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鄂西隧道突发事应件急处置预案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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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保障鄂西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科学、安全、高效地处置隧道突发事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良好的安全运营管理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湖北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湖北省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鄂西高速公路管理处综合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制定本预案。

2 事故风险描述

鄂西高速公路管理处管辖G50沪渝高速公路鄂西段、G42沪蓉高速公路宜巴段、S68三峡翻坝高速公路等路段。针对以上山区高速公路地质条件复杂、海拔落差大、桥隧比例高、恶劣天气频发等特点,通过分析和总结管理处历年来发生的隧道突发事件,认为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为隧道内由交通事故、隧道坍塌、涌水、泥石流涌入、地震等自然灾害、危化品泄露或爆炸、火灾等妨碍隧道通行的事件,以上事故风险容易发生生命财产损失和影响到高速公路的交通中断或滞留,严重的可能发生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事件。

3 预警管理

3.1 预警信息及监测

本预案所涉及预警信息主要根据隧道发生突发事件时所处状态及通行情况进行监测分析,通报相关信息。依照《鄂西高速公路管理处综合应急预案》规定,预警信息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识,Ⅰ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3.1.1 Ⅰ级预警

当遇到下列情形,拟发出Ⅰ级预警:

(1)因地震、暴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造成隧道毁损,24小时以上难以恢复通行的。

(2)因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或隧道火灾事故造成隧道严重堵塞,24小时以上难以恢复通行的。

(3)发生严重影响隧道运营安全并造成人员伤亡,短时间难以恢复隧道正常通行秩序的事故,24小时以上难以恢复通行的。

(4)公路隧道总体技术状况评定为四、五类的隧道。

3.1.2 Ⅱ级预警

当遇到下列情形之一,拟发出Ⅱ级预警:

(1)因地震、暴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造成隧道毁损,24小时以内、12小时以上难以恢复通行的。

(2)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隧道火灾事故造成隧道严重堵塞,24小时以内、12小时以上难以恢复通行的。

(3)发生严重影响隧道运营安全并造成人员伤亡,短时间难以恢复隧道正常通行秩序的事故,24小时以内、12小时以上难以恢复通行的。

(4)公路隧道总体技术状况评定为三类的隧道。

3.1.3 Ⅲ级预警

当遇到下列情形之一,拟发出Ⅲ级预警:

(1)因地震、暴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造成隧道毁损,12小时以内、6小时以上难以恢复通行的。

(2)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隧道火灾事故造成隧道交通拥堵,12小时以内、6小时以上难以恢复通行的。

(3)发生影响隧道运营安全并造成人员伤亡,短时间难以恢复隧道正常通行秩序的事故,12小时以内、6小时以上难以恢复通行的。

3.1.4 Ⅳ级预警

当遇到下列情形之一,拟发出Ⅳ级预警:

(1)因地震、暴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造成隧道毁损,6小时以内、3小时以上可以恢复通行的。

(2)因发生一般交通事故或造成隧道交通拥堵,6小时以内、3小时以上可以恢复通行的。

(3)发生影响隧道运营安全的其他事故,6小时以内、3小时以上可以恢复通行的。

3.2 信息发布

预警信息由应急指挥中心收集整理并发布,及时向应急办公室(简称:应急办)报告,并有针对性做好信息分析及续报工作。

3.3 预警预防行动

养护、机电部门要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对隧道土建结构、机电设施(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监控与通信设施)等进行检修和技术状态评定。因地质灾害等原因引起隧道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后,应立即组织专家评定,并建立完整的评定档案。路政部门要联合养护加强对机电设施设备的隐患排查,及时制止隧道一定范围内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等危及隧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4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领导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参照《鄂西高速公路管理处综合应急预案》执行。

5 处置程序

5.1 突发事件信息与报送

当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单位应按照《鄂西高速公路管理处信息报送(发布)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信息分类和规则及时上报应急指挥中心。

应急指挥中心应当根据信息种类及严重程度不同,按照相应的报送响应流程,及时向管理处应急办上报,应急办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报

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向地方人民政府上报,并协助地方人民政府通知安监、环保、公安、消防、卫生、水利、国土等有关部门,按照地方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救援,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接警时间和事发时间、地点桩号、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5.2 分级响应

5.2.1 响应原则

隧道突发事件响应级别由应急指挥中心根据预警分级标准,会商工程养护科后上报应急办申请启动应急预案,对应级别发出响应指令。响应顺序按照区域基层单位首先响应,组织机构按照由低到高的原则,依次响应。应急工作小组在应急响应指令发出后组建,对基层单位响应工作进行指导。

5.2.2 响应程序

(1)Ⅰ、Ⅱ级响应

应急领导小组发出Ⅰ、Ⅱ级应急响应指令后,各部门应当按照以下措施实施:

①应急领导小组赶赴现场调度指挥,应急办负责人进驻应急指挥中心。

②综合协调组、信息宣传组、后勤保障组、专家咨询组随应急领导小组赶赴一线依照工作职责做好相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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