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郑州市存量闲置建设用地集中清理处置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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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郑州市存量闲置建设用地集中清理
处置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
【发文字号】郑政文[2014]107号
【发布部门】郑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6.12
【实施日期】2014.06.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郑州市存量闲置建设用地集中清理处置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
知
(郑政文〔2014〕1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盘活我市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全面掌握国有存量闲置建设用地情况,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郑州市存量闲置建设用地集中清理处置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名单
组长:马懿市委副书记、市长常务
副组长:孙金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薛云伟市委常委、副市长
马健副市长
张俊峰副市长
杨福平副市长
成员:法建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实验区)管委会副主任
吴福民郑东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史占勇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李国强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刘维德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岳希荣市监察局局长
李书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刘睿市财政局局长
杨东方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李德耀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陈新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苗晋琦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周亚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朱河顺市商务局局长
吴耀田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
赵新民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毛杰市教育局局长
张江涛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留宪市监察局副局长、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王政中原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马运生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乔耸登封市人民政府市长
张红伟新密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王新亭荥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刘建武新郑市人民政府市长
潘开名中牟县人民政府代县长
翟晓宾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王鸿勋中原区人民政府区长
陈宏伟金水区人民政府区长
虎强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区长
陈红民二七区人民政府区长
黄钫惠济区人民政府区长
宋洁上街区人民政府区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李国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维德、杨东方、刘睿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人员名单随职务变动自行调整。
二、职责划分
(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全市存量闲置建设用地集中清理处置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代表市委、市政府统筹研究部署、协调指导全市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等土地清查处置事项。主要职责:
1.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土地清查处置工作;
2.审定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等土地清查处置方案;
3.审定重大项目落地方案;
4.审定下达市政府年度清查处置任务;
5.听取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报告;
6.研究解决审定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重大问题的处置方案;
7.研究解决清查处置工作中遇到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分析研究国家土地利用政策趋势,依据我市发展实际提出应对措施,并及时拟定、完善相关清查处置方案;
2.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办理相关审核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