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综合气象业务改革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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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气象局印发关于县级综合气象业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就发展县级综合气象业务、加快建设集约化县级综合气象业务平台、推进县级综合气象业务改革、加大县级气象综合业务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等方面提出要求。原文如下:

各省(区、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推进县级综合气象业务改革发展是提高县级公共气象服务水平和气象社会管理能力的核心任务,是全面推进县级气象机构综合改革的重要环节,是实现基层气象现代化的基础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党组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和全面推进县级气象机构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强化县级气象机构业务基础,转变县级气象机构工作职能,促进县级气象机构业务集中、功能优化、资源统筹,现就县级综合气象业务改革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

推进县级综合气象业务改革发展,要坚持公共气象发展方向,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安全福祉等中心任务,坚持适应需求、集约高效、科技支撑、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先进、综合、稳定、实用、便捷、开放的技术路线,以提升基础业务能力为目标,以优化业务布局、调整业务分工、完善业务流程为主线,以发展综合气象业务、建设综合气象业务平台、改革气象业务体制、强化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为重点,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和重复劳动,形成业务一体化、功能集约化、岗位多责化的县级综合气象业务,全面推进基层气象业务现代化,不断增强县级气象机构综合实力、气象创新活力和气象工作影响力。

与县级气象机构综合改革同步,江苏、上海、北京、广东四省(市)气象局及重庆市、浙江省杭州和宁波市气象局现代化试点单位,各省(区、市)县级气象机构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以及有条件的地区要在201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县级综合气象业务改革发展任务,其他地区要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县级综合气象业务改革发展任务。

二、大力发展县级综合气象业务

发展县级综合气象业务,就是要实现县级气象机构公共气象服务、气象预报预测、气象观测和综合气象保障等各项业务综合化、集约化,国家、省、市、县业务布局、业务分工、业务流程科学化、规范化,县级气象机构业务功能、服务职能、管理职能综合配置,硬件软件建设、组织机构建设、人才队伍建设、规章制度建设统筹协调推进。

(一)公共气象服务业务。面向防灾减灾、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开展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专业专项气象服务和应急气象保障服务,推进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承担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部门联动工作,开展气象灾情收集上报和气象灾害调查工作。协助上级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等工作。应用或订正上级指导产品,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服务,开展环境、交通、水文气象服务,因地制宜开展海洋、山洪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险、电力能源、旅游等专业气象服务。负责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实施工作,承担防雷减灾服务工作。做好当地重大社会活动、重大工程建设等的气象保障服务。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

(二)气象预警预报业务。加强灾害性天气和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预警业务,开展有针对性的本地农用天气预报和农业气象灾害预警工作。在上级指导下,开展强对流天气和突发气象灾害的临近预报预警业务,及时发布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基于上级指导产品,开展24小时内灾害性天气落区预报和乡镇精细化气象要素预报的订正业务,开展环境气象预报预警的订正业务。(三)气象观测业务。根据站类和布局,国家地面气象观测站开展气压、气温、湿度、风向、风速、蒸发、辐射、地温等自动观测,开展日照、冻土、雪深、电线积冰等观测, 编发冰雹和视程障碍重要天气报。基准站、基本站开展云高、云量、能见度和天气现象观测,一般站开展能见度和天气现象观测。农业气象观测站开展作物、森林、草原等气象观测、自然物候观测和土壤水分观测。各省(区、市)气象局可根据当地预报和服务的需求设置相应的观测任务,开展应急气象观测。

(四)综合气象保障业务。开展辖区观测与信息网络、预报与服务、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等的各类设施的巡视和日常维护,因地制宜开展区域自动气象站和通用技术装备的社会化保障工作,做好相关探测设备的选址和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内各类气象资料整编、归档和保存。

三、加快建设集约化县级综合气象业务平台

按照现代气象业务体系发展要求,县级综合气象业务平台是统一部署在县级气象机构、集中各类软件和硬件及物理环境、以统一数据库和信息网络为支撑、按照统一标准和规范运行操作,统筹公共气象服务业务系统、气象预警预报业务系统、气象观测业务系统、气象信息网络系统的集约化平台。(一)公共气象服务系统。由省级建立统一框架的县级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具有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农业气象服务、专业气象服务等产品生成以及中小河流洪水与山洪地质灾害等各类气象风险预警服务功能。具有人工影响天气、防雷服务、信息发布、灾情收集和部门联动等功能。具有与地(市)级和省级实时信息共享与互动反馈等功能。具有上级指导服务产品同步显示、各类服务产品订正制作、各类用户对象互动应用、各类渠道快速有效发布等功能。

(二)预警预报系统。基于SWAN和MICAPS框架,集成SWAN产品应用,建立县级预警预报业务系统。具有对上级指导产品同步显示、观测资料实时显示和报警、灾害性天气和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强对流天气和突发气象灾害临近预报预警,以及各类预警预报产品的订正制作等功能。具有与地(市)级和省级实时信息共享与互动反馈等功能。

(三)观测系统。集约优化地面观测场自动观测任务和设施,具备自动运行和远程监控功能。基于现有各类观测业务软硬件和数据资源,建立观测业务功能模块,具有地面观测、数据采集、运行监控、通信传输、质量控制和实景监控等功能。

(四)信息网络支撑系统。由国家级组织,建设县级局域网络支撑系统,为县级综合气象业务系统提供网络资源、运行设备、实时监控和数据保障。建立规范统一、可靠高效、维护便捷的县级数据环境,实现与地(市)和省级相关系统的数据同步,支持县级综合观测业务、预警预报业务和公共气象服务的高效协同。

四、稳步推进县级综合气象业务改革

通过县级综合气象业务改革,调整省、地(市)、县三级业务分工,完善县级综合气象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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