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法院实施电子送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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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法院实施电子送达情况报告
2016年法院实施电子送达情况报告
为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近年来,xx法院在行政诉讼中率先适用电子送达,从而以点带面,推进电子送达平台建设全面发展。现将我院电子送达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实行电子送达的背景
送达难已经成为制约基层法院审判效率提升的重要瓶颈。有的当事人不配合,逃避送达;有的地址不明确,找不到受送达人;有的路途遥远,送达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等。同时,每个案件又要涉及到多次送达。随着信息化技术的普及,送达程序也找到了新的突破口。2012年9月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这一规定为电子送达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xx法院面临案件量逐年递增的审判形势。三年来,年均受理案件在15000件左右,案多人少的矛盾较为突出,必须在送达方面寻求突破。行政庭经过调研分析,率先提出在行政诉讼领域试行电子送达,院党组采纳了行政庭的建议,于是,2012年9月,电子送达率先在行政庭开始试行。
二、电子送达的发展历程
(一)行政诉讼使用电子送达的有益探索
之所以选择在行政诉讼中率先推行电子送达,是因为行政案件的受送达人主要是行政机关,他们推行电子政务已经多年,外网、公务邮箱和传真机等硬件设施齐备,为电子送达提供了便利条件。作为公权力机关,具有较好的社会公信力,对新鲜事物的接受程度也比较高。
2012年9月至11月是电子送达的试行阶段,9月4日,我院第一次采用电子送达方式成功向xx区政府送达了法律文书。随后,电子送达流程逐渐成熟、规范。2013年3月21日,我院向辖区16个行政机关分别发出征询函,征询其对电子送达的意见,并决定组织区直有关行政机关召开电子送达协调会。3月28日,电子送达协调会如期召开,16个行政机关全部派出代表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行政庭现场演示了电子送达的流程及操作规范。与会的行政机关代表一致认为,电子送达方便快捷,是一种高效的工作方式,均当场提交了同意电子送达的函,同时提供了单位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和传真号码。电子送达在我院开始正式实行。
(二)电子送达在行政诉讼中的日益成熟
电子送达经过不断探索,在实践中总结,在总结中提高,行政诉讼电子送达日益成熟。2015年3月3日,大连市
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在我院召开。这是对我院行政审判工作和电子送达的肯定。最高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省高院行政庭、市中院、市检察院、市法制办相关领导及各基层法院分管院长参加了会议。会上,我院行政庭姜群庭长介绍了电子送达的经验做法以及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与会人员还参观了电子送达中心,对我院的电子送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电子送达在民事诉讼程序中的逐步推行
以全市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为契机,院党组责成相关部门对具体操作方案反复进行研讨、论证,总结相关工作经验,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力争将电子送达向民商事诉讼案件领域进行推广。
2015年8月27日,在市司法局、市法院的大力支持下,我院与大连市律师协会共同举行了电子诉讼工作会签仪式,共同签署《关于试行电子送达工作方式的若干意见》。按照意见的规定,组织协调市律师协会的112个律师事务所共计1010名律师分别在《关于试行电子诉讼工作方式若干意见确认书》上签字予以确认。由此,电子送达开始从行政诉讼向更广阔的民商事诉讼领域迈进,极大拓宽了电子送达平台,方便了全市律师代理案件和参与诉讼。下一步,我院将大力推广电子送达在民商事诉讼案件中的应用,让更多群众切实体会到便利,让诉讼程序逐步走上信息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