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停车场标价牌月日起统一样式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深圳市停车场标价牌7月1日起统一样式
2002年06月17日
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物价局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统一标志牌样式的通知》,要求从7月1日起,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应按照规定在停车场进口显著位置设置停车场交通指示标志及收费价目标志牌。
《通知》规定,停车场收费标价牌分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
政府定价的标价牌标牌“P”字和收费价牌为蓝底白字;政府指导价的标牌和收费价牌为绿底白字,“P”字为蓝底白字;市场调节价的标牌和收费价牌为黄底黑字,“P”字为蓝底白字。
收费标价牌的具体规格为:长120cm,宽120cm;可以选择T型、H型的支架或不用支架。
停车场的标价牌由各经营单位按统一的样式自行制作。
停车场如果已安装有旧式收费标志牌,且与上述所规定的样式、规格不一致,必须在通知生效之日起90日内更换新的收费标志牌。
对于不按规定制作和使用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价标志牌的经营单位,市、区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将按《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