三个层面实施。
第六条下属单位和船机设备星级分为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低于二星级标准视为不合格,星级分类标准为:
第七条星级制考核总分各为100分(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出现考核项目缺项时,按其考核得分率计分(实际考核项目得分÷实际考核项目总分×100)。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公司及分子公司分别成立星级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主管领导和工程、设备、安监、合同、宣传、工会、财务、人事等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各级设备管理职能部门为星级制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星级制管理日常工作。
第九条公司星级制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星级制办法,推动和指导各单位开展星级制工作,检查星级制工作实施情况,审定公司四星级及以上下属单位、船机设备,组织星级制管理优胜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五星级设备、优秀操作技能人员的评审。
第十条分子公司星级制领导小组负责贯彻公司星级制办法,并制定星级制管理实施细则,督查所属单位开展星级制工作,考核星级制实施情况,审定三星级及以下的所属单位和船机设备,推荐四星级及以上下属单位、船机设备。
第十一条下属单位星级制考核小组负责贯彻、执行星级制办法,开展星级制检查及考核。
第十二条船机设备操作人员具体实施本办法。
第四章考核
第十三条船机设备操作人员每月进行自评,填写自评得分表(见附件3、附件4),并上报分子公司下属单位。
第十四条下属单位每季度对所属船机设备进行考核(见附件3、附件4),同时每半年进行自评(见附件2),并于半年末将自评结果及星级制考核报表(附件6)上报分子公司,每年底将星级制总结及汇总表(附件2、附件6)上报分子公司。
第十五条分子公司星级制领导小组每年对下属单位覆盖考核一次,每年底将星级制考核相关报表及总结报公司。
第十六条公司星级制领导小组每年对各单位星级制实施情况进行抽查考
核,并于每年底审批公司四星级及以上的下属单位和船机设备。
第十七条星级制考核人员考核中发现问题,应下发《船机设备星级制管理考核整改报告》(见附件7),督促限期整改,并进行整改验证。
第五章奖惩
第十八条评比表彰原则
星级制管理评比表彰应确保公平性、公正性、透明性,突出个体的业绩、管理的先进性,坚持以个体自荐、分子公司推荐、公司全面考核的原则。
第十九条评比表彰内容
公司星级制管理评比表彰分层次进行,分别设立“船机设备星级制管理优胜单位”、“船机设备星级制管理先进集体”、“船机设备星级制管理先进个人”、“船机设备星级制管理五星级设备”、“船机设备星级制管理优秀操作技能人员”5类奖项。公司所属各单位“船机设备星级制管理”的评比表彰由各单位自行决定,其评比表彰办法、评比表彰结果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一)、优胜单位奖
1、评比表彰范围:在分子公司设备管理职能部门中评选;
2、评比表彰数量:2个;
3、评比表彰细则:按照《分子公司设备星级制管理考核评分表》(附件1)进行评选。
4、否决性条件
“优胜单位”评选中,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分子公司评选资格:
(1)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的设备数量不足应参评设备数量的80%;
(2)分子公司对其下属单位星级制管理每年覆盖考核一次未达标;
(3)船舶出现大事故及以上级别的责任事故,机械出现一般事故及以上级别的责任事故;隐瞒不报或虚报、谎报机(海)损责任事故。
(二)、先进集体奖
1、评比表彰范围:在分子公司下属单位(专业公司、项目部)设备管理职能部门中评选;
2、评比表彰数量:8-10个;
3、评比表彰细则:按照《分子公司下属单位设备星级制管理考核评分表》(附件2)、《分子公司下属单位设备星级制管理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5)进行评选。
4、否决性条件
“先进集体”评选中,船舶、机械出现一般事故及以上级别的责任事故;隐瞒不报或虚报、谎报机(海)损责任事故,取消分子公司下属单位评选资格。
(三)、先进管理个人奖
1、评比表彰范围:在公司、分(子)公司、分(子)公司下属单位设备管理人员中评选;
2、评比表彰数量:10名;
3、评比表彰细则:依据个人工作材料及日常工作评价评选。
4、否决性条件
“先进管理个人”评选中,参评者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取消评选资格。
(四)、优秀操作技能人员奖
1、评比表彰范围:在分(子)公司下属单位维修、操作人员中评选中;
2、评比表彰数量:15-20名;
3、评比表彰细则:按照《船舶设备星级制管理考核评分表》(附件3)《机械设备星级制管理考核评分表》(附件4)进行评选。
4、否决性条件
“优秀操作技能人员”评选中,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操作技能人员评选资格:
(1)被考核船舶、机械设备当年发生机、海损责任事故。
(2)操作人员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
(五)、五星级设备
1、评比表彰细则:按照《船舶和机械设备星级制管理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6)进行评选。
2、否决性条件
“五星级设备”评选中,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设备评选资格:
(1)船机设备完好率、利用率不达标;
(2)船机设备当年连续停置时间超过6个月不得参评当年五星级设备。
第二十条评比表彰程序。
公司《船机设备星级制管理》评比表彰工作在公司“船机设备星级制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公司工程管理部作为日常工作部门负责评比表彰的日常工作,分子公司负责日常评比工作的开展。
(一)、单位申报
分子公司负责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推荐申报《船机设备星级制管理》先进。
(二)、考评
公司工程管理部结合公司年度施工现场考评、安全质量检查、信息化综合业务平台及日常工作信息反馈等多种形式,对分子公司推荐申报的先进进行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