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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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21 16:47 来源: 县人大城建工委





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创建卫生文明城市工作的不断深入,环境整治工作越来越被人们所关注,作为环境整治重要内容的生活垃圾处理情况如何,最近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在县市容局领导的陪同下,就此问题在县城和部分乡镇进行了调研。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我县城乡现日产生活垃圾近500吨,年产约17.5万吨,其中县城日产生活垃圾约80吨,年产2.8万吨,约占垃圾总量的16%。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量仍以每年约10%的速度增长。在垃圾构成上,塑料袋和塑料薄膜等无机垃圾及建筑垃圾所占比重增长较快,约占垃圾总量的25%左右,这类垃圾不易降解,对环境污染较大。目前我县生活垃圾都是采用简易填埋式进行处理,处理方法单一、原始。而且在垃圾填埋场建设上因受资金和技术条件的限制,配套设施建设简易,填埋场周边截排洪沟等防污基础设施几乎都未实施到位,垃圾填埋场产生的二次污染非常严重,周边群众意见强烈。
调研期间,调研组对我县城乡结合部,黄池镇及原亭头乡集镇和部分自然村卫生状况进行了实地考察。考察中发现,县城区一、二级主干道和住宅小区内生活垃圾的处理相对及时,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仍是县城卫生死角。沿护城河两岸倾倒垃圾现象仍很突出,城河中白色垃圾随处可见。在原亭头乡集镇,居民随意在沿路两侧和附近沟塘中堆放垃圾,集贸市场内污水横流,卫生状况不堪入目。而在农村,生活垃圾基本上还处在一种自生自灭、放任自流的状态,村庄周边的空闲地、沟塘等已成为农村 “天然垃圾场”。农村垃圾的随意倾倒,对农村村容村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重视不够。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创建文明卫生城市虽是各级政府的中心工作之一,但环境整治并没有真正引起县乡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在农村垃圾、污水处理上,长期以来,政府不论是舆论宣传,还是工作举措都缺乏必要的力度。
(二)城乡居民的卫生意识不强。由于受长期的卫生习俗影响,城乡居民没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加之政府缺少行之有效的教育引导,城乡居民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的现象较普遍,已成为垃圾处理工作滞后的重要原因。
(三)资金投入不足。调研中了解到,县乡两级政府在垃圾处理上的投入虽逐年有所提高,但远远不能满足垃圾处理工作的必要支出。由于受经费的滞约,县城区垃圾中转站数量和垃圾转运车

辆偏少,机械老化,垃圾填埋场配套设施不全等,严重影响了城区保洁质量和垃圾处理效果。在农村,因经费原因,乡镇集镇保洁人员过少,且工资偏低,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更为薄弱。少数乡镇集镇和大部分村至今都没有建立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大多采取露天堆放,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每一个垃圾堆放地都成了一个污染源,大量的污水由地表渗入地下,对我县生态环境,尤其是水源已造成严重污染。
(四)垃圾管理工作机制不活。目前,我县垃圾管理工作仅靠县乡环卫部门单兵团作战,各部门、各单位配合环卫部门做好垃圾管理工作的意识不强,没有形成各部门、各单位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有效工作机制。
(五)垃圾无公害处理水平不高。垃圾填埋是我县生活垃圾处理的唯一方法,在垃圾的分类收集,综合处置和循环利用方面我县尚未破题,垃圾处理的技术水平滞后。且因各垃圾填埋场配套设施建设不到位,防漏措施等都达不到技术指标,从而对水体、土壤、大气造成了严重污染,不同程度地产生了二次污染,与垃圾无公害处理要求相差甚远。
三、关于做好城乡垃圾处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城乡垃圾的有效处理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与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密切相关,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各级政府要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高度,强化对城乡垃圾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大宣传,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的卫生意识,引导居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垃圾管理工作也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要在发挥好环卫部门主力军作用的前提下,动员各行业、各部门和广大城乡居民对垃圾管理工作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逐步形成全社会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加大投入,加快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是做好垃圾管理工作的基础。首先,县乡两级政府要不断加大对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投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快垃圾中转站、填埋场等配套设施建设,尤其是短期内县城要争取建1—2个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同时要适当增加县城和乡镇集镇保洁人员及其工资待遇。其次,要积极拓宽垃圾处理经费渠道。一方面要按照“谁污染、谁负担”的原则,加大对城乡居民卫生费和单位垃圾处置费的征收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大国债资金的争取力度,弥补我县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不足。同时,根据市场经济规律,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外资及民间资本等多种资本投入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

,参与生活垃圾的开发利用,实现生活垃圾的循环利用和污染达标排放。第三,要结合新农村建设,搞好农村垃圾收集池、公厕、垃圾中转站和填埋场的布点规范,促使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化、有序化。
(三)创新工作方式,建立完善垃圾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县乡两级政府要针对我县城乡垃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认真研究,及时制定有关垃圾管理的指导性意见或地方性规定,明确城乡垃圾管理的主体、责任、权力和范围,大力推进城乡垃圾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避免职责不清、规范不严、随意性大的问题。要把农村垃圾处理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生活垃圾处理和生活污水排放治理有效结合起来,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的基础设施要科学安排,强制推广。要大力引导城乡居民生活垃圾袋装化和垃圾分类收集。在农村,要积极推行 “户清扫、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运作模式,逐步建立长效卫生保洁机制。
(四)依靠科技,提高垃圾处理水平。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立足长远,把城乡垃圾处理问题放在重要的位置予以考虑,不断汲取外地垃圾处理的先进经验,积极争创条件,改进我县城乡垃圾处理方式,提高垃圾处理水平,按照 “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总体要求,对生活垃圾进行有效利用和开发,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社会、生态和环境综合效益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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