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价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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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定价模式
在现有的定价机制下,国家与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天然气价格时,不管就是出厂价、管输价还就是终端用户价格,均采用成本加成法,即依据天然气成本加合理利润并兼顾用户承受能力来确定天然气价格。
我国现行天然气定价机制的主要内容就是天然气价格由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依据天然气供应的自然流程实行分段管制定价。我国天然气的主要消费对象为直供大用户与城市燃气用户。直供大用户就是一些天然气消费量很大的工业企业,其天然气价格由大用户与天然气管道公司谈判形成。城市燃气门站就是干线输气管道的最后一站,也就是天然气进入城市配气系统的入口点,城市门站价格由地方配气公司与天然气管道公司谈判形成。在国家的计划管理之下,国家发改委制定天然气出厂价(井口价加净化费)与管输价,地方配气公司的气价由当地政府通过下属的物价局制定。
如图:
天然气价格政策发展
1994年,政府对天然气实行进口基准价,企业可以在此基础上上下浮动10%
2002年,国家调整了天然气价格结构,首次采用了价格调整机制,并且实行天然气出厂基准价与煤炭原油及液化石油气的联动体系。
2005年,发改委出台了新的天然气定价机制政策,将用户分为化肥、直供工业与城市燃气等三大类,同时根据气体来源(如长庆油田、青海油田、大港)等地区实行一档或二档的不同气体价格。当时规定天然气每年调整一次,其调整系数也就是根据原油、煤炭与LPG等加权
价格来制定的。但实际未能实现每年调整。
2007年11月,由于国内长期气价比较低,促使发改委将工业气体价格一次性地调整了35%
左右,同时提高了车用天然气的价格。
2010年4月,发改委对国家统一运价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08元
2010年5月底,政府再度宣布调整国产陆上天然气价格,上调幅度为0、23元/立方米。同时,一二档气价并轨。
2011年12月,在广东广西实行天然气改革。确定了统一的、最高上限的门站价格。广东、广西的门站价格,就是以市场形成价格的进口燃料油与液化石油气(LPG)作为可替代能源品种,并按照60%与40%权重加权计算等热值的可替代能源价格。然后,按照0、9的折价系数,即把中心市场门站价格确定为等热值可替代能源价格的90%。随后,以中心市场门站价格为基础,根据天然气主体流向与管输费用,并兼顾广东、广西两省(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
定两省(区)门站价格(2、74元/立方米与2、57元/立方米)。
气价改革方向
2011、12发改委文件:
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就是放开天然气出厂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政府只对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进行管理。在广东、广西两省(区)开展改革试点,主要就是探索建立反映市场供求与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为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积累经验。
总体思路:一就是将现行以成本加成为主的定价方法改为按“市场净回值”方法定价。选取计价基准点与可替代能源品种,建立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机制。二就是以计价基准点价格为基础,考虑天然气市场资源主体流向与管输费用,确定各省(区、市)天然气门站价格。三就是天然气门站价格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化情况每年调整一次,并逐步过渡到每半年或者按季度调整。四就是放开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出厂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瑞银:
我们认为净回值法更能反映出供需的变动
根据发改委的《关于在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
的通知》,确定广东省的天然气门站价格的方法来自于:
(1) 确定上海为定价基准点(2)与替代能源挂钩(3)考虑承受力
这种净回值法,我们认为其将更能反映出供需的变动:
第一, 与替代能源价格挂钩,反映了需求:因为天然气在工业用的主要的竞
争能源就是燃料油,而在民用方面则就是LPG。
第二, 一地一价法,限制最高价,让上游更趋于竞争。由于过去采用的就是成
本加成法,导致在气源引进方面考虑不周,有些海上LNG价格偏高,
难以承受。在现有的一地一价法中,高价气源的需求则没有保证。有
望促进低成本的优质清洁能源供给。
第三, 通过管输费与流向倒推价格。这就是为未来可能更市场化的天然气定价
与贸易作一些虚拟准备。
净回值法仍有一定的调节空间
净回值法虽然说大部分根据定价地的基准价格与管道输送费用来确定省(区)
的门站价格,但就是还留下了很大的调节空间,为适应不同地区的价格承受能
力。
我们认为,如果以上海为基准点,则至广西的价格应该高于广东的门站价,因
为广西就是通过西二线的广东直线联通全国管网的;因此广西的低价反映了更低
的居民收入与承受力水平。
如果以此类推,我们认为如果未来要将此方案推广至全国,则北京的定价相对
敏感性会更强,未来就是否会推行具有不确定性。另外中国仅有一个定价中心就是否合理,就是否还需要另外一个北方的定价中心。
净回值法可能仍然就是一个过渡方式
净回值法就是中国的天然气管网并不独立,以及网络尚未完全建成之前的一个半
市场化的定价方式,我们认为如果条件逐步成熟,竞价上网也不失为一种最终
的定价方式,因为鼓励上游开采,降低成本,增加供给,同时调节需求,就是天
然气定价的目的。
中国石油大学董秀成等
4 我国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的建议
4、1 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的主要方向
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应就是建立竞争性的市场 ,天然气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目前 ,我国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的目标应就是进一步规范价格管理 , 理顺与可替代能源的价格关系 , 建立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与动态调整的机制 , 逐步提高天然气价格水平。
4、2 改革天然气定价机制的主要策略
4、2、1 下游利用加权定价法计算天然气终端消费价以我国分地区分类用户可替代能源( 一般选 2~3 种 ) 种类、结构、价格为基础 ,按照等热值能源等价的方法 , 利用加权定价法 , 可得出我国天然气终端消费价
根据以上公式制定出天然气终端消费价后 , 以后每年可根据上年的可替代能源消费变化情况与价格变化情况对天然气终端消费价进行调整。
4、2、2 中游采用“两部制”法制定管输费
“两部制”定价法就是目前国外通行且比较成熟的天然气管输收费方式。在“两部制”收费结构中 ,天然气管输费分为“管输容量预订费”与“管输使用费”两部分。“管输容量预订费”就是一种固定费 ,仅根据管输用户向管输公司预订的管输容量而定 , 就是为了补偿天然气管道运输中的固定成本与相关固定成本而设立的。“管输使用费”就是一种灵活的费率 ,仅根据用户实际的输气量收取 , 其费率水平与天然气管输中的变动成本与相关变动费用有关。
“两部制”的收费方式有助于管道投资者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收益 ; 有利于提高管输系统负荷 , 充分利用管输能力 ,降低单位输气量成本 [5] 。
4、2、3 上游利用净回值法确定天然气出厂价
设天然气终端消费价格为 Pt , 计划期内的产品产量为 Q ,则下游天然气企业计划期的总收入为 :X=PtQ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