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中心医院易地新建项目(首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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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中心医院易地新建项目(首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盖章):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盖章):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9月
招标公告
潮州市中心医院易地新建项目(首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潮州市中心医院易地新建项目(首期)已由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潮发改社[2017]309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潮州市湘桥区意东三路与东山路交界处。目前地块现状为原桥东华侨瓷厂的用地。
食堂、传染病综合楼及基础配套设施。
2.3.招标范围:工程勘察、物探,出具工程勘察报告及物探的技术成果文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提供与工程有关的检测方案;相关报建配合;工程施工等,具体如下:
(一)工程勘察
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报告、地质灾害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估等文件。包括且不限于:钻机进退场、钻探措施费、野外钻探施工、标贯原位测试、取土样、抽水试验、土样常规试验、水样分析、资料整理、报告打印装订及其他完成本项目勘察需考虑的相关工作。
(二)工程设计
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机电安装、室内及
室外给排水、电气、暖通、电梯、消防、人防、防雷、基坑支护、幕墙、装修、弱电智能化、周边道路及广场、绿化、绿色建筑、建筑节能、与市政供电衔接的电缆、管沟、与市政供水连接的水管、管路的设计工作等、管线综合规划等)、施工图设计变更、现场指导与监督及技术服务等及相关配套设计、规划咨询服务等。
(三)施工总承包
1建筑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含基坑支护和基坑土石方挖运)、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工程、建筑给水排水、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节能和电梯等10个分部工程;(具体以经审定的施工图内容为准)
2 室外工程:包括室外设施、附属建筑及室外环境、室外安装等单位工程;
3 其他工程:燃气工程、白蚁防治工程、植物病虫害防治等与本工程相关的专业工程。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物探,出具工程勘察报告及物探的技术成果文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提供与工程有关的检测方案;相关报建配合;工程施工、验收、交付等;
2.4、计划工期:990个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40个日历天;设计工期:5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900个日历天)
2.5招标控制暂定价:69031.37万元(其中:勘察费招标控制暂定价266万元;设计费招标控制暂定价107
3.12万元;施工费招标控制暂定价67692.2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3.4.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以上级别资质;
3.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3.4.3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3.5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证书)有效资格并经注册;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6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一级注册建筑师。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7勘察负责人的人员为:注册岩土工程师。勘察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8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安全员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9自2014年以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或联合体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任一项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10业绩要求(或联合体主办方):从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20000万元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免中标项目以合同金额为准,但不含补充合同),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业绩库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在企业库上传件的打印件和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网上信息页。
3.11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12关于联合体投标:
①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②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3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③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