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工业园区产业转移承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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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工业园区产业转移承接规划
一、信丰工业园区发展现状
信丰工业园区始建于2001年9月,工业园经过6年的发展,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大到强。
目前,园区开发建设面积已达 6.67平方公里。
通过艰苦创业和发展建设,园区已经成为企业聚集,发挥产业集群效应和规模经济效益的主要平台,在加快我县新型工业化进程、实现信丰经济跨越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园区建设初具规模。
园区基础设施累计投入达 3.7亿元,道路、供电、供水网络形成了“三纵七横”格局。
投资200万元的水压泵房建设已交付使用,供水压力达到3公斤以上;园区3.5万伏输变电站2座,22万伏输变电站1座(投资近8000万元);另外,学校、医院、文化娱乐中心等设施配套。
二是园区已成为引进项目的重要载体。
截止2007年年底,信丰工业园区入园项目188个,引进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160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11个;境外项目55个,省外项目108个,65%的项目来自珠三角,8%的来自长三角。
园区投产企业达125家,在建企业57家。
入园企业大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园区实现就业23969人。
三是园区企业经济效益较好。
园区绝大部分企业产销两旺,经济效益可观,税收不断增多。
2007年,园区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02亿元,同比增长14.7%,完成工业总产值18.64亿元,同比增长17.5%,实现税收11452万元,同比增长15.5%。
四是园区主导产业支撑作用明显。
形成了四大支柱产业:一是新型建材业,园区建材企业20家,占园区项目数的10.6%。
二是电
子通讯业,园区电子通讯企业60家,占园区企业数的31.9%,三是食品制药业,园区食品制药企业8家,占园区企业总数的4.3%。
四是矿产品加工产业,入园企业8家,占园区企业数4.3%。
二、存在的问题
1、规模效应不强,企业效益不高。
一是目前工业园区的经济规模还不大,园区内部缺少能够承担带动整体产业发展的“航母”型龙头企业;同时,园区企业效益整体来说不算很高,一些企业还在投产初期盈利能力有限,另一些企业行业利润较低且缺少规模效益。
2、产业链有待延伸。
目前信丰工业园区已经初步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格局,如何更加有效的整合资源、培育和壮大产业链是下一步亟待解决的问题。
特别是如何充分利用优势条件,结合本地工业发展,向下游深加工,延伸产业链的问题需要解决。
3、高新技术企业少,产品科技含量有待提高。
目前信丰工业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比较少,大部分企业都是在传统行业中通过规模提升得到的发展,产品绝大部分还处于传统水平,缺乏技术创新和科技含量,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小。
三、发展的机遇和挑战
(一)由于东南沿海地区发展受能源原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土地和节能减排等因素影响,当前东南沿海地区加工贸易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朝中西部地区梯度转移的趋势更加明显,我县地处东部与中西部的结合部,是名符其实的前沿“桥头堡”,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势头非常好,为我们加快发展提供了广阔的机遇空间。
(二)市委、市政府做出了加快推进承接产业转移的决定,全市掀起了新一轮产业承接高潮,为我县营造了极好的承接外部条件。
(三)县委、政府决定纵深“对接长珠闽,融入珠三角,面对港澳台,建设新信丰”发展战略,举全县之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降低商务成本,营造竞争优势,打好承接产业转移的硬仗,为园区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四)我县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特别是近两年,实施了一系列打基础,管长远的发展举措,支撑我县经济快速增长的中长期因素没有改变。
(五)拥有明显的交通优势,105国道、省道信寻线(信丰至寻乌)线、信雄线(信丰至南雄)线从园区边沿通过,园区距离京九铁路信丰站1公里,距离赣粤高速公路信丰县出口7公里。
(六)资源优势明显。
矿藏资源丰富,初步探明有煤炭、稀土、石灰石、麦饭石、钨、花岗岩、陶土等45种,其中煤炭储量和稀土品位居赣南之首,麦饭石堪称江南一枝独秀。
农副土特产品众多,脐橙、烤烟、草菇、红瓜子、麦饭石酒、草菇、萝卜等名优特产久负盛誉。
(七)园区经过6年发展,园区经济运行良好,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园区发展环境,服务水平都有较大改善,为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园区先后四次荣获省政府授予的江西工业崛起园区发展专项奖和招商引资先进工业园区,并被省政府列为省级开发区。
四、承接思路与发展目标
(一)承接思路。
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决定》,紧抓国内外产业转移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加强承接载体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降低商务成本,营造竞争优势,突出重点,错位竞争,努力把江西信
丰工业园区打造成为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梯度转移的“强磁场”和招商引资的“强磁场”。
(二)产业承接原则。
一是坚持产业承接与产业结构提升和区域布局优化相结合。
充分发挥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优先承接高新技术产业、资源导向型优势产业和高附加值产业,实现承接产业转移与推动产业升级同步。
二是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
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基础,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商会、协会、中介机构和龙头企业作用,以商招商;政府提供政策引导,营造环境,搭建平台,信息服务。
三是坚持发挥优势与互利共赢相结合。
遵循产业链和产业集聚的客观规律,充分发挥资源、市场、产业、人力等比较优势,促进我市与发达地区之间产业的有效对接,实现输出方与承接方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四是坚持承接产业转移与促进就业增长相结合。
依托劳动力优势,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和工业园区集中;依托政策优势,引导和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务工,吸引外地务工人员到赣州就业。
五是坚持承接产业转移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
加强节约资源、能源和环境保护工作,把承接产业转移企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2008年至2012年,通过五年的努力,全面完成信丰工业园区东区建设,推进西区建设初显规模。
力争园区基础设施投入15亿元以上,承接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300家以上,引进资金120亿元以上.力争2012年园区工业总产值达150亿元以上,税收3亿元以上(附工业园区主导产业发展目标表)。
五、明确承接重点
(一)重点区域
以“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为重点,拓展产业整体转移领域;以港澳台等区域为重点,拓展合资合作领域;兼顾江、浙、闽地区及海外地区。
(二)重点产业
1.做大以稀土发光材料、永磁材料、储氢材料为主的矿产品加工业,引导全国知名企业与园区矿产品加工企业对接,利用科技优势生产终端产品,形成矿产品加工产业集群。
2.发展以数字影像、电子元件、线路板为主的电子信息业。
尤其要利用现有电子产业基础,引进沿海整体转移的电子产业和配套企业,形成电子产业集群。
3.依托中药材、农产品资源优势,扶持以麦饭石酒、橙汁、中成药为主的食品制药业,大力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
4.做强水泥、不锈钢、纤维板等为主的新型建材业。
5、抓住国家加工贸易政策调整的重要机遇,承接国际和东部沿海地区加工贸易企业的转移,培植五金、模具、汽车配件、涂料等为主的机械化工业。
(三)科学布局承接产业。
依据工业园区的发展现状以及今后工业园区产业发展的方向,加强对工业园区产业规划布局的修编,使之更趋科学化、合理化。
1、新型建材产业区:规划于工业园区的最北面,依托目前园区建成的圣塔集团、万基水泥有限公司等企业为核心,逐步形成年产水泥500万吨的生产规模。
将迎宾大道以东,集友路以北,外环路以西南这一区域规划为新型建材区,面积约2000亩。
2、电子通讯产业区:规划由东、西两大块区域组成。
东区,要形成以高飞电子有限公司为龙头,向企业周边区域辐射,绿源大道东段两侧、集友路以南、诚信大道北扩两侧的日用电器具产业集群,占地约3000亩;西区,要着力打造纬二路以北至纬一路以南,西外环路以东,迎宾大道(绿源大道至纬二路段)、经三路北段以西的6000亩电子信息产业基地,主要承接电脑配件、DVD、MP
3、液晶电视、音响设备等项目。
3、矿产品深加工产业区:以新利稀土以北,沿星村路两侧、中端南路东段两侧布置有色金属冶炼、加工和稀土深加工企业,打造矿产品深加工产业区,占地约1000亩。
4、食品制药产业区:在城北大道西段两侧250米内,规划布置食品、制药企业,占地约1300亩。
5、现代轻纺企业区:保留现有企业分布不变,以志邦、中豪、江威、协力等企业为中心,在绿源大道两侧、志鸿五金厂以北,布置现代轻纺企业,打造现代轻纺产业区,占地约700亩。
6、机械、化工企业区:在工业大道与诚信大道沿线企业的中间空档安排化工、塑胶等其他产业,占地约300亩;在迎宾大道(中端南路至集友路段)两侧承接机械制造企业,面积约为600亩。
7、综合配套区:在园区管委会办公楼周边规划布置行政办公、商住、学校、文化、医院等综合用地,占地约300亩;沿迎宾大道(纬二路以南至城区段)西侧160米范围内规划商住用地,占地约700亩。
六、保障措施
(一)提供优质服务
1、建立帮办制。
投资项目落地后办理相关手续由招商引资服务单位帮办,相关职能部门协办。
项目初审认可后,企业可边开工建设。
2、实行“换照制”。
对新批投资企业,已符合有关设立登记规定,企业经营项目需取得而尚未取得前置审批的,可核发筹建营业执照,待取得前置审批许可证后,再办理增加审批项目的变更登记。
工商核准登记可实行“换照制”,认可原注册登记的有效性,对企业名称和住所进行变更登记,换发营业执照。
3、合法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需到工业园区和园外招商引资企业进行检查的(税务部门按规定例行检查除外),检查部门需先与工业园区管委会或外经贸局沟通联系,由工业园区管委会或外经贸局提前通知企业并派员一同前往,否则视为扰乱招商引资环境对有关人员依纪给处分。
外来投资办企业者其子女入学免收借读费。
(二)提供用工保障
1、县招工办(由劳动就业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外经贸局、教育局抽调人员组成)常年协助企业招工。
2、建立校企合作机制,实行“订单式”和“储备式”用工培训。
3、凡在城区或工业园区企业就业的务工人员,连续两年以上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经所在单位申请,可在城区落户,其子女就学可由教育部门就近安排,享受与城区学生同等待遇,学校不得收取借读费和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4、城区或工业园区企业引进的具有初级职称以上的各类科技、管理人员,经所在单位申请,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城区落户。
5、在城区(工业园区)企业务工3年以上或与城区(工业园区)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年龄在23周岁至35周岁且无自有住房的已婚农民,可分批次申购由政府统一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工业园区)。
6、做好养老保险对接工作。
在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的前提下,为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在缴费基数、参保费率和缴费方式上提供优惠,企业可以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和职工可以自主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或低标准住院医疗保险。
(三) 实施税收奖励
1、对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1亿元)以上、科技含量高或年税收1000万元以上的龙头带动型企业(资源类采、选矿企业除外),实行“一厂一策”的奖补政策。
2、对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至1亿元、县税收较高的企业,县财政按“三通一平”土地每亩3万元、毛地每亩3.6万元拨给工业园区奖补企业基础设施建设。
3、对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含3000万元)至5000万元、县税收较高的企业,县财政按“三通一平”土地每亩 2.6万元、毛地每亩3.2万元拨给工业园区奖补企业基础设施建设。
4、对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含1000万元)至3000万元、县税收较高的企业,县财政按“三通一平”土地每亩2万元、毛地每亩2.6万元拨给工业园区奖补企业基础设施建设。
5、对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含500万元)至1000万元、县税收较高的企业,县财政按“三通一平”土地每亩 1.6万元、毛地每亩2.2万元拨给工业园区奖补企业基础设施建设。
6、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在工业园区投资500万元以上新建用于租赁的标准厂房,土地每亩2万元拨给工业园区奖补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土地出让价比照新增工业企业用地优惠标准执行。
出租单位或个人10年内因租赁产生的房产税、营业税和土地使用税,县实得部分三年内由县财政全额奖励给出租单位或个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7、加快工业园区建设。
除预算安排的资金外,县财政每年从房地产经营性用地项目的土地出让金纯收益中,按不少于25%的比例安排用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新增企业所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县留成部分,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同时,鼓励外商、个私业主投资基础设施建设。
(四)减免有关规费
1、按照“减少收费、服务不减”的原则,对招商引资企业建设及相关手续的审批费用,属县内各部门行政性收费实行“零收费”,服务性收费2008年以前未收取的继续免收、正在收取的按最低标准的50%收取。
2、对新增工业企业、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均不含高耗能企业和粗级矿产品加工企业),用水用电价格按同期价格分别补贴0.2元/吨和0.1元/千瓦时。
3、招商引资项目在工程建设、办理资产或环境评估等中介服务业务,充分尊重投资者的自主权,由投资者自主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或评估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指定和干涉。
4、新办生产性企业自行解决污水处理并达到国家或地方标准的,免收污水处理费。
5、在工业园区内配套建设的研发、物流、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项目以及经批准兴办学校、医院,享受工业园区内工业企业同等的土地、税费优惠和奖励政策。
(五) 鼓励技术创新
1、对新建立博士后流动工作站、省级技术中心、国家级技术中心的企业,经国家有关部门验收后,由县财政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和50万元,用于支持研发机构建设。
2、从2008年起,对当年获得江西省重点保护产品、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省级以上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的企业,由县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当年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由县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用于企业品牌宣传。
3、对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论证(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体系认证(HACCP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等论证的,体系有效运行1年以上,且无质量违法行为的企业,及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节能认证等产品认证,且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每通过一项,由县财政一次性奖励1万元用于体系建设或认证工作。
4、由企业起草并通过有关部门发布为省地方标准或国家标准的,由县财政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和10万元。
对获得质量信用A等级的企业,由县财政一次性奖励1万元。
(六) 鼓励引进战略投资和优势产业项目
1、优先保证战略投资项目、带动力强的项目和提升电子通讯、矿产品加工、新型建材、食品制药等四大主导产业发展水平的项目
用地。
对经立项批准分期实施的大型建设项目,可按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建设规模预留建设用地,并根据其实际到账资金和投资建设进度分期确定供地数量;对引进高新特色产业不受企业入园标准的限制。
2、建立资源保障机制,在资源配置上实行倾斜。
强化政策调控,把矿产资源优先配置给县内矿产品精深加工企业。
鼓励引进县外矿产资源到我县进行精深加工,有关部门不得收取除法律法规规定收费以外的其它任何费用。
对采矿企业新设立的矿产品精深加工项目,所在矿山矿区范围周边的矿产资源经批准后可实行矿区预留。
(七)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
由县外向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县承接产业转移工作。
各乡镇、各单位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促进承接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产业转移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各有关单位(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对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2、强化目标考核。
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建立目标考评制度,逐级落实目标管理。
3、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2008年市财政在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增加100万元,设立300万元的开放型经济发展资金,且今后每年递增10%,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奖励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商会(协会)、中介机构、企业和个人等。
4、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
县委、县政府对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商会、协会和中介机构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对产业转移带动能力强、贡献大的企业给予奖励;对投资数额大、税收贡献大的企业负责人授予“客商荣誉证”或“赣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符合条件的,推荐为政协委员。
把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承接产业转移作出贡献的干部予以奖励,对损害承接环境的人员和部门负责人予以问责。
5、建立反制机制和挂钩机制。
此决定的优惠政策以企业合同承诺事项兑现为前提,未履行合同不予补贴和奖励;补贴和奖励金额与企业缴纳的地方所得税收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