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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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24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安部原部长助理、经济犯罪侦查局原局长郑少东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郑少东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是受黄光裕案所累落马的又一政法高官。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7年10月,被告人郑少东利用其担任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公安部部长助理兼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查处、职务晋升、就业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26万余元。
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郑少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
鉴于郑少东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郑少东因黄光裕落马——
1958年生人的郑少东是广东潮阳人,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从警。
郑少东曾组织指挥侦破“东星轮”千万港元大劫案、“长胜轮”特大海上抢劫杀人案等重大刑事案件,屡屡立功,曾荣获个人一等功。
1998年郑少东参与侦破了抢劫1.7亿港币、绑架李嘉诚长子的世纪贼王张子强案,因此仕途一帆风顺。
2005年4月,郑少东晋升为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
当时,在公安部官方网站“部领导资讯”栏目公布的12名部领导名单中,郑少东排名第10,警号为000010,一级警监警衔,副部级干部。
但郑少东的顺畅仕途在他年近五旬时戛然而止,而一切皆因他的潮阳老乡黄光裕。
2006年,黄光裕兄弟卷入中行北京分行骗贷案,黄光裕一方找到时任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的郑少东,郑少东吩咐时任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兼北京直属总队总队长的相怀珠将此事“摆平”。
黄氏兄弟就此逃过一劫。
2008年11月,坊间已传出黄光裕被调查的消息。
12月23日,在全国公安机关经侦系统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郑少东提出“对涉嫌犯罪企业的正常经营账户、资金,要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负责企业正常经营的高管人员也要慎用拘留、逮捕措施”。
这是郑少东最后一次在公共场合露面。
仅仅过了不到20天,他就被中纪委“双规”。
其情妇公安部“头号警花”王菲后也被“双规”。
据知情人透露,郑少东在案情曝光后,曾试图自杀。
郑少东当庭未上诉——
今年7月7日,受最高人民法院案件异地审理的指定,西安中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了郑少东受贿一案。
案件审理当日,30多名市民和郑少东的亲属参加了旁听。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有关证据,郑少东委托的律师作了辩护发言,整个审理过程持续了约3个小时。
昨日判决后,西安中院主审法官询问郑少东是否上诉,郑少东称:“让我考虑一下。
”当庭未提出上诉。
来源:国家司法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