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支持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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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江苏省支持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报告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始终将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作为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举措,将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和突破口,作为江苏高等教育主要特色和优势领域,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重要力量,加大投入,强化政策支持力度,调动全社资源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取得了显著地成效。现将我省支持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示范院校建设

2006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实施高水平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扶持建设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带动全省职业院校办出特色、提高水平。5年来,我省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已建成7所国家示范性高职,13所省示范性高职和一个省示范性高职教育园区。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省财政除每所资助专项建设经费800万元外,还按照与中央财政专项建设资金1:1的比例进行配套,建设期内省财政各类专项拨款达到3:1,生均财政拨款执行与本科同样标准;对省示范高职院校和省示范高职园区院校,省财政每所资助1000万元专项建设经费。

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教育部、财政部启动国家示范院校建设以来,我省积极支持进入国家示范高职的院校开展单独招生试点工作,目前已有3所院校开展单独招生试点。我省确定从2011年起,全省进入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的院校将全部开展单独招生试点。为推动招生制度改

革,多年前,我省就探索开展高职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考试内容分文化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技能三部分,分别计分,先进行专业技能考核,不合格考生不再参加文化、专业考试。目前这种“知识+技能”的招生模式经长期实践已日趋完善。根据即将发布的•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我省将组织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注册进入高等职业院校试点。

三、地方税收优惠

为支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学校享受有关税费的优惠政策。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认真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对高职院校从事教育劳务、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举办培训班等方面收入,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对教学等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用于教学的进口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各市也出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扶持高等职业院校发展。常州市•关于加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指导意见‣(常政办…2007‟78号附件)中指出:1.对企业资助和捐赠职业院校用于教学和技能训练活动的资金和设备费用可按规定列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2.对职业院校开展“四技”服务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3.对实习学生按有关规定和实习合作协议提供合理报酬,支付实习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落实校企合作办学中有关税费优惠政策。南通地税局也制定了•关于对南通职业院校实行税收和收费优惠的若干意见‣,对职业院校的税收和收费实行进一步的政策优惠;无锡市拟2011年出台教育补贴及税收减免等政策。

四、安全责任分担

无锡市印发了•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建立无锡市职业院校实习实训定点企业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09‟243号),明确了职业院校实习实训定点企业评选条件和程序,以及推荐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的工作措施等政策。南通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青年职业见习制度的通知‣(通劳社就[2009]48号),从见习基地职责、带教老师职责、见习学生(员)的职责等三个方面对实习实训安全责任分担作出了明确规定。对管理规范、吸纳见习学员较多的见习基地,由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表彰;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见习基地资格,5年内不再认定为见习基地。常州市•关于加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指导意见‣(常政发[2007]78号)中指出,企业要根据生产、服务的实际需要,与职业院校签定实习合作协议,安排对口专业的实习岗位,确定带教师傅,做好学生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安全等工作。对实习学生按有关规定和实习合作协议提供合理报酬,支付实习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等。

五、专业教师技术职务评聘和培训

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方面,我省制订了专门的•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苏职称[2009]15号),将教师的专业实践、社会服务、对学生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等方面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指标。在评审时,将高职院校和本科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分开,实行分类评审。为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江苏已完成了高职院校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

在专业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方面,依托行业企业和名牌高校,重点建设一批教师国内培养培训基地,形成师范院校、综合性大学和行业

企业共同培养,教师在岗研修与到企业实践培训并重、教师资格和职业资格并举的“双证型”教师培养培训体系。积极探索在海外建立培训基地。近年来,江苏已在英国曼彻斯特、加拿大多伦多、澳大利亚布里斯班建立了苏曼、苏安、苏澳三个海外教师培训基地,承担江苏高职院校教师的部分海外培训任务。

在专业教师培训制度建设方面,根据江苏高职院校发展需要,制定“双师型”教师能力标准,建立教师实践能力认证制度,实施专业教师海外培训、访问工程师和访问学者计划。从2006年起,省财政每年资助30名左右高职院(校)长,200名左右骨干专业教师赴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培训,省财政资助培训经费的40%;资助300名左右专业教师到企业进行3—6个月的实践锻炼或研修,省财政按照高校访问学者标准予以资助。到2015年选派1500名以上专业教师赴国外培训,培训5000名以上“双师型”教师。除省教育厅实施的教师培训制度之外,有关市也建立了各自的专业教师培训制度。无锡市教育局等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我市职业教育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锡教学…2007‟136号),以组织出国培训为重点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六、基础能力建设专项

实训基地:从2004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省级高职实训基地建设,被认定为省级实训基地的,省财政每个基地资助400万元,对列入国家级实训基地的,省财政按与中央财政专项1:1比例投入配套经费。目前江苏已建成5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和93个省级实训基地。在实训基地布局上,按照统筹规划、重点扶持的原则,优先支持创建国家和省示范高职的院校,目前全省国家和省示范高职院校都基本有3个以上国家和省级实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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