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基础知识: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9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基础知识:犯罪故意的
意志因素
司法考试频道为大家推出【】考生可点击以下入口进入免费试听页面!足不出户就能够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取证梦想助力!
【手机用户】→点击进入免费试听>>
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是指行为人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
心理态度。

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是行为人在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
害社会的结果的基础上仍决意实施这种行为的主观心理态度,所以,
理解因素是构成犯罪故意的前提和基本条件,意志因素则是构成犯罪
故意的决定性因素,是认定犯罪故意的主要依据。

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包括希望和放任两种形式。

希望,表明行为
人积极追求危害结果发生的态度,这种犯意明显而坚决;放任,表明行
为人虽不追求但有意纵容危害结果发生的态度,这种犯意较为模糊而
随意。

两者体现出来的主观恶性水准有所不同。

依不同标准,对犯罪
故意能够作多种分类。

根据刑法第14条第1款规定,犯罪故意可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1.直接故意。

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
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根据理解因素的不同
内容,直接故意又能够区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
为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另一
种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
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在实践中,绝绝大部分犯罪都是出于故意而实
施的,而在故意犯罪中,主要的又是直接故意犯罪。

直接故意犯罪因
为行为人对危害结果发生持希望态度,所以在犯罪实行过程中,行为
人犯罪目的都是明确的,而且多具有较强的意志力,对所遇到的困难
或阻力多会想方设法排除以实现犯罪目的。

所以,直接故意具有较大
的主观恶性。

2.间接故意。

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
社会的结果,并且有意放任,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与直接
故意不同,间接故意的理解因素仅仅指行为人理解到自己的行为可能
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不包括理解到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社会
的结果。

因为放任是以行为人理解到危害结果具有可能发生也可能不
发生这种或然性为前提的,如果行为人已理解到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
危害结果而又决意实施的,则根本不存有放任的可能,其主观意志只
能是属于希望结果发生的直接故意。

间接故意的意志因素,是指行为
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不希望、不积极追求,而是抱着听之任之的态度,即不管发生与否,都不违背其意志。

正因为如此,危害结果的实
际发生是认定间接故意的必要条件。

如果没有发生危害结果,就不能
认定行为人具有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间接故意在实践中一般通过以下三种情况表现出来:一是行为人
为追求某一犯罪目的而放任了另一危害结果的发生,如甲为放火烧乙
的房屋而放任了将睡在房中的乙烧死;二是行为人为追求某一非犯罪目
的而放任某一危害结果发生,如甲为打一野兔而置可能误中正在附近
采摘果实的某乙于不顾,并开枪击中某乙致死;三是突发性犯罪中行为
人不计后果放任某种严重危害结果的发生,如某甲因违法犯罪被某乙
当场抓获,为挣脱逃跑,某甲掏出匕首向某乙刺去,致某乙心脏被刺
破伤重而死。

以上三种情况中,行为人对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都
是持间接故意的心理态度。

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是指行为人希望
或者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是行为人在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基础上仍决意实施这种行为
的主观心理态度,所以,理解因素是构成犯罪故意的前提和基本条件,意志因素则是构成犯罪故意的决定性因素,是认定犯罪故意的主要依据。

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包括希望和放任两种形式。

希望,表明行为人积极追求危害结果发生的态度,这种犯意明显而坚决;放任,表明行为人虽不追求但有意纵容危害结果发生的态度,这种犯意较为模糊而随意。

两者体现出来的主观恶性水准有所不同。

依不同标准,对犯罪故意能够作多种分类。

根据刑法第14条第1款规定,犯罪故意可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1.直接故意。

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根据理解因素的不同内容,直接故意又能够区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另一种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在实践中,绝绝大部分犯罪都是出于故意而实施的,而在故意犯罪中,主要的又是直接故意犯罪。

直接故意犯罪因为行为人对危害结果发生持希望态度,所以在犯罪实行过程中,行为人犯罪目的都是明确的,而且多具有较强的意志力,对所遇到的困难或阻力多会想方设法排除以实现犯罪目的。

所以,直接故意具有较大的主观恶性。

2.间接故意。

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有意放任,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与直接故意不同,间接故意的理解因素仅仅指行为人理解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不包括理解到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因为放任是以行为人理解到危害结果具有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这种或然性为前提的,如果行为人已理解到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又决意实施的,则根本不存有放任的可能,其主观意志只能是属于希望结果发生的直接故意。

间接故意的意志因素,是指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不希望、不积极追求,而是抱着听之任之的态度,即不管发生与否,都不违背其意志。

正因为如此,危害结果的实际发生是认定间接故意的必要条件。

如果没有发生危害结果,就不能认定行为人具有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间接故意在实践中一般通过以下三种情况表现出来:一是行为人为追求某一犯罪目的而放任了另一危害结果的发生,如甲为放火烧乙的房屋而放任了将睡在房中的乙烧死;二是行为人为追求某一非犯罪目的而放任某一危害结果发生,如甲为打一野兔而置可能误中正在附近采摘果实的某乙于不顾,并开枪击中某乙致死;三是突发性犯罪中行为人不计后果放任某种严重危害结果的发生,如某甲因违法犯罪被某乙当场抓获,为挣脱逃跑,某甲掏出匕首向某乙刺去,致某乙心脏被刺破伤重而死。

以上三种情况中,行为人对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都是持间接故意的心理态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