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金融体系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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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间接金融为主的金融体制
战前,因资本市场发达,在日本企业的资金筹措中,直接金融曾占主要的地位,1934—1935年,在企业的外部资金筹措中,股票和公司债的比重平均占80.8%,大大高于银行借款的17.9%。

然而,这种情况在战后却发生了逆转。

1959年,股票和公司债的比重下降为21.2%,而银行借款的比重则上升为70.1%;1976年,银行借款的比重进一步上升为91.1%,而股票和公司债的比重则进一步下降为6.7%。

80年代,直接金融的比重虽有所提高,但以间接金融为主的局面仍无根本改变。

1985年,在企业的外部资金筹措中,间接金融和直接金融的比重分别为80.1%和13.2%。

由于间接金融比重高,银行在金融体系中就一直处于核心的地位。

2.银企关系密切的金融体制
日本企业金融的重要特点,是企业和银行之间形成了长期的、稳定的、综合的交易关系,这就是主银行制度。

由于主银行制度,企业和银行之间保持了特殊的密切的关系。

这种特殊密切的关系,既是间接金融的基础,又是日本式经营的基本条件和重要保证,对高速经济增长也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3.专业化分工的金融体制
在日本政府的金融规制和金融保护下,日本形成了专业化分工的金融体制,具体情况如下:
(1)长短期金融业务分离
短期金融业务(1年以内的融资贷款)由商业银行经营,主要是向非金融企业提供短期资金贷款;长期金融业务(1年以上的融资贷款)由长期信用银行和信托银行等经营,主要是向非金融法人企业提供设备投资等长期贷款。

(2)银行业务与信托业务分离
一般银行不经营信托业务,只有信托银行和城市银行的信托部开展信托业务。

(3)银行业务与证券业务分离
证券业务由证券公司经营,银行除承购和买卖国债外,禁止承购和交易其他有价证券。

(4)大企业和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分离
城市银行、地方银行、长期信用银行和信托银行,主要是面向大企业开展融资贷款活动;第二地方银行(原相互银行)、信用金库、信用组合、劳动金库和商工组合中央金库,以及政府系的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国民金融公库和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等,主要是面向广大中小企业开展融资贷款活动。

银行业务专业化分工是为了适应70年代以前资金不足的情况而建立的,它既有利于确保资金供给,降低资金成本,又能够防治金融机构间的不必要竞争,保持金融市场稳定并促进各类金融机构的协调发展。

80年代以后,随着资金需求状况的改变和金融自由化、国际化的发展,这种专业化分工的金融体制就逐步解体了。

4.公共金融地位突出的金融体制
日本金融体系或金融结构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公共金融比重高,即在由最初的资金供给者向最终的资金需要者的资金流动过程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经由了政府金融机构。

以家庭和个人的存款为例,政府掌管的邮政储蓄实际上是日本最大的银行。

2003年8月,邮政储
蓄总额为231兆日元,约占日本个人储蓄的30%,超过瑞穗银行、东京三菱银行、UFJ银行、三井住友银行四大城市银行存款总额的合计,对金融市场和日本经济有着巨大的影响。

长期以来,由于邮政储蓄经过财务省下属的资金运用部被用于财政投融资,公共金融就在日本金融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公共金融不仅保证了财政投融资的财源,扩大了公共投资,而且由于政府金融机构按照政府的经济政策融资贷款,所以还发挥了对民间金融机构的补充作用,解决了市场经济条件下难以充分保证的资金供给问题。

例如,向风险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融资,普通的商业银行一般都持非常谨慎的态度,而国民金融公库等则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又如,具有社会公益性的环境投资,由于其投资周期长,仅靠民间金融机构很难保证充分的投资,也需要公共金融的支持。

5.官民协调的金融体制
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日本向来以政府干预多而闻名,这在金融方面也不例外。

从金融机构的数量方面看,日本金融业的垄断程度似乎并不是很高,这是由于日本政府在20世纪90年代前一直实行“金融保护行政”,各银行间一直没有多大的竞争。

所谓金融保护行政,就是银行的业务和经营范围都受政府的行政保护,即银行业的参入和退出都需经大藏省(现为财务省)批准,各银行的业务范围和分支机构配置也都处于大藏省的管理之下。

在日本,不仅有法律上明文规定的大藏省对银行事业活动进行审批和监督的制度,而且还有许多不成文的规定和行政指导,从而使银行听命于政府。

在金融保护行政下,即使个别银行的经营效益低下,日本政府也不轻易采取导致银行间竞争激烈的制度性变更。

在银行经营困难时,政府采取救济措施,尽量避免银行的破产,这就是所谓“银行不破产”的神话。

由此,金融保护行政又被称为“护航舰队方式”。

当然,日本政府对银行经营困难时的救济,并没有什么法律上的明文规定,而是日本政府通常采取的行动,而且,银行在经营困难时也往往期待政府的救济。

由于政府和银行间的上述关系,银行既听命于政府,又相信政府的救济,两者之间有一种默契的信赖关系,从而形成了日本特有的官民一体或官民协调的金融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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