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入股分红协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贫困户入股分红协议
甲方:(办事处)
乙方:(企业/合作社)
丙方:(建档立卡贫困户)
为加快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支持发展产业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切实解决贫困户自身发展不足的问题,本着公平、公正、风险共担、互利共赢的原则,甲乙丙三方自愿签订协议条款如下,以便三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入股形式
甲方以产业扶贫专项资金股权化形式入股乙方,统一将国家财政补助的扶贫专项资金XX万元作为丙方本金入股乙方。乙方自收到丙方入股资金之日起,以年度为单位,每年按不低于入股资金额的20%向丙方分发红利。
二、甲方的职责
1、负责对乙方的经营实体进行审核、评估、论证,决定扶贫项目支持,指导产业扶贫项目建设发展,维护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2、负责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资格审查认定,按协议约定丙方支付入股本金。
3、全程监督产业扶贫项目运行建设情况,督促乙方按期支付丙方红利,若乙方未按期支付股权红利,负责追还股权红利。
三、乙方的职责
1、对于甲方为丙方支付的入股扶贫资金,除本协议约定的责、权、利外,签订协议时,为丙方颁发股权证书一本(丙方持户主有效身份证件领取),作为每年领取分红的证件和记载。
2、乙方要本着对合作社(企业)和贫困户负责的态度,切实有效经营好产业项目,发挥扶贫专项资金最大效益。丙方入股资金只能用于基地建设、生产与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按期支付丙方红利,不得无故拖延。
4、乙方财务部门每年要选择适当的时间,就合作社(企业)的经营、财务情况向甲方、丙方书面汇报一次,使甲方、丙方能及时掌握合作社(企业)运营的基本情况。
5、在生产经营中如需用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丙方。
四、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愿将国家财政支持的扶贫专项资金人民币XX万元入股乙方,用于产业发展。
2、在享受股权期间不得变现、私自转让或赠与。
3、每年所得的分红资金作为本家庭脱贫可支配收入自行安排使用。
4、按照合作社(企业)规章有关规定,享有参与民主
管理的权利,但无正当理由不得干涉乙方的日常管理和业务往来。
5、在乙方招用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录用权。
五、其他约定
1、如乙方五年内(含五年)因市场变化或其他原因停产或破产,由乙方按5年分红期补足红利给丙方。若丙方已脱贫,则红利分给其他股权享受方或交甲方管理。甲方和丙方不再享有剩余资产分配权利。
如乙方五年以上因市场变化或其他原因停产破产,则经有关部门进行资产清算评估,剩余资产按股权占有比例进行一次性分配。丙方所占剩余资产交由甲方统一管理,另行安排其它扶贫项目。
2、丙方经认定已脱贫后,不再享受股权红利,由甲方调剂给其他建档立卡贫困户,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如无调剂对象,股权直接转让给甲方,享受股权红利,另行安排其它扶贫项目。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履行期间,如果乙方没有按约定支付分红资金,乙方应承担丙方投资总额10%的违约金给丙方。如果乙方连续两年未按约定向丙方支付分红资金,经催告后并在指定的期限内仍未履行,甲、丙双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返还入股本金,并承担丙方入股本金总额20%的违约金。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队(村)委会留存一份,同时区扶贫办备案一份。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
乙方(法定代表):
丙方(户主):
年月日
Welcome To Download !!!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