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制造业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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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午线轮胎

子午线轮胎采用高强度 且不易拉伸的纤维材料, 从而具有良好的刚性。 而且行驶温度低,稳定 且安全性能好,最重要 的是行驶里程及经济效 益高,是未来轮胎业发 展的趋势,我们也可以 以此来吸引消费者,提 高我公司产品的市场竞 争力。
产品设计环节
小汽车
乘用车 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 升(含1.0升 )以下的 气缸容量在1升以上至1.5升(含 1.5升 )的 1% 3%
汽车制造业税收筹划 ----消费税
吴昇基
原材料购进环节
1.从税收筹划角度考虑,我公司应在相同的条件下优 先考虑采购子午线轮胎,因为子午线轮胎是免征消 费税,这将进一步减少我公司的生产成本,从而获 得市场定价的优势。 2.当我公司有足够实力时,可以考虑合并一家生产汽 车轮胎的企业。合并会使原来企业间的购销环节转 变为企业内部的原材料转让环节,从而递延部分消 费税税款到销售环节再缴纳,从而获取资金的使用 效益,相当于为企业提供了一笔无息贷款。
源自文库



混合销售环节
税法规定: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应 当征收增值税。若货物为应税消费品时,计算消费 税的销售额和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是一致的,都是 向购货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从而使公司 面临消费税高税率而带来的额外负担。 而,我们公司同样面临这个问题,由于客户日益重 视售后服务,因此我公司可以设立售后服务部、专 业服务中心等为客户提供各种营业税或增值税应税 服务,并将取得的各种劳务收入单独核算、单独纳 税,以避免增加计税依据而带来的额外负担。
我公司的一家子公司是一家汽车轮胎生产企业,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准备购进一批内胎。汽车 轮胎消费税率为3%,并假设利用此批内胎和其他材 料加工成某中级轿车品牌专用的汽车轮胎本年可全 部实现增值售出。有三种方案: (l)从内胎生产企业A购入,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货款为1170万元。(其中买价1000万元,增值税额为 170万元,消费税30万元) 实际购入成本=1170-170-30=970万元 (2)从多家小规模生产企业购入,无法取得增值税专 用发票,货款为108万元。(消费税30.6万元) 实际购入成本=1080一30.6=1049.4万元 (3)从轮胎供销公司B购入值税额为170万元。(增值 税170万元) 实际购入成本=170一170=1000万元 由此可知,选择从内胎生产企业A购入实际购入成本 最低。

合并后集团对购进轮胎原料对象的选择

根据现行消费税法的规定,对企业用外购或委托加 工的已税汽车轮胎(内胎或外胎)连续生产汽车轮胎销 售的,计征消费税时可以将外购或委托加工的汽车 轮胎己缴纳的消费税予以扣除。所谓连续生产,是 指应税消费品生产出来后直接转入下一生产环节, 未经市场流通。因此,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汽车轮 胎只限于从工业企业和进口环节购进的已缴纳消费 税的汽车轮胎,对从境内商业企业购进汽车轮胎的 己纳税款一律不得扣除。所以汽车轮胎生产企业购 进轮胎原料时,要选择采购对象。合理的选择,不 但能降低生产成本,还能节约税金。



气缸容量在含1.5升升以上至2升 (含2升)的
气缸容量在含2升以上至2.5升 (含2.5升)的 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 (含3.0升)的 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 (含4.0升)的 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中轻型商用客车
5%
9% 12% 15% 40% 5%
新的消费税征税办法将 体现国家对小排量汽车 的鼓励政策。我公司应 利用好国家的政策以开 发小排量的汽车为主, 大排量汽车为辅,既到 达节税目的,同时也以 此吸引消费者,提高市 场竞争力。
销售环节

税法规定: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 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 售数量征收消费税。因此我公司应设置独立核算门 市部进行部分产品的销售,从而到达节税的目的。
案例分析: 某汽车制造厂销售汽车,可直接销售汽车至汽车购买者100 辆(1.6L,售价11万,不含税),若售给在本地设立的独立核 算的经销部则售价为10万。 直接销售给购买者应纳消费税:100*11*5%=55万 销售给经销部应缴纳消费税 : 100*10*5%=50万

其他环节

税法规定: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 纳税人同类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算依据计 算消费税。因此我公司在进行以上相关行为时,可 以先将产品一定价额卖给对方,再将所得进行以上 行为,从而到达节税的目的。
案例分析: 某汽车制造厂以该厂生产的1.6L的小汽车100辆抵偿之前 的所欠债务,(这个月最低不含税价格为9万元,最高不含税价 格为11万元) 方案一:该汽车制造厂应缴纳消费税:100*11*5%=55万 方案二:该汽车制造厂一定价格卖给对方,再进行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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