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曲艺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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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曲艺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细则(2014年2月26日中国曲协七届三次主席团会议通过)

根据2012年11月中国曲艺家协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曲艺家协会章程》,特制订本细则。

第一条申请人基本条件

提出加入中国曲艺家协会的申请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赞成中国曲艺家协会章程。

第二条申请人业绩条件

申请人业绩条件采用积分制,积分达到10分及以上者,可以申请入会。

积分分值规定如下:

业绩条件分值专业从事曲艺创作、表演、音乐、理论研究、评论、编

0.5分/年辑出版、组织活动等曲艺工作

在全国比赛、展演、评比、评奖中获得最高等级奖项曲

10分/次艺作品的个人获奖者、集体节目的主创和主演

在全国比赛、展演、评比、评奖中获得最高等级之外奖

5分/次

项曲艺作品的个人获奖者、集体节目的主创和主演

在省级比赛、展演、评比、评奖中获得最高等级奖项曲6分/次

艺作品的个人获奖者、集体节目的主创和主演

在省级比赛、展演、评比、评奖中获得最高等级之外奖

3分/次项曲艺作品的个人获奖者、集体节目的主创和主演

在市级比赛、展演、评比、评奖中获得最高等级奖项曲

3分/次艺作品的个人获奖者、集体节目的主创和主演

在市级比赛、展演、评比、评奖中获得最高等级之外奖

2分/次项曲艺作品的个人获奖者、集体节目的主创和主演

获得中国曲协参与的曲艺活动最高等级奖项的个人获

5分/次奖者、集体节目的主创和主演

获得中国曲协参与的曲艺活动最高等级之外奖项的个

3分/次人获奖者、集体节目的主创和主演

获得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10分/次

获得中国曲艺牡丹奖的个人获奖者、集体节目中的主创

10分/次和主演

获得中国曲艺牡丹奖提名奖的个人获奖者、集体节目的

5分/次主创和主演

获得群星奖的个人获奖者、集体节目的主创和主演10分/次参加中国曲协参与的未评奖曲艺活动的主创和主演2分/次

参加中国曲协参与的文艺志愿服务活动、“送欢笑”、牡丹

2分/次奖艺术团等文化惠民活动演出

参加中国曲协主办的创作班、学习班、研讨会、座谈会、

3分/次改稿会

中国曲协团体会员或相当级别及以上单位参与的个人

10分/次专场演出者

获得中国曲协团体会员参与的曲艺活动最高等级奖项

5分/次的个人获奖者、集体节目的主创和主演

获得中国曲协团体会员参与的曲艺活动最高等级之外

2分/次奖项的个人获奖者、集体节目的主创和主演

撰写并出版曲艺专著10分/本

参与撰写并出版曲艺专著5分/本在国家级媒体上刊登、发表、播出曲艺作品和理论文章3分/篇

在省级或相当于省级媒体上刊登、发表、播出曲艺作品

2分/篇和理论文章

中国曲协参与的曲艺活动主要组织者和承办者5分/次

中国曲协团体会员参与的曲艺活动主要组织者和承办

3分/次者

具有曲艺专业二级演员或副高级以上职称者10分

在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从事曲艺教育

10分工作,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满5年

在培养曲艺人才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且成绩突出,在业

10分界具有一定影响力

曲艺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10分曲艺类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5分

中国曲协团体会员中的名誉主席、顾问、主席、副主席、

10分主席团成员、秘书长、副秘书长

各级各类曲艺团体和曲艺组织中的主要负责人5分/年除中国曲协团体会员外各级曲协组织主要负责人5分/年

各级曲协组织中的专职工作人员2分/年注:1.参与的同一类曲艺活动,只计最高分值;

2.同一曲艺作品参加不同活动,计最高分值一次。

第三条报送材料

1.申请人本人填写的《中国曲艺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1份;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注明“仅供申请中国曲艺家协会会员使用”字样)1份;

3.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2张(1张贴申请表,1张另附);

4.申请人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

5.申请人个人简历1份;

6.申请人艺术成绩介绍1份。

第四条审批程序

1.符合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的申请人,填写《中国曲艺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并其他报送材料;

2.由两名中国曲艺家协会会员作为推荐人并签名;

3.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中国曲协团体会员;

4.中国曲协团体会员同意推荐,加盖公章统一报中国曲协;

5.中国曲协对申请材料进行整理审核,经中国曲协秘书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申请人成为中国曲艺家协会会员;

6.中国曲协通过各团体会员发放入会通知,并在《曲艺》杂志、曲艺月报等媒体刊发人员名单;

7.中国曲协收到会员首次缴纳的会费后,制作发放会员证。

第五条港澳台地区申请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曲艺家和曲艺工作者,赞成中国曲艺家协会章程,自愿提出申请,经有关方面推荐,并履行相关手续后,成为中国曲艺家协会会员。

第六条会费

1.中国曲艺家协会个人会员会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按5年一个周期收缴;

2.年满60周岁的会员,可免交会费;

3.因特殊情况申请减免会费者需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报请中国曲协秘书长办公会议同意。

第七条附则

本细则经中国曲艺家协会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即生效施行,原《中国曲艺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细则》同时废止。

本细则解释权属中国曲艺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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