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检查手套)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检查手套)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检查手套)

产品技术要求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 6864-I(检查手套)

检查用手套/指套

1.0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

1.1产品型号:检查用手套,以“非无菌形式提供”。

1.2产品规格:

产品按使用人的手型大小分为两个规格:

a)L(大码):29mm×27mm×15.5mm,适用于男性医护人员使用;

b)M(中码):28mm×24mm×14.7mm,适用于女性医护人员使用;

1.3产品标志:

产品标记分别由品牌代号(WX)、产品名称代号(ST)、规格(L、M)三部分组成。如下所示:

WX—ST—□

规格:按3.2中字母L、M……或参数29mm×27mm×15.5mm ……标记;

产品名称代号:用“ST”表示,是检查手套简称“手套”的汉语拼音首写字母;

品牌代号:用“WX”表示,是“文兴”汉语拼音首写字母。

示例:

佛山市中德容桂文兴五金塑料厂生产的检查用手套:

检查手套 WX/粤×××—2016 WX-ST-L(29mm×27mm×15.5mm)

1.4产品材料:

检查手所选用的原材料应符合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

2.0性能指标:

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828.1-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查的逐批检查及抽样计划;

GB/T2829-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 9969-2008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 16886.10-2005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0部分:刺激与迟发型超敏反应试验;

YY0466-2009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第1部分:通用要求。

3.0检验方法:

3.1 要求:

3.1.1 产品外观:表面应平整、洁净、无破损,表面材料为聚乙烯环保材料、背贴纸不得有脱离现象;

3.1.2 外形尺寸:应符合1.2的规定,正负偏差为±1.2mm;

3.1.3残留物:通检查手的背贴纸剥离后,目测背贴纸,用手触摸背贴纸黏胶面,不应有可见残余胶体;

3.1.6 生物安全性:

a.致敏性试验:按GB/T 16886.10-2005中第7章规定的方法进行,应无致敏反应;

b.皮肤刺激性试验:按GB/T 16886.10-2005中第6章规定的方法进行,应不大于极轻微刺激反应。

3.2 试验方法:

a.外观:用目力检查,应符合3.1.1的规定;

b.规格尺寸:用带表卡尺检测符合3.1.2的规定;

c.粘着力试验:

取样品1片,将试样一端的粘贴面与不锈钢板的清洁表面接触,使试样的端部的整个宽度与距钢板端面以外,粘贴试样时要确保试样与钢板之间没有气泡,用滚子向试样粘贴部分施加压力,以约 60 cm /m in 的速度沿试样长度方向滚压四次,并使其在标准大气压下停放 10 m in ,在试样端线部做一标记线,在试样的悬挂端按每厘米宽度0.8 N (80 g)贴一重物,施力要均匀分布与整个带宽上,将钢板悬挂于 36℃ - 38℃热空气烘箱内30 m in ,使钢板与垂直面呈 2°倾斜,以防止试样与钢板剥离,并能使

重物悬挂,应符合3.1.3的规定;

d.剥离强度试验:

取样品1片,将试样贴于不锈钢板的清洁表面的中央,使试样的两边平行于钢板的两个长边。用滚子向试样粘贴部分施加压力,以约 60 cm /m in 的速度沿试样长度方向滚压四次,使其在标准大气压下停放10 m in .用力值读数范围在满量程的 15% 至85% 之间的适宜的测力仪器,测定从钢板剥离试样所需的力(施力角为180°,剥离速度为 270 m m /m in- 330 m m /m in),观测第一个 25 m m 长度处施加的作用力,每30 m m 观测一次作用力,取六次读数的平均值。对另外 4 个试样重复进行试验,计算

5 个试样的平均值,应符合3.1.4的规定;

e.残留物试验:

取样品1片,将凝胶面敷于干净光滑的塑料板上,30min后取下,观察塑料板表面,应符合3.1.5的规定;

f.致敏性试验:

取样品1片,将适当尺寸的敷贴片(滤纸或吸收性纱布)浸透试验材料或浸提液,局部贴敷于动物的除毛部位,再用封闭性包扎带固定 6 h,应符合3.1.6的规定;

g.皮肤刺激性试验:按图 1 所示,将试验材料样品直接接触兔脊柱两侧的皮肤,结

果应符合3.1.7的规定。

3.3 检验规则:

3.3.1检验分类:

检验分逐批检验(出厂检验)和周期检验;

3.3.1.1逐批检验:

a.通气鼻贴的逐批检验按GB/T 2828.1-2012的要求进行;

b.通气鼻贴抽样方案采用一次抽样方案,其缺陷分类、检验项目、检验水平和接收质量限按表1的规定:

表1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一般应进行周期检验:

a.新产品投产前或产品注册时;

b.连续生产中每年不少于一次;

c.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在设计、工艺或材料有重大改变时;

e国家监督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验时。

3.3.3.2周期检验:

按GB/T 2829-2002规定进行,从逐批检验合格批中按规定抽取一定数量进行全性能检测,采用一次抽样方案,其缺陷分类、检查项目、抽样方案和不合格质量水平(RQL)按表2的规定;

表2

3.3.3.3在验收过程中,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由供需双方协商送第三方复检或由法定质量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4.0术语:

4.1 产品分类:

按医疗器械管理分类,产品属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应为管理类别I类;4.2 产品组成:

由表面手指套、手掌套和短袖三部分组成;

4.3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4.3.1标志

4.3.1.1小包装上应有下列标志:

a.生产企业名称;

b.产品名称;

c.注册号;

d.标准号。

4.3.1.2检查合格证上应有下列标志:

a.制造厂名称;

b.产品名称、规格、数量;

c.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

d.检验员签名或代号。

4.3.1.3大包装上应有下列标志:

a.生产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联系方式;

b.产品名称;

c.生产许可证;

d.注册号;

e.执行标准号;

f.数量;

g.生产批号和生产日期;

h.储运标志:应符合GB/T 191和YY 0466.1中规定,箱上的字样或标志应能保证不因

历时较久模糊不清。

4.3.2包装:

a.小包装为纸盒等,大包装为纸箱等,箱内应有检验合格证;

b.使用说明书的编写应符合GB/T 9969和《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

定》的规定;

4.3.3运输:

按订货合同规定,但必须防止暴晒雨淋,小心轻放;

4.3.4贮存:

包装后的成品应贮存在阴凉避光,相对湿度不大于80%,无腐蚀性气体,通风良好的室内,有效期为3年。

医疗器械(批发)验收标准

附件1: 《湖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批发)现场检查验收标准》 o—一年九月 《湖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批发)现场检查验收标准》编制说明

(一)本标准根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5号令)和《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 监督管理条例》制定,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 (二)本标准适用于湖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批发)资格认可的现场检查验收,包括申请核发许可证、申请换发许可证,以及许可事项的变更;也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自查和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的依据。 (三)本标准共3大部分25条,其中否决项10条,一般项15条。 第一部分:人员与机构,项目编号 1.1至1.9; 第二部分:场地及设施,项目编号 2.1至2.7; 第三部分:制度及记录,项目编号 3.1至3.9。 (四)申请核发和换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日常监督须检查全部内容。变更质量负责人,核查其质量负责人资质;变更经营地址、仓库地址检查第二部分场地与设施;变更经营范围则检查其全部内容。 (五)判定的标准:现场检查时,应对所列项目及其涵盖的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作出符合或者不符合的评定。否决项目和一 般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通过现场检查;否决项目合格,但凡有一般项目不合格者,判定为现场检查不通过,给予限期整改,企业递交整改合格报告和申请复查报告后,由省局再次组织现场检查;凡有否决项目不合格者,判定为不合格,资料退审,企业6个月后, 方可重新申报。 (六)所核定经营范围将根据企业的申请、现场检查的最终结论综合核定。 (七)专营体外诊断试剂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按国家局标准检查验收;兼营体外诊断试剂的经营企业,除符合国家局规定外,还应符合本检查验收标准的规定。 (八)医疗器械零售连锁经营企业按本标准检查验收。 (九)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本标准中部分用语的含义: (1)医疗器械批发企业,是指将购进的医疗器械销售给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机构、医疗美容及保健机构和戒毒机构等用械单位)的医疗器械企业。 (2)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是指机械工程、医用电子、医学、药学、生物工程、化学、检验学、医学影像、护理学、计算机、信息自动化等专业。 (3)首营企业:是指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 XXXXXX 1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 型号命名 P200 设计序号 产品代号 结构组成(不同型号如有结构组成的差异,应分型号列明) XXXXXX(以下简称XX)主要有X射线管组件(组合式)、限束器、操作台、影像处理系统、C形臂及可移动机架、医用X射线影像增强器组成。 型号说明(如有多个型号此条适用,列表标明型号间差异) 表1型号说明 工作条件 a)环境温度:10℃-40℃; b)相对湿度:30%-75%; c)大气压力:700hPa-1060hPa。 d)电源:AC220V±22V;50Hz±1Hz e)额定输入功率:xxVA。 2性能指标 外观 ………. 安全要求 XXX安全要求应符合的要求,产品主要特征见附录C。(适用设备) XXX安全要求应符合的要求,产品主要特征见附录C。(适用设备) 电磁兼容(适用设备) 电磁兼容应符合YY0505-2012的要求。 电磁兼容(适用设备) 电磁兼容应符合GB/的要求。 电磁兼容(体外诊断类适用设备)

电磁兼容应符合GB/及GB/的要求。 环境试验 按GB/T14710-2009中规定的气候环境Ⅱ组、机械环境Ⅱ组的要求及表X进行试验,应符合要求。 表X试验要求及检验项目 3检验方法 外观 用正常或矫正视力观察以及用手感检查,结果应符合的要求。 ………………. 安全要求 按—2007中的规定进行。(适用设备) 按中的规定进行。(适用设备) 电磁兼容(适用设备) 电磁兼容试验按YY0505-2012的要求进行。 电磁兼容(适用设备) 电磁兼容试验按GB/的要求进行。

上海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

上海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试行) 第一章机构与人员 第一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3个以上类别医疗器械的或经营《国家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或植入类医疗器械的应设质量管理机构,下设质量管理部门或质量员和质量验收部门或验收员。 经营范围为各类医疗器械的企业应在质量管理机构下设质量管理组和质量验收组。 经营2个以下类别医疗器械的企业至少应设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第二条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和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与其经营产品类别相关(医疗器械、机械、电子、生物、化学、医学、药学、化工、计算机)的专业学历,熟悉国家及本市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经营各类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3年以上直接从事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的经历。 除兼营医疗器械零售药店外经营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兼营医疗器械零售药店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由药品专职质量员兼任。 其他质量员应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三条企业应根据经营不同的产品类别配备相对应的相关专业质量验收人员,并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熟悉所经营产品的质量标准。 质量管理和质量验收人员应在岗,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四条企业应设立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从事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部门或人员。 经营企业与供应方约定,由供应方负责产品安装、维修、技术培训服务的或由约定的第三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可不设从事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部门或人员。 自行为客户提供安装、维修、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应取得生产企业的授权,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 经营三类医疗器械企业,应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人员; 经营二类医疗器械企业,应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售后服务人员。 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人员应经供应方或企业专业培训,合格后上岗。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黔械注准20162410098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黔械注准20162410098 一次性使用真空采血管1. 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 1.1型号及规格见表1 表1 真空采血管规格型号表

注:采血管的安全帽颜色,可根据客户需求制定。 1.2划分说明 1.2.1一次性使用真空采血管按无菌状态分为:无菌类和非无菌类。 1.2.2按用途分见表2 表2 采血管的分类(按附加剂) 1.2.3按采血管公称容积分为:1ml、1.6ml、2ml、3ml、4ml、5ml、6ml、7ml、8ml、9ml、10ml等。 1.2.4按采血管规格尺寸分为:见表3

表3 采血管管体尺寸参数表单位:毫米 图2采血管管体尺寸示意图 注:特殊规格可根据客户要求订做。 1.2.5按采血管材质分为:玻璃管和PET管。 2.性能指标 2.1外观 2.1.1采血管内表面应无异物、污渍;外表应光滑、洁净,无明显机械杂质、异物,不能有使使用者的皮肤受到意外划伤、刺破或磨伤的锐边、毛刺或粗糙表面;其透明度应能保证清晰地观察到管内物质。 2.1.2每支采血管的标签上应有指示采血管公称容量的刻度标志,刻度线应清晰可见。 2.2刻度标志和充装线

充入液体至公称充装线,充装液体的体积应不超过或不低于充装容积的10%。 2.3采血量 按YY0314-2007附录B规定的方法试验时,从滴定管加入或抽出的水的体积加上添加剂的体积,应在公称容量的90%-110%之间。 2.4自由空间 采血管自由空间应不小于10mm。 2.5 采血管强度 预期经受离心的采血管,按YY0314-2007附录D规定的方法试验时,采血管纵轴方向应能承受最小3000g 的离心加速度,且无断裂、塌陷、裂缝或其他可见缺陷。 n 2.6密闭性 用通常方法使用采血管采血后,丁基胶内塞与采血管管内壁配合不应松动,并无渗漏现象。按YY0314-2007附录C试验方法进行。 2.7 抗凝剂 2.7.1 抗凝剂量 每支装有抗凝剂的采血管的抗凝剂量应在附录A规定的范围内。 2.7.2抗凝固能力 装有抗凝剂的采血管在采血并进行5-8次颠倒混合后,血液应在72h内不凝固。 2.8 促凝剂 2.8.1 促凝剂的促凝效果 每支装有促凝剂的采血管的促凝剂量应能使血液在10至30分钟内凝固。 2.8.2血清分离能力 的加速度离心分离10min,装有促凝剂的采血管采血后放置30min,然后以2000g n 应满足以下要求: a)血清不胶凝 b)按正常的采血方法采血后没有溶血情况发生。 c)管壁上没有血细胞附着。 d)血清中没有血细胞浮游。 e)血清中没有浮动油状成分。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

一次性使用微量泵连接管技术要求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 一次性使用微量泵连接管 1.0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 1.1产品型号: 3*150cm 1.2产品规格: 管路公称内径为1.4mm,长度为1800mm。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ICU、手术室需要使用麻醉药物进行手术的病人,本产品与多通道微量泵配合进行使用,用于多种药物近端混合给药,减少了药物混合时间,提高了麻醉功效,解决了临床上同时使用多根延长管凌乱、易打结等临床问题,便于医护人员进行操作,检查。 1.4 结构组成: 一次性使用微量泵连接管(以下简称连接管)由管路、鲁尔接头、护帽、药液过滤器(可选配)、逆流阀(可选配)、止流夹(可选配)组成,产品典型结构示意图见图1。 1-管路 2-鲁尔接头 3-护帽 4-药液过滤器 5-逆流阀 6-止流夹 图1 一次性使用微量泵连接管结构示意图。 1.5 材料: 各零部件均为高分子材料。 2.0性能指标: 2.1物理指标 2.1.1外观:连接管表面应平整、洁净、无破损,无杂质。 2.1.2管路:由塑料制成的软管应柔软,透明,光洁,无杂质。其透明度能看清气泡。

2.1.3护帽:连接管两端及鲁尔接头应有护帽,护帽应牢靠,但要易于拆除。 2.1.4药液过滤器:应有一药液过滤器,过滤器对乳胶粒子得滤除率应不小于80%。2.1.5止流夹:在使用过程中不损伤延长管,在止流夹阻断状态下通入20kPa的液压15s 应无液体通过。 2.1.6接头:应符合GB/T 1962.2的要求。 2.1.7密封性:应无气体泄漏现象。 2.2化学指标 2.2.1 金属离子含量:钡、铬、铜、铅、锡总含量不超过1μg/ml。镉含量不超过0.1μg/ml。 2.2.2 酸碱度:一次性使用微量泵连接管浸提液的PH值与空白对照液之差不得超过 1.0。 2.2.3 易氧化物:一次性使用微量泵连接管浸提液与等体积的空白对照液相比,0.002mol/L的高锰酸钾溶液消耗量之差应≤0.5mL。 2.2.4 环氧乙烷残留量:环氧乙烷灭菌,其残留量应不大于0.5mg。 2.3生物指标: 2.3.1毒性:产品无毒性。 2.3.2无菌:产品应无菌。 2.3.3热原:产品无热原。 2.3.4溶血:产品无溶血反应或溶血率应小于5%。 3.0试验方法: 3.1物理指标 3.1.1外观:取5套样品,当用正常视力或矫正视力在扩大2.5倍的条件下检查时,应符合2.1.1的规定。 3.1.2管路:取5套样品,当用正常视力或矫正视力在扩大2.5倍的条件下检查时,应符合2.1.2的规定。 3.1.3滤除率:按照GB8368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应符合2.1.4的要求 3.1.4密封性:取五套样品,一端封口,浸入20至30°C水中,内部施加高于大气压强50kPa的气压15s,应无气体泄漏现象;将除去气泡的蒸馏水冲入连接管,接至一真空装置,使其在(23

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

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 验收标准 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试行)的通知 陕食药监市发[2006]72号 市场处(2006-05-10) 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试行)已于2006年4月28日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从2006年5月1日起,申办(变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现场检查按本标准规定执行。原《陕西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评分办法》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二○○六年五月八日 陕西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 (试行) 第一章机构与人员 第一条企业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国家及本省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产品的技术标准。无严重违反医疗器械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条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且销售对象主要为医疗机构或其他商业单位的企业应设立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机构下设质量管理组和质量验收组。 产品范围只有“第二类医疗器械”且销售对象主要为医疗机构或其他商业单位的企业应设立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机构有专职质量管理员和专职质量验收员。 除兼营医疗器械的药品零售企业外,销售对象主要为消费者个人的企业,应有质量管理负责人、专职质量管理员和专职质量验收员。 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负责人应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内部对医疗器械质量具有裁决权。 第三条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且销售对象主要为医疗机构或其他商业单位的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应为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经历。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为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3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产品范围只有“第二类医疗器械”且销售对象主要为医疗机构或其他商业单位的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应有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3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经历;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有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1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除兼营医疗器械的药品零售企业外,销售对象主要为消费者个人的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人应有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有2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参考)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 xxxxxxx电动手术台 1.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 1.1 型号 xx-x-x 设计序号 产品分类x电动 xx汉字拼音字头 1.2 组成 手术台由多节式台面(头板、背板、臀板、腿板) 、立柱、底座、液压传动系统、控制器和配套件组成。 配套件有搁臂板、肩托板、腿托架 2.性能指标 2.1 工作条件: a)环境温度 -20℃~+50℃; b)相对湿度 30%~80%; c)大气压力 700 hPa~1060hPa; d)电源电压 AC220V±22V; e)频率 50Hz±1Hz。 2.2 外观 2.2.1 手术台的外观应平整光滑,表面不得有锋棱、毛刺、凹凸缺陷。无露底、起泡、裂纹、流挂、脱落等现象。 2.2.2 手术台的电镀件表面应光滑,色泽应均匀,不允许擦伤、烧痕、针孔、毛刺和可见的裂纹; 2.2.3 手动机构应灵活可靠。手术台移动灵活,刹车制动可靠。

2.3 基本参数详见表1。 表1 手术台面均载135Kg.,各功能动作应平稳。 2.5. 渗漏 手术台液压系统应无渗漏现象。手术台台面按照3.2规定方法检验,液压系统历时5h(气压系统历时1h),手术台下降距离不得大于8mm。 2.6 动作平稳性 手术台各种动作变换应该平稳,不得产生抖动现象。 2.7 台面摆动量 空载下,台面呈现最高位置时,应保持水平,取下头板、搁臂板和所有配套件后,应符合下列要求: 纵向摆动量应不大于15mm; 横向摆动量应不大于10mm; 水平侧向摆动量应不大于18mm。 2.8 拆装 头板、搁臂板,腿板和所有配套件装卸应方便、锁止应可靠。

2.9 材料 台面和台垫应选用能透过X射线的材料制成,便于透视摄影。 2.10 噪声 手术台在载有按全工作负荷时,其运动噪声在一米距离处,不得大于65dB(A)。 2.11 电磁兼容性 应符合YY 0505—2012的要求和0570-2005中36.101的要求. 2.12 电气安全要求 手术台电气安全应符合GB9706.1-2007的要求,产品主要特征见附录A。 2.13 环境 手术台应符合GB/T14710-2009中气候环境试验II组、机械环境II组的要求见附录B. 3.检验方法 3.1 外观 用手感目力检查,其结果应符合2.2的规定。 3.2 基本参数 用通用量具测量,其结果应符合2.3的规定。 3.3 安全工作载荷 按YY0570-2005中图102所示安全工作载荷,应符合2.4的规定。 3.4 渗漏 手术台在20℃±5℃的条件下,按照YY1106-2008中5.2的规定进行实验,其结果应符合4.3的规定。 3.5 动作平稳性 手术床在变换动作时,以手触摸台面实验,其结果应符合2.6的规定 3.6 台面摆动量 按照YY1106-2008中5.4的规定进行实验,其结果应符合2.7的规定。 3.7 拆装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 XXXXXX 1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 型号命名 P 2 0 0 设计序号 产品代号 结构组成(不同型号如有结构组成的差异,应分型号列明) XXXXXX(以下简称XX)主要有X射线管组件(组合式)、限束器、操作台、影像处理系统、C形臂及可移动机架、医用X射线影像增强器组成。 型号说明(如有多个型号此条适用,列表标明型号间差异) 表1 型号说明 工作条件 a)环境温度:10℃-40℃; b)相对湿度:30%-75%; c)大气压力:700 hPa-1060 hPa。 d)电源:AC 220V±22V;50Hz±1Hz e)额定输入功率:xxVA。 2性能指标 外观 ………. 2. X安全要求 XXX安全要求应符合GB 的要求,产品主要特征见附录C。(适用设备)XXX安全要求应符合GB 的要求,产品主要特征见附录C。(适用设备)2. X电磁兼容(适用设备) 电磁兼容应符合YY 0505-2012的要求。 2. X电磁兼容(适用设备)

电磁兼容应符合GB/T 的要求。 2. X电磁兼容(体外诊断类适用设备) 电磁兼容应符合GB/T 及GB/T 的要求。 2. X环境试验 按GB/T 14710-2009中规定的气候环境Ⅱ组、机械环境Ⅱ组的要求及表X进行试验,应符合要求。 表X 试验要求及检验项目 3检验方法 外观 用正常或矫正视力观察以及用手感检查,结果应符合的要求。 ………………. 安全要求 按GB —2007中的规定进行。(适用设备)

按GB 中的规定进行。(适用设备) 电磁兼容(适用设备) 电磁兼容试验按YY0505-2012的要求进行。 电磁兼容(适用设备) 电磁兼容试验按GB/T 的要求进行。 电磁兼容(体外诊断类适用设备) 电磁兼容试验按GB/T 及GB/T 的要求进行。 4术语 GB/T 10149-1988和GB/T 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要求。 如有其他情况此通用模版无法表述,按实际情况确定! 附录A 产品引用标准及说明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

医疗器械验收标准.doc

江西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现场检查验收标准 一、总则 1、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江西省行政区域内企业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换证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的现场审查。 3、经营企业现场审查按江西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现场检查验收标准进行, 检查验收标准分为3个部分,其中否决项12项,总分为300 分,各部分内容和分值为: 1)机构与人员50分 2)场地与环境100分 3)制度与管理150分 4、合格标准: “否决项”合格且各部分的得分率均达到80%以上为合格; “否决项”一项不合格,或者“否决项”合格而各部分的得分率未达到80%,即为本次审查不合格。 二、评分方法

1、按现场检查验收标准中审查方法评分:扣分时,最多至本条分数扣完为止。 2、按评分通则评分:评分不宜量化的条款,按评分通则打分。实得分等于每条规定满分乘以得分系数。 得分系数及含义: 1.0 全面达到规定要求; 0.8 执行较好,但仍需改进; 0.7 基本达到要求; 0.6 基本到达要求,个别存在差距; 0.5 基本达到要求,部分执行较好; 0.3 已执行,但尚有一定差距; 0.0 未开展工作。 3、缺项的处理: 缺项指由于经营产品管理类别等原因而出现的合理缺项。缺项不记分,计算得分率时,从该项标准总分中减去缺项应得分。计算公式为: 得分率=实得分/(该部分总和-缺项分)×100% 4、现场检查验收标准评分表中未说明评分标准的项目均按通则的得分系数评分。

三、审查结论 现场审查时,审查人员应如实记录现场审查情况。审查结束后,填写《江西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审查报告》,审查人员、企业负责人均应在现场审查报告上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如有)和组织审查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四、其它 1、开办企业的审查项目:1.1至1.7,2.1至2.7,3.1至3.3,3.8、3.11、3.16、3.17。 2、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经营医疗器械,如能提供保证其分支机构经营的产品均由持证法人单位统一采购、质量管理、仓储和售后服务的承诺,现场审查时,可减免审查项1.2、1.4、1.5,2. 3、2. 4、2.6、2.7,3. 5、3. 6、3. 7、3.10、3.14。 3、换证的审查项目为全部项目。 4、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5、现场检查验收标准评分表分为三个部分,12个关键项,22个一般项,总分为300分。第一部分:人员与机构50分;第二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

产品技术要求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 6864-I(检查手套) 检查用手套/指套 1.0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 产品型号:检查用手套,以“非无菌形式提供”。 产品规格: 产品按使用人的手型大小分为两个规格: a)L(大码):29mm×27mm×15.5mm,适用于男性医护人员使用; b)M(中码):28mm×24mm×14.7mm,适用于女性医护人员使用; 产品标志: 产品标记分别由品牌代号(WX)、产品名称代号(ST)、规格(L、M)三部分组成。如下所示: WX—ST—□ 规格:按中字母L、M……或参数29mm×27mm×15.5mm ……标记; 产品名称代号:用“ST”表示,是检查手套简称“手套”的汉语拼音首写字母; 品牌代号:用“WX”表示,是“文兴”汉语拼音首写字母。 示例: 佛山市中德容桂文兴五金塑料厂生产的检查用手套: 检查手套 WX/粤×××—2016 WX-ST-L(29mm×27mm×15.5mm) 产品材料: 检查手所选用的原材料应符合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 2.0性能指标: 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查的逐批

检查及抽样计划; GB/T2829-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 9969-2008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0部分:刺激与迟发型超敏反应试验; YY0466-2009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第1部分:通用要求。 3.0检验方法: 要求: 3.1.1 产品外观:表面应平整、洁净、无破损,表面材料为聚乙烯环保材料、背贴纸不得有脱离现象; 3.1.2 外形尺寸:应符合的规定,正负偏差为±1.2mm; 3.1.3残留物:通检查手的背贴纸剥离后,目测背贴纸,用手触摸背贴纸黏胶面,不应有可见残余胶体; 3.1.6 生物安全性: a.致敏性试验:按GB/T 中第7章规定的方法进行,应无致敏反应; b.皮肤刺激性试验:按GB/T 中第6章规定的方法进行,应不大于极 轻微刺激反应。 试验方法: a.外观:用目力检查,应符合3.1.1的规定; b.规格尺寸:用带表卡尺检测符合3.1.2的规定; c.粘着力试验: 取样品1片,将试样一端的粘贴面与不锈钢板的清洁表面接触,使试样的端部的整个宽度与距钢板端面以外,粘贴试样时要确保试样与钢板之间没有气泡,用滚子向试样粘贴部分施加压力,以约 60 cm /m in 的速度沿试样长度方向滚压四次,并使其在标准大气压下停放 10 m in ,在试样端线部做一标记线,在试样的悬挂端按每厘米宽度 N (80 g)贴一重物,施力要均匀分布与整个带宽上,将钢板悬挂于 36℃ - 38℃热空气烘箱内30 m in ,使钢板与垂直面呈 2°倾斜,以防止试样与钢板剥离,并能使重物悬挂,应符合3.1.3的规定; d.剥离强度试验: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报告

医疗产品技术报告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报告审批流程,如图所示: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报告的要求 产品技术报告应能支持产品标准、安全风险分析报告、临床试验资料、医疗器械说明书 的相关内容,与其他相关文件具有一致性。申请注册产品的设计开发、研制过程必须得到有效的控制。

1.产品特点、工作原理、结构组成、预期用途; (1)产品特点:包括项目来源、产品作用机理和原理、产品技术特点、性能特点、使用特点; (2)工作原理:应包括产品整体及各部分的工作原理(附原理图)及说明(包括电气、机械、软件等); (3)结构组成:应能反映产品整体及部分的结构组成及外形图样; (4)预期用途:包括预期的适用范围、预期的不良反应及禁忌症; (5)同一注册单元内包含几个规格或型号,应在上述四项内容中加以详细说明。2.产品技术指标或主要性能要求确定的依据; (1)产品技术指标或主要性能指标:包括产品使用性能、安全性能有关的主要技术指标或性能指标; (2)确定的依据:产品使用性能有关的主要技术指标或性能指标; 3.产品设计控制、开发、研制过程; (1)产品设计方案 (2)产品设计说明、计算公式及有关计算方法的说明 (3)关键技术问题的解决过程; ——采用的技术路线和方法 ——解决的过程及结果 (4)产品安全风险控制 ——根据产品的预期使用目的和使用错误可以预见的风险; ——在产品设计和制造中采取的防范措施; ——保护操作者、使用者和产品的安全措施; ——风险控制的结果。 (5)产品设计验证情况 ——在产品设计的过程中实施的验证和采用的方法; ——产品验证的结果和设计改进措施; (6)注册产品标准制订的的情况 ——相关技术标准检索及技术指标确定的依据; ——对注册产品标准的验证情况及标准对产品质量的控制情况; ——注册产品评审及复核情况; 4.产品的主要工艺流程及说明 (1)企业产品生产现有资源条件及质量管理能力情况综述(包括生产场地、 生产设备、检验设备、人员情况等); (2)产品的工艺流程或流程图(注明委外加工工序); (3)工艺流程中重要工序的说明。 (4)主要原材料、零配件、元器件供应情况。 5.检测及临床试验情况 (1)产品检测情况; (2)产品临床试验或验证情况 6.与国内外同类产品对比分析 1、该项技术的概述及国内外发展概况 2、市场情况分析

医疗器械安装验收制度

医疗器械安装验收制度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医疗器械安装验收制度 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入库医疗器械质量完好,数量准确,特制定本制度; 二、验收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医疗器械法律及专业知识; 三、医疗器械验收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对照商品和送货凭证,进行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产品注册证号、数量、等的核对。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标示模糊等问题,不得入库,并上报质管部门。 四、进口医疗器械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进口医疗器械验收,供货单位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的原印《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的复印件。 1、核对进口医疗器械包装、标签、说明书,是否用使用中文; 2、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是否与产品注册证书规定一致; 3、说明书的适用范围是否符合注册证中规定的适用范围; 4、产品商品名的标注是否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包装标示管理规定》; 5、标签和包装标示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注册产品标准的规定。 五、验收首购品种应有首批到货同批号的医疗器械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

六、外包装上应标明生产许可证号及产品注册证号;包装箱内没有合格证的医疗器械一律不得收货。 七、对与验收内容不相符的,验收员有权拒收,填写‘拒收通知单’,对质量有疑问的填写‘质量复检通知单’,报告质管部确认,必要的时候送相关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确认为内在质量不合格的按照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为外在质量不合格的由质管部通知采购部门与供货单位联系退换货事宜。 八、入库商品应先入待验区,待验品未经验收不得取消待验入库,更不得销售。 九、入库时注意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不得入库。 十、经检查不符合质量标准及有疑问的医疗器械,应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并立即书面报告科主任进行处理。未作出决定性处理意见之前,不得取消标记,更不得销售。 十一、验收完毕,做好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入库验收记录必须记载:验收日期、供货单位、验收数量、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商、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产品注册号、质量情况、验收人等。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 十二、验收工作必须要求及时,尤其是进口设备,必须掌握合同验收与索赔期限,以免因验收不及时造成损失。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通气鼻贴)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 通气鼻贴 1.0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 1.1产品型号: 肤色型、透明型 1.2产品规格: 产品按人的体型大小分为五个规格: a)XXL:66mm×18mm,适用于大鼻型; b)XL:60mm×17mm,适用于较大鼻型; c)L:56mm×16mm,适用于普通男士鼻型; d)M:55mm×16mm,适用于普通女士鼻型; e)S:42mm×13.5mm,适用于儿童。 1.3产品标志: 产品标记分别由品牌代号(YC)、产品名称代号(BT)、结构代号(F或M)和规格(XXL、XL、L、M、S)四部分组成。如下所示: YC—BT—□—□ 规格:按3.2中字母XXL、XL……或参数66mm×18mm、42mm×13.5mm……标记; 结构代号:肤色型结构用“F”标记,透明型结构用“M”标记; 产品名称代号:用“BT”表示,是通气鼻贴简称“鼻通”的汉语拼音首写字母; 品牌代号:用“YC”表示,是“XX”汉语拼音首写字母。 示例: XXXX有限公司生产的肤色型普通男士用通气鼻贴标记为: 通气鼻贴 YZB/赣×××—2014 YC-BT-F-L(56mm×16mm) 1.4产品材料:

通气鼻贴所选用的原材料应符合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 2.0性能指标: 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828.1-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查的逐批检查及抽样计划; GB/T2829-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 9969-2008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YYT 0148-2006医用胶带通用要求; GB/T 16886.10-2005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0部分:刺激与迟发型超敏反应试验; YY0466-2009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第1部分:通用要求。 3.0检验方法: 3.1 要求: 3.1.1 产品外观:表面应平整、洁净、无破损,表面材料(无纺人造纤维组织)、压力敏感胶粘剂、弹性物(聚酯)、基本材料(多孔的无纺聚酯)、背贴纸不得有脱离现象; 3.1.2 外形尺寸:应符合1.2的规定,正负偏差为±0.2mm; 3.1.3 粘着力:按YY/T 0148-2006中附录B规定的方法进行; 3.1.4残留物:通气鼻贴的背贴纸剥离后,目测背贴纸,用手触摸背贴纸黏胶面,不应有可见残余胶体; 3.1.5剥离强度:按YY/T 0148-2006中附录B规定的方法进行; 3.1.6 生物安全性: a.致敏性试验:按GB/T 16886.10-2005中第7章规定的方法进行,应无致敏反应; b.皮肤刺激性试验:按GB/T 16886.10-2005中第6章规定的方法进行,应不大于极轻微刺激反应。 3.2 试验方法: a.外观:用目力检查,应符合3.1.1的规定; b.规格尺寸:用带表卡尺检测符合3.1.2的规定; c.粘着力试验:

医疗器械验收标准

四川省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检查验收标准(试行) 一、申请许可验收标准: 条款考评项目及内容审查方法满分得分扣分或不合格原因1 人员70 分 企业应具有充分的人力资源。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应熟(1 )查企业在册人员名单。 1.1 10 分 悉国家对医疗器械管理的法规、规章、政策。(2 )答卷或现场问答。 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具有中专以 (1 )查任命文件。 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企业的法定 1.2 (2 )查学历职称证明原件。20 分 代表人或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企 (3 )查劳动用工合同 业负责人不得兼职。 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大(1 )查任命文件。否 1.3 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企业质量管(2 )查学历职称证明原件。决 理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 )查劳动用工合同项

并不得兼职。 1.4 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和各部门负责人,应熟悉国家有关医疗器械 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医疗器械的专业知识及本企业制定的 质量管理制度和岗位工作程序。 答卷或现场问答,其中应包括质 量管理负责人。 10 分 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第二类医疗器械 5 个或 5 个以上类 别的企业质量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应不少于 3 人;第二类医疗器(1 )查任命文件。 1.5 械 5 个以下类别的企业专职质量检验人员应不少于二名,质量管 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专业技术 职称;并保持相对稳定。(2 )劳动用工合同。 (3 )查学历职称证明原件。 10 分 从事验收、养护以及经营、保管等工作的人员,应具有高中以(1 )查任命文件。 1.6 上的文化程度,以上人员须经相关部门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 岗位合格证后方可上岗。(2 )查学历证明原件。 (3 )劳动用工合同。 20 分

医疗器械验收标准

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现场检查验收标准 一、总则 1、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省行政区域企业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换证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的现场审查。 3、经营企业现场审查按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现场检查验收标准进行, 检查验收标准分为 3个部分,其中否决项12项,总分为 300 分,各部分容和分值为: 1)机构与人员 50分 2)场地与环境 100分 3)制度与管理 150分 4、合格标准: “否决项”合格且各部分的得分率均达到80%以上为合格; “否决项”一项不合格,或者“否决项”合格而各部分的得分率未达到80%,即为本次审查不合格。 二、评分方法 1、按现场检查验收标准中审查方法评分:扣分时,最多至本条分数扣完为止。 2、按评分通则评分:评分不宜量化的条款,按评分通则打分。实得分等于每条规定满分乘以得分系数。 得分系数及含义: 1.0 全面达到规定要求;

0.8 执行较好,但仍需改进; 0.7 基本达到要求; 0.6 基本到达要求,个别存在差距; 0.5 基本达到要求,部分执行较好; 0.3 已执行,但尚有一定差距; 0.0 未开展工作。 3、缺项的处理: 缺项指由于经营产品管理类别等原因而出现的合理缺项。缺项不记分,计算得分率时,从该项标准总分中减去缺项应得分。计算公式为: 得分率=实得分/(该部分总和-缺项分)×100% 4、现场检查验收标准评分表中未说明评分标准的项目均按通则的得分系数评分。 三、审查结论 现场审查时,审查人员应如实记录现场审查情况。审查结束后,填写《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审查报告》,审查人员、企业负责人均应在现场审查报告上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如有)和组织审查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四、其它 1、开办企业的审查项目:1.1至1.7,2.1至2.7,3.1至3.3,3.8、3.11、3.16、3.17。 2、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经营医疗器械,如能提供保证其分支机构经营的产品均由持证法人单位统一采购、质量管理、仓储和售后服务的承诺,现场审查时,可减免审查项1.2、1.4、1.5,2. 3、2. 4、2.6、 2.7,3. 5、

04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及预评价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及预评价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
指导原则制定依据 “产品技术要求 产品技术要求”可能涉及的法规和文件 可能涉及的法规和文件
“产品技术要求” VS?“注册产品标准” 产品技术要求——基本要求 产品技术要求——内容要求 产品技术要求——格式要求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制定依据
为规范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工作,根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0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 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 制定了《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 则 则》

“产品技术要求”可能涉及的法规和文件 产品技术要求 可能涉及的法规和文件
z z z z z z z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 号)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号)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2014年 第9号) 《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
(2014年43号公告)
《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开展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预评价 工作规定》 (食药监械管〔2014〕192号) 各类医疗器械的产品注册技术审评指导原则(拟制订)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650 号)
z
第九条 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和申请第二类、第三类医 疗器械产品注册,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 )产品风险分析资料 (一)产品风险分析资料; (二)产品技术要求; (三)产品检验报告; (三)产品检验报告 (四)临床评价资料; (五)产品说明书及标签样稿; (六)与产品研制、生产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七)证明产品安全、有效所需的其他资料。 ……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模板范例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 ××××××电动手术台 1.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 1.1 型号 xx-x-x 设计序号 产品分类x电动 xx汉字拼音字头 1.2 组成 手术台由多节式台面(头板、背板、臀板、腿板) 、立柱、底座、液压传动系统、控制器和配套件组成。 配套件有搁臂板、肩托板、腿托架 2.性能指标 2.1 工作条件: a)环境温度 -20℃~+50℃; b)相对湿度 30%~80%; c)大气压力 700 hPa~1060hPa; d)电源电压 AC220V±22V; e)频率 50Hz±1Hz。 2.2 外观 2.2.1 手术台的外观应平整光滑,表面不得有锋棱、毛刺、凹凸缺陷。无露底、起泡、裂纹、流挂、脱落等现象。 2.2.2 手术台的电镀件表面应光滑,色泽应均匀,不允许擦伤、烧痕、针孔、毛刺和可见的裂纹; 2.2.3 手动机构应灵活可靠。手术台移动灵活,刹车制动可靠。

2.3 基本参数详见表1。 表1 手术台面均载135Kg.,各功能动作应平稳。 2.5. 渗漏 手术台液压系统应无渗漏现象。手术台台面按照3.2规定方法检验,液压系统历时5h(气压系统历时1h),手术台下降距离不得大于8mm。 2.6 动作平稳性 手术台各种动作变换应该平稳,不得产生抖动现象。 2.7 台面摆动量 空载下,台面呈现最高位置时,应保持水平,取下头板、搁臂板和所有配套件后,应符合下列要求: 纵向摆动量应不大于15mm; 横向摆动量应不大于10mm; 水平侧向摆动量应不大于18mm。 2.8 拆装 头板、搁臂板,腿板和所有配套件装卸应方便、锁止应可靠。 2.9 材料 台面和台垫应选用能透过X射线的材料制成,便于透视摄影。

医疗器械现场验收标准(1)

合肥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试行) 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合肥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编制说明 一、标准说明 合肥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分五部分39 项(条款),其中一般项15个、重点项18 个、关键项 6 项。

1 .机构与人员情况(一般项3个,重点项4个,关键项1个) 2 .经营场所情况(一般项5个,重点项3个,关键项2个) 3.仓库与仓储设施情况(一般项3个,重点项3个,关键项2个) 4.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情况(一般项3个,重点项4个)5.质量管理与制度情况(一般项1个,重点项4个,关键项1个)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办证、变更、延续的检查验 收。 1、新申办企业的,按全部相关项目检查验收; 2、变更注册地址的,按第二、第五部分检查验收; 3、变更仓库地址的,按第三、第五部分检查验收; 4、变更经营范围的,根据品种确定是否需要现场检查验收; 5、企业延续换证的,按全部相关项目检查验收。 三、评审方法按该企业经营范围所涉及的检查验收项目: 1、关键项1项不合格,为检查验收不合格; 2、重点项大于等于2项不合格,为检查验收不合格; 3、重点项与一般项不合格数相加小于等于4项,为检查验收基本合格,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4、一般项小于3项不合格,为检查验收合格。 四、检查记录检查验收人员及时填写《合肥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记录表》,对存在的问题要按条款逐项进行纪实性描述,作出检查结论。 企业对检查结论提出意见并由企业负责人签字。 需要被检查企业限期整改的,应及时给企业送达《医疗器械经营 企业检查验收限期整改通知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