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政策分析(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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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政策分析
在如今的中国社会有这么一群孩子,他们的父母出于生计,远离家乡,常年在外打工。他们往往随年迈的祖父母生活,生活贫困,在他们成长过程中不得不独自面对来自生活、学习等许多方面的困难和压力,同时还需要忍受着不应该属于他们这个年龄段的孤独和寂寞,这些孩子有着一个共同的名字叫做留守儿童。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为了改变贫困的现状,农村的壮劳动力不断向城市流动,随之而来产生了一系列一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其中留守儿童问题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话题之一。根据全国妇联的统计,包括学龄前的儿童在内的留守儿童数量一共有5800万,这一庞大的数字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与重视。从中央到地方也相继出台了很多相关法规和政策,以帮助这些留守儿童,使他们能够在良好的环境中成长与发展。为了更深刻地认识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更有效地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与措施,需要对我国现有的留守儿童政策一定的分析与反思。
一、政策阐述
总体来说,我国目前有关留守儿童的社会政策措施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1、中央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法规
2011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从儿童健康、教育、法律保护和环境四个领域提出了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对流动人口子女在成长过程中的困难做出批示。
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包括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问题作了重要指示。指出,“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家庭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分别从家庭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原则和政策措施。《未成年人保护法》指出:
“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并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和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接受义务教育”。
以上法律法规和政策虽未专门针对农村留守儿童,但都有提到流动人口这一概念,对家庭教育的重视、对父母监护责任重要性的规定还是做出了具体规定的,这为农村留守儿童政策制定提供了明晰的方向。父母外出打工并不能懈怠对子女的监护责任,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始终是父母最重要的义务和责任。
2、地方政府的相关措施
各地方政府在贯彻实施党中央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也根据自身的特点,提出了许多适合当地留守儿童具体情况的措施与办法。但总体都强调了地方政府在处理留守儿童问题上的作用,认识到留守儿童教育和发展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
例如,2009年青海省在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的帮助下在乐都县开展了一项早教项目,在幼儿园难以覆盖的山村设立了147个早教点,为三到五岁的孩子提供免费的学前启蒙教育,为鼓励留守儿童的母亲回归家乡,充当“代理妈妈”,地方政府再给与一定经济补贴的同时还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项目,“代理妈妈”们有悠闲经营权,营造一种家一样的社会管理模式,以期希望通过这种互帮互助的方式为孩子们找到一个家。
2006年江西省教育厅等部门颁布《关于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的意见》也强调政府在留守儿童教育和发展中的重要角色,提出:“输出地政府要解决好农民工托留在农村的子女教育问题”;“各级教育部门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各级文明办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到‘三个文明’建设中”。
3、社会组织的介入内容
全国妇联和各种社会组织也充分的发挥自身的优势,在开展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方面做了
很多工作。首先,组织开展了“代理妈妈”“爱心妈妈”等公益项目,对特殊的孩子,尤其是留守儿童,进行特别的亲情关怀和帮扶;其次,给予特殊困境的农村留守儿童及家庭帮助与支持;然后,汇集全国家庭教育的专家对代理家长或监护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传授科学的家庭教育的知识与方法;最后,通过承接地方政府民生的项目对农村特殊儿童进行服务。其中由社会公益组织——地球村发起的“乐和之家”公益项目就是其中之一,它是社工和社区组织、爱心妈妈们一起为留守儿童营造的一个社区家园。“乐和之家”项目是通过党政督导,社会帮扶,让社工走进乡村、驻扎乡村、服务乡村、建设乡村。目前在这个项目的重点试点地区——重庆巫溪,已经有81个村建立了“乐和大院”,成立了30个乐和娃娃团,1800名留守儿童与爱心妈妈结成爱心对子。
江苏洪泽县老子山镇针对“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现状积极启动“留守儿童关爱工程”,积极动员社会各界都来关心“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学校留守儿童入学率100%。建设“温馨家园”、“爱心课堂”成为老子山镇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主要特色。
社会组织的加入,一方面不使政府成为实施政策的单一行为主体,减轻了政府的压力,另一方面发挥了自身的优势,带动社会大众的力量一起加入到帮助留守儿童的大军中去,使政府提出的相关法律法规更能有效地落到实处。
综上所述,5800万留守儿童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已经引起党中央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相关政策和干预措施对农村留守儿童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在留守儿童教育和管理工作中,各级政府普遍强调政府责任,发动社会力量,多方面、多层次提供帮助,建立立体式支持网络。这些举措对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
二、政策不足与问题
尽管我国现有的社会政策一定程度上对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我们不得不注意到在留守儿童规模不断扩大、留守儿童问题日益成为一个社会问题情况下,现有
政策已经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也逐渐暴露出来一些问题与不足。在经济不断发展,社会不断转型的中国,留守儿童教育和管理政策仍需要不断地改善。
在不断地时间过程中,我国现有的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相关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点不足:1、未形成专门的留守儿童政策法规
迄今为止中央政府还没有制定一个专门针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与管理的完整政策,现有的有关政策只是基于未成年人教育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虽然在某种程度上为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提供基本方向和保障,但分工不细致,实施不到位,范围过于广泛,无法从真正意义上解决留守儿童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2、各地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政策法规未形成系统性与结构性,仍处在自发阶段
各地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的情况各不相同,部分省市根本没有制定有关留守儿童的政策法规,即使那些已经制定了相关政策的省市也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留守儿童信息建设及调研工作空白的情况,具体干预工作只是处在自发行动的初级阶段,没有形成一定的系统性与结构性。逐渐形成政策无法落到实处,流于表面,不利于当地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
3、现有政策对留守儿童心理发展与安全问题关注不够
同非普通儿童相比,留守儿童孤独感更强烈、对父母的思念更迫切。留守儿童的安全问题与心理健康成为在外务工的父母较为关注的要素。他们长时间生活在田间乡野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更大,父母长年不在身边,生活与学习缺乏及时的关注和关心,并且没有有效的预防机制来给他们提供帮助。长期的与父母分离,这些孩子的心理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在制定相应政策法规时在这些方面调到的较少,关注不够。
4、地区差距较大,发展不平衡
由于地区经济的发展存在差异,经济发展较好的中东部地区较为关注流动人口问题,对于流动人口普遍担心的留守儿童问题会给予较多的关爱和支持,而对于那些欠发达地区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