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不足与完善措施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 34 卷 第 5 期
青 海 师 范 大 学 学 报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版 )
Vol.34,No.5
Baidu Nhomakorabea
2012年9月 Journal of Qingha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Sep.2012
浅析当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不足与完善措施
吴 黎
(青海省健康教育所,青海 西宁 810012)
摘 要:舆论监督作为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新闻工作的 一 项 重 要 职 能,作 为 现 阶 段 对 社 会 运 行 中 各 种 行 为 的 一 种 制 衡机制和对偏差行为的纠错机制,对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促进社会的 稳 定 与 进 步,调 动 人 民 群 众 的 积 极 性和主动性,均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从舆论监督的实践来看,在党中央的高度 重 视 与 支 持 下,在 新 闻 媒 体 自 身 的 积极努力下,舆论监督工作取得了可喜 的 成 就,但 同 时 仍 然 存 在 着 很 多 不 足 之 处,影 响 舆 论 监 督 工 作 的 开 展 和 深 化。本文在此基础上对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不足与对策作出一番探讨。 关 键 词 :新 闻 媒 体 ;舆 论 监 督 ;完 善 措 施 中 图 分 类 号 :G212 文 献 标 识 码 :A 文 章 编 号 :1000-5102- (2012)05-0150-03
收 稿 日 期 :2012-04-07 作 者 简 介 :吴 黎 (1978-),女 ,汉 族 ,广 西 合 浦 人 ,青 海 省 健 康 教 育 所 记 者 。 研 究 方 向 :新 闻 传 播 学 。
· 150 ·
望、呼声,以保 证 所 制 定 法 律、法 规 的 正 确 和 全 面。 另 外,新 闻媒体还在法律执行过程中对执法 机 关、执 法 人 员 进 行 有 效 的监督,通过曝光有法不依、执法不 严 的 反 面 典 型,形 成 威 慑 力,使 他 们 不 敢 违 法、徇 私 舞 弊,从 而 推 动 了 有 法 必 依、执 法 必严的良好社会风尚逐渐形成和发展。
闻自由才会得到切实的保障。反之,所 呈 现 的 病 态 就 会 冲 击 这一重要价值的实现。因此,给予 新 闻 媒 体 舆 论 监 督 一 个 理 性的定位、保障好其实施的过程也就 是 为 新 闻 自 由 完 整 地 实 现提供了保障。
二 、新 闻 媒 体 舆 论 监 督 所 取 得 的 成 就 第一,抵制腐败成效显著。在 党 中 央 加 强 了 对 司 法 行 政 体制改革的今天,新闻媒体对腐败问 题 揭 露 批 判 的 力 度 大 大 加强,舆论监督 工 作 有 了 很 大 进 步,取 得 了 很 好 的 成 绩。 在 党的十七大中,胡锦 涛 主 席 指 出 “舆 论 监 督 是 人 民 监 督 的 重 要组成部分,中国新闻媒体在对政府 官 员 监 督 方 面 发 挥 了 重 要作 用,很 多 报 刊、电 视 台、电 台 和 其 他 媒 体 都 有 专 门 栏 目, 揭露了不少问题。”现在,腐败问题 已 成 为 一 些 强 势 新 闻 媒 体 的重要内容。 第二,维护消 费 者 合 法 权 益 深 得 民 心。《消 费 者 权 益 保 护法》第六条规定:“大众传播媒介 应 当 做 好 维 护 消 费 者 合 法 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 权 益 的 行 为 进 行 舆 论 监 督。” 据此,现在几乎所有 的 省 市 级 报 刊、电 视 都 开 办 了 关 于 “3· 15消费者权益日”节(栏 )目,实 施 对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新 闻 舆 论 监督,保护了广大 消 费 者 的 知 情 权,维 护 了 合 法 经 营 企 业 的 经济利益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促进立 法、监 督 执 法 日 趋 成 熟。 新 闻 媒 体 在 法 律 制定的过程中,引 导 群 众 公 开 讨 论,反 映 广 大 人 民 群 众 的 愿
新闻舆论监督作为一种社会监 督 手 段,对 于 促 进 国 家 的 民主政治建设、政 府 的 反 腐 倡 廉、群 众 的 自 我 批 评 和 自 我 教 育;对于匡扶社会正义,鞭挞人间丑 恶;对 于 形 成 良 好 的 社 会 舆 论 环 境 ,促 进 社 会 的 良 性 运 转 都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
一 、新 闻 媒 体 舆 论 监 督 概 述 新闻自由是一项制度性的基本 权 利,他 的 基 本 功 能 就 是 保障公民在宪政国家的舆论监督 和 民 主 参 与。 不 难 理 解,新 闻自由的其中一个层面,就是要求新 闻 媒 体 在 法 律 规 定 的 范 围内,自由的收集、组织、传播信息,为 大 众 提 供 一 个 “自 由 的 市场”,一个 收 发 信 息 的 平 台,以 监 督 政 府、防 止 政 府 滥 权。 简言之,有新 闻 自 由 存 在 便 需 要 有 新 闻 媒 体 舆 论 监 督 的 存 在。同时,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也是 实 现 新 闻 自 由 的 方 式 和 手 段。一条新闻所承载的信息的完整表达需要以下三方的共 同参与:传输 者、管 理 者、信 息 接 受 者。 传 输 者 是 信 息 的 “始 发站”,一条新闻 将 以 哪 种 形 式、如 何 的 内 容 交 付 于 世 人,在 媒体对信息进行收集加工处理之 后,面 世 之 前 已 经 定 型。 管 理者在这一过程中多以公权者的形象出现。或者是某些标 准、界 限 的 制 定 者;或 者 是 纠 纷 的 仲 裁 者;甚 或 是 政 策、舆 沦 方向、价值观的 推 行 者。 信 息 接 受 者 是 信 息 传 送 的 目 的 地。 信息接收者将其获取的信息根据自 身 的 知 识 结 构、价 值 观 进 行二次处理来指导自己的行为。三者所参与新闻过程则要 求必须连续顺畅,同 时 各 主 体 必 须 真 正 做 到 “各 司 其 职 ”,新
青 海 师 范 大 学 学 报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版 )
Vol.34,No.5
Baidu Nhomakorabea
2012年9月 Journal of Qingha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Sep.2012
浅析当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不足与完善措施
吴 黎
(青海省健康教育所,青海 西宁 810012)
摘 要:舆论监督作为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新闻工作的 一 项 重 要 职 能,作 为 现 阶 段 对 社 会 运 行 中 各 种 行 为 的 一 种 制 衡机制和对偏差行为的纠错机制,对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促进社会的 稳 定 与 进 步,调 动 人 民 群 众 的 积 极 性和主动性,均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从舆论监督的实践来看,在党中央的高度 重 视 与 支 持 下,在 新 闻 媒 体 自 身 的 积极努力下,舆论监督工作取得了可喜 的 成 就,但 同 时 仍 然 存 在 着 很 多 不 足 之 处,影 响 舆 论 监 督 工 作 的 开 展 和 深 化。本文在此基础上对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不足与对策作出一番探讨。 关 键 词 :新 闻 媒 体 ;舆 论 监 督 ;完 善 措 施 中 图 分 类 号 :G212 文 献 标 识 码 :A 文 章 编 号 :1000-5102- (2012)05-0150-03
收 稿 日 期 :2012-04-07 作 者 简 介 :吴 黎 (1978-),女 ,汉 族 ,广 西 合 浦 人 ,青 海 省 健 康 教 育 所 记 者 。 研 究 方 向 :新 闻 传 播 学 。
· 150 ·
望、呼声,以保 证 所 制 定 法 律、法 规 的 正 确 和 全 面。 另 外,新 闻媒体还在法律执行过程中对执法 机 关、执 法 人 员 进 行 有 效 的监督,通过曝光有法不依、执法不 严 的 反 面 典 型,形 成 威 慑 力,使 他 们 不 敢 违 法、徇 私 舞 弊,从 而 推 动 了 有 法 必 依、执 法 必严的良好社会风尚逐渐形成和发展。
闻自由才会得到切实的保障。反之,所 呈 现 的 病 态 就 会 冲 击 这一重要价值的实现。因此,给予 新 闻 媒 体 舆 论 监 督 一 个 理 性的定位、保障好其实施的过程也就 是 为 新 闻 自 由 完 整 地 实 现提供了保障。
二 、新 闻 媒 体 舆 论 监 督 所 取 得 的 成 就 第一,抵制腐败成效显著。在 党 中 央 加 强 了 对 司 法 行 政 体制改革的今天,新闻媒体对腐败问 题 揭 露 批 判 的 力 度 大 大 加强,舆论监督 工 作 有 了 很 大 进 步,取 得 了 很 好 的 成 绩。 在 党的十七大中,胡锦 涛 主 席 指 出 “舆 论 监 督 是 人 民 监 督 的 重 要组成部分,中国新闻媒体在对政府 官 员 监 督 方 面 发 挥 了 重 要作 用,很 多 报 刊、电 视 台、电 台 和 其 他 媒 体 都 有 专 门 栏 目, 揭露了不少问题。”现在,腐败问题 已 成 为 一 些 强 势 新 闻 媒 体 的重要内容。 第二,维护消 费 者 合 法 权 益 深 得 民 心。《消 费 者 权 益 保 护法》第六条规定:“大众传播媒介 应 当 做 好 维 护 消 费 者 合 法 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 权 益 的 行 为 进 行 舆 论 监 督。” 据此,现在几乎所有 的 省 市 级 报 刊、电 视 都 开 办 了 关 于 “3· 15消费者权益日”节(栏 )目,实 施 对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新 闻 舆 论 监督,保护了广大 消 费 者 的 知 情 权,维 护 了 合 法 经 营 企 业 的 经济利益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促进立 法、监 督 执 法 日 趋 成 熟。 新 闻 媒 体 在 法 律 制定的过程中,引 导 群 众 公 开 讨 论,反 映 广 大 人 民 群 众 的 愿
新闻舆论监督作为一种社会监 督 手 段,对 于 促 进 国 家 的 民主政治建设、政 府 的 反 腐 倡 廉、群 众 的 自 我 批 评 和 自 我 教 育;对于匡扶社会正义,鞭挞人间丑 恶;对 于 形 成 良 好 的 社 会 舆 论 环 境 ,促 进 社 会 的 良 性 运 转 都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
一 、新 闻 媒 体 舆 论 监 督 概 述 新闻自由是一项制度性的基本 权 利,他 的 基 本 功 能 就 是 保障公民在宪政国家的舆论监督 和 民 主 参 与。 不 难 理 解,新 闻自由的其中一个层面,就是要求新 闻 媒 体 在 法 律 规 定 的 范 围内,自由的收集、组织、传播信息,为 大 众 提 供 一 个 “自 由 的 市场”,一个 收 发 信 息 的 平 台,以 监 督 政 府、防 止 政 府 滥 权。 简言之,有新 闻 自 由 存 在 便 需 要 有 新 闻 媒 体 舆 论 监 督 的 存 在。同时,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也是 实 现 新 闻 自 由 的 方 式 和 手 段。一条新闻所承载的信息的完整表达需要以下三方的共 同参与:传输 者、管 理 者、信 息 接 受 者。 传 输 者 是 信 息 的 “始 发站”,一条新闻 将 以 哪 种 形 式、如 何 的 内 容 交 付 于 世 人,在 媒体对信息进行收集加工处理之 后,面 世 之 前 已 经 定 型。 管 理者在这一过程中多以公权者的形象出现。或者是某些标 准、界 限 的 制 定 者;或 者 是 纠 纷 的 仲 裁 者;甚 或 是 政 策、舆 沦 方向、价值观的 推 行 者。 信 息 接 受 者 是 信 息 传 送 的 目 的 地。 信息接收者将其获取的信息根据自 身 的 知 识 结 构、价 值 观 进 行二次处理来指导自己的行为。三者所参与新闻过程则要 求必须连续顺畅,同 时 各 主 体 必 须 真 正 做 到 “各 司 其 职 ”,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