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退还彩礼答辩状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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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退还彩礼答辩状模板
(2014)汉民初字第3XXX号原告赵Gp,男,1986年9月24日出生被告崔WM,女,1990年9月26日出生原告赵Gp与被告崔WM 返还彩礼纠纷一案,赵Gp于2013年12月11日向本院提出诉讼,本院于2013年12月17日作出受理决定,于2014年1月27日向崔WM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3月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赵Gp到庭参加诉讼,崔WM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赵Gp诉称,赵Gp与崔WM2013年经人介绍相识,于2013年正月十六日订下婚约,后来赵Gp催崔WM办理结婚证,崔WM迟迟不予办理,并以各种借口说要退婚。为此,赵Gp向崔WM催要彩礼款,崔WM不予返还,现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崔WM返还彩礼款(见面礼11000元、端水钱2000元、生辰钱1000元、彩礼30000元、买衣服、皮箱等1000元、买礼物1000元、请客人4000元)共计50000元。崔WM辩称,崔WM与赵Gp于2013年农历正月十六日在崔WM家见的面,赵Gp给付崔WM见面礼11000元、倒水钱2000元,后赵Gp 送好送了30000元,但两人分手后,崔WM已将以上43000元返还给了赵Gp。根据双方的诉辩意见,本院确定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赵Gp要求崔WM返还彩礼款50000元有无事实及法律上的依据。针对争议焦点,赵Gp向本院提交证据有:证人赵LJ出庭证言,据此证明赵Gp曾给付崔WM见面礼11000元、倒水钱2000元、生辰钱1000元,送好30000元。崔WM未向本院提交证据。依据上述有
效证据以及当事人陈述,本院可以确认以下案件事实:赵Gp与崔WM2013年经人介绍相识,2013年农历正月十六日双方订下了婚约关系,赵Gp于订婚当日给付崔WM见面礼11000元、倒水钱2000元,后赵Gp送好给了崔WM30000元,后双方结束恋爱关系,在彩礼返还问题上发生纠纷,赵Gp诉至法院,要求崔WM返还彩礼款50000元。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本案赵Gp与崔WM订婚后,依习俗给付崔WM彩礼,该事实清楚,赵Gp请求崔WM返还彩礼,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但应以能够证明的见面礼11000元、倒水钱2000元、送好30000元为准,且崔WM辩称中对此事予以认可。对赵Gp所称生辰钱1000元,由于崔WM不予认可,赵Gp所提交的证据单一,不能充分证明其主张,故本院不予采信。崔WM 称,已将收到的43000元彩礼返还给赵Gp,因未提交相关证据予以证明,本院不予采信。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崔WM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赵Gp43000元。二、驳回赵Gp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50元,
由崔WM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一式四份,上诉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刘XXXX 陪审员张XXXX 陪审员邢XXXX 二○xx 年x月xx日书记员谢XXX 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按照风俗婚前支付的彩礼一般视为对女方的赠与,是不用返还的。只有在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未共同生活,婚前支付行为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返还。对于是否应当返还,应当看双方的情况。请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如下规定: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什么条件下返还彩礼什么条件下返还彩礼《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还规定了离婚彩礼返还的条件,其中第(三)项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是返还彩礼的一个条件。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据此,“生活困难”应当是指绝对困难,而不是相对困难。《解释(二)》第十条中的“生活困难”的理解也应当与上述解释一致。即所谓绝对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
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结婚彩礼包括哪些新中国成立后,我国1950年、1980年《婚姻法》和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均未对婚约和聘礼作出规定,且都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容。但目前我国很多地方仍存在把订婚作为结婚的前置程序,在农村尤盛。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订婚的彩礼也在不断提高,小到金银首饰,大到上万元的现金、汽车、住房等。一旦双方最终不能缔结婚姻,则彩礼的处置问题往往引发纠纷,诉诸法院的案件也逐渐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