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发2010第26号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鲁政发[2010]26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安全
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各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安监局发布日期:2010-3-23
各市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
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3
月12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国办发〔2010〕15
号文件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活动的通知》(鲁
政发〔2010〕26号,以下简称省政府26号文件),
这是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
是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为扎实做好
“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抓好省政府26号文件的宣传贯彻
国务院确定今年为“安全生产年”,省委、省政
府深化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进行落实。开展
“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
理念,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强化安全主体
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生
产管理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全省安
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根本途径。省政府26号文
件从全局的高度提出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年”活动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各级各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迅速把省政府26号文件精神传达到基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和把握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核心内容和工作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政府26号文件精神上来,并在贯彻落实上动脑筋、想办法、出思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掀起宣传热潮,营造有利于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
省政府26号文件围绕贯彻落实省委17号文件,围绕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围绕深化“打非、治违、抓责任”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对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省政府26号文件的目标要求、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落实主体责任,逐项抓好落实。要根据省政府26号文件中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性要求,制定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的办法和措施,把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化、明细化,真正落实到位。各市政府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要在4月2日前,将本市、本行业(领域)贯彻落实省政府26号文件的实施方案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贯彻落实姜大明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省政府26号文件精神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安全发展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保障机制,全面抓好落实。要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把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纳入政府工作目标,作为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单位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督办和考核,确保取得实效。各各级安委会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作用,按照各级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督查,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检查力度,保证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到位。各市政府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掌握并认真总结工作情况,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和12月5日前将季度总结报告和全年贯彻落实情况的总结材料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附: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办发〔2010〕15号文件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通知》(鲁政发〔2010〕26号)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国办发〔2010〕15号文件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通知
鲁政发…2010‟26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的部署要求,省政府确定,2010年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为载体,积极预防、加强监管、落实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发〔2008〕17号),深化“打非、治违、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安全监管队伍“三项建设”,抓基层、打基础,推进安全生产
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明显加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遏制较大事故,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突出预防为主,着力做好事故防范
(一)完善事故防范制度。按照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产业政策,严格市场准入条件,淘汰落后及安全性能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认真执行《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13号),严把技改和新建项目安全准入关。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凡是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审批。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指令督办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78号),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建立隐患整改评价制度。严格落实《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和化工企业“41条禁令”。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加大职业危害治理,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进一步完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预防机制,确保灾害信息和预防措施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在第一时间传达到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海上船舶“逢七不开”、矿山企业“逢大暴雨天气停产撤人”和“矿山调度室10项授权和3分钟通知到井下”的规定,严防事故灾难发生。
(二)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针对全年各个时期的形势特点、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每个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集中行动。第一季度,开展保“两节、两会”集中行动。第二季度,开展安全生产齐鲁行集中行动。以组织开展第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为重点,在全省开展深入扎实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