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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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现状调查
一、二级评价,应调查评价范围内与项目排放污染物有关的 其它在建项目、已批复环评的未建项目、区域替代方案中的 污染源。
评价范围内在建项目和已批未建项目的污染源,可使用已批 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资料。
三、污染源评价方法
1.评价工作程序
确定评价的污染源; 选定污染物(评价因子)和标准; 介绍评价方法; 给出明确的评价结论。
1.指数法 (1)分指数(单项标准指数)
公式:
Ii
Ci C0 i
式中:Ii——某种污染物的分指数; Ci——某种污染物的实测浓度,mg/m3,; C0i——某种污染物的评价标准(质量标准),mg/m3;
应对不同取值时间的监测数据分别进行评价,计算最大浓度值 的占标百分比和超标率
采暖期SO2、NO2的1小时平均浓度监测结果
三、污染源评价方法
2.评价方法介绍
一般方法
常用方法:等标污染负荷法和负荷比
①等标污染负荷
某种污染物:
Pi
Qi Ci
109
气
Pi
Qi Ci
106
水
②某工厂的等标污染负荷(Pn)
Pn
)
n i 1
Pi
n i 1
Qi Ci
109 (i=1,2,3…,n’
③某个地区(或流域)m的等标污染负荷Pm
Pm
Pn
n 1
(n=1,2,3…,n’
)
n'
④全区P 域(或全流 域)的P 等m 标污染负荷P
m 1
(m=1,2,3…,n’)
⑤污染负荷比
某污染物(污染源)的等标污染负荷值占全部污 染物(污染源)的等标污染负荷值的百分比。
公式:
K Pi 100% P
3.污染源评价
主要污染物的确定
将污染物等标污染负荷进行排列,从大到小计算累计百分 比,确定主要污染物。
水排入处等)、重点水工构筑物(如取水口、桥梁涵洞等)附近; 水文站附近等应布采样断面; 在拟建成排污口上游500m处应设置一个取样断面。
污染源分类(按 产生类别):
工业、 交通、 农业、 生活
二、污染源调查的过程和方法
1.普查 2.重点污染源详查
位置:明确在评价范围内的位置,明确与拟建工程及环境监测 点、关心点的位置关系(包括风向、上下游等)
污染物的种类:重点是与拟评价工程排放相关的污染物 排放强度:最大、一般、最低排放量 排放方式: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
浓度分布范围、占标率;超标率或最大超标倍数,超标原因; 评价区域大气优劣程度(大气质量分级结果)等。
§3-3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
1.监测时段
2.采样断面的布设原则 在调查范围的两端应布设取样断面; 调查范围内重点保护对象附近水域应布设取样断面; 水文特征突然变化处(如支流汇入处等)、水质急剧变化(如污
第三章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3.1 污染源现状调查与评价 §3.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3.3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3.4 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3.5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3-1 污染源现状调查与评价
一、污染物与污染源
污染源:
向环境排放或释放有害物质,或对环境产生有 害影响的场所、设备和装置。
二、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
1.监测点数量 一级:不少于10个;二级不少于6个;三级可利用例行监测或 3年内监测资料,否则设2-4个。 2.布点原则和方法 导则规定采用极坐标布点法。 监测点设置应根据评价工作等级,结合地形复杂性、污染源
及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布局,综合进行考虑。(建议含例行 监测点) 监测点应能够反映环境空气敏感区、各环境功能区的环境质 量,以及预计受项目影响的高浓度区的环境质量。
极坐标法
以监测期间所处季节的主导风向为轴向,取上风向为0º,建立极坐标系
3.监测采样频率 监测时期:一级两期(冬、夏);二级不利季节;三级一期 监测时间 :连续7天;对于评价范围内没有排放的同种特征
污染物的项目,可减少监测天数; 监测时段:一级8个小时浓度值:02、05、08、11、14、17、
20、23; 二、三级4个小时浓度值:02、08、14、20。 日均值:满足采样时间要求。 特征污染物:部分无法进行连续监测的特征污染物,可监测一
次浓度值,监测时间须满足所用评价标准值的取 值时间要求。 4.同步气象观测 风速、风向、气温、气压
某电厂二级评价环境空气监测点名称及布设情况
.三、大气环境质量评价
采暖期PM10、SO2、NO2日平均浓度监测结果统计表
(2)综合指数
a.简单迭加法:
PI
n
Ii
i 1
n Ci
C i 1
0i
b.迭加均数法:
1 n
PI
n
Ii
i 1
c.几何均值法:(上海空气质量指数)
PI
1 n
Ii max n i 1 Ii
(3)常用的评价方法
介绍上海大气质量指数法,即几何均值法。
主要污染源的确定
将污染源等标污染负荷进行排列,计算累计百分比,确定 主要污染源。
注:一般将累计负荷比大于80%的,确定为主要污染源或 主要污染物
§3-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 1.调查原则 ①收集评价范围内及邻近评价范围的各例行空气质量监
测点的近三年与项目有关的监测资料; ②收集近三年与项目有关的历史监测资料(在此期间无
公式:
PI
I
i
(
max
1 n
n
)
i 1
Ii
Ii
Ci C0i
几何均值法大气质量分级标准
污染级别
I
II
III
IV
V
Pi值
<0.6
0.6~1.0
1.0~1.9
1.9~2.8
>2.8
意义
清洁
轻污染
中度污染 重污染
极重污 染
四、图件绘制及评价结论 1.绘制图件
监测布点图; 浓度分布图; 质量分级图;
2.文字结论
排放同种污染物的大型项目投产,环境空气质量未发 生明显变化); ③进行现场监测
§3-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2.评价因子的选择 常规污染物:指GB3095中所规定的二氧化硫(SO2)、颗粒物(TSP、
PM10)、氮氧化物(NO2)、一氧化碳(CO)等污染物。 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属于常规污染物的,应筛选为监测因子; 特征污染物:有环境质量标准的,或者TJ36中的居住区标准的,应 为监测因子;没有质量标准,但毒性大,应选取代表性污染物 作为监测因子,并给出参考标准值和出处。 3.评价标准的选择 质量标准、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国外标准或者采用多介质环境 目标值的方法推荐的标准,也可用本底值、背景值作为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