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国中医药发〔2009〕3号)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国中医药发〔2009〕3号)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国中医药发〔2009〕3号)

【发布单位】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文号】国中医药发〔2009〕3号

【发布日期】2009-03-16

【生效日期】2009-03-1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人民网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

(国中医药发〔200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保证中药煎药质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开展中药煎药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二章设施与设备要求

第三条第三条中药煎药室(以下称煎药室)应当远离各种污染源,周围的地面、路面、植被等应当避免对煎药造成污染。

第四条第四条煎药室的房屋和面积应当根据本医疗机构的规模和煎药量合理配置。工作区和生活区应当分开,工作区内应当设有储藏(药)、准备、煎煮、清洗等功能区域。

第五条第五条煎药室应当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应当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应当有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等设施,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它设施应当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

第六条第六条煎药室应当配备完善的煎药设备设施,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储药设施、冷藏设施以及量杯(筒)、过滤装置、计时器、贮药容器、药瓶架等。

第七条第七条煎药工作台面应当平整、洁净。

煎药容器应当以陶瓷、不锈钢、铜等材料制作的器皿为宜,禁用铁制等易腐蚀器皿。

储药容器应当做到防尘、防霉、防虫、防鼠、防污染。用前应当严格消毒,用后应当及时清洗。

第三章人员要求

第八条第八条煎药室应当由具备一定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经验的中药师具体负责煎药室的业务指导、质量监督及组织管理工作。

第九条第九条煎药人员应当经过中药煎药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中

药煎药工作。

煎药工作人员需有计划地接受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岗位培训。

第十条第十条煎药人员应当每年至少体检一次。传染病、皮肤病等患者和乙肝病毒携带者、体表有伤口未愈合者不得从事煎药工作。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煎药人员应当注意个人卫生。煎药前要进行手的清洁,工作时应当穿

戴专用的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

第四章煎药操作方法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煎药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待煎药物应当先行浸泡,

浸泡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煎煮开始时的用水量一般以浸过药面2-5厘米为宜,花、草类药物或煎煮时间较长的应当酌量加水。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每剂药一般煎煮两次,将两煎药汁混合后再分装。

煎煮时间应当根据方剂的功能主治和药物的功效确定。一般药物煮沸后再煎煮20-30分钟;解表类、清热类、芳香类药物不宜久煎,煮沸后再煎煮15-20分钟;滋补药物先用武火煮沸后,改用文火慢煎约40―60分钟。药剂第二煎的煎煮时间应当比第一煎的时间略缩短。

煎药过程中要搅拌药料2-3次。搅拌药料的用具应当以陶瓷、不锈钢、铜等材料制作的棍棒为宜,搅拌完一药料后应当清洗再搅拌下一药料。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煎药量应当根据儿童和成人分别确定。儿童每剂一般煎至100-300毫升,成人每剂一般煎至400-600毫升,一般每剂按两份等量分装,或遵医嘱。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烊化、包煎、煎汤代水等特殊要求的中

药饮片,应当按照要求或医嘱操作。

(一)先煎药应当煮沸10-15分钟后,再投入其它药料同煎(已先行浸泡)。

(二)后下药应当在第一煎药料即将煎至预定量时,投入同煎5-10分钟。

(三)另煎药应当切成小薄片,煎煮约2小时,取汁;另炖药应当切成薄片,放入有盖容器内加入冷水(一般为药量的10倍左右)隔水炖2-3小时,取汁。此类药物的原处方如系复方,则所煎(炖)得的药汁还应当与方中其它药料所煎得的药汁混匀后,再行分装。某些特殊药物可根据药性特点具体确定煎(炖)药时间(用水适量)。

(四)溶化药(烊化)应当在其它药煎至预定量并去渣后,将其置于药液中,微火煎药,同时不断搅拌,待需溶化的药溶解即可。

(五)包煎药应当装入包煎袋闭合后,再与其他药物同煎。包煎袋材质应符合药用要求(对人体无害)并有滤过功能。

(六)煎汤代水药应当将该类药物先煎15-25分钟后,去渣、过滤、取汁,再与方中其它

药料同煎。

(七)对于久煎、冲服、泡服等有其他特殊煎煮要求的药物,应当按相应的规范操作。

先煎药、后下药、另煎或另炖药、包煎药、煎汤代水药在煎煮前均应当先行浸泡,浸泡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药料应当充分煎透,做到无糊状块、无白心、无硬心。

煎药时应当防止药液溢出、煎干或煮焦。煎干或煮焦者禁止药用。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当使用不同的标识区分。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煎煮好的药液应当装入经过清洗和消毒并符合盛放食品要求的容器内,

严防污染。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使用煎药机煎煮中药,煎药机的煎药功能应当符合本规范的相关要求。应当在常压状态煎煮药物,煎药温度一般不超过100℃。煎出的药液量应当与方剂的剂量相符,分装剂量应当均匀。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包装药液的材料应当符合药品包装材料国家标准。

第五章煎药室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煎药室应当由药剂部门统一管理。药剂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煎药室

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药剂部门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煎药室工作制度

和相关设备的标准化操作程序(SOP),工作制度、操作程序应当装订成册并张挂在煎药室的适宜位置,严格执行。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煎药人员在领药、煎药、装药、送药、发药时应当认真核对处方(或煎药凭证)有关内容,建立收发记录,内容真实、记录完整。

每方(剂)煎药应当有一份反映煎药各个环节的操作记录。记录应保持整洁,内容真实、数据完整。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急煎药物应在2小时内完成,要建立中药急煎制度并规范急煎记录。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煎药设备设施、容器使用前应确保清洁,要有清洁规程和每日清

洁记录。用于清扫、清洗和消毒的设备、用具应放置在专用场所妥善保管。

煎药室应当定期消毒。洗涤剂、消毒剂品种应定期更换,符合《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卫生标准》(GB14930.1)和《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GB14930.2)等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不得对设备和药物产生腐蚀和污染。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传染病病人的盛药器具原则上应当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后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对重复使用的盛药器具应当加强管理,固定专人使用,且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加强煎药的质量控制、监测工作。药剂科负责人应当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对煎药工作质量进行评估、检查,征求医护人员和住院病人意见,并建立质量控制、监测档案。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1997年印发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同时废止。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本规范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中药煎药室工作制度和流程

中药煎药室工作制度 一、煎药室人员收到药剂后,应详细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别、门诊号或住院号、剂数、每剂煎药袋数。每袋留药液量、煎法等。经核对无误后再收药本上签收并记录取药时间。如果有疑问,应及时与医生、药师联系,注意与患者定取药时间。 二、煎药时认真执行“煎药操作规程”,保证煎药质量。对先煎、后下、另煎、冲服、烊化、包煎、煎汤代水等需特殊处理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处理。内服、外用药严格区分。 三、煎药卡标签从取药时起,必须紧随药袋、浸泡容器、煎煮容器、包装容器转移。 四、因病情需要急煎的中药,煎药室必须立即调整煎药次序,优先煎药,保证急煎中药不可超过2小时。 五、煎药室应有收发药记录、煎药记录及差错事故记录。 六、药品煎干或煮焦严禁使用,应丢掉,重新配方煎煮,包装打袋时总阀门未关闭造成药液流失,不许用煎煮过的药品再煎煮,应丢掉重新配方。 七、药品煎煮好后,包装打袋,清点数量,贴好标签以备取药人取药。 八、煎煮用具、容器、煎药机每煎好一次药剂后,应清洗干净,以备下次煎药使用。停止煎药时请关掉电源开关。

九、煎药过程中严禁离岗,其他非本室人员非工作需要不得进入煎药室,不得进行与煎药工作无关的活动。煎药人员严禁私自将剩余药液送人或自用。煎药室消耗用品(煎药袋、塑料袋等)严禁送人或自用。 十、煎药人员应穿工作衣、戴工作帽、戴煎药手套工作,做好个人卫生,严禁煎药手套与打扫卫生手套同用。 十一、以上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如违反,按院内规定处罚。 十二、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点等,注意安全隐患。 十三、定期(一周)对煎药室所有墙面、棚顶、隐蔽处清洁。定期(一月)请后勤人员检查用水用、电路安全。定期(一月)维护设备仪器,保证起工作正常进行。 煎药室工作流程 一、煎药室人员接到中药师通知取待煎药品后,及时取药(不可超过15分钟),收到待煎药物时,应对“中药房送药记录本”、“煎药处置单”、“煎药袋标签”核对,做到六查五对:六查:姓名、性别、年龄、科别、门诊号或住院号、现金收讫章或住院收讫章。五对:剂数、每剂煎药袋数、每袋留药量、特殊煎法药物、约定取药时间。 二、煎药室人员收药后登记“煎药室取药记录本”、“煎药记录”。 三、待煎药物(群药)应当冷水浸泡40-60分钟,煎煮开始时用水量一般以浸过药面2-5厘米为宜。花、草类药物或煎煮时间较长的应当酌量加水。

中药煎药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

中药煎药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 中药煎药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 一、煎药人员必须按本煎药操作规程和医嘱煎药。领药、煎药、装药、送药、发药时要认真核对与处方是否相符,各个环节应严格按照煎药操作规程进行,防止差错。每方(剂)煎药应有一份反映煎药各个环节的操作记录。记录应保持整洁,内容真实、数据完整。 二、一般药物的煎煮法 1、煎药必须使用饮用水。待煎药物应先行浸泡,然后煎煮。一般浸泡30-60 分钟。煎煮时的用水量一般以浸过药面2-5厘米为宜。如遇花、草类药物或煎煮时间较长者应酌量加水。 2、应根据方剂的性能确定煎煮时间。解表类、清热类、芳香类药物不宜久煎,沸后再煎煮15-20分钟;一般药沸后再煎煮20-30分钟。滋补药物先用武火煮沸后,改用文火慢煎约40分钟至一小时。煎药过程中要搅拌药料2-3次。药剂第二煎的时间略缩短。每剂药一般煎两次,将两煎药汁混合后再分装。 3、煎药量:应当根据儿童和成人分别确定。儿童每剂一般煎至100-300毫升,成人每剂一般煎至400-600毫升,一般每剂按两份等量分装,或遵医嘱。 三、特殊药物的煎煮法 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烊化、包煎、煎汤代水等特殊要求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要求或医嘱操作。 、先煎药:应煮沸10-15分钟后,再入其它药同煎。 1 2、后下药:应当在第一煎药料即将煎至预定量时,投入同煎5-10分钟。 3、另炖或另煎药:另炖药应切成薄片,放入有盖容器内加入冷开水(一般为药量的10倍左右)隔水炖2-3小时,取汁。另煎药应切成小薄片,煎煮约2小时。此

类药物的原处方如系复方,则所煎(炖)得的药汁还应当与方中其它药料所煎得的药汁混匀后,再行分装。某些特殊药物可根据药性特点具体确定煎药时间(用水适量)。 4、溶化药(烊化):应在其它药煎至预定量并去渣后,将其置于药液中,微火煎药,同时不断搅拌,使之溶解。 5、包煎药:凡有绒毛或细小籽粒及需包装后煎药的应装入包煎袋闭合后,再与其他药物同煎。包煎袋材质应符合药用要求(对人体无害)并有滤过功能。 6、煎汤代水:根据医嘱要求,对于质地松泡、用量大或泥土类不易滤净药渣的药物,可先煎15-25分钟,去渣、过滤、取汁,再与其它药料同煎。 7、对于久煎、冲服、泡服等有其他特殊煎煮要求的药物,应按相应的规范操作。 先煎药、后下药、另煎或另炖药、包煎药、煎汤代水药在煎煮前均应当先行浸泡,浸泡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四、煎药注意事项 1、药料应当充分煎透,做到无糊状块、无白心、无硬心。 2、煎药时应防止药液溢出、煎干或煮焦。煎干或煮焦者禁止药用。 3、内服药与外用药应有不同的标识区分。 4、注意另包药的投下时间和煎煮方法。 5、煎好的药液必须装入经过清洗和高温消毒并符合盛放食品要求的容器内,严防污染。 6、使用煎药机煎煮中药,煎药机的煎药功能必须符合传统的中医理论和中药的煎煮理论。应在常压状态下操作。煎药温度一般不超过100?。煎出的药液量必须与方剂的剂数相符,分装剂量必须准确。 7、使用煎药包装机包装药液,包装材料必须符合药品包装材料国家标准。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 中药汤剂是中药常见传统剂型,是影响中医临床疗效的重要因素。为保证中药汤剂煎煮质量,确保中药汤剂安全有效,加强中药煎药室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遵循中医药理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参照《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以及《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规范。 一、设施与设备 1、中药煎药室(以下称煎药室)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和实验动物房。周围的地面、路面、植被等不应对煎药过程造成污染。 2、中药煎药室的房屋和面积应根据医疗单位规模和煎药量合理配置。应设有储藏(药)室、准备室(区)、煎煮室、清洗室(区)、更衣室,工作区和生活区分开。 3、煎药室应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应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应有防止污染、昆虫和其它动物进入的有效措施。室内应有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设施。 4、煎药室内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它公用设施在设计和安装时应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 5、煎药室必须配备完善的煎药设备,具有储药设施、冷藏设施。 6、煎药工作台面应平整、清洁。 7、煎煮室应备有量杯(筒)、过滤器、计时器、贮药容器、药瓶架等。 8、煎药容器以陶瓷、搪瓷、不锈钢器皿为宜,禁用铁制器皿。 9、储药容器应密闭,做到防尘、防霉、防污染。用后应及时清洗,用前应严格消毒。 二、人员 1、煎药室应由具备一定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经验的中药师具体负责煎药室的业务指导、质量把关及管理工作。 2、煎药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中药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方可从事中药煎药工作。 3、煎药人员应有健康档案,每年至少体检一次。传染病、皮肤病患者和体表有伤口者不得从事煎药工作。 4、煎药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在煎药前要进行手的清洁、消毒工作,并

煎药室工作制度

煎药室工作制度 1. 煎药室必须有中药师(士)具体住院或门诊病人的中药煎药与管理工作。 2. 煎药人员领取中药剂时,应核对病人姓名、科别、地址、床号、日期、剂数无误。 3. 煎药要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医嘱,按规定浸泡后,根据药剂性能选择 火 候、时间,进行煎煮,药汁量(一般口服100-150ml)要符合要求,外用可 达500ml。 4. 煎药时应坚守岗位,防止药汁煎干,保证药液质量。药材必须煎煮二遍, 按 药材的性质,掌握煎煮时间,需灌服或外用特殊处理者,遵医嘱执行。药渣应保存 24 小时,以备必要时查对。 5. 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兑服、烊化等特殊用药的煎煮,要按医嘱执行, 确保煎药质量。 6. 打印的煎药卡或标识从领药时起,必须紧随药袋、浸泡容器、煎煮容器和 盛 药容器转移,每个工序都有操作人员在签名。 7. 内服、外用煎煮器及服药瓶要严格分开使用。煎好的内服药与外用药必须标 记清楚或有醒目标识。 8. 严格按照中药煎药机和液体包装机使用说明书使用。煎药器具应保持清洁, 停止煎药时, 请先关掉电源开关, 然后拔下电源插头和联机插头,随后清洗擦干备用。做到用后必须清洗干净备用与做好养护工作并有使用标识。9. 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计算公式计算加水量,复核确认加水量是否适合。10( 汤药送抵病房或药房,应请

护士或收药人核对后在送药登记本上签收,建立煎煮登记和差错事故登记以备查考。 11(煎药人员应穿工作衣、戴工作帽,做好个人卫生。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毒、防盗措施,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 12. 因病情需要急煎的中药,煎药室必须立即调整煎药次序,优先煎煮. 13(其他人员非公事不得进入煎药室,不得进行与煎药工作无关的活动。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中药汤剂是中药剂型之一,保证中药汤剂煎煮质量,是保证中医临床疗效的重要环节。为加强中药煎药室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制定本规范。 一、基本设施建设 1( 中药煎药室的面积应根据药量和煎药设备的大小合理配置. 2( 中药煎药室应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平整、洁净、无污染,室内有排烟、排气、消防设施。 3( 煎药工作台面平整、清洁。 4( 贮药容器应密封,做到防尘、防霉、防污染。 5( 用过的盛药器具应及时洗刷干净,严格消毒后再盛药。 6( 室内应备有量杯、过滤器、计时器、贮药容器、药瓶架等。 二、煎药操作规程要严格按医嘱和本操作规程煎药。煎药容器以砂锅、瓦罐、搪瓷器皿为宜,或用不锈钢锅,禁用铁器。在煎煮过程中,做到各个环节准确无误,防止差错。 ( 一) 一般药物的煎熬法 1(入煎前除粉剂等不宜清洗的药物外,应先清洗干净,然后用冷水浸泡20-30分钟。 煎药用水,以一般常用的清洗水即可。用水量一般以浸过药面2-3 厘米。如遇花、草类药物或煎熬时间较长者应酌量加减水量。 2(煎熬时间,应根据药剂的性能确定。解表药、清热类、芳香类药物不宜久煎,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 规范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的通知 国中医药发〔200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保证中药煎药质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开展中药煎药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二章设施与设备要求 第三条中药煎药室(以下称煎药室)应当远离各种污染源,周围的地面、路面、植被等应当避免对煎药造成污染。 第四条煎药室的房屋和面积应当根据本医疗机构的规模和煎药量合理配置。工作区和生活区应当分开,工作区内应当设有储藏(药)、准备、煎煮、清洗等功能区域。 第五条煎药室应当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应当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应当有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等设施,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它设施应当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 第六条煎药室应当配备完善的煎药设备设施,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储药设施、冷藏设施以及量杯(筒)、过滤装置、计时器、贮药容器、药瓶架等。 第七条煎药工作台面应当平整、洁净。 煎药容器应当以陶瓷、不锈钢、铜等材料制作的器皿为宜,禁用铁制等易腐蚀器皿。 储药容器应当做到防尘、防霉、防虫、防鼠、防污染。用前应当严格消毒,用后应当及时清洗。 第三章人员要求 第八条煎药室应当由具备一定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经验的中药师具体负责煎药室的业务指导、质量监督及组织管理工作。

中药饮片代煎服务管理规定

中药饮片代煎服务管理规 定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

中药饮片代煎服务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确保中药饮片煎熬质量,规范便民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 《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连锁门店代客煎药服务的管理。 4、内容: 、根据顾客需要对在本店调配的中药饮片配方提供代煎服务。 、煎药室应当配备煎药设备; 4.2.1地面、墙面、屋顶应当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有通风、除尘、防积水等设施。 4.2.2煎药设备具必须保持清洁,做到用前用后必须清洁干净。 煎药工作人员 4.3.1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符合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 4.3.2煎药人员应当每年至少体检一次。传染病、皮肤病等患者和乙肝病毒携带者、体表有伤口未愈合者不得从事煎药工作。 4.3.3煎药人员应当注意个人卫生。煎药前要进行手的清洁,工作时应当穿戴专用的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 煎药操作方法 4.4.1煎药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待煎药物应当先行浸泡,浸泡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煎煮开始时的用水量一般以浸过药面2-5厘米为宜,花、草类药物或煎煮时间较长的应当酌量加水。 4.4.2 每剂药一般煎煮两次,将两煎药汁混合后再分装,煎煮时间应当根据方剂的功能主治和药物的功效确定。一般药物煮沸后再煎煮20-30分钟;解表类、清热类、芳香类药物不宜久煎,煮沸后再煎煮15-20分钟;滋补药物先用武火煮沸后,改用文火慢煎约40~60分钟。药剂第二煎的煎煮时间应当比第一煎的时间略缩短。

中药膏滋煎煮、浓缩、收膏操作规程

中药膏滋煎煮、浓缩、收膏操作规程 1.查看随药同行的中药膏方登记内容,逐项认真核对,确认无误签名后,将浸泡过的药材进行煎煮,并认真填写状态标记卡。 2.煎煮:遵照医嘱和处方药物性质,须特殊处理的如先煎、单煎、榨汁、包煎、烊化、研粉等按规定方法制取。 2.1 用容量40L微压煎药机提取:取浸泡后的中药煎煮三次,每次加适量水(首次须超过药面15cm),设定“加热煮沸,头煎沸后保持药液温度100oc、2小时,二煎、三煎沸后保持药液温度100℃分别为1.5、1小时”。每一次“煎药加热控制程序”完成,按照煎药机“输液”操作,压榨过滤,药汁另存。煎煮过程中需时常挤压以利于药物成分的溶出。 2.2 理论加水量:首次10~12倍(包括浸泡用水量),第2、第3次各6倍左右,视中药性质而定。实际加水量还必须另加煎煮过程中的蒸发量(密闭型煎药机可不计),由于加热面积、温度、时间与蒸发量成正比,具体按使用设备确定。每次煎煮时,加水量应准确估算后一次加足,中途不宜添加。 3.浓缩:滤取静置后的上清液,加入单煎、另煎等方中所有另处理药液,加热浓缩至清膏,相对密度为1.21 - 1.25 (80 - 85℃)。

4.收膏:取清膏,加入处方中预处理过的的胶类中药(胶液)、炼糖或炼蜜,小火加热,时时搅拌,浓缩至俗称”“挂旗”(或取膏滴于桑皮纸上,四周不渗水痕)为度,相对密度在1.35—1.40,若处方中有药粉的,此时加入,搅匀即得(含挥发性成分或有效成分遇热易被破坏的药粉,应待温度降至50℃左右时加入,搅匀)。 5.收膏结束后,根据成品量选择适宜的食用或药用容器分装,待膏滋充分放冷后再加盖,以免水蒸气冷凝滴入煎膏中,久贮后易产生霉变现象。 6.认真核对膏方登记卡,贴上标签,装外包装,签名后交发膏处。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的通知国中医药发〔〕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保证中药煎药质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开展中药煎药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二章设施与设备要求第三条中药煎药室(以下称煎药室)应当远离各种污染源,周围的地面、路面、植被等应当避免对煎药造成污染。第四条煎药室的房屋和面积应当根据本医疗机构的规模和煎药量合理配置。工作区和生活区应当分开,工作区内应当设有储藏(药)、准备、煎煮、清洗等功能区域。第五条煎药室应当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应当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应当有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等设施,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它设施应当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第六条煎药室应当配备完善的煎药设备设施,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储药设施、冷藏设施以及量杯(筒)、过滤装置、计时器、贮药容器、药瓶架等。第七条煎药工作台面应当平整、洁净。煎药容器应当以陶瓷、不锈钢、铜等材料制作的器皿为宜,禁用铁制等易腐蚀器皿。储药容器应当做到防尘、防霉、防虫、防鼠、防污染。用前应当严格消毒,用后应当及时清洗。

医疗机构医院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2019年版)

医疗机构医院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 (2019年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设施与设备要求 (2) 第三章人员要求 (3) 第四章煎药操作方法 (3) 第五章煎药室的管理 (6) 第六章附则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保证中药煎药质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开展中药煎药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二章设施与设备要求 第三条中药煎药室(以下称煎药室)应当远离各种污染源,周围的地面、路面、植被等应当避免对煎药造成污染。 第四条煎药室的房屋和面积应当根据本医疗机构的规模和煎药量合理配置。工作区和生活区应当分开,工作区内应当设有储藏(药)、准备、煎煮、清洗等功能区域。 第五条煎药室应当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应当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应当有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等设施,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它设施应当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 第六条煎药室应当配备完善的煎药设备设施,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储药设施、冷藏设施以及量杯(筒)、过滤装置、计时器、贮药容器、药瓶架等。 第七条煎药工作台面应当平整、洁净。

煎药容器应当以陶瓷、不锈钢、铜等材料制作的器皿为宜,禁用铁制等易腐蚀器皿。 储药容器应当做到防尘、防霉、防虫、防鼠、防污染。用前应当严格消毒,用后应当及时清洗。 第三章人员要求 第八条煎药室应当由具备一定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经验的中药师具体负责煎药室的业务指导、质量监督及组织管理工作。 第九条煎药人员应当经过中药煎药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中药煎药工作。 煎药工作人员需有计划地接受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岗位培训。 第十条煎药人员应当每年至少体检一次。传染病、皮肤病等患者和乙肝病毒携带者、体表有伤口未愈合者不得从事煎药工作。 第十一条煎药人员应当注意个人卫生。煎药前要进行手的清洁,工作时应当穿戴专用的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 第四章煎药操作方法

药剂科中药药事管理相关制度

第一部分第五章 5.2.8中药从业人员在职教育培训制度 目的:为提高本院中药从业人员素质,充实其知识与技能,以增进工作质量及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院从事中药饮片、中成药有关的药学人员。 三)主管部门:药剂科 1、本院药学人员年度、月份培训内容的拟定。 2、培训制度的制定及修改。 3、本院药学人员在职教育培训实施成果及改善对策的汇总分析和汇报。 4、学习培训、考察计划的审议;学习培训、考察实施情况的督导、追踪、考核。 5、邀请上级药学专家到本院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等事项。 四)培训的实施 1、药学部依据培训计划定期实施并负责培训活动的全部事宜。 2、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由相关部门监督。 3、各项在职学习培训实施时,参加受训学员应签到,经办部门应随时了 解出勤状况。 4、参训人员应按照规定准时参加,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批准手续。 5、各项培训考试或测验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不补考者,一律以旷工 计算。

6、学习培训的考试测验成绩报告,列入绩效考核及晋升职务的参考。 5.3.1 中药饮片采购工作制度

为加强中药饮片经营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准确地经营中药饮片,杜绝销售假药、劣药,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 1、本院所用的中药饮片由药剂科负责统一计划、采购和供应。坚持“按需 进货、择优选购”的原则、适时选购优质中药饮片。所购中药饮片,必须从具有合法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供贷单位购进。 2、药剂科应指定专人负责采购工作,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购药。 3、采购人员要严格自律,严禁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各种形式的回扣, 所收各种礼品等应及时登记上缴,不得私自留用。 4、购进的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应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有药品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5、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 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6、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7、购进中药饮片,应作好购进记录。购进记录保存 2 年。

(完整版)中药煎药机标准操作规程

中药煎药机标准操作规程 一、领药 煎药室拿取药剂。 二、浸泡 将需要煎煮的药材装入专用药袋,放入洁净桶内,加水浸泡1小时,然后翻转药袋继续浸泡至透为止。加水量为:需要调剂出的液体量+1000ml(根据不同的药材做适当调整)。 三、加料 将浸泡好的药袋放入煎煮罐内,加入适量水,以轻压药袋时可见到水为准,盖上盖。注意此时不要对罐内药物进行挤压,以免空间不够,药物无法充分吸水膨胀导致煎煮不透。 四、煎煮 打开机器电子开关,将温度设为110度,根据药材质地,设定高温时间为20-30分钟,然后开始运行工作。 五、出料 待温度、压力和时间都达到标准时,机器会出现提示音,此时,打开上出料阀门到贮液罐内或打开下出料阀门,以洁净的不锈钢容器接盛药液,打开出料阀门时,注意要微开,不要开的太大,出液方向不要有人员,以避免蒸汽灼伤。出液停止时,关闭出料阀们,将煎煮罐内的药袋翻转,再次加入约1000ml的水,其余操作同前,继续煎煮15-20分钟,放出药液,待出液停止时,转动挤压杆尽量将药渣里

的药液挤压至净,将两次的药液合并。 六、浓缩 将药液用不锈钢容器浓缩至规定量,注意此时需要有专人看守,不可擅自离开。 七、封装 打开加热封装按钮,待温度达到封装要求,将浓缩后的药液趁热灌入封装容器内,根据袋数和服用次数来调解设定每袋装量。 八、清场 煎煮机:将煎煮罐内的药渣袋取出,打开下出料阀门,以洁净水冲洗内壁至洁净,关闭下出料口。等待下一次煎煮。 封装机:封装完毕后,关闭封装机电源,待存贮罐冷却后,打开出料口,以室温水冲洗至洁净,关闭阀门,等待下一次封装使用。 控制要点: 1、所用水质纯净无污染。 2、保持容器洁净。 3、阀门微开,注意出料时的安全,出液口不可正对人员。 4、清洗贮罐时要注意使用室温水,以免玻璃存贮罐炸裂。 5、封装时,药液一定要趁热封装,以免药液凉后发凝(特别是方中有胶类药时)甚至产生沉淀(容易阻塞输液管路影响药物滤出)。

煎药室工作流程

煎药室工作流程 中药房、煎药室交接“待煎”药品流程 中药房按合格处方,调配好药品后(包括药品混均)。煎药室人员收到待煎药物时,应对“中药房送药记录本”、“煎药处置单”、“煎药袋标签”核对。做到六查五对:六查:姓名、性别、年龄、科别、门诊号或住院号、现金收讫章或住院收讫章。五对:剂数、每剂煎药袋数、每袋留药量、特殊煎法药物、约定取药时间。如发现疑问及时与药师联系,确认无误后签名收药,并注明收药时间。煎药室交待患者取药时间从开始收药计算。 煎药室发药流程(对象:中药房) 煎药室煎煮好药品后,每袋药品贴好药名标签,清点数量,检查无误后请中药房人员核对无误后签字收药,并注明收药时间。中药房检查收药注意药名标签、数量、不同煎药锅所取得同一方剂药色差(目测),有问题及时提出。 煎药室发药流程(对象:患者) 煎药室煎煮好药品后,应当取下煎药桶标签粘贴包装好的药袋上,再次清点数量,核对无误后待发。取药人需持煎药单取药签名,并注明取药时间。煎药室人员认真核对取药人所持煎药单无误后再发药。注意:请取药人当面点清数量。 煎药室工作流程 一、煎药室人员接到中药师通知取待煎药品后及时取药(不可超过15分钟),收到待煎药物时,应对“中药房送药记录本”、“煎药处置单”、“煎药袋标签”核对。做到六查五对:六查:姓名、性别、年龄、科别、门诊号或住院号、现金收讫章或住院转讫章。五对:剂数、每剂煎药袋数、每袋留药量、特殊煎法药物、约定取药时间。如发现疑问及时与药师联系,确认无误后签名收药。并注明收药时间。 二、煎药室人员收药后登记“煎药室取药记录本”、“煎药记录”。

三、待煎药物(群药)应当冷水浸泡40—60分钟,煎煮开始时用水量一般以浸过药面2—5厘米为宜,花、草类药物或煎煮时间较长的应当酌量加水。 四、一般药物煮沸后再煎45—60分钟。解表类、清热类、芳香类药物不宜久煎,煮沸后再煎煮15—20分钟。滋补药物先用武火煮沸后,改用文火慢煎40—60分钟。 五、凡注明先煎、后下、另煎、烊化、包煎、煎汤代水等特殊要求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要求或医嘱操作。 (一)先煎药:应当浸泡不少于30分钟,煮沸30分钟再投 入群药同煎。 (二)后下药:应当浸泡不少于30分钟,在群药煎至预定 量时投入同煎5—10分钟。 (三)另煎药:应当浸泡不少于30分钟,煎药(煮沸后改 文火)1—2小时,所煎得药汁与方剂中其它药汁混 匀后再分装。 (四)烊化(溶化药):应当在其它药煎至预定量后,将其 置于药液中,微火煎药,同时不断搅拌,待需溶化的 药溶解即可。 (五)包煎药:应当装入包煎袋闭合后,再与其他药物同煎。 (六)煎汤代水药:应当将该类药物先煎15—25分钟,去 查、过滤、取汁再与方中其它药物同煎。 六、“煎药袋标签”从取药时起,必须随同煎药袋、浸泡容器、 煎药容器、包装药袋转移。 七、根据处置单留液体量要求,包装打袋(如药量过多需浓缩至

煎药室管理细则

煎药室管理细则 1.煎药室人员接到待煎药品后,住院病人要核对病人姓名,性别, 年龄,床号,科别,住院号,门诊病人还要查看现金收讫章,并在药袋上面注明,两个煎药机,一定要注明是煎药机一还是煎药机二,以免混淆. 2.煎药时认真执行“煎药操作规程”,保证煎药质量。对先煎、 后下、 3.另煎、冲服、烊化、包煎、煎汤代水等需特殊处理的药物, 必须按规定处理。内服、外用药严格区分。 3.药品煎干或煮焦严禁使用,应丢掉,重新配方煎煮,包装打袋时总阀门未关闭造成药液流失,不许用煎煮过的药品再煎煮,应丢掉重新配方。 4.药品煎煮好后,包装打袋,清点数量,待病人来领取. 5.煎煮用具、容器、煎药机每煎好一次药剂后,应清洗干净,以备下 次煎药使用。停止煎药时请关掉电源开关。药渣要用医疗垃圾袋统一收集,每天处理一次. 6.煎完药后自觉打扫煎药室卫生,清洗煎药袋,晾干,以备下次使用.每个月结束时将这一个月的门诊和住院病人的煎药单子装订,

并做好交班. 注意: 待煎药物应当冷水浸泡30-60分钟,煎煮开始时用水量一般以浸过药面2-5厘米为宜。花、草类药物或煎煮时间较长的应当酌量加水。一般药物煮沸后再煎40-60分钟。解表类、清热类、芳香类药物不宜久煎。煮沸后再煎煮15-20分钟,滋补药物先用武火煮沸后,改用文火慢煎40-60分钟。凡注明先煮、后下、另煎、烊化、包煎、煎汤代水等特殊要求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要求或医嘱操作。①先煎药:应当浸泡不少于30分钟,煮沸30分钟再投入群药同煎。②后下药:应当浸泡不少与30分钟,在群药煎至预定量时投入同煎5-10分钟。③另煎药:应当浸泡不少与30分钟,煎药(沸煮后改文火) . 2016. 03

中药房管理制度

一、中药房工作制度 1、有处方权的医生应将签名模样分别留中药房,药剂人员凭医生处方调配,急诊处方优先调配。 2、药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负责门诊、住院处方的调配。调剂人员应由中(西)药士或经过系统培训的具有一定药物知识的人员担任。 3、调配前要认真审查处方中的病人姓名、年龄、性别、药名、用量、剂量、服法、配制禁忌,以及是否计价交款(记帐)无误后,方能调配,如有疑问,必须找处方医生问明,并及时更正,签名后再予配方,凡处方内缺味药品,应经处方医生更改后才可调配,调配人员不得擅自改动或代用。凡超过剂量,违反配制禁忌的处方,调剂室有权拒配。 4、调剂人员必须按处方应付的统一标准去调配。配方时要按方称量。一方多剂药,分包要等量。不得估量抓药,更不能以手代秤。除定量制成品以及只、条、个、为单位者外,一律用戥称取,每剂药品误差不得超过5%。周岁以下小儿用药和毒、剧药品必须逐味、逐剂称量。 5、调配过程中,凡矿石、贝壳、果实种子类药品,均需打(杵)碎配发;“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等药品,均应按医嘱另包,并在小包上注明煎服方法。 6、凡医生注明急重病的处方,一律给予优先配发。 7、药房应根据工作量配备复核员。复核人员应认真复核,查对配方有无漏配、错配,确无错漏签名包装。发药时应认真执行“三查”、“七对”的核对制度(查处方内容、药品质量、配伍禁忌。对姓名、性别、年龄、用量、用法、剂数、瓶签)。药房领导要经常深入药房,抽查复核剂质量。 8、毒性中药,按有关麻、毒、剧药管理条例管理。贵重药品要有专人负责,专柜保管,专册登记,逐方销存,并定期检查销存情况。 9、药品应分类存放,药斗和药瓶应贴品名标签,药品更位,标签随即更改。新增药品及短缺品种,应及时通知有关科室。 10、补充药品时,原有药品应置放在新补充药品上面,以避免药品积压、保证药品质量。 11、药房的衡量器具,应经常保持清洁,固定位置存放,定期检查灵敏度。 12、当班人员不得与病人发生争吵,如有争议,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反映。工作时应安静,室内禁止吸烟、闲谈,一切闲杂人员均不得进入调剂室,严禁陪班,以保证安全。 13、室内用品排列有序,整齐划一。保持室内整洁,每周六进行卫生清理。经常检查水电,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坚持值班和交接班制度。14、遵守劳动纪律、讲究仪表、着装整洁大方。态度和蔼,使用文明用语。 二、中药库管理制度 1、根据本院医疗需要,编制药品购置计划,经科主任审查,报院长批准后执行。 2、采购时应严格执行采购计划。对质量有疑、虫蛀、霉烂、变质、失效、假药等,严禁采购、入库。 3、购入、调进或退库的药品,由采购人或经手人根据原始单据填写入库单,会同保管人员,共同对药品数量、质量进行验收,合格无误,方可入库存。验收人员须在单据上签字盖章,以示负责。采购人员凭验收签字后的发票,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中药煎煮基本原则及操作规程

【摘要】综述了中药煎煮与中医中药疗效的关系。目前汤药煎煮不规范,困扰中药质量,须摸索自动煎药包装机“规范化操作程序”和“可控质量标准”。 【关键词】煎煮原则;中药质量;中药炮制 煎药是中药汤剂在使用前的最后一道工序。中药煎煮对药物的疗效有重要的影响,直接关系到临床效果。历代医家对中药的煎煮非常重视,李时珍曰:“凡服汤药,虽品物专精,修治如法,而煎煮者卤莽造次,水火不良,火候失度,则药也无功也。”清代徐灵胎曰:“煎药之法,最宜深讲,药之效不效全在此乎”。作为在医院从事基层中药工作的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就如何做好煎药工作,寻求比较有操作性的质量标准,谈一些个人的看法。 1基本原则 1.1煎药人员要求煎药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中药专业知识,具有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还必须是身体健康,严格遵守煎药操作规程。 1.2煎药器具的选择中药汤剂的质量与选用的煎药器具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历代医家对煎药器具均有论述。梁代陶弘景说:“温汤勿用铁器”。明代李时珍说:“煎药并忌铜、铁器,宜银器瓦罐”。现代一般选用陶器砂锅、不锈钢或搪瓷器皿,避免直接接触铁、铅和有害塑料制品等,发生化学反应,影响疗效或污染药液。 1.3煎药用水量的控制煎药用水目前常用的是自来水、井水或洁净的河水。加水量的控制常用的有3种方法:(1)将饮片置煎锅内,加水至超过药物表面3~5cm为度,第二煎可超过药渣表面1~2cm;(2)按每克中药加水约10ml计算,然后按总药量计算总加水量,将其中70用于第一煎,余下的30留作第二煎;(3)根据中药的吸水性大小、煎药时间长短、水分蒸发的多少以及所需药液的多少来具体掌握加水量。 1.4煎煮次数一般药物煎煮2次,补益药或质地坚硬的药物可煎3次。 1.5煎煮火候和时间根据各类药剂的不同特点应用不同的火候和时间,可最大程度地煎出有效成分和保留有效成分。解表药应用武火速煎,头煎煮沸后煎10~15min,二煎煮沸后10min。一般药应先用武火煮沸,再用文武火交叉煎煮。头煎煮沸后20~25min,二煎煮沸后15~20min。滋补调理药先用武火煮沸,再用文火慢煎,使药汁浓厚,药力持久。头煎煮沸后30~35min,二煎煮沸后20~25min,如需三煎,煮沸后15min。 2注意事项 2.1浸泡煎药前中药饮片一定要浸泡,因为中药大多数是植物类干品,有一定的体积和厚度。因此,在煎煮前必须用冷水在室温下浸泡,使中药饮片湿润变软,细胞膨胀,产生一定的渗透压,使有效成分渗透扩散到细胞组织外部的水中,有利于有效成分的溶出。浸泡时间应根据药材的性质而定,一般花、茎、全草为主的药材浸泡30min,根、根茎、种子、果实等为主的药材可浸泡1h。但浸泡时间不宜过长,以免引起药物有效成分酶解或药品的霉败。 2.2煎药前是否要清洗有的病人以为中药很脏,用清水洗后再浸泡、煎煮。这是不对的。因为中药中有很多药是粉末的,如滑石粉等,会被洗掉。还有中药饮片中的水溶性成分在洗的过程中会与水一起流失掉。蜜炙、麸炒的中药饮片也会被洗掉。因此煎煮前不要清洗,否则有效成分将有所损失,影响中药疗效。 2.3药渣是否挤压药煎好后即将药液滤出,末煎应将药渣挤压,使药渣内药液残留量减至最少。实际操作证明,药渣挤压后有效成分增加10,这点自动煎压机做的很好。 2.4儿科用药煎煮注意小儿内服药要求少而浓,以便喂服。头煎、二煎药液合并静置澄清,取上清液再加热浓缩至合适量。 2.5外用药的煎煮外用熏洗药一般用药量大,且多含药性猛烈或毒性的中药,煎煮时加水量要适当增加,采用武火、文火交替煎煮,煎出液要比内服药多2~3倍。外搽药要少而浓,加水量适当减少。凡外用药一般均要趁热使用,以利有效成分透皮吸收。 3特殊药物的煎煮

中药房煎药室工作制度

中药房煎药室工作制度一、煎药室人员收到药剂后,应详细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 科别、门诊号或住院号、剂数、每剂煎药袋数。每袋留药液量、煎法等。经核对无误后再收药本上签收并记录取药时间。 如果有疑问,应及时与医生、药师联系,注意与患者定取药时间。 二、煎药时认真执行“煎药操作规程”,保证煎药质量。对先煎、 后下、另煎、冲服、烊化、包煎、煎汤代水等需特殊处理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处理。内服、外用药严格区分。 三、煎药卡标签从取药时起,必须紧随药袋、浸泡容器、煎煮容 器、包装容器转移。 四、因病情需要急煎的中药,煎药室必须立即调整煎药次序,优 先煎药,保证急煎中药不可超过2小时。 五、煎药室应有收发药记录、煎药记录及差错事故记录。 六、药品煎干或煮焦严禁使用,应丢掉,重新配方煎煮,包装打 袋时总阀门未关闭造成药液流失,不许用煎煮过的药品再煎煮,应丢掉重新配方。 七、药品煎煮好后,包装打袋,清点数量,贴好标签以备取药人 取药。 八、煎煮用具、容器、煎药机每煎好一次药剂后,应清洗干净, 以备下次煎药使用。停止煎药时请关掉电源开关。

九、煎药过程中严禁离岗,其他非本室人员非工作需要不得进入 煎药室,不得进行与煎药工作无关的活动。煎药人员严禁私自将剩余药液送人或自用。煎药室消耗用品(煎药袋、塑料袋等)严禁送人或自用。 十、煎药人员应穿工作衣、戴工作帽、戴煎药手套工作,做好个 人卫生,严禁煎药手套与打扫卫生手套同用。 十一、根据用量合理煎药备药,并贴好标签标名,并在阴凉处存放。 十二、遇到意外情况请及时上级部门联系解决。 十三、不定期抽查考核,以上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如违反,按院内规定处罚。 十四、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点等,注意安全隐患。 十五、定期(一周)对煎药室所有墙面、棚顶、隐蔽处清洁。定期(一月)请总务人员检查用水用、电路安全。定期(一 月)维护设备仪器,保证起工作正常进行。 煎药室工作流程及 注意事项 一、煎药室人员接到中药师通知取待煎药品后,及时取药(不可 超过15分钟),收到待煎药物时,应对“中药房送药记录本”、“煎药处置单”、“煎药袋标签”核对,做到六查五对:六查:姓名、性别、年龄、科别、门诊号或住院号、现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建设标准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建 设标准 Modified by JACK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26, 2020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建设标准 一、设施与设备 1、中药煎药室(以下称煎药室)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和实验动物房。周围的地面、路面、植被等不应对煎药过程造成污染。 2、中药煎药室的房屋和面积应根据医疗单位规模和煎药量合理配置。应设有储藏(药)室、准备室(区)、煎煮室、清洗室(区)、更衣室,工作区和生活区分开。 3、煎药室应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应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应有防止污染、昆虫和其它动物进入的有效措施。室内应有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设施。 4、煎药室内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它公用设施在设计和安装时应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 5、煎药室必须配备完善的煎药设备,具有储药设施、冷藏设施。 6、煎药工作台面应平整、清洁。 7、煎煮室应备有量杯(筒)、过滤器、计时器、贮药容器、药瓶架等。 8、煎药容器以陶瓷、搪瓷、不锈钢器皿为宜,禁用铁制器皿。 9、储药容器应密闭,做到防尘、防霉、防污染。用后应及时清洗,用前应严格消毒。 二、人员 1、煎药室应由具备一定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经验的中药师具体负责煎药室的业务指导、质量把关及管理工作。 2、煎药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中药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方可从事中药煎药工作。 3、煎药人员应有健康档案,每年至少体检一次。传染病、皮肤病患者和体表有伤口者不得从事煎药工作。 4、煎药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在煎药前要进行手的清洁、消毒工作,并穿戴专用的工作衣帽。工作服要定期清洗、整理。

上海中药行业中药煎药质量管理规范

上海中药行业中药煎药质量管理规范 (2014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中药煎药管理,提高代煎服务质量,根据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和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煎药管理的通知》(沪卫计中管〔2014〕19号)要求,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承接本市医疗机构委托中药煎药加工服务的上海中药饮片生产和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严格执行本规范,坚持诚信自律,保证中药煎药质量和患者的用药安全。 第二章场地设施和加工用具要求 第四条企业接受医疗机构委托,提供中药代煎是中药饮片销售的延伸服务,应设置独立的中药煎药管理部门与操作区,其场所应与饮片生产经营场地严格分隔,周边环境卫生安全,无废气、废水、垃圾等污染源。 第五条开展中药煎药服务的饮片生产企业应当设置中药煎药专用饮片仓库。仓库面积应与代煎业务量相适应,能满足代煎饮片的周转和存储,仓储管理符合GSP的相关要求。 第六条企业应当设有与代煎业务量相适应的饮片调配场所(饮片生产企业的调配区域建筑面积应不小于100平方米),调配区、煎药区应与生活区分开;配有调配操作台、调温、控湿、防虫、防鼠等

设施,有温湿度监测调控记录;调配间的药斗(筒)等饮片存放容器排列合理,有品名标签,标签和药品相符,并做到正名正字;不同批号的调配饮片装斗(筒)前应及时清斗,并做好清斗记录,防止错斗、串斗等混药情况发生。 第七条调剂使用的计量器具、监测器具应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进行定期校验,有合格标志。不合格的器具不得使用。 第八条煎药区域应有储药、冷藏设施和场地,能防止作业差错和交叉污染,场地面积和设备设施等应与代煎加工的业务规模相适应,区域布局合理。设有浸泡、煎煮、包装、清洗等功能区域,有明显的分区标识,实行定置管理。需要进行临方炮制的,应按行业的有关规范要求制定管理制度,配置相应的辅料和器具,做好炮制记录。 第九条煎药间地面、墙面、顶壁应平整,易清洁,不易发霉和脱落;管道、灯具、风口等设施的设置应当便于清洁;有安全消防等防护措施和给排水、通风、防尘、防动物昆虫侵入等设施。 第十条企业应根据煎药业务规模和操作要求,配备必要的煎药设备(煎药机与包装机的配比不得大于4∶1)和量杯(筒)、过滤、计时、捣碎加工等辅助器具。直接与药物接触的煎药容器具应选用耐腐蚀、不易与药汁起反应、不释放有害物质的材料,不得使用铝、铁和普通塑料制品。煎药袋的材质应无毒害、耐用、耐高温、有滤过功能并定期更换。 第十一条煎药场地应保持整洁卫生,不得放置与煎药无关的物品,煎药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及时清理;每剂煎药结束,应及时洗净煎药袋及煎药、包装设备和容器具,严防混药和污染;每天煎药结束按规定做好清场工作。

中药煎药操作规程全

中药煎药操作规程 1、煎药人员收到待煎药时应核对处方药味、剂数、数量及质量,查看是否有需要特殊处理的饮片,如发现疑问及时与医师或调剂人员联系,确认无误后方可加水煎煮。 2、为便于煎出有效成分,在煎煮前一般先加冷水将饮片浸泡30分钟以上,使药材的组织内部充分吸收水分。不宜使用60℃以上的热水浸泡饮片,一般水量以高出药面2~5厘米为宜,花草类药物或煎煮时间较长的应当酌量加水,第二煎则用水量应当酌减。用于小儿内服的汤剂可适当减少用水量。 3、群药按一般煎药法煎煮,需特殊煎煮的饮片则按特殊方法处理。在煎煮过程中要经常搅动,并随时观察煎液量,使饮片充分煎煮,避免出现煎干或煎煳现象。若发现煎干或煎煳现象,应另取饮片重新煎煮。 4、煎煮用火应“先武后文”,解表药多用武火,补虚药多用文火。 5、煎药时间的长短,常与加水量、火力、药物吸水能力及治疗作用有关。中药煎煮一般分为一煎、二煎。一般药一煎沸后煎20-30分钟为宜,解表药一煎沸后用武火15-20分钟为宜;而滋补药一般沸后煎40-60分钟,二煎的煎煮时间比一煎的时间略短。 6、每剂药煎好后,应趁热及时滤出煎液,以免因温度降低而影响煎液的滤出及有效成分的含量。滤药时应压榨药渣,使药液尽量滤净。将两次煎液合并混匀后分两次服用。 7、煎液量:儿童100-300 ml,成人400-600ml,每剂按两份等量分装,分二次服用,或遵医嘱。 8、凡注明有特殊煎药方法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要求或医嘱操作。 9、核对煎药袋内的姓名、取药号、药味、质量及煎煮方法等,复核无误后,即可签字发出。 10、煎药标准:煎液有原处方中各味中药的特征气味,无煳化,无焦化及其他霉烂异味,残渣无硬心,无焦化、煳化,挤出的残液量不超出残渣总重量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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