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通用技术条件

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通用技术条件
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通用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 39.3-92

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通用技术条件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简称“联用车”)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保证。

本标准适用于联用车。

2 引用标准

GB 7956 消防车消防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6244 消防车通用底盘系列、型式、基本参数和技术要求

GB 6245 车用消防泵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150 钢制压力容器

GB 1334 载重汽车和越野汽车道路试验方法

GB 1496 机动车辆噪声测量方法

GB 3181 漆膜颜色标准样本

GB 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和光色

GB 5099 钢质无缝气瓶

GB 6969 消防吸水胶管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8108 车用电子警报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9019 压力容器公称直径

GB 9417 汽车产品编号规则

GA 39.1 干粉消防车通用技术条件

JB 787 汽车标牌

JB 2864 汽车用电镀层和化学处理层

JB 3689 货车客车制动系统道路试验方法

JB 4019 汽车驻车制动性能要求

JB 4020 汽车驻车制动试验方法

JB/Z 111 汽车油漆涂层

JB/ZQ 3011 工程机械焊接通用技术条件

ZB T50 001 专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

ZB T50 003 专用汽车道路试验方法

ZB/T T50 005 专用汽车用途特征代号

3 术语

3.1 夹心式功率输出装置

安装在离合器与变速器之间的功率输出装置。

3.2 传动轴式功率输出装置

安装在传动轴之间的功率输出装置。

3.3 尾端式功率输出装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2-05-27批准 1993-05-01实施

安装在变速器尾端的功率输出装置。

4 型号

4.1 联用车的型号编制应符合GB 9417和ZB/T T50 005的规定。

4.2 联用车的分类代号用汉语拼音字母表示。消防装备主参数用灭火剂总装载量(千克)除以100表示。当灭火剂总装载量不小于10 000 kg时,允许用三位数表示。

4.3 联用车产品型号的构成:

型号标记示例:

震旦消防设备总厂生产的联用车,车辆总质量为17 260 kg,灭火剂总装载量为4 500 kg,其型号为:ZDX 5170 GXFPF 45。

5 技术要求

5.1 总则

5.1.1 联用车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5.1.2 联用车的底盘必须是国家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定型的汽车底盘,或进口的汽车底盘,并符合GB 6244的规定。

5.1.3 联用车消防泵、泡沫炮、泡沫比例混合器、干粉炮等主要总成均应经过定型鉴定,并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5.1.4 联用车的消防性能应符合GB 7956的规定。

5.2 整车

5.2.1 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联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应符合GB 7258的规定,试验方法按6.4条规定进行。

5.2.2 联用车总成及零、部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自制件须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有验收标记;

b 外购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外购件、外协件应有合格证,并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附有验收标记。如技术上有变动,须经设计部门同意并签批;

c 原材料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并须有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原材料的代用须经设计部门同意并签批。

5.2.3 结构参数和质量参数

主要结构参数和质量参数应符合GB 7956第2.1.2条的有关规定。

5.2.4 乘员数

联用车的乘员数为3~8人(包括驾驶员),每位乘员及随身装备总质量按75kg 计。

5.2.5 最高车速和加速时间

最高车速和加速时间应符合GB 7956第2.1.3条的规定。

5.2.6 制动性能

5.2.

6.1 行驶制动性能应符合GB 7258第4.13条的规定,试验方法按6.5.1条规定进行。

5.2.

6.2 驻车制动性能应符合JB 4019的规定,试验方法按6.5.2条规定进行。

5.2.7 防雨密封性能

防雨密封性能应符合GB 7956第2.1.5条的规定。

5.2.8 可靠性

可靠性应符合GB 7956第2.1.6条的规定,其试验行驶里程分配方法按6.6条规定进行。

5.2.9 室内允许噪声(不包括警报器噪声)

驾驶室、乘员室内噪声级不大于85 dB(A)。其测试方法按6.7条规定进行。

5.2.10 整车制造及装配要求

5.2.10.1 所有铸件表面应光洁,不允许有砂眼、疏松、裂纹、结疤等有损强度和外观质量的缺陷。

5.2.10.2 焊接件应符合JB/ZQ 3011的有关规定。

5.2.10.3 铆接应紧密贴合,牢固可靠;铆钉应排列整齐,不允许有破裂、松动、偏斜等缺陷。

5.2.10.4 连接件、紧固件、自锁装置应装配牢固,各种管路应固定可靠。

5.2.10.5 黑色金属(不锈钢除外)紧固件应经镀锌、发黑或其他防腐蚀处理。

5.2.10.6 零件的电镀层和化学处理层应符合JB 2864的规定。

5.2.10.7 车身外蒙皮应平整、圆弧过渡应平滑,车身两侧及后平面的平面度和面轮廓度在1 000×1 000mm2的范围内不大于4 mm;在500×500mm2的范围内不大于3 mm。

5.2.10.8 乘员室、水罐、液罐、水泵房与底盘连接应牢固可靠,其纵向中心平面与底盘的纵向中心平面应重合,其误差不大于6 mm。测量方法按

6.8条的规定进行。

5.2.11 表面质量要求

5.2.11.1 黑色金属(不锈钢除外)制件表面均须防腐蚀处理。

5.2.11.2 车身外表基色为GB 3181的R03大红色,底盘补涂原车漆色。漆层质量应符合JB/Z 111的规定。

5.2.11.3 整车外表面应整洁美观,装饰件应牢固、平整,不应涂漆的外露面不允许有油漆。

5.3 发动机系统及功率输出装置

5.3.1 发动机冷却系统应符合GB 7956第2.1.7条规定。

5.3.2 燃油箱的移位或改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燃油箱的移位或改制应符合GB 7258第9.9条的规定。

b 燃油箱容量须满足联用车续驶里程大于300 km。

c 加油口不得设在乘员室内,且应加油方便、供油正常。

5.3.3 改制后的排气管应远离电线,裸露电器接头、橡胶制品,距燃油箱300 mm 以上。

排气管口不得指向车身右侧、轮胎、燃油箱及操作者。

5.3.4 功率输出装置应符合GB 7956第2.1.8条规定,并不得自动脱档。

5.3.5 功率输出装置应优先采用夹心式、传动轴式或尾端式。

5.4 乘员室及车厢

5.4.1 乘员室和驾驶室可合为一室,若乘员室与驾驶室分隔,应有通话措施。

5.4.2 乘员室内装饰不得出现皱松、结合不牢、撕裂等缺陷。

5.4.3 乘员室地板上平面至顶棚最高点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1 300 mm。

5.4.4 乘员室地板应平整,并有防尘措施。

5.4.5 乘员室座椅应布置合理,并符合下列要求:

a 座位间距:同向不小于760 mm;面向不小于1 300 mm(均为两靠背前面下端之间的最小距离)。木条椅面的木条间距应小于5 mm;

b 座垫上表面至顶棚最高点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960 mm;

c 乘员乘座须有安全措施。

5.4.6 乘员室顶窗应启闭方便灵活,关闭后应有良好的密封性,不得自行启闭。

5.4.7 车厢应设置可供安全上下的攀登装置,车顶部应采取防滑措施,且能使水自然流下。

5.4.8 器材箱应能合理地安放所配备的器材,装夹可靠,取用方便,且有排水措施。

5.4.9 乘员室及器材箱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门的启闭应灵活轻便,密封良好,门锁应牢固可靠,不得自行启闭,门缝须平直均匀;

b 铰链门应有限位器;乘员室门最大开启度应不小于75°,器材箱门最大开启度应不小于90°;

c 推拉门应有限位器,并能开启至门的总宽;

d 帘式门应启闭灵活,应能开启至门高的五分之四,不得自行开启和下落;

e 上启式门其支撑杆安装应牢固可靠,操作轻便。操作部位的上启式门其开启高度应不低于1 750 mm(距地面高度)。

5.4.10 门窗玻璃应采用安全玻璃,玻璃升降器须灵活可靠,不得出现升降不到位,自行下落或破碎,关闭后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

5.5 消防泵及水路系统

5.5.1 消防泵

5.5.1.1 消防泵性能应符合GB 6245的规定。

5.5.1.2 消防泵与发动机功率匹配和转速比选择应合理。其参数见附录A(参考件)。

5.5.1.3 消防泵应能通过单侧吸水口进水达到额定流量和压力(装有盘管式吸水管的消防泵除外)。

5.5.2 水路系统

5.5.2.1 水路系统的性能应符合GB 7956第2.2.1.1和2.2.4~2.2.7条的规定。 5.5.2.2 消防泵吸水口如果设在车辆侧面时,须在车辆两侧均设吸水口,单侧吸水口不得超过2个,消防泵吸水口处应设过滤网。

5.5.2.3 消防吸水管最大通径、出水管通径和数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消防泵额定流量L/s 吸水管最大公称通径mm 出水管公称通径 mm 最少出水口

个 30 100 2/2 40 125

50

2/4 60,80,100

150

80/65

4/6 5.5.2.4 消防吸水胶管性能应符合GB 6969的规定。

5.5.2.5 消防泵出水管等承压零部件应经静水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管路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值的1.5倍,试验方法按

6.9条规定进行,不得出现破裂、渗漏和残余变形。

5.5.2.6 消防泵出水管路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须经静水压密封试验。试验压力为管路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值的1.1倍,试验方法按

6.10条规定进行,管路各处均不得发生渗漏。

5.5.2.7 在消防泵及水路系统的最低处,须有放余水装置。

5.5.2.8 水罐至消防泵的进水管路应能满足泵的额定流量和压力。 5.5.3 磨合期的水力性能

磨合期的联用车,其水力性能参数及试验方法见附录B (参考件)。 5.5.4 水罐

5.5.4.1 罐须用抗腐蚀材料制成或内表面经防腐蚀处理。钢制罐在交付使用五年内不允许有影响使用的渗漏;复合材料罐在交付使用十年内不允许有影响使用的渗漏。

5.5.4.2 罐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密封性,经20kPa 静水压强度试验,罐体两侧面不得出现明显残余变形,相连接的管道、阀门均不许有渗漏。试验方法按

6.11条规定进行。

5.5.4.3 罐内须设液位指示器及溢流装置;罐底部须设置排污口;容量大于2000L 的罐应设防荡隔板。

5.5.4.4 罐的顶部须设入孔,口径不小于400 mm 。

5.5.4.5 罐的容量允差:容量大于或等于12 000 L 时为±2%;容量在12 000 L 以下的,容量每减少1 000 L ,其允差绝对值增加0.1%。 5.5.4.6 罐须设注水装置。 5.6 泡沫系统

5.6.1 泡沫系统的性能应符合GB 7956第2.3条的规定。 5.6.2 泡沫炮、水炮的流量允差为±8%。

5.6.3 泡沫系统管路、泡沫炮、泡沫比例混合器的过流表面对泡沫液应具有抗腐蚀的性能。

5.6.4 泡沫系统应设冲洗泡沫液的装置。

5.6.5 泡沫系统应有从车外吸取泡沫液的装置,且拆装方便。

5.6.6 泡沫比例混合器应启闭方便、准确,其性能应符合GB 7956第2.3.2条的规定。

5.6.7 混合液管,泡沫炮座等承压零件应经静水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管路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试验方法按6.9条规定进行,不得发生破裂、渗漏和残余变形。

5.6.8 泡沫炮(包括两用炮、组合炮)应设有锁紧或支撑机构。

5.6.9 炮应能水平回转,手操纵炮回转360°,自动控制炮回转角不小于270°,仰角不小于45°,俯角不小于15°。操作灵活,方便可靠。

5.6.10 泡沫液罐应符合5.5.4.1~5.5.4.5条的规定。

5.6.11 泡沫液罐应有通气和注液装置,不使用时应能密闭。

5.7 干粉系统

5.7.1 性能要求

干粉喷射系统的性能要求应符合GB 7956第2.4条的规定。

5.7.2 结构要求

5.7.2.1 高压管路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按

6.12.2条规定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为管路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在规定时间内,压力降低值不大于规定试验压力的10%。

5.7.2.2 干粉喷射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按

6.12.3条规定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为该系统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在规定的时间内压力降低值不大于规定试验压力的10%。

5.7.2.3 干粉喷射系统应设有减压装置。

5.7.2.4 出粉管路应设有吹扫装置。

5.7.2.5 贮气瓶应符合GB 5099规定,与气瓶阀装配后,按

6.12.4条规定进行气密性试验,不得有肉眼可见的气泡。

5.7.2.6 出粉管路的过流表面应具有抗干粉腐蚀性能。

5.7.2.7 所有承压管路零、部件须经静水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25倍,试验方法按

6.9条规定进行,不得有渗漏和残余变形。

5.7.2.8 干粉喷射系统中的干粉炮和各种阀门、开关等须做操作动作试验,要求灵活,可靠。试验方法按

6.13条规定进行。

5.7.2.9 出粉管路的阀门优先采用球阀。

5.7.3 干粉罐

5.7.3.1 干粉罐的设计、制造和检验应符合GB 150和GB 9019的规定。

5.7.3.2 干粉罐上部应设安全阀,安全阀应符合GB 150的有关规定,安全阀须调整好泄放压力并铅封后,方可用于装配。

5.7.3.3 干粉罐上部应设卸压装置,以保证在滞压的情况下安全拆卸。

5.7.3.4 干粉罐筒体、封头及其相连接的对接焊缝应进行20%局部无损探伤检查,其方法和评定标准应符合GB 150的有关规定。

5.7.3.5 干粉罐的内外表面应平整,除锈后应进行防腐蚀处理。

5.7.3.6 干粉罐应经静水压强度试验,试验方法按

6.14条规定进行,结果不得渗漏。

5.7.4 干粉炮

5.7.4.1 干粉炮的过流表面对干粉应具有抗腐蚀性能。

5.7.4.2 干粉炮应设有锁紧或支撑机构。

5.7.4.3 炮身应能水平回转,手操纵炮回转角360°,仰角不小于45°,俯角不小于15°,操作灵活,安全可靠。

5.7.4.4 干粉炮承压零件应经静水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25倍,试验方法按

6.9条规定进行,不得发生破裂、渗漏和残余变形。

5.7.4.5 干粉炮的各连接处在喷射时,不得出现渗漏。

5.7.4.6 联用车安装有干粉枪和软管卷盘时,其性能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5.7.4.7 消防胶管的技术特性应符合表2的规定。

干粉系统如果采用燃气发射,其燃气发生器应符合GA 39.1第5.5.5条的规定。

5.8 操纵及仪器表监测系统

5.8.1 消防系统各操纵手柄均应设置相应的指示牌。

5.8.2 操纵机构应轻便可靠,对于自动控制机构,应有应急措施。

5.8.3 联用车应设有仪表监测系统,并安置在便于观察和操纵的位置上。

5.8.3.1 水路系统的仪表监测系统应有下列仪表:

a 消防泵压力表(精度:2.5级);

b 消防泵真空表(精度:2.5级);

c 消防泵转速表;

d 水、液罐液位指示器。

5.8.3.2 干粉系统的仪表监测系统应有下列仪表:

a 干粉罐压力表(精度:2.5级);

b 高压管路压力表(精度:2.5级)

c 低压管路压力表(精度:2.5级)。

5.8.4 手油门应操纵方便,并能保持节气门或齿条在指定位置上工作。

5.9 电气系统

5.9.1 联用车所有用电设备总功率不得超过发电机额定功率的1.4倍。

5.9.2 牌照灯座应符合GB 4785第19条的规定。

5.9.3 联用车应设置全方位的火场工作照明灯。

5.9.4 在乘员室、泵房、干粉系统操作部位、器材箱、操纵仪表板等处须安装照明灯。

5.9.5 联用车应安装电子警报器和红色警灯,电子警报器性能符合GB 8108的规定。

5.9.6 电气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车辆行驶用电系统与消防装置用电系统须分设保险或断电开关;

b 整车线路应排列整齐、固定可靠,且有防止短路或断路的措施;

c 附加电系导线的截面积应与最大负载相匹配。多股导线应包扎成股,各导线上应有编号或不同颜色,联接时应采用插接件。 5.9.7 蓄电池移位后应通风良好、维修方便。 5.10 工具、附件配备及装置

5.10.1 应在易见、取用方便的位置配置灭火器。 5.10.2 配备的工具、附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5.10.3 配备的工具、附件应装夹牢固、取用方便。 5.10.4 配备的工具、附件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类别

序号 名 称

单位数量 备注

1 消防吸水管 m >8

2 滤水器

件 1

3 消防水带ф65,ф80 m >240

4 分水器 件 1

5 集水器 件 1

6 异径接口 件 2

7 同型接口 件 1 重型联用车选配

8 水带包布 件 4 9 护带桥 副 1 10 水带挂钩

件 2 11 地上消火栓扳手 件 1 12 地下消火栓扳手 件 1 13 消防吸水管扳手 件 2 14 吸液胶管扳手

件 2 15 混合器吸液管(包括插入管) 根 1 16 泡沫液桶

只 1 选配

17 空气泡沫枪(包括吸液管) 支 1 灭火装

18 消防水枪(开关及多功能水枪)支 3 19 铁锹 件 1 20 消防腰斧 件 1 破拆救生工具 21 铁铤 件 1 22 隔热服 套 2 选配 消防员装备

23

空气呼吸器

1 选配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前的准备工作

应符合ZB T50 003第2章的规定。

6.2 整车外观、制造和装配质量检查

检查整车外观、制造和装配质量,其结果应符合5.2.10、52.11、5.3、5.4、5.8、

5.9、5.10条的规定。

6.3 整车及消防性能试验

整车、消防泵及水路系统、泡沫系统、干粉喷射系统的性能试验方法按GB

7956第3章的规定进行,其中3.4条,3.7条除外,其结果符合5.2.3、5.2.5、5.2.7、

5.3.1、5.3.4、5.5.2.1、5.

6.1、5.

7.1的规定。

6.4 运行安全试验

按GB 7258规定进行,其结果应符合5.2.1条的规定。

6.5 制动性能试验

6.5.1 行驶制动性能试验按JB 3689规定进行,其结果应符合5.2.6.1条的规定。

6.5.2 驻车制动性能试验按JB 4020规定进行,其结果应符合5.2.6.2条的规定。

6.6 可靠性试验

按GB 7956第3.6条规定进行,行驶里程、道路类型及里程分配按表4规定,

结果应符合5.2.8条的规定。

表4 km

道路类型及里程分配

检验分类行驶里程

凹凸不平路山区公路良好公路定型检验 3 000 1 200 1 200 600

定期检验300 100 100 100 出厂检验 30~50 30~50

6.7 室内噪声测试

室内噪声测试方法按GB 1496规定进行,其结果应符合5.2.9条的规定。

6.8 乘员室、泵房、水液罐对底盘纵向中心平面的测量

按GB 1334第3章第15条的规定进行,其结果应符合52.10.8条的规定。

6.9 承压零件的水压强度试验

将被试零件固定在试验台上,注满清水,不得有残留空气,并缓慢升压至规

定的试验压力,保持3 min,结果应符合5.5.2.5、5.6.7、5.7.2.7、5.7.4.4条的规

定。

6.10 消防泵出水管路系统密封性能试验

将消防泵出口处止回阀以后的出水管路充满水,不得有残留空气,关闭各出

水阀,用试压泵向管路内缓慢加压;待压力升到规定值后,保持3 min,结果应

符合5.5.2.6条的规定。

6.11 水、液罐渗漏检查

关闭水、液罐各出入口,将罐注满水,在注水口(或其他出入口)用试压泵

向罐内加压,待罐顶压力升至规定值后,保持3 min,观察各部位,结果应符合

5.5.4.2条的规定。

6.12 干粉系统气密性试验

6.12.1 干粉系统气密性试验的安全措施应按GB 150第10.9.5.1条的规定。

6.12.2 高压管路气密性试验

关闭减压阀进口(或出口)端球阀,对高压管路充气缓慢升压至规定的试验

压力,保持5 min,同时观察压力表,结果应符合5.7.2.1条的规定。

6.12.3 干粉喷射系统气密性试验

关闭放气、吹扫、出粉球阀,打开充气阀,向罐内充气,缓慢升压到规定的试验压力,保持10 min,结果应符合5.7.2.2条的规定。

6.12.4 气瓶阀与贮气瓶气密性试验

气瓶阀与贮气瓶装配后,经充气、缓慢升压至设计压力后浸入水中,部件最高点距水面垂直距离不小于50 mm,保持5 min,结果应符合5.7.2.5条的规定。

6.13 干粉喷射系统操作试验

在进行6.12.2、6.12.3条试验时,检查气控操作系统动作,应符合5.7.2.8条规定。

6.14 干粉罐水压试验

试验压力、试验液体、试验温度及试验方法按GB 150 第10.9.4条规定,试验用压力表按GB 150第10.9.2条规定。结果应符合5.7.3.6条规定。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类别

7.1.1 定型检验

7.1.1.1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定型检验。鉴定定型后方可投入批量生产。定型检验的样车为1~2辆。

a 新产品试制完成后;

b老产品转厂生产。

7.1.1.2 定型检验的实施条件按ZB T50 001第2.2条和2.3条的规定。

7.1.1.3 定型程序按ZB T50 001第3章的规定。

7.1.2 定期检验

7.1.2.1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的样车为1~2辆。

a 停产二年的产品再次生产;

b 正常生产的产品历经二年。

7.1.2.2 在产品检验中,只要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就应在同一批产品中抽取加倍的数量对该项目重新进行检验,如仍不合格,应停止检验,判定该项目不合格。

7.1.3 出厂检验

联用车均应按规定的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须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产品合格证后方能出厂。

7.1.4 产品性能改变后的检验

产品正式投产后,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改变而影响性能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由主管部门决定检验类别。

7.2 检验项目

联用车的定型检验,定期检验及出厂检验项目及内容按表5的规定。

表5

序号检验项目检验内容

定型

检验

定期

检验

出厂

检验

1 整车外观、制造

及装配质量检查

5.2.10、5.2.11、5.3、5.4、5.8、5.9、5.10 ΔΔΔ

2 主要结构参数和

质量参数测定

a.整备质量及轴载质量

b.满载质量及轴载质量

c.灭火剂装载量

d.质心位置

e.外形尺寸

f.行驶角

g.最小转弯半径

h.最小离地间隙

Δ

Δ

Δ

Δ

Δ

Δ

Δ

Δ

Δ

Δ

Δ

Δ

3 基本性能试验a.最高车速

b.加速性能

c.制动性能

d.最大爬坡度

e.噪声

f.废气排放

g.防雨密封性能

Δ

Δ

Δ

Δ

Δ

Δ

Δ

Δ

Δ

Δ

Δ

Δ

4 可靠性试验a.3 000 km行驶试验

b.300 km行驶试验

c.30~50 km行驶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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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消防性能试验a.消防泵性能;

b.出水管密封性;

c.引水装置的真空度及密封性;

d.引水时间及可靠性;

e.连续工作时间;

f.超负荷运转;

g.磨合期水力性能试验

h.泡沫炮、水炮性能试验;

i.高压管路气密性试验;

j.干粉喷射系统气密性试验;

k.干粉喷射系统操作试验;

m.干粉喷射系统性能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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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Δ”为须检验项目。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在产品需要标明的部位应设置标志牌。

8.1.1 产品标牌

8.1.1.1 产品标牌的形状和尺寸应符合JB 787的规定。

8.1.1.2 产品标牌应固定于驾驶室内左车门下方。

8.1.1.3 产品标牌须有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和型号;

b 消防泵流量;

c 水、液罐容量及干粉充装量;

d 出厂编号;

e 出厂日期;

f 制造厂名称。

8.2 包装

8.2.1 产品出厂应配备下列技术条件,并妥善包装:

a 产品合格证(含底盘);

b 产品使用说明书(含底盘);

c 随车工具及附件的清单;

d 质量保修卡。

8.2.2 所有车门、器材箱门均应关闭锁紧或铅封。

8.2.3 外露镀铬件应涂防锈油,车外照明灯,警灯应用塑料薄膜包扎。

8.2.4 发动机、消防泵不得有余水,燃油箱不得有余油,蓄电池应断开正负接头。

8.3 运输

8.3.1 采用行驶方式运输时,须遵守使用说明书有关新车行驶的规定。

8.3.2 采用铁(水)路运输时,应执行铁(水)路运输的有关规定。

8.4 贮存

长期贮存时,应将燃油和水放尽,停放在防火、防雨、防潮、防晒及通风良好的场所,并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

9 质量保证

9.1 用户验收产品时,可按本标准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检查,但不得拆检。9.2 用户在遵守制造厂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条件下,产品自发货之日起一年内,确因制造质量不良而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并有质量保修卡记录可查时,制造厂应免费为用户修理或更换零件(不包括易损件)。底盘部分的质量问题,由底盘制造厂负责。

附录A

消防泵与发动机的功率匹配和转速比选择

(参考件)

A1 消防泵与发动机的功率匹配

消防泵的轴功率与发动机总功率之比:推荐汽油机不大于60%;柴油机不大于65%。

A2 转速比的选择

功率输出装置的增速比:推荐不小于消防泵额定转速与发动机额定转速之比的1.21倍。

发额

泵额n n i 21

.1≥

式中:i ――增速比;

n 泵额――消防泵额定转速,r/min ; n 发额――发动机额定转速,r/min 。

附录B

联用车磨合期的水力性能

(参考件)

B1 联用车磨合期的水力性能应符合表B1规定:

表B1

项 目 指 标

最大真空度,kPa

≥70 引水装置的密封性(1 min 内真空度降落值)

kPa

≤2.6

引水时间,s 不大于GB 7956第2.2.5条规定值的1.3倍

消防泵流量,L/s ≥50%

消防泵出口压力,kPa

≥50%

注:1)消防泵额定流量。 2)消防泵额定出口压力。

B2 联用车磨合期的水力性能试验方法

B2.1 引水装置的真空度及密封性、引水时间及可靠性试验方法按GB 7956第3.8、条和3.9条的规定进行,其结果应符合表B1的规定。

)

1N

Q )2N p

B2.2 消防泵流量及出口压力的试验方法

B2.2.1 将联用车接上带滤水器的吸水管投入水源内,使吸深为3 m(滤水器须完全沉没在水中)。在联用车出水口与水枪(或流量计)之间用5 m长的有衬里水带连接。水枪的支数及口径根据泵的流量确定。

B2.2.2 泵的出口压力用压力表测量,流量用经过标定的水枪流量计或其他流量计测量,温度测量用温度计,泵的转速测量用转速表。

B2.2.3 启动消防泵,调节泵的转速和出口阀门开启度,使泵的出口压力及流量达到规定值,待运转稳定后开始计时,连续运转30 min,试验过程不得间断,其结果应符合表B1的规定。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器材管理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四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公安部震旦消防设备总厂负责起草,公安部消防器材管理办公室、上海消防科学研究所、宝鸡消防器材总厂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彦。

消防车应急救援现场操作规程

消防车应急救援现场操作规程 及日常维护 一、消防车在奔赴火场及到达火场后,占据灭火有利位置,迅速投入灭火作战。 1、消防车在奔赴火场的行驶过程中,必须确保安全迅速行驶。消防车应选择距火场最近的消防车通道行进。多台车出动时,各车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50米至80米为宜)行进。到达火场后,切忌多台车同时进入同一作战区域,以妨碍火场指挥员调动车辆及时投入灭火战斗,进而延误战机。 2、消防车驾驶员在火场上必须坚决服从火场指挥员的指挥,机智灵活地执行指挥员的命令,保证整个灭火战斗的顺利实施。在火情发生不可逆转的变化,直接危及到消防车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先把车辆转移到较为安全的地方继续投入战斗,并及时报告车辆停放位置。 二、消防车辆进入火场投入灭火救援时的在操作程序。 1、消防车辆进入火场后,应当按照火场指挥员指定的位置停稳车辆。车辆的停放姿态能够满足对火场进攻与撤退的需要,必须确保灵活自如地随时撤出危险位置。车辆发动机必须保持运转状态,切不可盲目熄火,贻误战机。消防车开始供水时,应逐步升高水压,避免因水枪的反作用力造成战斗人员伤亡或水带爆破,影响灭火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2、在接入水源的过程中,应注意消火栓供水压力是否能够满足消防车需要。调取天然水源应注意河塘的水深情况、淤泥情况等,防止过浅水深以及进水管吸水口受淤泥影响而导致火场供水中断。 3、在水源离火场超过消防车的直接供水能力时,应采用消防车接力供水方式进行火场供水。供水车驾驶员应注意受水车溢水管的溢水情况,保持适当的供水量。在后车无法观察前车的溢水情况时,前车驾驶员可以打开本车水罐上部的人孔,防止因供水量过大发生的涨罐现象。在供水过程中,受水车应选择坚硬的路面停放,在无法停放坚硬路面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因溢水而使车辆陷入泥潭。直接耦合接力供水时,应尽量使用同一型号的消防车辆,各车之间必须相互协调,防止因操作不当使供水中断。在直接供水压力较高时,应注意保持适当水压,防止伤及战斗人员。 三、火场中正确使用泡沫消防车(炮车)是扑灭石油化工类火灾的程序。 1、泡沫消防车应当用侧后部对向火场,迅速出水,增至适当压力(以东风消防车为例,使用PQ8枪时压力为≥,使用车载炮时压力为≥)后,打开压力水旋塞,再打开泡沫罐出液球阀,将混合器调至适当位置,对准火焰中心,喷射泡沫液。

消防车使用中应注意的事项(通用版)

Safety issues are often overlooked and replaced by fluke, so you need to learn safety knowledge frequently to remind yourself of safety.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消防车使用中应注意的事项(通 用版)

消防车使用中应注意的事项(通用版)导语:不安全事件带来的危害,人人都懂,但在日常生活或者工作中却往往被忽视,被麻痹,侥幸心理代替,往往要等到确实发生了事故,造成了损失,才会回过头来警醒,所以需要经常学习安全知识来提醒自己注意安全。 消防车,是专门用作救火或其它紧急抢救用途的车辆。消防车按功能可分为泵车(抽水车)、云梯车及其它专门车辆。消防车平常驻扎在消防局内,遇上警报时由消防员驾驶开赴现场。多数地区的消防车都是喷上鲜艳的红色(部份地区亦有鲜黄色的消防车),在车顶上设有警号及闪灯。消防车是装备各种消防器材、消防器具的各类消防车辆的总称,是目前消防部队与火灾作斗争的主要工具,是最基本的移动式消防装备。消防车的质量水平,反映出一个国家消防装备的水平,甚至体现该国整个消防事业的水平。消防车在各种情况的使用中,有不同的注意事项: 一、消防车在奔赴火场及到达火场后,占据灭火有利位置,迅速投入灭火作战。 1、消防车在奔赴火场的行驶过程中,必须确保安全迅速行驶。消防车应选择距火场最近的消防车通道行进。多台车出动时,各车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50米至80米为宜)行进。到达火场后,切忌多台车

多功能泡沫消防车操作规程

SX5300JXFJP16型 多功能泡沫消防车 操作规程 2008年月日发布 2008年月日实施中国石油

目录 1目的与范围 (1) 2参考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操作规程 (2) 4.1常规操作 (2) 4.1.1准备工作 (3) 4.1.2启动油泵 (3) 4.1.3臂架操作 (3) 4.1.4启动水泵 (4) 4.1.5注水准备 (5) 4.1.6出水、泡沫液操作 (5) 4.1.7压力调整 (5) 4.1.8泡沫比例调整 (5) 4.1.9水罐注水 (6) 4.1.10收车操作 (6) 4.2特殊操作 (6) 4.2.1支腿操作 (7) 4.2.2球阀加热和压力吹扫操作 (7) 4.2.3自保系统操作 (7) 5.规程管理 (7) 附录1故障排除 (8) 附录2维护保养 (10) 附件3技术参数 (13) 附件4附图 (14)

1目的与范围 为了规范中国石油所属企业消防车灭火系统的操作,提高消防车使用效率,更好的发挥消防车的作用,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SX5300JXFJP16型多功能泡沫消防车。 2参考文件 GB/T 15498-2003《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 GA 131-1996《消防车产品质量定期检查试验规程》 GA 7956-1998《消防车消防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A 6245-2003《消防泵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A 19156-2003《消防炮通用技术条件》 GB 15308-94《泡沫灭火剂通用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3.1 消防车 供消防部门用于灭火、辅助灭火或消防救援的机动消防技术装备,根据需要,设计制造成适宜消防队员乘用、装备各类消防器材或灭火剂的车辆。 3.2泡沫消防车 主要装备消防泵、水罐、泡沫液罐和成套泡沫设备的灭火消防车。 3.3泡沫灭火系统 由水源、水泵、泡沫液供应源、空气泡沫比例混合器、管路和泡沫产生器组成的灭火系统。 3.4泡沫灭火剂 与混溶,通过化学反应或机械方法产生泡沫进行灭火的药剂。 3.5消防泵 安装于消防车、固定灭火系统或其他消防设施上,用作输送水或泡沫液等液体灭火剂的专用泵。 3.6车用消防泵 安装在消防车底盘上的消防泵。。 3.7消防枪

消防车消防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13页word

消防车消防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由于消防车没有国际标准,国外各主要国家的消防车标准在内容、要求等方面差异很大。因此,本标准是根据我国消防车生产与使用的具体国情以及必须遵守的机动车有关标准与法规,参与国外消防车标准制定的。 与前版相比较,修订后的标准主要做了以下一些改变:按GB/T1.1-1993规定修改标准的编写;将轻型、中型、重型三种型式的消防车厂定最大总质量和装载灭火剂质量范围互相衔接;删去各种型式消防车对配用消防泵流量的规定;制动性能参照汽车行业新标准做了全面修订;由于消防车定型试验规程和质量定期检验规程已制定,故删去最后一章检验规则。 引用本标准制定的消防车产品标准应按修订后的版本执行。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科学研究所、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恩祥、范桦、武镜华、万明、李宝忠、王永福、颜景茂。 本标准1987年6月首次发布。 本标准2019年7月第一次修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车的消防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泵浦消防车(简称泵浦车)、水罐消防车(水罐车)、泡沫消防车(泡沫车)、干粉消防车(干粉车)、泡沫一干粉联用消防车(联用车)、供水消防车(供水车)、登高平台消防车(平台车)、举高喷射消防车(高喷车)和云梯消防车(云梯车)等的定型试验和质量检查试验。 本标准不适用于机场灭火救援泡沫消防车。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50-2019 钢制压力容器 GB6244-86 消防车通用底盘系列、型式、基本参数和技术要求 GB6245-2019 消防泵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7258-2019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12534-90 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 GB/T12538-90 汽车重心高度测定方法 GB/T12543-90 汽车加速性能试验方法 GB/T12544-90 汽车最高车速试验方法 GB/T12673-90 汽车主要尺寸测量方法 GB/T12674-90 汽车质量(重量)参数测定方法 GB/T12678-90 汽车可靠性行驶试验方法 GB/T14172-93 汽车静侧翻稳定性台架试验方法 GB15090-94 消防软管卷盘 GB15308-94 泡沫灭火剂通用技术条件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消防车底盘的厂定最大总质量

泡沫消防车技术参数及要求(参照)

泡沫消防车技术参数及要求(参照) 一、概述 泡沫消防车采用豪泺ZZ1167M4617C型载重汽车二类底盘改装而成。该车具有功率大、车速高、载液量大等特点;采用加长驾驶室,乘座舒适、操作集中、维修简便,可广泛用于大中城市公安消防队、石油化工、厂矿企业及港口、码头等场所,扑救大型油类火灾和一般物质火灾,是理想的大型消防装备。 整车消防性能符合GB7956要求;底盘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发动机排放符合GB17691-2005第三阶段限值的规定要求(欧Ⅲ标准);所配消防泵和消防炮均通过国家消防装备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消防接口符合GB12514-2006标准;整车通过3C认证,符合机动车辆上牌的有关规定。 整车主要参数 长×宽×高: 8540×2490×3560 mm 最高车速: 90km/h 汽车通过角:接近角≥16°离去角≥13° 二、底盘 (1)型号:ZZ1167M4617C (2)发动机:最大输出功率:213Kw 三、上装结构及性能参数 1、乘员室 乘员室改制为双排,设前后两排座位,可乘座6人(包括驾驶员1人)。 2、取力器:全功率夹心式取力器ST1491QJ型 3、上装车身 (1)水罐 容量: 6000L。 材质: 碳钢,设计厚度为4:4:3(底板:侧板:防荡板)。

(2)泡沫罐: 容量: 2000L。 材质: 碳钢,设计厚度4:4:3(底板:侧板:防荡板)。 4、水系统: 1)水泵采用CB10/60型车用消防泵 2)泡沫比例混合系统: 形式:手动泡沫比例混合系统,混合比例3%、6% 型号:PH48,总成外购 5、灭火装置 车载(水、泡沫)炮(PM70HM用) 型号:PL48-64D型车用消防炮 6、随车消防器材的布置和配备标准 (1)随车器材的装夹布置: 使用防锈蚀、防振动、防脱落、防划伤、旋转、推拉或抽拉式的专用夹具固定所有随车器材。器材布置合理、紧凑、装夹牢固,两个动作内可取用任何器材。 (2)底盘随车工具、备件配备: 底盘随车工具一套,同型号备用轮胎一套,泡沫液外吸胶管1根。(3)随车消防器材配备表:(见下表)

豪泺泡沫消防车操作规程

豪泺泡沫消防车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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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消防车 操作规程 (豪泺底盘) 2008年月日发布 2008年月日实施中国石油

泡沫消防车操作规程目录 1车辆概况 (1) 1.1用途与特点 (1) 1.2主要构造及原理 (1) 1.2.1驾驶室 (1) 1.2.2水罐、泡沫罐 (2) 1.2.3动力传动机构 (2) 1.2.4水泵系统 (2) 1.2.5泡沫系统 (3) 1.2.5自保系统 (4) 1.2.6电气控制系统 (4) 1.2.7器材箱 (4) 1.3图形及开关标志 (5) 1.4技术参数 (7) 2操作步骤 (9) 2.1消防车驾驶 (9) 2.1.1操作纲要 (9) 2.1.2操作步骤 (9) 2.1.3禁止操作的动作 (10) 2.1.4故障及异常状态下的操作 (10) 2.1.5要点和说明 (11) 2.1.6注意事项 (13) 2.2射水、泡沫操作 (14) 2.2.1操作纲要 (14) 2.2.2操作步骤 (15) 2.2.3应急操作和故障排除 (23) 2.3维护保养 (27) 2.3.1日常维护保养 (27) 2.3.2定期维护保养 (27)

泡沫消防车操作规程 1车辆概况 1.1用途与特点 用途:主要用于扑救大面积油类火灾,化工装置及油罐火灾,也可用于扑救建筑物等其它火灾。 特点:本身带有水泵、水罐和泡沫罐,可独立完成火灾扑救及生产作业现场监护。消防系统可实现气-机-电一体化操作和手动操作。 1.2主要构造及原理 该车主要由驾驶室、水罐、泡沫液罐、水泵系统、泡沫系统、自保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和器材箱组成。 1.2.1驾驶室 四门双排驾驶室,可乘坐6人(包括驾驶员),内部安装各种主要控制开关、电子警报器、 AV1/AV2 VOL+VOL-MENU JEJA 图2 倒车监视器 ELECTRONIC SIREN HONK H-L2H-L1 WAIL WELP MIC CJB-100 OFF ON HORN SIREN MIC 图1 电子警报器

城镇公安消防站消防车配备标准

城镇公安消防站消防车配备标准 【颁布机关】公安部 【颁布日期】1982年10月01日 【实施日期】1983年01月01日 【时效性】有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消防车辆是城镇消防站必须配备的主要技术装备。为使城镇公安消防站的消防车辆的配备实力适应迅速扑救火灾的需要,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从灭火战术、技术的发展要求出发,本着技术先进、配备合理的原则,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城镇各级公安消防站消防车辆实力配备的一般原则是:第一出动的消防车辆,必须具有在10分钟内有效地控制起火后15分钟的砖木结构建筑物火灾的灭火作战能力。 第三条城市的加强消防站,其消防车辆的配备应符合扑救特殊火灾的要求。第四条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城镇公安消防站、加强消防站消防车辆的配备。 第二章消防车辆的配备 第五条城镇公安消防站的消防车辆配备应符合表一的规定。 城镇公安消防站消防车辆配备表表一 ┌────────────┬───────────┬────────┐ │消防站站级│城市│镇、县城、工矿区│ │一级站│二级站│三级站│二级站│三级站│ ├────────────┼───┼───┼───┼───┼────┤

│车辆配备数(辆)│7│5│3│5│3││消│必│轻型泵浦消防车或│1│1│1│1│1 │防│配│中型水罐消防车│││││ │车│├────────┼───┼───┼───┼───┼────┤ │种││中型水罐消防车│1│1││1│1 │ ││├────────┼───┼───┼───┼───┼────┤ │││重型水罐消防车│1│1│1│1│ │ ││├────────┼───┼───┼───┼───┼────┤ │││云梯消防车(登高│1││││││││平台消防车)││││││││├────────┼───┼───┼───┼───┼────┤ │││泡沫、干粉或联用│1│1│││││││消防车│││││ │ ││├────────┼───┼───┼───┼───┼────┤ │││轻型通讯指挥消防│1││││ │ │││车│││││ │ │├─┼────────┼───┴───┴───┴───┴────┤

天河消防车操作规程全.doc

天河牌LLX5140GXFPM55 型 泡沫消防车 图一LLX5140GXFPM55 型泡沫消防车 1消防员室2警灯总成3PZ24/40空**泡沫-水组合泡炮4、CB10/30型消防泵5车身总成6器材装夹总成

天河牌LLX5140GXFSG55型 水罐消防车

目录 一、概述―――――――――――――――――――――1 二、主要技术性能参数――――――――――――――3 三、结构特征与工作原理――――――――――――――3 四、使用说明―――――――――――――――――――6 五、维护保养―――――――――――――――――――7 六、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8 七、润滑部位使用润滑剂名称牌号――――――――――9 八、附图 图一LLX5140GXFPM55 型泡沫消防车―――――10 图二LLX5140GXFSG55型水罐消防车――――――11 图三消防操纵仪表板―――――――――――――12 续图三消防操纵仪表板――――――――――――13 图四动力传动系统――――――――――――――14 续图四水泵及进出水系统―――――――――――15 图五附加冷却系统示意图―――――――――――16 图六取力器构造――――――――――――――17 图七水环泵工作原理―――――――――――――18 图八附加电**原理图―――――――――――――19

一、概述 1、特点 消防车是陆上移动式消防装备的核心,是扑救城镇火灾的主要工具。在消防车服役期间,它被编入战斗班中,其任务是向火场及时而有效地输送消防战士、灭火剂、灭火工具和抢险救援器材等,在消防队员的操纵下发挥各种效能,达到灭火、救人及抢救物资的目的。因此,消防车在灭火战斗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主要用途 泡沫消防车: 主要用途是:将消防队员、灭火器材运到火场,利用车辆本身所载灭火剂水和低倍数泡沫,通过车载空**泡沫-水组合消防炮或通过水带向水枪、泡沫枪供水;亦可从水源吸水向罐内注水或向其它车辆远距离供水;可扑救**类火灾和一般物质火灾。 水罐消防车: 主要用途是:将消防队员、灭火器材运到火场,利用车辆本身所载灭火剂水,通过车载消防水炮或通过水带向水枪供水灭火;亦可从水源吸水向罐内注水或向其它车辆远距离供水;可扑灭一般物质火灾。 与泡沫枪和其它泡沫灭火设备配合使用时,可供水或混合液,以便产生和喷射泡沫灭火。此时,亦可扑救**类火灾。 3、适用范围 泡沫消防车的灭火剂是水和低倍数泡沫,水罐消防车的灭火剂是水。 水: 水是不燃液体,是最常用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灭火剂。因而在消防工作中获得了广泛应用。 (一)水能迅速冷却物质。 (二)水能够隔绝空**,使燃烧窒息。 (三)水能够稀释某些液体,冲淡燃烧区内可燃**体的浓度,降低燃烧强度;能够浸湿未燃烧的物质,使之难以燃烧。 (四)水在机械作用下具有冲击力。水流强烈的冲击火焰,使火焰中断而熄灭。 水可以扑救煤炭、木材、粮草、棉麻、重**燃料等物质火灾,有的易燃液体,如二硫化碳等火灾可以用雾状水流扑救。 但水不能扑救下列物质和设备的火灾: (1)比水轻的(如**、汽**、苯等)能浮在水面上的可燃液体。 (2)遇水能发生燃烧和爆炸的化学危险品,如金属钠、钾、铝粉、电石。(3)熔化的铁水、钢水、灼热的金属和矿渣等。 (4)高压电器设备。 (5)精密仪器设备和贵重文件档案。 低倍数泡沫灭火剂: 低倍数泡沫灭火剂分为蛋白泡沫、氟蛋白泡沫、水成膜泡沫(又称轻水泡沫

干粉水联用消防车

干粉水联用消防车 一、整车主要技术参数 1、底盘 驱动型式:4×2 轴距:4600 mm 2、发动机 型式:直列六缸、水冷、增压中冷、直喷式柴油发动机 额定功率:≥245 kW 排量:9726ml 排放标准:GB17691-2005国Ⅳ,GB3847-2005 3、车辆满载总质量:≤20400kg 4、最高车速:≥90km/h 5、乘员数(含驾驶员):6(人) 6、整车外形尺寸:8365mm×2500mm×3645mm(长×宽×高) 7、载液量:水:4000kg 8、载粉量:干粉:2000kg 9、消防泵:额定流量:60L/s(压力1.0MPa时) 二、主要结构: 1、驾驶室 结构:平头、四开门联体乘员室,全钢框架焊接一体式结构。 座位设置:前排2人后排4人,其中后排乘员座位靠背处设有空气呼吸器固定架4个,并设有避震防护装置,前方设有表面喷塑的安全栏杆。 翻转:双油缸液压翻转机构,带安全锁定装置。 设备:除原车设备外,加装有100W警报器、警灯控制开关、取力器控制开关及指示灯、侧照明灯开关等。 警灯:驾驶室顶靠前部安装有长排警灯。 2、载液罐: 容量: 水罐载水量:4000kg 材质:水罐部分为碳钢板,全部罐体钢板必须经防腐、防锈处理。 结构:焊接式结构,内设防荡板,格间留有人孔,符合国家标准。前后封板、两侧壁板、隔板、防荡板均设有可增加强度的梯形折筋。 设备:

罐顶设有2个φ450mm入口孔,带快速锁紧及开启装置的罐盖。 1个DN80的溢流管 2个全不锈钢浮球式液位指示器,在操作仪表板上设显示仪表 罐体底部设有2个DN40球阀控制的排污口 3、消防泵:机械密封,活塞式引水。 型号:CB10/60 流量:60L/s 压力: 1.0MPa 引水时间:≤50s(吸深7m时) 安装形式:中置式 最大真空度:≥85kPa 1分钟真空度下降值:≤2.6kPa 4、管路系统 (1)、进水管路: 内进水管路:1个Φ150mm的后进水,由罐体进入消防泵,装1只DN150气动蝶阀控制,连接液罐与水泵。 外进水管路:泵两侧各设1个Φ150mm外进水管路,管牙接口(闷盖密封),泵两侧引水。(2)、出水管路: 泵两侧各设1个DN80与1个DN65手动球阀控制的出水口(内扣式接口); 1个Φ100mm的炮管路,采用Φ100mm挠性接头,并用DN80手动球阀控制。 (3)、注水管路: 外注水管路:左右两侧各设有1个Φ65mm接口的外注水管路,可通过消防栓及外接水源向罐内注水,管路为上翻式结构,接口为内扣式接口,并装有闷盖。 内注水管路:泵房内设置1个Φ65mm内注水管路,可通过水泵向罐内注水,装1只DN65气动蝶阀控制。 (4)、放余水管路:为保护水泵及各球阀,在水泵及球阀的最低处加装放余水阀。 (5)、冷却水管路:为使取力器在工作中能正常运行,配有与进出水管路连通的冷却水管路及控制阀。 (6)、泡沫管路:泡沫供液管采用不锈钢管在罐内铺设。 5、消防炮 型号:PL48 流量:48L/s

消防车安全操作规程

消防车安全操作规程 1、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保证设备、操作者及他人的人身安 全,满足作业的需要。 2、操作者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 3、行车前: (1)驾驶者必须持有国家公安机关核发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2)确认轮胎气压正常,各部分机构无断、损,紧固件无松动,油、水、气等无泄漏,检查机滤、燃油滤、空滤等确认无异 常; (3)制动、传动、电器、灯光、喇叭、液压系统、仪表、方向盘自有角及池液位等无异常; (4)确保该车辆车身各卷帘门处于锁闭状态; 4、行车时: (1)由于车身较高、上下车时应抓紧踩劳; (2)座椅调整后要听到锁止声音,否则有可能在行驶中松动,造成事故; (3)每次启动发动机不得超过15分钟,2次启动间隔不得少于30秒钟,发动机刚启动后严禁高速运转; (4)发动机启动后,应怠速运转3-5分钟。检查水温、排气的声音及颜色、振动、机油压力等,不能猛踩油门,否则油压水 温未到正常值时会严重磨损增压器的轴承和密封环; (5)若必须人员在移动的车顶操作水炮时,车辆不得换挡以及突

然加速或减速。操作人员应佩戴安全带; (6)行车前,密切观察车辆周围情况,系好安全带,确保行车安全无误; (7)倒车时必须有人指挥; (8)在行驶过程中,如果发现可疑噪音或不正常现象,无紧急情况下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排除; (9)在起步、拐弯、倒车、进出厂房、经过十字路口等,应鸣喇叭、减速,严禁争道或强行超车; (10)满载车辆严禁猛转向,急速启动刹车; (11)驾驶员要集中精神驾驶不得吸烟、打手机、接听高频或其他有碍行车安全的活动; 5、注意: (1)在经过有积水等较滑路面时严禁使用发动机排气制动; (2)正常行驶中严禁闭锁差速锁; (3)车辆具体操作规程参见《机动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6、消防作业时: (1)日常检查应观察消防泵润滑油位是否在正常范围内、若低于刻度要及时补充。 (2)启动发动机,踏下离合器5秒后再启动驾驶室内的“连泵开关”,消防泵开始工作。逐步增加油门,压力表压力由0上 升到100Kpa时,真空泵停止工作,此时可开启水阀进行消 防作业。

浅议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的应用

浅议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的应用 摘要:文章主要阐述了压缩空气泡沫应用史、压缩空气泡沫系统的工作原理,以及压缩空气泡沫车的特性和在火灾现场的应用。 关键词:压缩空气泡沫;系统;消防车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新《消防法》的颁布实施,消防部队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趋于复杂和多样化,火灾形势日益严峻,消防部队所肩负的责任越来越重要,为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满足当前多元化的社会抢险救援和火灾扑救工作的需求,新疆各地州的装备建设也驶入了快车道,随着一批新型消防车辆和装备在新疆各地州消防部队的投入执勤,标志着新疆的消防装备建设又上了一个新台阶。特别是2008年以来新疆各地消防部队购置的一批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具有灭火速度快、火场用水量小、泡沫稳定性强、环保无污染、隔热防辐射、防复燃的显著效果,既大大降低了火场的水渍损失,又提高了灭火效率。下面笔者就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的应用和大家共同探讨。 1 泡沫灭火剂的历史 1.1 蛋白泡沫灭火剂 蛋白泡沫灭火剂是以动物蛋白或植物蛋白质的水解浓缩液为基料,并含有适当的稳定、防腐、防冻等添加剂的起泡性液体。1922年,美国标准石油公司的詹宁斯把动物胶和硫酸亚铁注射到汽油的表面,防止其蒸发起火,这是世界上最早把蛋白泡沫用于消防。1944年,英国政府认可了蹄角粉加水分解后,添加硫酸亚铁的制备方法。20世纪50年代日本有关研究人员用烧碱加水分解牛、马等血液干燥后血粉,再添加铁盐,制成的蛋白泡沫液。我国1967年上海消防器材厂和北京消防器材厂研制成功6%蛋白泡沫灭火剂,以后国产的蛋白泡沫灭火剂逐步替代了进口产品。 1.2 氟蛋白泡沫灭火剂 氟蛋白泡沫灭火剂是为克服蛋白泡沫灭火剂的缺点而于20世纪60年代发展起来的一种泡沫灭火剂,它以蛋白泡沫灭火剂为基料,添加适量的“6201”预制液制成的。“6201”预制液又称FCS溶液,是由“6201”氟碳表面活性剂、异丙醇和水按3∶3∶4的质量比配制而成的水溶液。6%型氟蛋白泡沫灭火剂中含有1%的“6201”预制液,3%型氟蛋白泡沫灭火剂中含有2%的“6201”预制液。该灭火剂除具有蛋白泡沫灭火剂所具有的灭火能力外,还可以采用“液下喷射”的方式扑救大型石油贮藏的火灾,亦可以与干粉联用。美国的一家泡沫公司于1965年开发了氟蛋白泡沫。氟蛋白泡沫流动性好,并且在受油品污染的情况下也不轻易消泡,能以液下喷射的形式使用。1982年,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研制出氟蛋白泡沫灭火剂,并先后在多个厂家投产。

消防车操作规程

消防车操作规程 一、吸水 打开车辆总电源→打开仪表板电源按钮→打开车辆取力器→打开吸水口接吸水管→打开真空泵开关(吸水口上面)→打开引水控制按钮→打开后注水按钮→车辆给油(真空表达到0.04MPa)→关闭引水控制→关闭真空泵开关→观看液位表→吸水完成 二、打水 打开车辆总电源→打开车辆取力器→打开后进水按钮→打开常规出口任意一个或两个→接水带→打水 三、打水炮 打开车辆总电源→打开车辆取力器→打开后进水按钮→打开炮开关按钮→打开水炮球阀→车辆加油(压力表达到0.8-1MPa)→打水炮 注意事项:冬天排尽余水。 四、打B类泡沫 打开车辆总电源→打开车辆取力器→打开后进水按钮→打开B类泡沫阀→打开冲水阀→打开B类比例混合器(1刻度为16) →接水带(低压出口) →水带接泡沫枪→打泡沫(注意油门大小) 五、B类泡沫炮使用 打开车辆总电源→打开车辆取力器→打开后进水按钮→打开B类泡沫阀→打开冲水阀→打开B类比例混合器→打开炮开关按钮→打开泡沫球阀→打泡沫 关闭步骤:关闭炮开关→关闭炮球阀→关闭B类泡沫阀→关闭冲水阀

→关闭B类比例混合器 注意事项:冬天排尽余水。 六、打A类泡沫 打开车辆总电源→打开仪表板A类仪表电源→打开车辆取力器→打开后进水按钮→打开A类泡沫阀→打开A出口或B出口→空压机(约30秒)→打泡沫 七、A类泡沫炮使用 打开车辆总电源→打开仪表板A类仪表电源→打开车辆取力器→打开后进水按钮→打开A类泡沫阀→打开炮出口→打开炮球阀→打开空压机→打炮 A类泡沫炮关闭步骤及清洗: 关闭空压机按钮(压力为0)→关闭炮出口按钮→打开清洗阀→打开清洗阀按钮 八、中压绞盘使用 打开车辆总电源→打开车辆取力器→打开后进水按钮→打开中压绞盘进水开关 九、A类泡沫收工 关闭取力器→关闭后进水→关闭仪表电源→打开A出口/B出口按钮→余水放完后关闭A出口/B出口按钮→放水泵余水 注意事项: 1、若吸不上水,查看取力器和压缩机冷却器回水进水开关(进出各两个),四个开关全部关闭后再打开。 2、泡沫百分比为0.3-0.5之间,湿泡沫用于灭火,干泡沫用于隔离。

消防车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

消防车操作规程及维护 保养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消防车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 .每周检查、保养的项目 1. 对每天检查保养进行检查保养。 2. 检查轮胎气压是否压到正常的气压要求,并清理轮胎上的杂物。 3. 检查发动机各部件的固定情况。 4. 检查转向横、竖拉杆、专向拐臂和球头的连接情况。 5. 查看发动机各结合面有没有漏油、漏水、漏气的情况。 6. 检查发动机皮带松紧度是否符合要求。 7. 查看各部位的管路和导线固定情况。 8. 检查发动机机油,如缺少应给予补充机油。 9. 检查水箱冷却液,如缺少应给予补充冷却液。 10. 检查蓄电池电解液,如缺少应给予补充电解液。 11. 检查补充动力转向机油。 12. 清洁散热器外表。 13. 补充挡风玻璃清洗液。 14. 检查刹车系统有否渗漏气,如有应及时检修。 15. 检查所有操作按钮的功能的灵敏可靠性。 16. 控制操作时注意聆听各运动部件有无异常噪音,如有应检查噪声来源,排除存在的故障隐患。 17. 检查全车各电器元件如报警器、喇叭、雨刮器、信号、照明、蜂鸣器、仪表、开关、显示器、电动气阀、电液阀等是否有效。 18.检查各连接部件连接螺丝是否松动。

19.检查取力器开关及控制系统是否正常。 20. 检查水泵、管路阀门是否工作正常。 21. 检查水泵、水管路是否有渗漏水现象。 22. 应当至少每周检查并测试引水装置是否有效。 备注:车辆每次实战使用后,都应全面加以清洗、擦饰、注润滑油(脂),并认真检查,维护保养 一、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一)动火管理制度: 1. 凡在本公司内需要动火的人员(包括外来人员)必须提前到安全部申报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动火。 2. 落实现场防火监护人员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3. 动火过程中,一旦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4. 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处理、扑救并报警。 5. 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 凡储存有易燃、爆炸品的车间、仓库、堆场,未彻底排除干净的,严禁动火。 7. 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在动火完毕后,应彻底清除现场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 实行仓库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仓库保管员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 4. 仓库内各类货物的堆放严禁阻挡各种消防器材设备使用。 5. 仓库内严禁吸烟,不准烧焊(割焊),要动用明火的人员必须到安全部办理申请手续,方可作业。 6. 各类危险物品不准堆放在一般货物仓库内。 7. 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实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可入库。 8. 仓库内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电工应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9. 各类机动车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内停放及维修。 10.仓管人员离开仓库之前必须要关好门窗及一切电源,并严格检查是否有其他火灾隐患。 11.仓库内储存的货物,按不同性质、类别分堆,堆垛之间应留出安全通道距离。具体规定如下:主要通道米,墙距米,堆距米,垛距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灭火器材米。

重型泡沫消防车

重型泡沫消防车 一、整车 1、整车主要性能参数表 名称技术参数及要求 外廓尺寸9895×2500×3660mm 满载质量29555kg 载液量水10000kg、泡沫5000kg 发动机额定功率276kW 最高车速80km/h 排放标准国Ⅳ 消防泵额定流量60L/ 车顶炮额定流量50L/ 车顶炮射程水≥65m 泡沫≥55m 乘员人数1+1+4 比功率276/18=9.91 接近角≥16° 离去角≥19° 2、消防性能参数 项目 参数 技术数 1 液罐容积 水≥10000㎏泡沫≥5000㎏ 2 消防泵型号、形式中低压泵 3 消防泵性能工况压力:1.0 Mpa;2.0 Mpa 流量:60L/S; 30L/S 4 消防泵布置形式后置 5 消防泵出水口数量4只常压;2只中压出水口 6 铝合金操作仪表板装 有液位指示显示、附加 照明灯开关、仪表 装在消防泵的左上方 7 压力表 0-2.5 MPa 8 真空表-0.1--1 MPa 9 消防炮 消防炮流量、射程和额定喷射压力喷射压力 水:≥65m 泡沫:≥55m 1.0Mpa

二、底盘 1、底盘主要参数:俯、仰角 仰角:≥75° 俯角:≥-15° 回转角360° 10 泡沫比例混合器 形式手动 混合比例 3%、6% 11 取力器型号、形式全功率夹心、气动式 项目 参数 技术参数备注 1 发动机功率276kW 2 发动机型号、形式直列六缸柴油 3 轴距4600+1350mm 4 驱动形式6×4 5 制动形式蹄片 6 转向形式方向盘液压助力 7 底盘厂牌或型号 8 排放标准9726ml/kW GB3847-2005 GB17691-2005国Ⅳ、 9 最高车速80km/h 10 变速箱九挡变速箱 11 接近/离去角16/23 12 最大装载质量≤24770㎏ 13 最大满载总质量≤34000㎏ 14 载荷质量8000/26000(并装双桥) 15 外形尺寸 长×宽×高(mm) ≤9895 ×2500×3660 底盘尺寸 16 驾驶室、乘员室内设施结构型式:平头全金属上翻式、手动液压翻转; 布局:全钢框架焊接结构,乘员室前部与驾驶室连通, 双排四开门; 设置:驾驶室乘员2+4人; 设备:除原车设备外,,驾驶室内加装有取力器控制开关及指

10吨陕汽德龙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要点

陕汽德龙SX1257JT464底盘改装 KWZ5280TXFGP100DL 10吨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 6000kg(水) +2000kg(泡沫)+2000kg(干粉) KWZ5280TXFGP120DL型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是我公司应用新技术、新工艺,使用新材料,自主研制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战斗消防车,采用陕汽德龙SX1257JT464型二类底盘改装;操作简单方便,使用可靠,是用户值得依赖的产品。是公安消防部队及各大中型工矿企业消防队最理想的消防装备。 主要特点: 1.整车造型美观,线条流畅,车速高、行驶机动灵活、安全敏捷。 2.该车容载量大,加速性能好,动力储备量大。 3.该车配置的泵、炮采用国内先进技术制造,具有性能高、体积小等特点。并采用最新技 术设计的与该底盘发动机相匹配的取力器,使该车具有射程远、流量大、灭火力度大等优点。 4.器材厢结构、布局合理,器材分类、集中存放,一目了然,取放方便。 5.器材架骨架结构为引进德国新型铝合金型材结构,型材连接采用高强度专用连接件内藏 式搭接结构。该结构特点为强度高,外形美观,组合灵活性强,能最大限度利用器材厢空间放置器材;内护面为阳极氧化处理的花纹铝板,整车内装饰格调一致,美观大方。 6.车头为四门双排座,采用双液压缸翻转车头,乘坐6人,结构紧凑、空间宽敞明亮、视 野好、乘坐舒适。 7.液罐选用优质钢材料制作,强度高、环保性好、寿命长。除罐内设置隔板外,罐体还分 别设有入人孔、干粉加注口、出水口及排污口等。 8.水泵系设置于泵房内,结构紧凑,左右两侧各有一套进出水管路,方便铺设管路。

9.车厢表面为原装进口的流行大红皱纹漆,不反光、不开裂、不易挂伤、亲和性好、美观 大方。 10.车厢两侧及后部帘子门均为全套引进德国技术的高强度铝合金帘子门,启闭可靠、噪声 低、密封性好、外形美观。 二主要性能参数 整车 1.外形尺寸:长×宽×高: 10320×2490×3600mm 2.满载总质量:28000 kg 3.灭火剂装载:6000kg(水) +2000kg(泡沫)+2000kg(干粉) 4.乘员人数(含驾驶员):6人 5.额定功率:276kW 6.最大扭矩: 1460N.m 7.燃油箱:200L 底盘: 制造商: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底盘型号:德龙SX1257JT464型载货汽车二类底盘 驱动形式:6×4 轴距:4575+1400 mm 发动机型号:WP10.375 型式:直列六缸、四冲程、水冷、直喷、增压中冷柴油机 发动机功率:276 kW/2200/rpm 扭矩:1460Nm /(1200 rpm -1600 rpm) 取力器:QQ60(原车配)速比:1.587 驾驶室: 结构:平头、四开门联体乘员室,全钢框架焊接一体式结构。 座位设置:前排2人后排4人,其中后排乘员座位后面设有空气呼吸器固定架4个,并设有避震防护装置,前方约1.2米高度处有精致的安全栏杆。 翻转:双油缸液压翻转机构。 设备:除原车设备外,加装有100W警报器、回转警灯开关、 取力器控制开关、附体灯开关及指示灯、电台电源线桩口。驾驶室顶部安装有长排红蓝警灯。

消防车维护与保养种方法(终审稿)

消防车维护与保养种方 法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正确操作和合理使用辆及各种消防专用装备和器材,是充分发挥消防车功能、迅速完成灭火战斗和抢险救援任务的重要环节。当前,消防部队驾驶员队伍技术参差不齐,驾龄短,对机械常识掌握少和重驾驶轻保养等实际情况,因此对消防车维护保养工作刻不容缓。在实际工作中做好消防车的维护保养工作应注意以下5点: 一、消防车容罐的检查保养。由于容罐长期处于满载灭火剂的状态,灭火剂的浸泡对容罐有一定的腐蚀,特别是对一些服役较长的消防车,如果不能及时检查保养,锈点会扩大甚至会锈通容罐,其脱落的锈渣会在消防车出水时被冲入水泵内,损坏叶轮导致水泵不能正常工作。特别是泡沫消防车的容罐,因泡沫的腐蚀性较大,如不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不但容罐容易锈通,还会造成管道堵塞,不能正常输送泡沫,造成灭火救援行动的失败。因此,应经常组织对消防车容罐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锈蚀现象,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锈点扩大。常用的处理方法是将锈蚀的部位清理干净,晾干后涂复环氧树脂漆或补焊。与容罐相关的其他各部位的阀门、管路也应定期检查清洗,发现问题进行相应的处理。 二、器材箱检查保养。器材箱主要用于存放灭火和抢险救援专用器材,是最常用也是最容易忽视的地方。器材箱的好坏会影响器材的使用寿命。首先,对磨擦器材的地方要用胶皮或其它软质物进行隔离或保护。其次,要经常检查器材箱内是否有积水、固定支架是否稳固、帘式门启闭是否灵活、有无变形或损坏、门边滑油槽内是否缺油等状况,必要时要加注润滑脂保护。 三、消防泵的检查保养。消防泵是消防车的“心脏”部分。消防泵的维护保养直接影响到灭火作战的效果。因此,在检查保养消防泵的过程中要认真仔细,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一般消防泵每工作3至6小时,各转动部位要加注润滑脂一次。要定期对消防泵最大吸水深度、引水时间、最大流量等主要技术参数进行测试,如与正常性能相差较大则应检查并排除。在检查保养中应注意以下情况:如使用不清洁的水源,应对水泵、水罐及管路

10吨泡沫消防车

10吨泡沫消防车 ◇基本参数 外廓尺寸:约9750mm×2500mm×3650mm。 满载质量:≤26000kg。 载液量:≥10000L(水≥8000L,泡沫≥2000L)。 发动机功率:≥260kw。 最高车速:≥100km/h。 排放标准:国五。 消防泵流量: 1.0Mpa时,≥5600L/min。 车顶炮: 1.0Mpa时,≥5600L/min;射程:水≥75m,泡沫 ≥70m。 座位:2+4人。 (一)底盘 2.1底盘规格 型号:采用国际知名品牌底盘,适用于消防车改装要求。 底盘为最新型号成熟底盘,符合先进性、可靠性、 稳定性和成熟性等要求。 驱动形式: 6×4。 轴距: 4500mm+1350mm。 最大允许总重: 26000kg。 发动机功率:≥260kw。 最大扭矩/转速: 1850N·m/1080r/min。 排放标准:国五。 电气:蓄电池2×12V/165Ah,发电机28V/80A。 变速箱:手动变速箱。 取力器:发动机全功率取力器。 转向:液压助力,方向盘高度和角度可调,方向盘锁。制动:智能制动系统,带防抱死(ABS)功能和加速防滑 控制(ASR)功能。 大梁: U形纵梁。 燃油箱:≥290L钢质主油箱,油箱右置,油箱盖带锁,加 油口带滤网,燃油粗滤器,带可加热式油水分离 器,燃油预加热系统。 尿素罐:≥60L AdBlue尿素溶液罐。 随车工具等:按底盘制造商的标配发送。 2.2 驾驶室 座位: 1+1。 车门:原装2门。 驾驶员座位:设有1个可调节的驾驶员座位。 副驾驶员座位:1个。

内部配置: 设有驾驶员气悬可调式座椅,副驾驶员可折叠式座 椅,驾驶侧和副驾驶侧电动门窗,上车踏板照明灯, CD收音机,暖风/通风系统,空调系统,粉尘过滤 器。 外部配置: 四点悬挂,设有驾驶室液压翻转装置,钢制天窗, 中控门锁,电动调节可加热后视镜,驾驶员侧可 加热广角后视镜,副驾驶员前侧广角后视镜,副 驾驶侧下视镜,前望地镜。 2.3 乘员室 设计: 2门,乘员室通过弹性连接等结构与原底盘驾驶 室软接合为一体,并与后部上装厢体在结构上形 成一个整体,保证上装刚度、强度好。乘员室具 有良好的隔音、防震及隔热功能,地面铺板采用 防滑型灰色圆珠橡胶板,车顶及车壁为灰色装饰。 乘员室内部通过窗口与驾驶室连接,方便执勤时 驾驶室人员与乘员室人员之间面对面的交流,共 用底盘空调、电气、前窗视野等资源。乘员室内 部装有黄色防滑扶手,即使消防人员戴有空呼装 置时亦可自由出入。乘员室采用卢森宝亚AT全铝 合金技术,所有钣金件的下料制作均通过激光切 割机、数控折弯机等高精度设备完成,再通过高 密度单组份聚氨酯金属粘接剂粘接在一起,无焊 接骨架,因此无焊接应力的发生避免焊接变形。乘员室座位: 4个,设有空呼器架,内可嵌6.8L单瓶空气呼吸 器支架(可调)。乘员室内部空间充足,并设置栏 杆、扶手,可保证身着消防服的人员乘坐及移动 舒适安全。内饰均为软化设计。 乘员室气动翻转阶梯:可承受大于200kg重量,通过气缸机构、连动感 应开关,能随乘员室门同步开闭并有效锁止。 乘员室门:采用全景式玻璃门。 2.4行车操作控制面板 底盘仪表板:仪表盘图表式显示系统,国际标准公制单位,智 能保养系统,设有专适用于中国的行车记录仪, 室外温度显示,倒车警告装置,设置 1个24V/12V 通讯电源接口。 2.5 消防操作控制面板 取力器启动:位于驾驶室消防控制面板上,并带有指示灯。 警报系统:驾驶室内仪表板上设有警灯警报系统的控制。 驾驶室内泵控制面板:与消防泵一体生产,设于驾驶室内驾驶员与副驾 驶员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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