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模拟法庭教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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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模拟法庭教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Problems and Solutions in the Teaching of Moot Court of Civil Procedure
LIU Fengjie
(College of Law ,Sias International
University ,Zhengzhou,Henan 054500 )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teaching of civil procedure law in the moot court ,and gradually improves the process.
Firstly ,the basic meaning of moot court and existing types ,secondly the simulation method of our country to the problems in teaching are discussed ,finally the author from the
curriculum ,case selection ,scientific equipment for improvement.
Keywords Civil action theory ;simulation process ;
teaching
模拟法庭作为实践教学课程,它是以课堂理论教学为基础,开设的一门课程,宗旨是检验理论授课中的教学效果,通过应用理论的知识,来锻炼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进而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1]
模拟法庭作为现代法学教育的新模式,它突破了传统的课堂教学缺憾。
然而,它仍然存在问题和争论。
笔者从事教学工作多年,曾多次担任诉讼法学课程教学,也尝试进行模拟法庭教学,本文是对教学工作经验的总结。
1模拟法庭的基本涵义
1.1模拟法庭概念
Legal Studies Dictionary 中,mock court
(trial )是指:通过虚拟的民事或者刑事诉讼案,来教授法庭程序、证据规则、法律辩论和具体审判制度的一种教学方法。
因它是虚拟的审理,模拟法庭(审判)的裁决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笔者认为,所谓模拟法庭教学是指模拟法庭审判的全过程,通过角色投入,实践开展庭审中的各项工作,以提高学生的操作能力的一种实践性教学方法。
1.2模拟法庭的类型现阶段,模拟法庭大致有以下几类:(1)根据内容不同,分为民事诉讼模拟法庭、刑事诉讼模拟法庭和行政诉讼模拟法庭;(2)根据模拟效果不同,分为表演型模拟法庭、模仿型模拟法庭、实战型模拟法庭;(3)根据模拟采用的形式不同,分为法庭式模拟法庭、网络式模拟法庭等;(4)根据模拟法庭的作用不同,分为宣传型的模拟法庭和教育型的模拟法庭;(5)根据教学对象的不同,分为本科模拟法庭和研究生模拟法庭。
上述分类是我国目前教育教学中比较常见的模拟法庭种类,几乎涵盖了我国目前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所有的法庭模拟课程设置的性质。
2民事诉讼模拟法庭之教学现状
目前,大部分高校在民事诉讼法学教学的基础上设置了实践课程――民事诉讼模拟课。
在法学本科阶段,民事诉讼模拟课的教学设置,大致分为以下几个环节:首先上课之前进行分组,一般要求6〜8人一组为宜,其次模拟进行的流程包括:选出案例,设置场景、分配任务,撰写剧本、准备相关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开庭模拟,最后是由老师进行评议和总结,学生书写模拟报告。
但受教学目的、教学课时、人员配备等因素的影响,组织实施中的随意性较大。
[2] 以笔者自身教学经验为例,以下几个问题亟待解决:
第一、学生更多注重表演性,法律专业知识把握性不到位。
以第一板块民事诉讼模拟设置的是会见当事人为例,素材:劳动争议纠纷案例(内容略);角色:律师,当事人;要求:模拟律师会见,提供免费咨询;文书:填写会见表。
每个小组进行角色分配后,课下准备,上课进行模拟。
在模拟的过程中笔者发现,学生的角色把握还可以,模拟的进程以及言谈举止都可以大致把握到位,但是针对案例的分析,法律方面的知识并没有进行很好的诠释。
本案是一个大学生兼职中出现的问题,由于大三学生属于在校生,并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在出现了纠纷之后,学生的处境很为难。
作为法学科班出身的模拟学生,并没有将劳动纠纷和劳务纠纷加以区别,以及解决的途径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这些法律专业知识把握不到位,会使模拟的效果不明显。
第二、案例选择的难度大,导致模拟开庭结果不理想。
在民事诉讼模拟过程中,第一审程序的开庭,选择案例方面很是考究。
笔者先后选
择了两个案例,第一个是典型的民事诉讼案例即彭宇案,模拟基本就是情景再现,由于结果的确定性,学生的独立性很有限。
学生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到彭宇案判决结果,庭审笔录,原被告在庭审中的起诉状和答辩状,所以最好模拟不具有突破性,而且各个流程都比较死板,没有办法注入更多的个人观点和见解,导致模拟结果不理想;第二个是我自己虚拟的案例,因网络纠纷引起名誉侵权案,我尽量参考一些成熟的案例,证据的选择尽量贴合案情,然而在开庭时仍然感觉力不从心,证据材料的质证和论证都不尽如人意,意外连连发生,因为我在每份证据下有标注,所以他们在法庭调查中并不会很费力,导致开庭模拟结果并不理想。
第三、模拟缺乏真实感,学生难以真切感
受司法权威性。
模拟的过程毕竟不是真实现场,有很多细节问题学生没有办法体会。
比如文书送达,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会有很多种不同可能,首先针对送达地址的选择(实务中会出现当事人给的地址不详细),
其次送达几种方式的处理(民事诉讼中送达
的方式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简易送达等七种方式),仅留置送达就有很大讲究,一般案件和离婚案件大有不同,留置方式可以邀请基层组织介入也可以进行录像或拍照。
最后还要把握在送
达结束后送达回执的书写。
在模拟中由于是虚拟的进行这些流程,所以很多环节都是以简化的方式进行,缺乏真实感,司法的
权威性更不能真切感受。
3解决途径
3.1 预留专门时间,对模拟案例进行法律解读每次民事诉讼模拟开
始之前,先把精选板块的案例进行简单的法律知识分析,可以采用学生提问的方式或教师讲解的方式进行,针对问题一的劳动纠纷案例,在会见当事人这一模拟板块,教师在民事诉讼模拟课程设置时,在模拟的要求里可以要学生查询劳动纠纷和劳务纠纷的区别,以及在校大学生兼职时可以受到哪些保护?其实通过查?可以知道,《劳动法》第一条明确规定是调整劳动关系,这里的劳动者是指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享受相关的权利和义务,而本案中双方其实是雇佣关系。
所以这样一明确,作为律师角色的模拟就会更加到位,针对于在校大学生兼职的纠纷,那如何解决呢?这要参考民事诉讼法中一个普通的民事诉讼案件的纠纷解决办法,查阅民事诉讼法可以知道,民事纠纷可以进行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
当然和解是最快、最方便的途径。
有经验的律师可以通过一定的游说,促使和解顺利进行。
这个时间的预留可以更好的完成对案件的法律知识的理解,达到理想的模拟效果。
3.2改编真实案例,达到理想模拟效果案例是整个民事诉讼模拟的灵魂,案例的好坏直接影响模拟的效果。
所以在模拟案例的选择上出现典型案例结果定,虚拟案例意外多的情况下,进行案例的改编不失是一个权宜之举。
这个通过真实案例进行改编案例,对于教师的知识修养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所以在课程设置时选择教师时,尽量选择实务经验丰富的教师,这样操作性会更强,案例的改编更得心应手。
笔者认为另外还有一个方案比较可取,那就是由学生和教师共同来拟定案例,首先由学生来选择真实案例,进行初步拟定,最后由老师老进行整合改编,这样不但可以调取学生的积极性,还可以给教师预留更多的时间
对案例进行改编,笔者教学中进行过此方法,效果不错,选择的案例学生也更容易接受。
3.3通过对法庭的布置、法官服饰介绍和法槌等的介绍,增加学生对司法权威性的感知
由于在模拟的过程,很多都是虚设的,所以学生很难对司法权威性进行更好的感受。
(1)法庭的布置介绍:国徽的悬挂、审判席、原告席、被告席的设置由来,并且可以跟英美法系的设置进行比较。
(2)法官服饰介绍:中国法官服饰的由来,在新中国成立时,我国审判法官没有统一的服饰,当事穿的是由中山装改良的“干部服”,1984年5月,统一穿戴配有肩章和大檐帽的服饰,2000 年后,审判服分为法袍服和制服佩戴胸徽两种款式,其中法袍是黑色散袖口蕴含庄重,红色前襟配黄色领口与国徽相吻合,体现国家审判权的权威性,四颗领口象征审判权由四级法院行使,更体现人民法院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事实、忠于法律。
(3)法槌的介绍,法官用的法槌呈红褐色,槌身和底座用花梨木制成,这种名贵木材质地坚硬,纹理清晰,敲击时声音清脆、响亮。
槌体顶部有镶嵌的天平铜片,槌体的正上方有雕刻的传说中的獬豸,寓意法院应当保持着廉洁公正的形象。
法槌在手柄部分也加刻了麦穗和齿轮,寓意是法院的审判权来自人民赋予。
通过对法庭布置、法官服饰和法槌等的介绍,使学生深刻理解法官审判案件的神圣性,进一步加深对司法权威的感知。
3.4科学合理设置民事诉讼模拟课程为使教学效果达到最优化,
教师与学生应都意识到,共同拥有一整套科学、合理、明确和广泛应用的教学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是很有必要的。
[3] 科学合理的课程设置。
笔者分组式教学是个不错的选择,分组的原则是每组人数不能太多,以5 到6 人为宜。
分组完成后,要给每组同学设定本学期民事诉讼模拟所要达到的目标,在总体目标设定之后,细化每次课程模拟目标。
这样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模拟效果。
综上,模拟法庭作为一个法学类的实践课程,而且法学教育在我国正在不断被重视,依法治国理念的提出更需要我们把法学运用到实践中去。
所以模拟法庭是法学由理论到实践的过渡课程,更有利于法学的学生更好地接触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