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主观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名词解释
1.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国际经济组织、不同国家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即调整国际经济统治关系和国际经济流转关系的一种法律规范。
2. 跨国公司:国际经济关系的重要参加者。是指由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的实体组成的企业,而不论这些实体的法律形式和活动范围如何;这种企业的业务是通过一个或多个决策中心,根据一定的决策体制经营的,因而具有一贯的政策和共同的战略;企业的各个实体由于所有权或别的因素相联系,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实体能对其他实体的活动施加重要影响,尤其是可以同其他实体分享知识、资源以及分担责任。
3. 先期违约:在合同订立以后,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意图。
4. 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接受其承运的货物或把货物装船后签发的、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单据。
5. 国际多式联运:是指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货的地点。
6. 多式联运单据:证明多式联运合同及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并按合同条款提交货物的证据。
7. 代位:当货物损失是有由第三者的过失或疏忽引起时,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后,享有取代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进行所赔的权利
8. 委付:在推定全损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把残存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保险公司,请求取得全部保险金额。委付是被保险人的单方行为,保险公司没有必须接受的义务,但委付一经接受,不得撤回。委付不得附有条件。
9. 许可协议:出让方将其技术使用权在一定条件下让渡给受让方,而由受让方支付使用费的合同
10. 国际许可协议:是指位于不同国家境内的当事人之间以让渡技术使用权为目的而签订的,约定出让方将其技术使用权在一定条件下让渡给受让方,而由受让方支付使用费的合同。
11. 限制性商业条款:在许可协议中由技术出让方对技术受让方施加的,造成不合理限制并妨碍公平竞争的条款。
12. 跨境服务:自一成员境内向另一成员境内提供服务,如通过邮电、计算机网络进行的视听、信息传递、国际资金划拨等。
13. 过境消费:在一成员境内向另一成员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如一成员的国民、商用运输工具到另一成员境内接受服务提供者提高服务。
14. 商业存在:是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另一成员境内建立任何类型的商业机构或专业机构,为所在国和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
15. 自然人存在:一成员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身份在另一成员境内提供服务。如一国演员、教师、工程师、医生到另一成员国境内举办演唱会或者提供专业服务。
16. 关税:一国政府为了管理对外贸易,由其海关对进出关境的货物课征的一种税收。
17.许可证制度:是一国政府规定的对某些商品必须领取政府颁发的许可证方可进口或出口的制度。
18. 配额制度:一国政府在一定期限内,对某些进出口商品的数量或金额设定最高限度的制度
19. 保障措施:在公平贸易条件下,某一产品输入到该缔约方领土的数量大为增加,对这一领土内相同产品或与它直接竞争的国内生产者造成重大的损害或重大的威胁时,该缔约方的进口限制措施。
20. 倾销: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如因此对某一缔约方领土内已
经建立的某项工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产生实质性损害的威胁,或对某一国工业的新建产生实质性阻碍。
21. 补贴:某成员境内由某一政府或公共机构作出的财政支持。任何形式的收入支持或价格支持以及由此给予的利益。
22. 海关估价:一国海关在实行从价征税时,需要对作为征税依据的进出口商申报的价格进行审定
23. 特许协议:是指一个国家(政府)同外国投资者个人或法人约定,在一定期间在指定地区内允许其在一定条件下享有专属于国家的某种权利,投资从事于公用事业建设或自然资源开发等特殊经济活动,基于一定程序予以特别许可的法律协议。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指进出口商对进出口货物,按照一定的险别向保险公司投保,交纳保险费,当货物在国际货物运输途中遇到风险时,由保险公司对进出口商因保险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法律关系。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及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船方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和合理地采取有效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
单独海损:是货物因承保风险引起的不属于共同海损的部分损失。
单独费用:是指为了防止货物遭受承保风险所导致的损失而支出的费用。一般单独费用能够得到保险公司的补偿。
合作经营企业: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为实现特定的商业目的,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一种企业形式。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资本输出国政府为鼓励本国资本向海外投资,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在国外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提供保证或保险,投资者向本国投资保险机构申请保险后,若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则由国内保险机构补偿其损失的制度。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在营业地分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以转移货物所有权为目的,就货物买卖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合同。
信用证:是开证银行应(简称开证行)开证申请人的申请签发的、在满足所载要求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向受益人付款的一项书面凭证。
简答题
1. 1980《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CISG)
适用:①缔约国中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间的货物买卖;②由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③有形动产买卖;④就买卖合同而言,仅适用合同的订立和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涉及合同效力、或者任何条款的效力或惯例的效力,合同对所有权的影响,货物产品责任问题。
不适用:①股票、债券、票据、货币、其他投资证券的交易;②船舶、飞机、气垫船的买卖;
③电力的买卖;④卖方的主要义务在于提供劳务或其他服务的买卖;⑤仅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买卖;⑥有拍卖方式进行的销售;⑦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两个保留:合同形式保留:我国合同可以任何方式,包括口头、书面或行为方式订立。
国际私法适用保留:以我方当事人与其他缔约国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除双方当事人特别说明外,公约将自动予以适用。
2. 要约
要约: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提出的关于订立合同的建议
有效要件:①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②内容十分明确、肯定,一经对方接受,合同即能成立;③要约于送达受要约人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