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涉行政执行案件调研报告
法院执行工作难点调研报告
法院执行工作难点调研报告法院执行工作难点调研报告在新的形势下,法院“执行难”问题困扰着执行工作的良性发展,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为促进解决“执行难”问题,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就我区法院执行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先后走访了区法院和海门、洪家、前所等街道,与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进行了座谈,查询了群众来信来访有关涉及执行方面的案件材料,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建议和意见。
一、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从这次调查的总体情况看,区法院根据“三项承诺”的要求,司法为民理念进一步树立,执行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连续4年保持了全省法院系统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单位。
(一)执行工作机制日趋完善。
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支持,建立由政法委牵头,检察、公安、国土、工商等24家单位为成员的解决执行难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区检察、公安机关协助法院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明确了执行工作十项管理措施,加强了对执行程序、执行行为及执行款物的规范化管理;全面推行执行裁决权和实施权分离制度,建立并落实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执行听证制度,保证了执行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建立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在执行程序、时限、措施等方面实行跟踪管理,促进了执行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
(二)执行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在全区各街道、镇和农场聘请了18名执行联络员,加强了对涉及农村案件的执行;启动“曝光工程”,充分运用执行网、电视台、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进行公开曝光,同时采取申报财产、查封扣划、依法搜查等措施,加大执行工作力度。
开展集中执行、突击执行、专项执行等活动,全面推进执行工作,使执行难的问题逐步得到缓解。
20xx年和20xx年,共执结各类案件4334件,执结率为89.3%,其中有效执结率均达到60%以上。
今年1至6月,共执结各类案件967件,执结率为63.8%。
(三)执行群体性案件处置稳妥。
行政败诉案件情况调研报告
行政败诉案件情况调研报告行政败诉案件情况调研报告一、引言行政败诉案件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较为普遍,涉及到各个领域的行政行为。
为了全面了解行政败诉案件的情况,本次调研报告将对行政败诉案件进行详细分析和总结。
二、调研目的和方法1. 调研目的:全面了解行政败诉案件的类型、原因和影响,为行政机关改进行政工作提供参考和建议。
2. 调研方法:通过查询相关法律材料和案例,分析统计行政败诉案件的数据,并根据案例分析进行研究。
三、调研结果1. 行政败诉案件类型a. 行政处罚类案件:包括行政处罚裁量权过大、程序不当等情况。
b. 行政征收类案件:包括征收范围超出法定的、因征收事项不准确、未按程序进行等情况。
c. 行政执法类案件:包括执法人员过失、执法程序错误等情况。
d. 行政许可类案件:包括许可条件过于苛刻、审批程序违法等情况。
e. 行政合同类案件:包括合同订立违法、执行违反合同内容等情况。
2. 行政败诉案件原因a. 法律适用不准确:行政机关对适用法律条文理解不一致,导致行政决策不当。
b. 执法程序不规范: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造成行政不当。
c. 行政决策疏忽:行政机关在行政决策过程中考虑不全面,造成行政错误。
d. 行政工作粗疏:行政机关在行政工作中疏忽大意,导致行政决策错误。
e. 无权行使行政措施:行政机关未取得合法授权,进行行政行为造成行政决策错误。
3. 行政败诉案件的影响a. 消耗社会资源:行政败诉案件需要法院的审理和执行,消耗了大量的司法和行政资源。
b. 影响行政机关声誉:行政败诉案件会对行政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产生负面影响。
c. 加大司法负担:大量行政败诉案件增加了法院的负担,影响了司法效率。
d. 司法裁决权威性下降:行政机关大量败诉,降低了行政决策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四、调研结论1. 加强行政法律知识培训:行政机关应加强对行政法律知识的培训,提升行政决策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 完善行政程序规范:行政机关应完善行政程序,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新时代人民法院“执源治理”问题的调研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新时代人民法院“执源治理”问题的调研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3.08.24•【分类】司法调研正文关于新时代人民法院“执源治理”问题的调研报告围绕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组织开展了“新时代人民法院‘执源治理’问题”调研。
调研主要从人民法院内部着手,同时兼顾执行联动等外部工作,分析“执源治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调研发现,执行案件长期保持高位运行态势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既是经济社会发展转型期形成的矛盾纠纷在法治领域的客观反映,具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也是综合治理执行难未能有效发挥和人民法院内部“立审执”协调配合不畅的直接体现。
影响“执源治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还需健全。
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仍需大力推进,一些制约执行工作长远发展的综合性、源头性问题依然存在。
“诉源治理”效果未能有效延伸到“执源治理”。
“诉源治理”取得积极成效,但效果没有充分传导到“执源治理”。
一是审判案件向仲裁、公证转移,但仍需执行“兜底”,执行案件总量并未随着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而减少;二是调解结案进入执行程序的比例居高不下。
“立审执”协调配合不畅,未能形成解决执行难合力。
“案已结”而“事未了”情况依然严峻,导致一些案件难以执行。
主要表现在:一是保全的积极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很多法院保全率不高;二是审判未能兼顾执行;三是裁判文书质量不高导致后续执行难;四是立案、审判阶段工作不扎实导致执行难;五是判后督促履行工作不力;六是“执转破”衔接不畅,终本案件难以有序退出。
执行工作保障不足,执行条线“人案比”严重失衡。
长期存在的“重审判、轻执行”理念尚未根本转变,执行条线“人案比”严重失衡,难以应对不断增长的办案压力。
一些法院执行干警入额没有得到同等对待,员额法官占比明显偏少。
X县法院行政诉讼中败诉情况的调研报告.docx
X县法院行政诉讼中败诉情况的调研报告行政审判是人民法院运用司法审判权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否适当进行审查,从而解决行政争议。
随着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和相关法律的配会并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制观念逐渐增强,依法行政的呼声愈来愈高,行政行为就必须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来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本文通过对2015年陇川县法院受理的8起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分析,从中探求行政机关败诉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一、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总体情况2015年,陇川县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8件,审结8件。
在我院受理的8件行政诉讼案件中,从结案方式来看,以判决结案的有5件(其中依法被判决撤销的有4件,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有1件);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有1件;裁定不予受理的有2件。
在案件类型上,8件案件中涉及民政行政登记的4件,土地登记行政撤销1件,土地行政征收1件,不服土地所有权处理决定2件。
在我院审结的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为4件,败诉率为50%o行政败诉案件主要是涉及县民政局的民政行政登记案件,占行政败诉案件的100%»二、行政机关败诉原因分析1,不履行法定职责在我院败诉的4件行政案件中,主要是由于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在办理行政行为登记时,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审查流于形式,审查不严,导致登记事实与客观事实错误而侵害了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
例如在李木苗诉陇川县民政局民政行政登记一案中,作为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没有按照《婚姻登记条例》关于结婚登记的规定,严格履行审核义务,导致原告李木苗的身份被他人盗用,错发结婚证, 从而引发诉讼争议。
2.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部分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对事实缺乏全面、细致的谑查取证。
PQS深律网-律师、律师事务所、法律法规信息平台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的时候,没有依照法定程序对事实进行深入的了解, 不重视调查取证,不对行政相对人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核实,在没有查清案件事实和取得合法有效证据支持的情况下,草率地作出错误的具体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人不负责任,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就可能在行政诉讼中被判败诉。
法院涉执信访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文档,谢谢阅读/双击去除法院涉执信访工作情况调研报告法院涉执信访工作情况调研报告一、涉执信访概况和主要特点近年来,涉法涉诉信访量高位徘徊,其中约50涉及基层人民法院,而涉及民事执行工作的信访(以下简称涉执信访)几乎占基层人民法院信访总量的50,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
事实上,涉执信访不仅制约法院发展,而且损害法院形象,更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必须认真思考和解决的课题。
本文,笔者以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为样本,对基层法院的涉执信访情况进行调查和思考。
管城区法院至共新收执行案件4788件,年均1197件,年收结案数在全市13个基层法院中一直位列第4;四年间共出现涉执信访186件(次),占执行案件总数的3.88,占全院信访总量的36.39,在全院信访总量中所占比例较全市法院平均值低11.62个百分点。
◎涉执信访量呈上升态势,占全院信访总量的比例则有所下降。
,管城法院在“北京奥运会”前全力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集中清理涉执信访积案活动;,为迎接“建国六十周年大庆”,又前所未有的投入人财物防范和化解信访,但受社会大气候影响,涉执信访量仍居高不下。
由于执行机构案多人少导致办案周期较长,因为执行队伍整体素质不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加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逐年增多,以及广大干警期待已久的信访问题终结机制迟迟未能真正建立,可以预见,在若干年内涉执信访形势不容乐观。
(见表一)◎集体访、越级访和缠访闹访量相对平稳,处理这类信访难度较大。
以至为例,出现涉执集体访4件、越级访19件、缠访闹访3件。
其中,75的集体访由被执行人所为,无一例外是组织民工到管城法院“兴师问罪”,以法院执行案件影响被执行人给民工发工资为借口,向法院施压,无理要求法院解除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或扣划的财产。
其次是越级访占较大比例,有缠访闹访现象,多是上访人“面见高官好办事”、“好事多磨”、“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思想作怪,把信访作为实现自己诉求的最佳选择,甚至还有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以将婴幼儿留置法院、在法院自杀相威胁。
XX年法院涉法渉诉信访问题调研报告
XX年法院涉法渉诉信访问题调研报告人民法院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一直是法院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利益格局的调整,社会矛盾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也逐渐显现出来,而这些矛盾的解决,必然会不断地反映到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中来,随之而来的涉法涉诉信访也呈现出新的特点。
因此,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就成为摆在各级人民法院面前的无法回避的课题。
为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推动我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同时按照林区人大的要求,对我院近几年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进行调研,形成如下报告。
一、XX年以来涉法涉诉信访情况自XX年至今,我院无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信访数量与往年相比明显减少,信访工作形势有所好转。
其主要原因:一是我院从XX年开始增设审判管理办公室,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工作,案件质量和效率有较大提高;二是更进一步加大了办案调解力度,提高案件的调撤率,做到案结事了,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了信访数量;三是自XX年开始按照省政法委、林区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和部署,我院贯彻实施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实行诉讼信访分离制度,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纳入司法轨道,依法处理,成效明显。
XX年以来我院共受理民事申请再审案2件、刑事申请再审案1件,均已审查办结,当事人息诉罢访。
二、涉法涉诉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及特点XX至XX年,我院共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3件,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4件,合计17件。
其中:XX年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4件(张可芳、胡维彪、邓秀春、袁显珍信访案);XX年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件(易家林信访案)、清理信访积案1件(闻光普信访案);XX年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6件(邹四新、袁本鹏、王月秀、秦仕福、姜琼、常吉英信访案)、清理信访积案1件(郑之年信访案);XX年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2件(区长热线办转办的黄春风信访案、政府督查室转办的舒艳信访案)、清理信访积案2件(信访人李刚芝为与覃春甲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执行信访案、瞿正锦故意伤害罪申诉信访案)。
基层司法行政调研报告
基层司法行政调研报告
《基层司法行政调研报告》
为了解基层司法行政的实际情况,我们组织了一次调研活动,走访了一些基层法院和司法行政机构,深入了解了他们的工作情况和面临的问题。
以下是我们的调研报告:
一、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情况
通过对基层法院和司法行政机构的实地走访,我们了解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工作繁重,任务艰巨。
他们需要处理大量的案件,包括民事、刑事、行政等各种类型的案件,同时还要面对负责人员有限、办公条件简陋等挑战。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仍然努力工作,确保司法公正和法律实施。
二、面临的问题及挑战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基层司法行政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是人员不足,导致工作量大,人员负担重。
其次是办公条件简陋,设备老化,影响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另外,一些基层司法行政机构还存在管理不规范、效率低下等问题,导致案件办理的时间较长等一系列不利影响。
三、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和挑战,我们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改进措施。
首先是加大对基层司法行政的投入,增加人员和资源,提高工作效
率。
其次是改善办公条件,更新设备,提升工作环境。
另外,要加强对基层司法行政机构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工作流程,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总之,基层司法行政是司法工作的基础,关系到司法公正和法治建设的全面推进。
我们希望通过这次调研,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改善和进步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关于土地违法行为行政诉讼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情况的调研
关于土地违法行为行政诉讼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情况的调研近几年来我市涉土地的行政诉讼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表现为征地拆迁,土地,土地出让而引发的行政诉讼,这些诉讼处理难度大,社会影响面广,法院审判处于两难境地。
而涉土地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同样也困扰着法院的行政审判和执行。
市国土资源局对土地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审查,依法作出准予执行裁定后,面临着难以执行,甚至是无法执行的困境。
现将上述案件的情况进行分析,并建议处理对策,予以报告:自20**年以来涉土地违法行为行政非诉执行案及行政诉讼案件统计如下:表格略(一)根据数据,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中土地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如下:1、经过批准异地新建房屋但旧房未拆24件,占7%。
2、未经批准原地拆旧翻建、改扩建84件,占24.3%。
3、符合规划,超面积建房的,少批多建,企业表现为少批多占63件,占18.2%。
4、非法买卖土地并建房的35件,占**.1%。
5、基层组织(村委会、社区)为了“达标”未经批准占用土地建标准化厂房、建办公用房55件,占15.9%。
6、企业以租代征占用土地扩建改建厂房占用土地83件,占24%。
7、在耕地上挖塘取土,挖塘养殖,破坏耕地1件。
(二)涉土地违法行为行政诉讼案件主要有如下几种类型:1、安置小区占用土地,无用地批准文件。
2、不履行土地使用权发证职责。
3、土地、征用而引发的拆迁纠纷。
4、出让土地不规范,存在程序问题。
5、基础设施建设占用土地未经批准并违法拆迁。
(一)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所存在的问题1、应拆未拆。
经过20**年“应拆未拆”集中行动后,建新房旧房未拆的现象得到了遏制,整个拆违行动牵涉了法院、政府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是近段时间,此现象又有发生,应当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2、拆旧翻新,改扩建。
由于全市冻结建房申请审批,部分村民或居民未经批准拆旧翻新或改建、扩建,新建房屋是他们唯一的住房,有些符合规划,有些不符合规划,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一般是没收或限期拆除,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行政机关没有安顿建房户的具体方案,不具备强拆或没收条件,致使法院无从入手。
法院 大调研 情况汇报
法院大调研情况汇报
尊敬的领导:
根据您的指示,我对法院进行了一次大调研,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首先,我对法院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
我发现,法院的工作人员数量总体较为充足,但在一些基层法院,由于案件数量较多,人手仍显不足。
此外,法院的办公设施和硬件设备普遍较为完善,但在一些偏远地区,设施条件有待改善。
其次,我重点关注了法院的办案情况。
经过实地走访和与相关人员交流,我了解到,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普遍存在审理周期长、办案效率低的问题。
一些繁琐的诉讼程序和文书制作,导致了案件审理的拖延,影响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另外,我也对法院的司法公正性进行了调研。
通过观察庭审过程和听取当事人的意见,我发现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普遍能够保持中立公正的态度,但也有少数案件存在一定的不公正现象。
此外,一些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结果表示不满,认为司法公正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最后,我就法院的改进措施进行了调查研究。
我发现,一些地方法院已经开始尝试推行电子立案和电子送达等新技术手段,以提高办案效率。
同时,一些法院也在加强对法官的培训和考核,以提升司法公正性。
但在改进措施的落实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阻力。
总的来看,法院在办案效率、司法公正性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但也在积极探索改进之路。
希望领导能够关注并支持法院的改革和发展,为提升司法公正性和办案效率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此致。
敬礼。
法院执行难原因分析调研报告
法院执行难原因分析调研报告一、研究背景法院执行难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一大难题,其根源就在于执行程序的复杂性与条理性,加之部分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和财产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法院执行难度加大,进而引发了社会的不满和关注。
为了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我们进行了一次针对法院执行难原因的分析调研。
二、研究方法本次研究采用了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相结合的方法。
问卷调查主要旨在了解法院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以及执行机制的合理性;访谈法则是针对执行难案件的典型案例,深入调查案件中各方当事人的立场、意见和感受,以更好地了解执行难的本质和症结所在。
三、研究结果3.1 法律规定与法院执行难的矛盾研究结果显示,不少法律制度存在的不合理性和法律规定与执行的实际难以相符,导致部分执行难问题的发生。
有些法律制度制约了执行机关的执行力度,如规定限制执行的期限、财产的限额等;有些法律则过于原则和笼统,难以具体裁量,如财产保全、拍卖等程序的规定,这也给法院执行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3.2 诉讼参与人的不配合和抵触另外,在执行过程中,部分诉讼参与人存在不配合或抵触执行的现象,如隐瞒财产、强令执行、故意拖延时间等。
这些行为不仅阻碍了执行案件的顺利进行,还对诉讼参与人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进而促使执行难问题的加剧。
3.3 执行机关的监管和执行力度不足在对执行过程的跟踪调查中,我们发现执行机关的监管和执行力度普遍存在不足之处。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机关对异议、不予配合等情况的处理存在滞后、软弱现象;同时,执行前置工作的不完善、对被执行人财产审查不严等问题也会导致执行难问题的发生。
3.4 各方利益的平衡不协调最后一点,前文提到的法律规定与现实情况的不协调,实质上反映了各方利益之间的平衡并没有得到充分考虑。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原告、法院等各方人士的利益认识和利益追求很难得到有效平衡。
被执行人可能会尝试各种手段逃避执行,原告则可能利用执行手段施加过多压力,这些不平衡的利益关系会对执行效果和执行难问题的产生起到重大影响。
对行政机关败诉案件的调研报告
对行政机关败诉案件的调研报告行政审判是运用司法权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是化解官民纠纷,确保实现社会安定和谐的重要保障。
多数行政机关积极参加行政诉讼活动,履行人民法院的行政裁判,维护法律的尊严,依法行政,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笔者将通过对市行政机关败诉案件统计数据的分析,从中探求行政机关败诉案件的特点和引发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和对策。
一、行政机关在行政诉中败诉的基本情况年1月至年6月,乳山市人民法院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22件。
其中涉及房产管理的有43件,劳动保障10件,计生72件,国土资源15件,治安13件,城管7件,海洋渔业22件,其他类型40件。
从结案方式看,判决结案的有55件(其中判决维持的22件,判决全部撤销或部分撤销的30件,判决履行法定职责的3件),裁定准许原告撤诉的158件,裁定驳回起诉7件,移送2件。
其中,行政机关败诉(即判决全部撤销或部分撤销+判决履行法定职责)33件占到结案总数222件的15%。
表一:表二:二、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主要特点(一)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都能够积极应诉。
大部分被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机关,都能够积极应诉,在法定的期间向法院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两年来,没有出现因为拒绝出庭应诉或者拒绝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而被判决败诉的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是否积极主动应诉,本身就反映了行政机关法治意识的高低。
(二)依法行政的现状不理想。
从年至年6月,共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222件,从判决结果来看,行政机关败诉的有33件占结案总数的15%,这说明,多数行政机关能够做到依法行政。
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现状仍不理想。
(三)败诉的行政机关能主动纠正错误。
大多数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认识到自己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后,能主动撤销或主动改变其具体行政行为。
关于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与方法为了解法院执行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进行了相关调研。
我们首先根据实际需求确定了调研目的,然后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数据收集,并结合实地访谈的方式获得更详细的信息。
本次调研主要针对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共收集到100份有效问卷和10份实地访谈资料。
二、调研结果分析1.法院执行工作的人员配置根据调研结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人员配置相对合理。
在问卷调查中,有65%的受访者认为所在法院的执行岗位人员数量适中,30%的受访者认为人数偏少,只有5%认为人数偏多。
在实地访谈中,执行岗位的工作人员普遍表示工作量较大,但总体上能够胜任。
2.执行案件的数量和类型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每年受理的执行案件数量逐年增加。
根据调研结果显示,执行案件数量在过去三年中平均每年增长了10%。
这主要得益于法院执行部门的工作效率提升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在案件类型方面,最常见的是民事执行案件,占总执行案件数量的60%;其次是刑事执行案件,占总执行案件数量的30%;行政执行案件相对较少,占总执行案件数量的10%。
3.执行案件的办理时限根据受访者的回答,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的办理时限较短。
在问卷调查中,有80%的受访者表示执行案件大多能在3个月内办结,20%的受访者则表示有时会超过3个月。
在实地访谈中,执行法官们表示,他们会尽力配合和加快执行案件的办理进度,但也会受到一些客观因素的限制,如被执行人的配合度和案件的特殊性等。
4.执行案件的履行率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的履行率相对较高。
根据调研结果,执行案件的履行率平均维持在70%左右。
这主要得益于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紧密配合,以及执行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行能力的提高。
在实地访谈中,一些案件的当事人表示他们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较为满意。
5.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执行案件的执行难问题,即存在一些被执行人故意拖延执行或规避执行的情况。
前往法院调研情况汇报
前往法院调研情况汇报
尊敬的领导:
根据您的指示,我于近日前往法院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向您做汇报。
我所去的法院是市中级人民法院,这是一座庄严肃穆的建筑,整洁有序的大厅
里人来人往,显得格外忙碌。
我首先与法院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了解了法院的基本情况和组织架构。
随后,我参观了法院的各个部门,包括立案庭、审判庭、执行庭等,全面了解了法院的日常工作流程和各个部门的职责分工。
在与法院工作人员的交流中,我了解到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非常注重法律程序的
严谨和公正性。
他们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审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够得到公正的裁决。
同时,法院还注重调解工作,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一些民事纠纷案件,减轻了法院的工作压力,也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多选择的机会。
此外,法院在执行工作方面也非常重视,他们通过多种方式推动被执行人履行
法律义务,确保执行效果。
我了解到,法院执行工作人员不仅要有执法的决心和勇气,还需要有耐心和智慧,通过多种手段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调研过程中,我还了解到法院在司法改革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不断提升司法
公正和效率。
他们通过建立电子诉讼平台、推行在线立案等方式,提高了办案效率,为当事人提供了更便捷的诉讼服务。
同时,法院还加强了队伍建设,提高了法官和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确保司法裁判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综上所述,通过此次调研,我对法院的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更加清楚地
认识到法院在司法工作中的重要性和责任。
我将继续关注法院的工作,积极支持法院的工作,为法院的发展和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此致。
敬礼。
案件调查报告
案件调查报告•相关推荐案件调查报告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报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不同种类的报告具有不同的用途。
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案件调查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案件调查报告篇1为了有效化解执行信访案件,强化执行力度,突破执行难关,我们对全省法院的执行信访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
在调研过程中,除了对执行信访案件中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全面、客观把握之外,还专程与一些长期上访的当事人进行对话。
通过执行信访这面“镜子”,可以反观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执行部门及时改进作风,跟进制度,扎扎实实将执行工作落到实处,用实际行动解决执行难问题。
由于执行信访案件在所有信访案件中突兀的地位,而且执行信访已与执行难等问题形成一个锁链,执行信访案件的化解将产生连锁反应,推动其他环节的运行,使法院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一、执行信访案件的基本情况与特点执行信访案件本身都有着许多明暗交织的原因促成,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也会在执行信访案件中有所显现。
据调查,执行信访案件具有以下特点。
(一)陈年旧账多,化解难度大执行信访案件中以旧案居多,新案较少。
近年来随着法律的不断健全,执行程序的不断规范,民诉法修改后相关救济程序的明确等,执行案件质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
这些久执未结的案件主要是因长期找不到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人的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虽经法院穷尽执行措施,申请执行人最终难以实现债权。
对于执行中确实无履行条件的案件,未向当事人做出合理的释明,致当事人不满。
这类执行案件的主要特点是: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因各种因素,使案件执行进展缓慢,有的案件历时久远,为此申请执行人意见大。
这类执行信访案件所占比例约为56%。
(二)被执行主体履行不能问题突出执行效果与被执行主体的经济实力密切相关,执行信访案件也存在“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现象。
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属弱势群体的案件,大多集中在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财产损害赔偿、追索劳动报酬等类案件。
法院涉行政执行案件调研报告
法院涉行政执行案件调研报告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逐渐增强。
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部门,法院在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针对法院涉行政执行案件进行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以期为法院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建议。
调研地区和范围:本次调研选择了某省市的4家法院进行了实地调研,范围涉及行政执行案件。
调研内容:1.行政执行案件的涉及范围和类型经过调研发现,在行政执行案件中,最多的是拖欠工资和合同纠纷案件。
除此之外,还有借贷纠纷、婚姻财产纠纷、劳动争议等类型的案件。
2.技术手段的应用情况随着科技的进步,越来越多的技术手段被应用于法院工作中。
本次调研发现,在涉行政执行案件中,法院采用了很多技术手段,如电子邮件、微信公众号、在线诉讼平台等。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这些技术手段能够提高办案效率,便于当事人和律师的沟通。
3.执行效果的情况本次调研发现,在涉行政执行案件中,法院的执行效果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方面,受拖欠工资等问题的影响,很多当事人的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另一方面,由于执行标的不明,执行难度大,部分案件执行结果不佳,甚至出现了无法执行的情况。
调研结果分析:1.执行效果亟待改善本次调研发现,在行政执行案件中,执行效果存在部分的难度和问题,影响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院办案形象。
因此,各级法院应该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尽快制定相关文件,加强行政执行工作,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应用技术手段的加强技术手段的应用有助于法院办案效率和质量的提高。
建议法院在不断应用新技术的同时,也应夯实法院员工的应用技能和信息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法院的管理效能。
3.着力创新行政执行方式和手段行政执行工作除了依法、科技化外,还需要灵活、高效、规范化的执行方式和手段。
建议法院加强行政执行方式和手段创新,尝试新型行政执行模式,通过探索符合国情的行政执行方式和手段,使行政执行工作更具规范性、可操作性和监督性,更加便捷高效。
关于司法执行难的汇报材料
关于司法执行难的汇报材料
司法执行难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困扰司法体系的难题,给当事人带来了很多困扰和烦恼。
作为司法工作者,我们也深感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
近期,我们对司法执行难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和研究,现将调查结果向大家做一份汇报。
首先,我们发现司法执行难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涉及案件的当事人不配合执行,拒不履行判决决定;二是被执行人财产隐匿、转移、变卖等逃避执行;三是执行程序繁琐复杂,执行力度不够,导致执行结果难以实现。
这些问题导致了执行难度增加,给司法机关带来了很大的工作压力。
其次,我们认为解决司法执行难的关键在于加强执行力度和措施。
要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加大对被执行人的资产调查力度,确保执行的有力性和及时性;同时,要完善执行程序,简化流程,提高执行效率,确保判决决定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最后,我们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对策和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估;二是加强协调合作,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执行协作机制,提升执行效率;三是加强法律援助和公益诉讼机制建设,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法律援助和支持。
总而言之,解决司法执行难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我们将继续深入研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力求提高司法执行的效率和质量,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希望全体司法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努力,共同推动司法执行工作的改进和完善。
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同构建一个更加公平、公正、有序的法治社会。
感谢大家的支持和关注!。
法院关于执行信访情况调研报告
法院关于执行信访情况调研报告法院关于执行信访情况的调研报告执行信访案件是指相关人员对法院的执行人员、执行措施、执行效果不满而引发的信访、上访,属于涉诉信访的一部分。
近年来,执行信访案件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
以XX法院为例,201X年至今收到执行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来人或者来信询问、反映执行问题的信访案件X余件,占全部信访案件的X%。
如何破解执行信访难题、切实改进执行工作已成为当前法院面临的重大课题。
笔者以XX县人民法院受理的执行信访案件为样本开展了调研活动,调研情况如下:一、执行信访案件特点一是陈年旧账多,化解难度大。
主要表现为一些久执未结的案件,这些案件或因长期找不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或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抑或是虽经法院穷尽执行措施,申请执行人最终难以实现债权等等原因导致当事人不满。
对于执行中确实无履行条件的案件,未向当事人做出合理的释明,致当事人不满导致信访发生。
我院X件执行信访案件中,因未执结原因引起的信访案件近X件,占全部案件的X%。
二是矛盾对立激烈,案件高发。
法院执行是通过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和行为从而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其对被执行人、申请人乃至案外人的利益都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执行过程中当事人矛盾更趋集中、更易激化。
不充分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可能导致其诉讼前甚至是审判过程中累积的矛盾在执行过程中爆发,将怨气撒在执行人员身上,形成信访案件,实践中,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同时上访的有X件之多,占全部执行信访案件的X%,此类信访案件化解难度较大。
三是被执行主体履行不能问题突出。
执行效果与被执行主体的经济实力密切相关,执行信访案件也存在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现象。
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属弱势群体的案件,大多集中在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财产损害赔偿、追索劳动报酬等类案件,此类执行案件化解难度大,最易引发信访。
目前,因执行主体履行不能而造成执行难,已成为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从审判实践中可以看出,这类案件共有X件,占所有执行信访案件的X%,尤其是涉及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执行案件,巨额的赔偿数额即便是让被执行人倾家荡产都无能为力,执行工作陷入无物可执,双方皆有实际难处的两难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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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涉行政执行案件调研报告
近年来,“执行难”一直是困扰人民法院工作的一个难点,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
大量执行案件不能得到执行,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案件当事人不满意,公众不满意,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和平安建设。
为切实解决人民法院的“执行难”,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国法院开展为期半年的未结执行积案专项活动。
我市两级法院在专项活动中,清理出一批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的案件(以下简称涉行政执行案件),这些案件在未结执行案件中占到一定比例。
从集中清理结果来看,尽管法院采取了一系列执行措施,但执行收效甚微,执结案件只占11%,标的额占3%。
为此,市中级法院专门对全市法院此类案件作了专题调研。
一、涉行政执行案件的基本情况(一)案件数量情况截至2019年1月,全市法院清理出未结执行案件1037件,标的额3436万元,其中涉行政执行案件136件,占未结执行案件的13.1%;总标的额1156.98万元,占33.7%。
具体市中级法院7件,标的额630.24万元;城区法院55件,标的额245万元;**县法院62件,标的额221.52万元;海原县法院12件,标的额60.22万元。
市中院未结执行案件数量虽然较少,但标的额占全市法院54.5%,**县法院此类案件数量最多,城区法院此类案件数量和标的额也占相当一定比例,见表(一)。
涉行政执行案件统计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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