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本文内容来自网络整理,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本文不可转载,仅供阅读!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范文)
根据《****的通知》(***发(2019)号),成立***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正科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为县农村工作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此次机构
改革,将兽医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动物卫生监督、种畜禽、生猪屠宰,以及农
作物种子、化肥、农药、农机、渔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
检疫、农业野生植物保护等分散在农业农村部门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的行政处罚,以
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剥离,整合组建成立县农业综合行政执
法队,统一行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由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
定;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定和工作计划;制定全县农业行政执法计划并组织实施,
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和农业生产秩序,保障和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宣传
农业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做好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普法培训教育工作。

(二)负责农业生产资料(含兽药、鱼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农药、肥料、薄
膜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及使用)的行
政处罚工作;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检疫、草原监理的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

(三)负责农机类农机安全执法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工作。

(四)负责动物卫生监督、非食用农畜禽产品行政执法检查查处工作;食用农畜禽产品、渔业产品(含从种植养殖环节、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食用农畜禽产品和渔业产品进入批发和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进入加工环节前)的行政执法检查查处工作。

(五)负责农村经营管理类农村集体资产、农村财务、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宅基地、高标准农田保护管理的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

(六)负责依法开展经常性的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和生产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违
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

(七)负责受理农业投入品质量投诉,并做好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和调解工作。

(八)负责渔政渔港监管的渔业、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渔业资源保护、渔船监督管理等行政处罚工作。

(九)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的执法,负责执法工作总结和执法统计的上报工作。

(十)省、市人民政府下放的相关行政处罚权。

(十ー)配合相关部门抓好案件查处
(十二)负责县委、县政府和农业农村局交办的相关工
作。

(十三)承担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3个职能中队。

(一)综合行政执法一中队
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质量及使用的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动
物卫生监督、畜牧、草地、非食用农畜禽产品执法检查查处工作;负责食用农畜禽产
品(含从养殖环节、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食用农畜禽产品进入批发和零
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进入加工环节前)的执法查处工作;负责相关普法宣传教育、
参与应急管理等;受理、查处相关投诉的违法案件;参与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承担与
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

(二)综合行政执法二中队
负责农药、肥料、薄膜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及使用的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农业
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检疫、农村集体资产、农村财务、农
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农民负担、宅基地、高标准农田保护管理的行政处罚工作;负
责农业机械安全管理等方面执法检查;负责行
政强制、普法宣传工作;受理、查处相关投诉的违法案件;参与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担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

(三)综合行政执法三中队
负责鱼药、饵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质量及使用的行政处罚工作;负责组织查
处违反渔业、渔船、渔港、种苗、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查处工作;负责渔业产
品从养殖环节、进入批发和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进入加工环节前的执法查处工作;
负责相关普法宣传教育、参与应急管理等;受理、查处相关投诉的违法案件;参与执
法人员业务培训。

承担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

(四)党政综合办公室
(五)法规办公室
三、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定事业编制***名(划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事业编制***名、县农机监理所事业编制***名、县植保植检站事业编制**名、县渔政渔港监督所事业编制***名***********、⋯⋯),管理人员***名、专业技术人员
***名;其中:大队长由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副大队长3
名、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

经费列入财政全额预算管
理。

党的组织、非领导职务设置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