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六局期薪制度修改稿

中铁六局期薪制度修改稿
中铁六局期薪制度修改稿

呼和铁建公司项目经营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落实“三个责任”,进一步建立有效的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项目控制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和经济效益,通过任期考核决定项目管理者的薪酬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经理期薪制是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在合理工期内依据项目经营管理成果确定项目班子薪酬的分配制度。

第三条应遵循的原则。

1.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

2.按劳分配和按贡献取酬相结合的原则。

3、先审计后考核兑现的原则。

第四条按照《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成本管理办法》规定,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与项目部经理代表项目部签订经营责任书。

第二章考核组织机构、范围及程序

第五条考核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项目经营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总工程师

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副总经理

组员:工管中心主任审计部经营核算部财务部

施工技术部安全质量部人力资源部企业发展

部部长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总会计师和主管经营的副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人力资源部部长担任。考核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

第六条考核范围与对象

公司所属各项目部班子成员。

第七条考核程序及时间

公司对项目实行季度考核,年度兑现,完工清算。

季度考核指公司每季度对项目的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状况通过指标考核,实现过程预警管控,确保施工生产正常推进。

年度兑现指公司对计划工期两年以上的项目根据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年度兑现。对项目工期在两年以内的项目待项目完工后,一次清算兑现。

完工清算指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部向公司人力资源部书面提出考核兑现申请,人力资源部通知公司审计部进行审计。待项目审计完结后,企业发展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经营考

核,提出考核兑现报告,报公司考核领导小组,由公司考核领导小组最终确定考核兑现结果。

第三章:考核办法

第八条公司对项目部的考核依据是项目经营责任书。项目考核起点为公司下发项目部成立文件的时点。考核终点为项目部竣工验交、末次计价的时点。

第九条经营责任书中要明确项目部责任成本及安全、质量、工期等相关指标,责任成本指标确定后原则上不再调整。项目责任成本的确定由公司经营核算部负责。

第十条项目部班子对项目的生产经营结果负责,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

项目班子在签订经营责任书后一周内,向公司缴纳经营风险抵押金。

担任5亿元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党工委书记,缴纳10万元的经营风险抵押金。担任一亿元及以上,5亿元以下项目的项目经理、党工委书记,缴纳5万元的经营风险抵押金。担任一亿元以下项目的项目经理、党工委书记,缴纳3万元的经营风险抵押金。副职按正职的80%缴纳。

项目部班子成员完成经营责任书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风险抵押金全额返还;项目管理出现经营亏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的,风险抵押金不予返还;未完成上交公司利润额的,按降低率同比例扣罚风险抵押金。

第十一条项目经理期薪是项目经理实行期薪制期间的全部收入。期薪包括基本薪金和超额利润分成两部分。项目经理实行期薪制后,原工资封存,作为档案工资管理。

项目副职期薪标准为项目正职的80%。

期薪=基本薪金+超额利润分成

1、基本薪金:是项目经理在工程(周期)年度内完成项目责任目标的基本收入的总和。

基本薪金=∑(5000×综合系数(B)×当年工期月份×项目难度系数(C)×项目年度考核得分系数(K))

A: 综合系数为1.0-3.0,按年度实际完成施工产值确定,由公司施工部负责提供。

年完成产值低于5000万元的项目部,综合系数为1.0

年完成产值在0.5-1亿元的项目部,综合系数为1.5

年完成产值在1-2亿元的项目部,综合系数为2.0

年完成产值在2-3亿元的项目部,综合系数为2.5

年完成产值在3-4亿元的项目部,综合系数为3.0

年完成产值在4-5亿元的项目部,综合系数为3.5

年完成产值在5亿元以上的项目部,综合系数为4.0 B: 项目难度系数为1.0-1.2,按项目经营责任书确定为准。

铁路综合工程(线路、桥梁)为1;隧道工程、桥梁工程(桥梁工程量超过总价值的40%)、公路工程、市政及房建工程为1.2。

K = 项目考核得分/100

2、超额利润:是项目最终完成责任利润指标上缴后形成的利润。项目形成的超额利润分配采取分段累进计算方式确定。

超额利润在200万元以内的,全部由项目部分配。其中,70%由项目部班子分配,按缴纳风险抵押金标准同比例兑现。另30%在项目部管理员工中分配;

超额利润在200万-500万元的,200万以上部分,70%由项目部按照200万元以内的分配方式进行分配。另30%上缴公司;

超额利润在500万-800万元以上的,超过500万部分,50%由项目部按照200万元以内的分配方式进行分配。50%上缴公司。

超额利润在800万元以上的,超过800万部分,由公司项目经营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分配方案。

项目部副职的分配比例为项目正职的80%。项目经理年收

入最高不超过公司当年在岗员工人均收入的10倍。

项目部领导班子的期薪兑现和产生的工资附加费及其它相关费用,进入项目部成本,在财务核算时要进行预提。期薪兑现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本人承担。

第十二条对实行期薪制的项目经理(党工委书记),按月预支基本生活费。超大型项目(5亿元以上)每月支付5000元生活费,大型项目(5亿元以下,1亿元以上)每月支付4500元生活费,中型项目(1亿元以下,5000万元以上)每月支付4000元生活费,小型项目(5000万元以下)每月支付3500元生活费。班子成员副职预支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正职的80%。

第十三条对完成年度责任成本指标的项目部,兑现项目班子基本薪金,其中当期兑现应得基本薪金扣除生活费后的50%,另50%预提;对未完成责任成本指标的项目部班子成员,除已经支付的基本生活费外,不予兑现基本薪金。

对最终完成责任成本指标的项目部,兑现项目班子基本薪金和超额利润分成。

基本薪金=各年度基本薪金应得总和-预支基本生活费累计额

超额利润兑现金额=项目超额利润总额×相应比例

项目部领导班子中,由公司委派的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均参

加项目部的超额利润分配。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部班子成员在领取基本薪金(基本生活费)期间,除规定的经营开发奖、科技成果奖和上级、业主对个人的表彰奖励外,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领取其他工资性收入,否则在兑现基本薪金和超额利润分配部分时按超领额的3倍抵扣。

第十五条项目竣工验收、末次计价结束后,项目部提出兑现申请3个月内,公司组织对项目进行经营业绩的审计和考核,按审计考核确认结果兑现项目班子期薪,其中超额利润部分兑现80%。同时,人力资源部通知财务部门返还风险抵押金。

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负责工程尾款、质保金等款项的清收和竣工资料的整理上缴,待项目工程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全部清算完毕,相关资料按规定上缴后,兑现项目班子剩余的基本薪金部分和20%的超额利润。

在项目存续期间,项目部班子成员的风险抵押金不予退还。由于工作需要,中间调转的人员也于项目清算结束后返还。

第四章考核内容、指标

第十六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责任成本、工期、安全、质量、财务管理、外协管控、综合管理等指标。

综合考核指标为100分,具体考核指标划分为:

一、责任成本指标:50分

二、工期(产值)指标:5分

三、安全指标:10分

四、质量指标:10分

五、财务管理指标:10分

六、外协管控指标:5分

七、综合管理指标:10分

第十七条考核标准

一、考核指标中,责任成本指标以工程完工(或年度经营指标完成)后,经营核算部提供的项目经营结果考核打分为准;其它指标以相关部门考核打分为准。经人力资源部汇总后的分值作为项目考核得分,并经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二、项目考核标准:

1、责任成本指标:

(1)实现公司规定的责任成本指标,得分50分。

(2)未完成公司的责任成本指标,按照完成率同比例确定得分;造成亏损的,该项不得分。

2、工期(产值目标)指标:

实现年度产值目标的,得5分。未实现产值目标的,每减少10%,扣1分;以指标分为限。产值完成每增加计划的10%,加1

分,加分的最高限值为5分。

3、安全指标:

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得10分。被评为局级以上安全生产先进项目的,每次加3分,加分的最高限值为5分。

(1)发生责任人身重伤及以上、行车D类及以上事故的,每件次扣5分,以指标分为限。同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2)受业主和集团公司通报批评的,每件次扣2分,以指标分为限。

(3)人身轻伤每发生一件次扣2分,以指标分为限。

(4)隐瞒事故者扣5分。

4、质量指标

工程质量达到项目经营责任书要求,实现质量目标的,得10分。

(1)发生一般质量事故,每件次扣3分,一般质量事故以上的,每件次扣5分,以指标分为限。

(2)工程质量被业主和集团公司下发质量通知书的,每件次扣2分,以指标分为限。

(3)在建设单位信用评价中得分低于平均分的,每次扣3分,以指标分为限。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得兑现期薪,由考核组研究决定对项目经理及班子成员进行处罚(包括经济和行政处

罚)。

5、财务管理指标

收入确认指标完成90%,得5分。每超5%,加2分;每降5%,扣1分,以指标分为限。

资金回收指标完成90%,得5分。每超5%,加2分;每降5%,扣1分,以指标分为限。

6、外协管控指标

严格执行公司外协队伍管理制度,外协队伍管控用力的,得5分。

(1)管理制度不落实,基础台帐不规范,受到公司及集团公司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以指标分为限。。

(2)发生外协队伍围攻公司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每件次扣3分,以指标分为限。

(3)过程评价组织不力,受到公司及集团公司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以指标分为限。

7、综合管理指标:(包括党群工作、综合治理、集体上访、企业形象、文明施工、制度建设、科技管理、员工培训、资料管理等)

管理制度健全,综合管理到位,没有发生不良事件,得10分。

(1)文明施工、“三工”建设不按规定执行,扣2分;

(2)超过治安综合治理指标的,扣2分;

(3)党群制度建设与工作开展不力的,扣2分;

(4)发生员工集体上访事件的,扣2分。

(5)因项目原因,未完成公司下达的科研任务,对公司的科研计划完成造成影响的。扣2分。

(6)、项目技术资料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

以上6项累计扣分以指标分为限。

上述七项合计得分为项目考核最终得分。据此计算的基本薪金低于已领取的基本生活费的,基本生活费不予扣回。

第五章处罚

第十八条项目部年度(工期十二个月以上的)、季度(工期十二个月以内的)责任成本指标落实不足50%时,项目部班子成员的生活费向下浮动25%。由公司经营核算部确定责任成本指标落实情况,人力资源部下发生活费下浮通知。直到完成责任成本指标止。

第十九条由于管理不善连续两个季度亏损,数额较大的(合同价款的5%及以上),以及完成责任成本指标不足50%的,对项目经理和直接责任者予以戒勉或调整工作岗位。由公司经营

核算部确定责任成本指标落实情况,人力资源部下发书面诫勉通知或免职通知。

公司对更换项目经理的项目部,由人力资源部下发审计通知,审计部及时进行项目审计并形成审计报告,作为项目经营责任书的附件,以明确原任者与继任者的经济责任关系。

第二十条若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经理和直接责任者予以免职,三年内不得担任项目经理职务和同级别职务。

1、由于管理不善连续两个季度严重亏损,数额巨大的(合同价款的10%及以上);

2、项目终结考核结果为亏损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2009年成立的项目部考核执行此文件。原中铁六呼核【2006】65号文件《呼铁建设公司工程项目经营管理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一

呼和铁建公司项目经营考核期薪制评价得分计算表单位:

附件二

项目经营责任书

项目经营管理考核流程

─15─

主题词:政务工程项目考核办法通知

抄送:中铁六局人力资源部,公司领导,公司有关部门、存。呼和铁建公司人力资源部 2010年1月20日印发

(管理制度)集团制度汇编(修改版)(定稿版)

(管理制度)集团制度汇编(修改版)(定 稿版)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集团货币资金的控制,有效管理流动性最强的资产,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实行岗位分工和职位分离的管理原则,根据国家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结合集团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第一条银行账户管理 1、银行账户必须按国家规定开设和使用,只供集团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2、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应当定期检查银行账户开设及使用情况,对有效账户进行定期维护,对不再需要使用的账户,应及时清理销户; 3、银行预留印鉴实行分管制,财务章和法人章由不同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人代管并办理交接手续,并将其委托代管人报告上级领导; 4、对外支付的各类款项,必须按照集团规定的付款程序,经各级领导根据授权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5、出纳人员应该逐日、逐笔即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终了结出余额。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并报上级领导处理; 6、银行存款发生支出业务时,各项原始凭证,如发票、合同、协议和其他结算凭证等,必须由经办人签字,复核会计复核,经由具有相关审批权限的集团各级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由出纳人员办理结算手续; 7、发生银行存款收入业务时,所有银行入账单据、收据、发票等收款凭证及时取得并必须经复核会计人员复核。 第二条支票管理 1、健全支票购买及使用登记制度。集团总部财务管理中心和各项目公司支票的购买由出纳人员负责,并在支票购买、使用登记簿上登记购买日期、开户行名称、购买支票起止号码等内容。出纳使用支票时应按支票号码顺序使用,同时在登记簿上及时、准确登记支票使用的日期、领用人、用途、金额、限额、批准人、签发人、复核人等事项。支票购买、使用登记簿由出纳以外的人员保管。保管人员负责定期检查支票使用情况并核对支票登记簿,确认支票都已按规定保管和使用; 2、支票、印鉴与现金及有价证券必须存放于保险柜内; 3、支票头、支票签收单、作废支票应按各银行账户分别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 4、集团总部各中心及各项目公司或个人因工作需要领用支票时,应填制规定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1994年5月29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1994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建清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城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城市内,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制定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区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福建省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各市、县(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第五条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协同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享有良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权利,负有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义务,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劝阻和控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科学知识宣传工作,提高公民的城市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城市环境卫生习惯。 第二章城市市容管理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完好、整洁、美观。新建、扩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 第八条户外广告、画廊、牌匾、报栏、公共广告栏、橱窗、路牌、门牌、汽车站牌、交通标志、路灯电杆、消防栓、交通护栏、落水管、电话亭、废物箱、城市雕塑等设施应保持整洁。破损陈旧的,设置或使用管理单位应及时维修、更新或拆除。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其它设施和树干上涂写、刻画、张贴。不得擅自占道摆摊设点、堆放物料或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 饮食单位和其他单位或居民的炉口、烟囱等排污口不得朝向街面。 第十条建设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作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批准用地范围内作业; (二)按规定设置临时围墙,临街建筑工程应封闭施工; (三)破路施工应围遮,设置安全标志,并按规定时间和标准修复; (四)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必须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卸放,建筑废水须经处理后排放; (五)工程竣工时必须拆除临时设施、清除物料并平整场地。 第十一条进入城市内运行的各种水陆交通工具应当保持外观整洁,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客运列车和航运船只应关闭车船内卫生间,车船上废弃物交车站码头妥当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二)客运车辆应自设废弃物容器,不得沿街抛撒废票等废弃物。

中铁六局审计重点内容

附件1 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暨财务收支审计重点内容 一、审计内容和要点 (一)集团公司本部 1、财务收支情况 此次审计要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性。 (1)企业损益情况。检查企业营业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等确认是否准确,成本、费用核算是否真实,是否存在为完成考核指标而虚构业务粉饰业绩等调节利润的问题,有无以假发票列支套取资金等问题,有无截留收入或虚列成本费用设立账外账、“小金库”,以及为职工发放奖金及私分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比审计期间企业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的结构及其变化情况,分析利润来源中主营业务的贡献,关注产品的定价机制是否合理。 (2)企业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检查企业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重点检查企业资产减值准备、折旧的计提是否合规,长短期借款、应付账款、或有负债等项目是否存在多计少计,国家投入资本是否落实产权登记,国有权益是否得到落实,有无同股不同酬影响国有权益的问题。结合企业资产、负债规模和结构,分析企业的资产质量和偿债能力,审计期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总资产周转率等经营业绩指标变化情况。 (3)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情况。检查企业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会计政策调整、内部交易事项抵消的真实合法性。重点检查将不应纳入合并范围的参股企业纳入合并报表,人为增加资产规模和盈利水平;未将应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人为减少负债规模;未按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调整,违规确认资产减值、停产或待报废资产损失和计提折旧折耗,多计或少计投资收益;少抵消内部交易事项,相应多计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4)企业国有资本运营情况。结合对企业损益真实性的审计,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将国有资本收益及时、足额上缴,有无少计利润造成少交国有资本收益问题,并关注企业留存收益的使用情况;财政拨付企业的国有资本运营预算支出和其他专项资金,有无按规定落实国有资本权益,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有无滞留闲置、挤占挪用现象,关注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5)企业税收缴纳情况。检查企业各项税收的缴纳情况,摸清应缴、实缴金额,有无偷逃税款,对多缴、欠缴问题进行原因分析。重点关注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2、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与决策部署情况 (1)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宏观经济政策的情况。一是检查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政策,提高核心竞争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情况。二是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和所属行业特点,检查企业推进落实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情况。三是检查企业创新驱动发展情况,特别是科研投入使用情况、科技活动产出情况、科技资源配置情况、产学研结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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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修改内容对照情况7第2 页 (2) 根据业务需要支付采购材料预付款时,财务部门必须依照双方签订的有关合同条款以及有权审批人的签署才能支付,没有签订合同的预付款原则上不予支付,支付预付款后,财务部门要依照合同相应的条款及时清账。 (3) 对材料物资先进行计量、验收入库,货款在以后一次支付或分期支付的采购业务,在支付款项时,须有经办人办妥请款手续并经有权审批人的签署,财务部门才能予以付款。 4、公司及所属企业对日常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应在年初制订全年费用预算,日常支出应控制在预算额度内,并分别不同情况拟定相关支出的报批程序: (1) 对职工工资及相关费用(包括养老金、公积金等)的支出,以及员工困难补助等福利费用,应由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办妥用款手续,经分管领导和有权审批人的签署,财务部门方能予以支付。 (2) 对各种税金及相关费用的缴纳,由财务部门按规定经主管人员审核后,方可予以办理。 (3) 企业支付差旅交通费、业务活动费等,应有经办部门办理报销手续并经分管领导和有权审批人的签署后,财务部门予以报销。 (4) 企业因业务需要须按合同或协议约定支付款项,如:各

项年检费、工商验资费、办公设备维修或更新及日常办公费用等,由经办部门办理后报分管领导审核,经有权审批人批准后,财务部门予以支付。无合同或协议约定而支付的款项,财务部门原则上不予以支付。 (5) 为开展各种业务所需的暂借款、备用金,由经办部门提出用款申请后,经有权审批人的签署,财务部门予以暂支,业务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按规定程序报销。对单笔大额现金支出或超过各企业规定金额的提现应提前通知财务部门。 第二十六条:财务部门应认真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每天现金的库存量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能以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财务要求的票据字条等充抵现金。禁止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公司及所属企业在收、付和保管现金时,须按以下规定办理: 1、收取现金与签发收据或发票应分别专人负责,除出纳人员可收取现金外,其他会计人员不得收取或代为收取现金; 2、对已收讫或付讫的凭证,应在相应的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付讫”章; 3、对支付的保证金、押金、备用金等应定期与有关单位和部门核对,备用金应在定期结帐日前全额收回。 第二十八条:货币资金的收支凭证除现金(转账)支票等银行结算票据外,还包括与收支相关的发票、收据等原始凭证,企业要严格建立上述凭证的保管、使用、签发、登记、废除等管理

管理制度修订稿

管理制度(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进一步优化公司 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3条基本定义 ?迟到:上班时间已到仍未到岗。 ?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 ?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论处:迟 到、早退或脱岗连续超过12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或不 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 取、伪造休假证明者;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 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 ?考勤统计时间: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 后一日。 第4条考勤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考勤规定 第5条公司标准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星期六下午和星期日休息。 每天标准工作时间为七小时工作制:上午8点至中午11点半,下午2 点至五点半(根据季节调整)。 工作日内需每天四次打卡:所有员工应严格按照上下班时间每天四次 打卡考勤,不属于正常加班无需打卡。 第6条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原则上按国家规定执行,特殊情况以公司具体通知为准。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7条迟到、早退、旷工处罚标准: 迟到一次扣10元,早退一次扣10元,月累计迟到、早退次数超过五次(含五次)者,公司予以警告。 旷工半天者,罚款50元,旷工一天者,罚款100元。 上下班均未打卡者,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年累计旷工十个工作日者,不享受当年绩效奖金。 每月连续旷工五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十五个工作日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8条未打卡: 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外出不能按时打卡,要有相应主管领导签字的书面说明并于每月月末最后一天报备于综合办,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9条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管理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对本部门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具体负责督促及指导本部门员工办理外出登记、请假及出 差等手续。 第10条财务部根据公司员工考勤记录,统计罚款情况,并从当事人当月工资中统一扣罚。 第四章出差管理制度 第11条员工出差时应填写《出差审批单》,并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 ?总经理出差,报请董事长审批。 ?其他人员出差,逐级报请总经理审批。 ?以上手续签批完成后提前一天报综合办备案。 第五章出差管理细则 第12条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方式请示,出差归来后及时补办手续。 第13条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的,须经领导审批后,方可按出差处理。 第14条出差人员交通工具除可利用企业车辆外,以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副

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范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环境保护责任制 (1) 一、项目经理环保管理职责 (2) 二、项目总工程师环保管理职责 (2) 三、环保工程师职责 (2) 四、技术科环境管理职责 (2) 五、安质科环境管理职责: (3) 第三章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4) 一、环保宣传教育 (4) 二、办公区域环境管理 (4) 三、采购管理 (5) 四、施工噪声管理 (6) 五、易燃易爆物及化学品管理 (7) 六、固体废弃物管理 (8) 七、能源、资源管理 (9) 八、污水排放管理 (10) 九、施工扬尘管理 (10) 十、有毒有害气体控制 (11) 十一、环境因素识别、评价 (12) 十二、环境经费计划管理 (12) 十三、监督检查 (12)

十四、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 (13) 十五、奖励处罚 (13) 第四章分项环境保护措施 (14) 一、房建工程 (14) 二、施工营地 (15) 三、施工便道 (15) 四、材料间 (16) 第五章、敏感区环境保护措施 (16) 一、地下水水源保护区 (16) 二、地表水水源保护区 (17)

第一章总则 本方案编制范围为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脑康医院项目部房建施工。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为原则,减少或防止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满足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 以建设优质、绿色工程,造福当地为目标。贯彻“三同时”的原则:环保与水保工程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力争各项环境指标达到规范要求。 第二章环境保护责任制 项目经理是工程环境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环境管理承担主要领导责任,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对环境管理承担直接领导责任,技术负责人对环境管理的相关技术承担直接责任,项目部其他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安质科是项目部工程环境管理接口部门,对项目施工区域内的环境管理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项目部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组长:卢会永 副组长:刘庆军、韩进川 组员:王磊、朱跃伟、李飞、常永杰、李建、荣剑平、雷志彪、刘冰 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常永杰 联系电话:17093030426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开工项目进场人员培训的暂行规定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中铁六人〔2011〕54号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开工 项目进场人员培训的暂行规定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各指挥部(项目部):为了进一步做好项目开工前进场人员的培训工作,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现就新开工项目进场人员培训做如下规 定: 一、新开工项目进场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培训达标后方可上岗。实施培训的责任主体是集团公司指挥部(项目部)、子(分)公司各参建项目部。集团公司及子(分)公司员工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做好针对性的服务、指导、检查和督办。 二、新开工项目进场人员培训的主要对象包括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架子队“1152”人员、作业层人员和外协队伍 人员。

三、新开工项目进场人员的培训内容要根据中标合同交底和项目总体目标要求,结合施工技术难点、安全重点、质量要点,针对不同岗位和工种开展,要覆盖以下内容: 1、项目交底:针对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结合项目施工调查、初步设计和建设单位各项管理规定,对项目概况、主要技术标准、工程数量、工期目标、施工任务划分、新技术应用、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措施及目标等进行交底。 2、征地拆迁培训:针对征地拆迁人员,对有关征地拆迁政 策、法规、征拆补偿标准等进行培训。 3、进场安全教育:针对架子队“1152”人员、作业层人员和外协队伍人员,对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有关安全技术规程、项目主要危险源控制以及如何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等对作业人员履行安全管理和危险告知义务。 4、专项培训:主要针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施工技术及管 理培训。 四、新开工项目在机构组建后7日内,由项目综合部牵头完成进场人员培训计划,经指挥部(项目部)、参建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分别报集团公司和子(分)公司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备案。培训计划主要包括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方式、培训师资、培训教材、经费预算等。 五、新开工项目进场人员培训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培训方案,授课教师要有教案,参培人员要有记录、有考核,培训

财务管理制度修改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充分发挥财务工作在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作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规范生产经营及财务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与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方针、政策及财经纪律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做好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会计分析与考核工作,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筹集资金,合理利用,监督经济活动,提高经济效益,实现企业资产增值目标。 第二条财务管理实行电算化,提高效率、节省人力,实现现代化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后发布实施。 第二章财务机构、会计人员与职责 第四条财务机构按照集中管理、独立核算的要求设置。公司设立财务经理或主管会计、会计、出纳会计。 第五条财务人员的聘请与录用,要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严格考核政治思想与工作责任心,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六条财务机构与财务人员的主要职责:严密组织、正确实施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及时反映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编制企业财务计划,参与企业管理及经营决策;依法筹措资金,合理调度资金,监督资金及时回笼,确保资金良性循环 第七条财务人员应行使的工作权力:维护财经纪律和财经制度的权力,按照《会计法》、《企业财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权力,不受任何行政干预的权力;对企业资金运作监督和控制的权力;向上级报告和反映本单位财务管理和违法违纪的权力。 第八条财务机构必须严格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实行会计、出纳分管制度;票据印章分管;会计核算日清月结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制度;货币资金、结算票据使用登记制度;实物验收、领用登记和保管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事事有人管。 第九条财务人员的离任或调动必须按规定办理详细交接手续,并在上级或财务负责人 的监督下进行交接。交接不清(账目不清)不得离任。必要时,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才能交接。 第三章资金管理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范标准

1 总则 1.0.1 为了加强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提高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整体水平,满足城镇环境卫生设施发展和完善的需要,促进城镇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 1.0.3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功能要求,布局合理、整洁卫生、方便适用、有利于环境卫生作业等要求,并应与旧区改造、新区开发和建设同时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 1.0.4 重大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设置宜做到联建共享、区域共享、城乡共享,实现环境卫生重大基础设施的优化配置。 1.0.5 环境卫生设施专业规划应作为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的一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中,一并批准实施。 1.0.6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 2.0.1 城镇环境卫生所需的各类设施,必须统一规划和设置。其规模与型式应根据生活废弃物产量、收集方式和处理工艺等确定。 2.0.2 城市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简称垃圾)和居民排出的粪便(简称粪便)。 2. 0.3 城市生活废弃物应进行资源化回收及利用,加快垃圾分类收集,以利于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收集的垃圾应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垃圾分类方式与分类处理方式应相互协调。 2.0.4 垃圾处理设施设置中,必须具有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生活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功能。 2.0.5 城镇粪便污水处理设施不宜单独建设,应采取必要措施后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 2. 0.6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应列入城镇建设计划。各单位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和设置由各单位负责,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2.0.7 原有环境卫生设施需改建或迁建时,必须制定并落实改建或迁建的计划后,方可改建或迁建。 3 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环境保护目标指标管理制度

备注: 文件编号规则:KLQW14-001 KL (公司简称,昆仑) QW (三级文件) 14 (文件主管部门代码,14为安环保) - (文件连接符) 003 (文件顺序码) 将昆仑(KL)更改为需要更改的公司,即完整成为新文件。 环境保护目标指标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KLQW14-003 1、目的 为了深化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持续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环保目标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班组、员工及相关方。 3、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签发年度环保目标。 3.2 安环部管理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环保目标;负责公司环保目标的分解;负责制定公司级环保目 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负责组织公司环保目标与计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考核。 3.3 各部门根据公司分解的环保目标负责制定本部门的目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负责本部门环保 目标与计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考核。 4、管理内容及要求 4.1 安全目标 4.1.1 目标的制定: 安环部管理部根据公司年度环保目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公司年度环保目标;公司年度环保目标由总经理签发,以公司正式文件印发。 4.1.2 目标分解 安环部管理部根据各部门在环保生产中的职责,组织分解年度环保目标。

4.2 实施计划 4.2.1 安环部管理部根据公司环保目标制定公司级的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4.2.2 各部门根据分解目标制定本部门的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4.3 实施 4.3.1 公司的环保目标以文件的形式发至各部门; 4.3.2 各部门的目标下发到各相关岗位; 4.3.3 各部门负责对公司及本部门的环保目标的培训,确保全体员工明确公司及本部门的目标。 4.3.4 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施计划组织实施。 4.4 监测 4.4.1 各部门对本部门环保目标实施情况进行监测,每季度监测一次,并保存监测记录资料;4.4.2 安环部管理部组织对公司环保目标实施情况进行监测,每季度监测一次,并保存监测记录资 料。 4.5 考核 4.5.1 各部门对本部门环保目标实施情况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 4.5.2 安环部管理部每半年组织对公司环保目标的完成效果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评估和考核,完成评 估报告。 4.6 调整 4.6.1 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如出现如下情况,安环部管理部组织对公司环保目标、实施计划进行调 整: 4.6.1.1 公司环保目标发生变化时; 4.6.1.2当外部环境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时; 4.6.1.3目标未完成时; 4.6.1.4公司的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 4.6.2 调整后的公司环保目标、实施计划以文件形式颁发,安环部管理部负责分解到各部门。各部 门根据调整后的公司环保目标分解,调整本部门的环保目标实施计划。

中铁六局简介

中铁六局企业简介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特大型建筑施工企业,隶属于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1月6日正式重组挂牌成立,2007年9月17日成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170680.59万元。 中铁六局总部位于北京,下设北京、太原、呼和、天津、石家庄、电务、丰桥、置业、信达、建安、路桥、广州、物贸13个子公司和铺架、交通、海外、设计院4个分公司。截止2016年底,现有职工14202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7862人,其中高中级职称人员3608人;拥有一级建造师559人,高技能人才1080人。保有施工机械总台数6504台,其中单台超过200万元的大型施工机械74台套,装备生产能力覆盖了铁路、公路、市政、高速铁路900吨提运架、机械化铺轨、无碴轨道板生产线、地铁盾构等众多施工领域。公司业务范围覆盖铁路、公路、地铁、高铁、基础施工等专业化施工领域。拥有铁路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铁道及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和市政、公路、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桥梁、隧道、公路路基、铁路铺轨架梁专业承包一级;环保、钢结构、地基与基础、建筑装修装饰、电力、铁路电务、铁路电气化、电子与智能化、通信、预拌混凝土、城市及道路照明、水利水电、房地产开发、工程勘察等施工、设计、开发资质共计75项,以及国家(CMA)计量认证资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等资质。同时,拥有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通过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目前在建项目220余项,工程涉及铁路、公路、市政、房建、轨道交通、水利水电等多个板块和专业;年施工生产能力300亿元以上。 中铁六局重组成立之前,其成员企业均是上个世纪50年代组建的老企业,有着辉煌的工程业绩和发展历史。按照现代企业制度重组后,企业再次焕发了青春和活力。在国内国外建筑领域建设了多个大型工程项目,先后参建了京广、京沪等20多条铁路干线工程,参建了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昆明等20多座大型铁路枢纽的新建及扩能改造工程,参建了五大干线一至六期提速以及津秦沈、京沪、南北同蒲电化扩能、大秦4亿吨扩能等众多既有线改造工程,参建了铜九、武康二线、大包、临策、张集、额哈、太兴等众多铁路新建工程;参建了我国首条客运专线-秦沈客专、我国首条时速350公里高速铁路-京津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参建了京沪、京广、津秦等高速铁路,石太、胶济、温福、厦深、合福、石太、兰新等10多条客运专线工程,参建了北京南站、天津站、天津西站、石家庄站、太原南站等10多座高铁站工程;参建了北京、广州、深圳、成都、天津、石家庄等多座城市地铁工程;承建了首条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长沙磁悬浮列车试验线、北京市中低速磁浮交通示范线S1线等磁悬浮线路工程;参建了岑兴、永武、永宁、乐宜、京新、京承、京津、蓟汕、京石二通道等20余条高速公路工程;参建了北京市首座斜拉转体桥、广珠铁路虎跳门特大桥、准朔黄河特大桥、淮南孔李淮河大桥等众多高技术、高难度、跨海跨江跨河跨铁等特大桥工程,联合研制的国内最大直径复合土压平衡盾构机在太原铁路枢纽西南环线工程顺利投入使用;参建了北京、太原、天津、石家庄、济南等10多个省市的道路、管网、框构、立交桥等市政工程;参建了公共建筑、住宅等众多房建工程;参建了南水北调、辽西北供水、立洲水电站等水电工程;同时积极扩展海外领域,承建了海外项目有越南河内轻轨、越南铁路通信信号等工程。各类工程履约率100%,工程验交合格率100%。 中铁六局先后荣获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全国用户满意工程奖等国家级优质工程及优质专项工程奖47项,省部级优质工程奖119项。荣获国家和省部级科技进步奖61项,国家和省部级工法295项,专利417项。参与或主编了铁路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16项行业标准。北京西站无站台柱雨棚改造工程等14项被载入“中国企业新纪录”名册。公司多次获得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全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企业、中国优秀诚信企业、全国建筑业诚信企业、中国公

财务管理制度稿新

财务管理制度稿新 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

目录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资产管理.......................................... 一、总则................................................................................................................................................ 二、固定资产的管理............................................................................................................................ 三、流动资产的管理............................................................................................................................ 第三章经济核算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总则................................................................................................................................................ 二.费用的划分.................................................................................................................................... 三、主要费用的核算............................................................................................................................ 第四章预算管理......................................... 一、总则................................................................................................................................................ 二、编制预算的依据:........................................................................................................................ 三、预算的编制:................................................................................................................................ 四、预算的执行:................................................................................................................................ 五、预算执行的分析、奖惩:............................................................................................................ 第五章财务结算期及财务报表 ............................. 一、结算期............................................................................................................................................ 二、报表................................................................................................................................................ 第六章附则...........................................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七:............................................................................................................................................ 附件八:............................................................................................................................................ 附件九:............................................................................................................................................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管理制度(建议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提高规章制度的质量和执行力,明确各部门规章制度管理职责,实现依法治企,保障股份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规章制度的定义)本制度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的程序制定,用于指导、规范和保障股份公司管理、生产、经营等活动,经股份公司公布具有长期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和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 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是指出资或股权直接或者间接全部为股份公司所有的企业(以下简称“各公司”)。 股份公司控股公司依照其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规章制度制定应遵循的原则)规章制度制定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合规性: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政策; (二)系统性: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具备规划性,内容涵盖各

项业务及管理工作的全部环节和所有流程; (三)程序性:规章制度在制定及修改时,应当依照本制度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规章制度的计划、起草、审核、审议、发布和后评价等工作; (四)科学性:规章制度与股份公司的业务及管理目标相协调,权责明确,有效规范管理操作、控制风险; (五)操作性:规章制度的条文用语应当准确、简洁,内容应当明确、具体,操作要求、操作流程和环节应当清晰,符合业务实际,保证规章制度的可执行性。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分类 第五条本制度规定的规章制度分为基本制度和具体规章,其中具体规章包括管理规范和操作程序。各类型的规章制度应按照股份公司的规章制度体系框架进行汇总。 第六条基本制度是股份公司组织管理系统的基本框架和运行 总纲,就股份公司管理方针和目标、管理架构和要素作出规定,包括章程、规则、制度。 章程是指依照《公司法》制定的,规定股份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 规则是指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裁办公会及下属委员会的议事规则以及各公司的同类议事规则。 制度是指对经营管理事项的基本原则、管理框架和组织结构进行规定的纲领性文件。

洛阳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洛阳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有效性】有效 【法规名称】洛阳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颁布部门】河南省人大常委会 【颁布日期】1989年03月03日 【实施日期】1989年07月01日 【正文】 洛阳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1988年12月15日洛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经过1989年3月3日河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规划与设施 第三章清理保洁 第四章垃圾管理 第五章厕所与粪便管理 第六章城乡结合部的卫生管理 第七章奖惩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和《河南省城市建设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专群结合、社会监督。 第三条城市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应纳入城市规划和城市发展计划。 城市环境卫生事业所需经费,由市人民政府按城市环境卫生专业队伍应承担的任务量划拨。 城市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和处理以及单位、个人环境卫生责任区的清理保洁,实行有偿服务制度。 第四条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单位以及居民和农民,都有依法使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权利,有爱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遵守城市环境卫生各项规定的义务,都应尊重环境卫生管理职工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其工作。 第五条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各城市区的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城市区的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本办事处职责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对所辖区域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检查、监督、协调、指导。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积极宣传城市环境卫生的法规和科学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措施

***********公司 环境管理制度及措施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生活与生产环境,防治污染,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指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步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公司范围内的办公、生活区及施工现场。 第三章职责 第三条总经理就是公司最高管理者,就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公司级会议,解决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制度的贯彻落实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公司领导实行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并进行内部考核。组织本单位职工专业技能培训,确保职工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错误或习惯性操作引发污染事故。 第五条公司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队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 第六条公司安全科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

规、方针与政策,配合工程科推进公司清洁生产工作,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劳务班组生产环境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对生产环境事故的调查。 第七条各劳务班组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将保护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环境事件负责。 第八条各班组在施工过程中排放废水及建筑垃圾时,应避免发生污染环境事故。 第四章管理 第九条公司各班组要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安全科负责编制环保培训教材,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 第十条安全科对公司及施工现场环境状况与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计调查,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一条公司各班组现场生产工序应积极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努力实现废物综合利用。 第十二条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同时加强节水管理,避免浪费水资源现象。固体废弃物及建筑垃圾应积极回收利用,禁止乱排乱堆现象,杜绝污染环境事故。 第十三条安全科要对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定期组织培训并进行考核。 第五章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及措施

近期股份公司总部及所属单位领导人员职务调整变动情况

近期股份公司总部及所属单位领导人员职务调整变动情况

近期股份公司总部及所属单位领导人员职务调整变动情况 免去刘荣耀股份公司总裁助理职务,任巡视员。梁勇任股份公司副总经济师,仍任经营开发部部长。试用期一年。权有勇任股份公司副总经济师,仍任机关党委书记、行政管理部(离退休干部管理部、保卫部)部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刘志伟股份公司劳资社保部部长职务,另行安排。免去张贺华中铁电气化局党委副书记、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事职务;调股份公司工作,任劳资社保部副部长(主持工作)。杨启兵调股份公司工作,任安全生产部副部长。吕月胜任总公司党委干部部副部长、股份公司干部部(党委干部部)副部长,仍任中铁人才交流咨询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安国勇不再担任中铁投资集团(建设分公司)副总经理兼北方投资公司总经理职务;调中铁一局工作,为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人选。罗田郎为中铁一局副总经理人选。试用期一年。林原、刘剑斌、崔江利、熊志勇任中铁二局集团董事。刘恒书不再担任中铁二局股份公司监事职务。马文军、蒲良海为中铁二局股份公司监事人选。张振兴不再担任中铁三局党委常委、副总经理职务;调中铁设计咨询工作,为副总经理人选。王东旭不再担任中铁六局总工程师职务,仍任副总经理,试用期至2016年8月。免去赵剑发股份公司督导巡视二组副组长职务;调回中铁六局工作,为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人选。

王新华为中铁六局总会计师人选。试用期一年。李永青调中铁六局工作,为副总经理人选。试用期一年。刘胜尧任中铁八局党委书记,仍任副董事长。试用期一年。赵智不再担任中铁八局党委常委、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职务,任副巡视员。刘保顺为中铁电气化局总经济师人选,仍任副总经理。免去王宝善股份公司督导巡视二组副组长职务;调回中铁电气化局工作,仍任副巡视员。免去崔宝华中铁建工集团董事长、董事、党委书记、党委常委职务,退休。段永传不再担任中铁建工集团总经理职务,任董事长、党委书记,仍为法定代表人。毕彦春任中铁建工集团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为总经理人选。试用期一年。王建营为中铁建工集团副总经理人选。试用期一年。免去姜洪友中铁航空港董事长、董事、党委书记、党委常委职务,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调股份公司工作,任房地产和养老产业管理部部长。免去丁荣富中铁隧道集团董事长、董事、党委副书记、党委常委职务,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调中铁航空港工作,任董事长、党委书记、为法定代表人。于保林任中铁隧道集团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仍任党委书记。唐忠任中铁隧道集团副董事长,仍任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免去沈尧兴中铁投资集团董事长、董事、党委书记、党委委员,中铁工程建设分公司党委书记、党委委员职务,不再担任中铁投资集团法定代表人;任中铁上海投资公司筹备组组长。谢大鹏任中铁上海投资公司筹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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