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电铁塔保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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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浩特至河口国道主干线
云南省石林(石林县境内)至锁龙寺高速公路工程高压线下施工保护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石锁高速建设项目部一分部
K6+556、K6+640、K17+525.75、K18+200、K23+497.3处高压输送线铁塔施工保护方案
一、编制依据
本方案是为了在施工的同时保护好电力设施,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云南省实际,编制此保护方案。
二、概况
云南省石林至锁龙寺高速公路在石林县境内连续多处下穿高压输送电力线,具体位置分K6+640、K6+556为110kv输电线路,17+525.75和K18+200处为500kv输电线路。其中K17+525.75处路基左侧边坡开挖线距高压输送线1号铁塔塔基21.17米, K18+200处路基右侧边坡开挖线距高压输送线1号铁塔塔基26.2米(见平面位置图), K23+497.3路线两侧铁塔分别位于K23+708和K23+311.8处。1号塔距路基中心线105.22m,2号塔距路基中心线112.14m。为保证高压输送线路及铁塔的安全,必须制定安全可靠的、详细的施工方案和保护措施。
三、在高压线下施工一般要求
1、架空电力线路保护
在高压电线下附近作业时,施工机械与输电线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达不到要求的必须制定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实施防护措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监护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实施过
程中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必要时采取遮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等防护措施。
施工机械与输电线之间的安全距离(m)
2、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保护
杆塔、拉线的基础外缘向周围延伸所形成的区域为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保护区,在此区域内不得进行施工作业。在距电力设施外围水平距离500m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的,应当征得电力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延伸距离
四、施工保护方案
1、边坡(截水沟)开挖方案:
在离塔基最近处,先按设计放出边坡开挖线,撒上石灰线,再采用破碎机械设备配合挖机进行石方开挖作业,该范围内禁止进行爆破;离铁塔500外爆破作业时采用松动控制爆破,炮眼背向铁塔方向,地面采用沙袋覆盖,杜绝爆破时产生飞石,以免伤及高压线。
2、保护措施及注意事项
①沿高速公路边界在铁塔四周设置安全警示线;
②在K6+640、K6+556、K17+525.75、K18+200和K23+497.3处施工时,安排专人指挥施工作业,特别注意地下接地钢筋;预留人员、车辆通行的道路,以适应电力设施的维护、检修和事故抢修;
③若发现接地钢筋裸露,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④路基边坡开挖成型后,采用拱形护坡进行防护,并设立安全警示牌及醒目标志;
⑤注意保护接地装置的埋设深度,不得有任何改变;
⑥不得影响杆塔基础的稳定,可能导致基础不稳定的,应当修筑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及要求的加固护坡。
⑦严禁超高大型设备(如吊车、砼泵车等)在保护范围内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