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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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平罗孙月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在今年2月关于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的讲话中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各种机遇与矛盾并存,尽管在农村工作方面频频创新突破,收到显着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突出的社会问题: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农村基层组织有待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条件薄弱;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突出,法制理念没有树立,弱势群体管理工作不到位;统筹城乡发展新格局没有完全建立。
在这种背景下,如何加强农村社会建设,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思路,提升农村社会管理能力和水平,成为建设农村社会的现实课题。
一、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保障。大力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强化社会服务,促进社会公平,让农村群众更多的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1、加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巩固提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新型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试点成果,逐步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低保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努力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
2、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与文化设施建设。加强乡镇、村(社区)卫生室基础设施和技术队伍建设,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大力推进乡镇、村(社区)文化中心、文化广场、农家书屋、职工书屋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满足农村社会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促进文化繁荣发展。
3、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原则。加大农村教育投入,着重促进学前教育,提升义务教育水平,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扩大农村学校规模,优化农村地区幼中小衔接和资源配置,规范建设师资队伍,加强对管理干部、教师的培训。
二、强化农村基层基础建设。农村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重心在基层,稳定的根基在基层,必须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牢固社会管理的根基。
1、夯实村级组织,推进基层工作科学化。要选好班子和“领头雁”,要把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群众认可的党员选拔到村党组织中,真正发挥好党组织在农村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努力使基层党组织成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主导力量。在工作中,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推行财务逐笔公开制度;因村制宜深入分析研究,重视
村规民约建设,推进村民自治,努力开展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2、加强村(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加大基层组织设施投入,切实改善村(社区)办公条件,全面提高基层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村(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逐步提高基层工作者待遇,建立基层工作者培训制度,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等社会优秀人才担任基层工作人员,支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党员干部、社会知名人士参与农村基层工作。
3、建立健全村级民主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党群民主议事会等议事制度,加强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规民约等民主管理制度的建设,大力整合村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级纪检员、党风廉政监督员等组织,积极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探索村级民主监督管理新途径。
三、着力推进农村社会矛盾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成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要积极探索化解矛盾新模式为关键,建立健全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
1、强化源头预防和治理。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减少农村社会矛盾,重在抓源头,贵在抓预防。要始终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凡是有明显不稳定风险、影响和谐大局的政策不出台,凡是劳民伤财的事情坚决不干。
2、加强基层维稳基础建设。整合乡镇综治、司法、派出所、信访等力量,加快推进乡镇、村(社区)综合治理中心建设,努力实
现农村社会治安联防、矛盾纠纷联调、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基层平安联创。
3、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要敢于正视矛盾,积极排查矛盾,绝不回避矛盾、掩盖矛盾,要主动解决矛盾。有了问题早调查分析,拿出对策,靠前指挥,把矛盾化解在当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巩固完善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衔接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
4、建立完善群众信访机制。建立乡镇领导接访制度,既要引导上访群众依法、理性、有序表达诉求,又要积极主动解决群众反应的合理问题。强化信访督查督办,落实信访受理责任制和失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制度,维护法律权威。对极少数无理缠访闹访、扰乱社会秩序的要依法处理。
四、努力建设法制环境。保障社会治安,建设法制环境,提升居民群众安全感,减少农村社会不稳定隐患。
1、加强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要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处置矛盾纠纷的能力。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确保群众有冤能诉;加大基层监督制约的力度,推进审务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
2、建立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加强乡镇社区警务室建设,充实基层警力,增强一线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广泛动员党员干部、离退休人员、低保人员、治安积极分子参与治安联防,加强乡镇、
村(社区)专兼职相结合的治安巡防队伍建设,把治安防控延伸到每一个角落。
3、做好征地拆迁维稳工作。着力建立健全农村征地拆迁公示制度、听证制度、责任承诺制度、举报制度、监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征地拆迁矛盾纠纷。
4、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与应急处理制度和信息网络,加强农民工集中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的监控。建立农民工工资源头追溯制度和保证金制度,资金不按规定落实的,不予发施工许可证,不得批复开工。加大对拖欠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法定负责人的处罚力度。全面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加强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共权益。
五、加强农村流动人口、弱势群体的管理服务。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和弱势群体的管理和服务,积极实施政府和社会相结合的帮扶救助机制,妥善解决好弱势群体的生活等问题。
1、建设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构。在乡镇、村(社区)设立流动人口管理站,负责流动人口管理、社会服务、综合协调等工作;要建立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统一信息采集标准,做到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全面管理。积极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放宽农业户人口进城落户条件,统筹解决流动人口就业、居住、就医、社保、子女入学等问题。
2、强化失地农民、留守儿童的服务管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失地农民的数量呈上升趋势,为失地农民做好后续服务势在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