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北京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1
北京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2005-12-23 16:12:01
来源:北京市统计局
北京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北京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京市统计局
2005年12月21日
为全面掌握我国第二、第三产业[注一]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状况,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各级政府的决策和管理水平,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我国于2004年开展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
本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
普查对象[注二]是我国境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内容包括各单位的基本属性、从业人员与报酬、生产经营活动与财务状况、科技活动以及能源消费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全国的统一要求,北京市组织实施了北京地区的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取得了重要成果,现将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到2004年末,北京市共有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个体经营户77.4万个。
其中,法人单位25.6万个[注三],法人单位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4.1万个,个体经营户47.7万个。
本次经济普查法人单位及其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数为29.7万个,与2001年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的24.7万个相比,增长了20.2%。
在法人单位数量中,第二产业单位4.6万个,占17.9%;第三产业单位21.0万个,占82.1%。
从法人单位机构类型看,企业单位22.9万个,占法人单位的89.4%;其他各种机构类型的单位占10.6%。
表1:法人单位机构类型情况
从法人单位的登记注册类型看,内资单位24.8万个,占法人单位的
97.0%;外资单位0.8万个,占3.0%。
全市私营单位12.7万个,占法人单位的49.6%。
表2:法人单位登记注册类型情况
从法人单位的行业分类看,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制造业的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占法人单位的57.6%。
表3:法人单位行业分类情况
合计
第二产业
采矿业
制造业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
第三产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批发和零售业
住宿和餐饮业
金融业
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5.58
4.57
0.08
3.61
0.03
0.85
21.01
0.46
1.26
7.29
0.97
0.07
1.00
3.84
1.57
100.0
17.9
0.3
14.1
0.1
3.4
82.1
1.8
4.9
28.5
3.8
0.3
3.9
15.0
6.1
从法人单位的地区分布看,单位数量较多的区县依次是海淀区、朝阳区、丰台区、西城区、东城区和大兴区,六个区的法人单位数占全市的67.4%。
表4:法人单位地区分布情况
注:“其他”是指在本市登记注册,在外埠经营的单位和市统计局直接统计的单位。
二、从业人员情况
全市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705.2万人。
其中,第二产业从业人员230.4万人,占32.7%;第三产业从业人员474.8万人,占67.3%。
从登记注册类型看,内资单位从业人员639.4万人,占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90.7%;外资单位65.8万人,占9.3%。
在内资单位中,国有、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比重为72.7%。
表5:按登记注册类型划分的从业人员情况
从行业分类看,从业人员主要集中在工业[注四]、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表6:按行业划分的从业人员情况
在从业人员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273.3万人,占38.8%;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172.2万人,占24.4%;具有技术等级的人员67.4万人,占9.6%。
表7:从业人员的学历、职称及技术等级情况
三、实收资本情况
经济普查结果表明,第二、第三产业的实收资本为33832.5亿元。
其中,第二产业实收资本为6136.4亿元,占18.1%;第三产业27696.2亿元,占81.9%。
从登记注册类型看,内资单位实收资本占第二、第三产业实收资本的88.7%,外资单位占11.3%。
表8:按登记注册类型划分的实收资本情况
注:表中“…”表示该栏数据不够计量单位的数量值(下同)。
从行业分类看,实收资本较高的依次是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三个行业实收资本总计为20919.9亿元,占全市的61.8%。
表9:按行业划分的实收资本情况
四、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全市第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的主营业务收入28776.3亿元。
其中,第二产业8308.7亿元,占28.9%;第三产业20467.6亿元,占71.1%。
从登记注册类型看,内资单位主营业务收入占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的82.8%,外资单位占17.2%。
表10:按登记注册类型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从行业分类看,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较大的是:批发和零售业9636.2亿元,占第二、第三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的33.5 %;工业6225.3亿元,占21.6%;金融业4104.6亿元,占14.3%;房地产业1760.1亿元,占6.1%。
表11:按行业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五、能源消费情况
经济普查对全市第二、第三产业企事业单位的能源消耗量进行了调查。
第二产业消费量为2664.2万吨标煤,第三产业消费量为1638.0万吨标煤。
表12:第二、第三产业主要能源消费量
六、个体经营户情况
本次普查登记的个体经营户47.7万个,从业人员109万人,全年营业收入606.6亿元,营业支出439.9亿元,固定资产原值101.2亿元。
在个体经营户中从事第二产业的个体经营户1.95万个,占4.1%;从事第三产业的45.7万个,占95.9%。
从行业分类看,从事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个体经营户36.9万个,占个体经营户的77.4%;从业人员83.2万人,占76.4%;营业收入498.1亿元,占82.1%。
表13: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
七、普查数据质量情况
北京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对本次普查数据进行了严格的审核,按全国统一的方法进行了事后质量抽查,结果表明,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为
1.7‰,达到了国家数据质量控制标准。
[注一]第二、第三产业:第二产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以及建筑业四个门类。
第三产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十四个门类。
[注二]普查对象:根据《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调查方案》的规定,普查对象包括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指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的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指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相对独立组织生产或业务活动,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资料的单位。
个体经营户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单位。
包括:(1)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2)经民政部门核准
登记并领取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3)没有领取执照或证书,或按照有关规定免于登记,但有相对固定场所、年内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三个月以上的城镇、农村个体户。
但不包括农民家庭以辅助劳力或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一些兼营性活动。
[注三]法人单位25.6万个:与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发布的法人单位22.1万个相比,增加了3.5万个,主要原因是这些单位属于一企多照和无主产业活动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