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米粉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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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米粉生产良好操作规范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本企业的婴儿米粉系列产品的加工过程、原料采购、运输、贮存的基本卫生要求及管理准则。

以贯彻国家的有关卫生法规,确保公司产品的卫生质量为目的。

适用于公司婴儿米粉系列产品中各类卫生质量的控制、检查和考核。

2 引用文件
GB J73—84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 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91-199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4881—94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 17405—1998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GB 13432-1992 特殊营养食品标签
GB10767-1997 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通用技术条件
3 职责
3.1公司由主管副总经理牵头,其余各领导负责组织所分管范围(部门)执行本规范的有关责任内容。

3.2工会行政组负责环境卫生的归口管理,并执行本规范中规定的有关责任内容的实施工作。

3.3质管部负责车间及设施卫生、加工人员卫生、卫生与质量检验、有关质量记录的归口管理,并执行本规范中规定的有关责任内容的实施工作。

3.4生产部负责原辅材料采购的归口管理,并执行本规范中规定的有关责任内容的实施工作。

3.5技术部负责加工过程卫生的归口管理,并执行本规范中规定的有关责任内容的实施工作。

3.6人事部负责组织生产现场管理的检查、考核的归口管理,并执行本规范中规定的有关责任内容的实施工作。

3.7生产车间及其他部门负责组织车间(部门)员工认真贯彻执行本规范的有关内容,落实各项卫生措施。

4 原辅材料采购、储存
生产部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原辅材料的采购、储存。

4.1采购
4.1.1米基粉原料:按《检验与试验计划》的标准进行采购。

4.1.2复合维生素原料:按《检验与试验计划》的标准进行采购。

4.1.3包装材料:按《检验与试验计划》的标准进行采购。

4.2储存
4.2.1仓库应保持通风良好、干燥、地面平整、清洁卫生,具有防鼠、防虫设施。

4.2.2各种原辅材料应按待检、合格、不合格分区离地存放,并有明显标志;合格备用的还应按不同批次分开存放,同一库内不得储存相互影响风味的原料。

4.2.3对有温度、湿度及特殊要求的原料应按规定条件储存。

4.2.4应采用先进先出的原则。

对不合格或过期原料应加注标志并及早处理。

5车间及设施要求
5.1 车间入口处的鞋、靴、消毒池等应良好状态,装有非手动开关的洗手设施应保持完好无损坏。

5.2车间生产工艺流程应布局合理,场地清洁卫生,生产车间面积与加工能力相适应;食品生产车间的下水道应排水通畅,通风良好。

5.3 生产车间的地面应平坦、无积水、保持清洁;车间与外界相连的排水、通风处的防蝇、防虫、防鼠设施应完好。

5.4生产车间各区间应按相关要求保持相应的空气洁净度。

5.4 车间内墙壁和天花板应无发霉、脱落现象,门窗及防蝇设施应整洁、完好。

5.5 车间内水、电、气的供应应能满足生产需要,照明设施应完好并装有防护罩。

5.6 车间生产前后应进行卫生清洁工作。

6生产加工卫生要求
6.1原辅材料的领取和投料
6.1.1 投产前的原辅材料必须经过检验合格,不合格的原辅材料不得投产。

6.1.2生产车间按生产需要领取原辅材料,根据配方正确计算、称量和投料,并记录备查。

6.1.3原辅材料进入生产区,必须经过物料通道进入。

凡进入洁净厂房、车间的物料必须除去外包装,若外包装脱不掉则要擦洗干净或换成室内包装桶。

6.2生产过程的卫生要求
6.2.1产品配料前需检查配料锅及容器是否清洗干净、符合工艺所要求的标准。

每一班次都应做好器具清洁、消毒,并作记录。

6.2.2生产操作应衔接合理,传递快捷、方便,防止交叉污染。

应将原料处理、中间产品加工、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清洁、消毒、成品包装等工序分开设置。

6.2.3同一车间不得同时生产不同的产品;不同工序的容器应有明显标记,不得混用。

6.2.4各项工艺操作应在良好的情况下进行。

配制混合过程中原、辅料必须混合均匀。

生产过程中防止变质和受到腐败微生物及有毒有害物的污染。

设备应选用符合卫生要求的材料制作,并定期清洗和维护,以避免铁锈及金属污染物的污染。

6.2.5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场地等在使用前后均应彻底清洗、清
毒。

维修、检查设备时,不得污染食品。

6.2.6包装材料应由专人保管,每批产品包装凭指令发放、领用。

包装应在良好的状态下进行,防止异物带入食品。

6.2.7使用的包装容器和材料,应完好无损,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6.2.8成品包装完毕,按批次入库、贮存,防止差错。

7成品贮存、运输的卫生要求
7.1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贮存于成品库,其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

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防止相互混杂。

成品库不得贮存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7.2贮存与运输的一般性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要求。

成品码放时,与地面的距离为10cm以上,墙壁距离应20cm以上,便于通风。

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7.3 要有防鼠、防虫等设施,定期清扫、消毒,保持卫生。

7.4运输工具(包括车厢、船仓和各种容器等)应符合卫生要求。

7.5 运输作业应避免强烈震荡、撞击,轻拿轻放,防止损伤成品外形;且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

作业终了,搬运人员应撤离工作地,防止污染食品。

7.6成品入库应有存量记录;成品出库应有出货记录,内容至少包括批号、出货时间、地点、对象、数量等,以便发现问题便于追溯和及时处理。

7.7成品出厂应执行“先产先销”的原则。

8生产加工人员要求
8.1 由质管部定期对全体员工(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员工)进行有关食品卫生法规的教育培训。

8.2 由工会行政组建立员工健康档案,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新进厂人员必须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8.3 各车间、厂、部室患有以下疾病者要调离直接接触食品岗位
8.3.1 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源携带者);
8.3.2 活动性肺结核;
8.3.3 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8.3.4 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8.4生产过程中的加工人员要求
8.4.1车间生产作业时,要做好个人卫生,防止污染食品。

8.4.2进车间前,必须更换工作服、帽、靴、鞋, 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并进行洗手消毒。

8.4.3直接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接触的人员不准戴耳环、戒指、手镯、项链、手表。

不准浓艳化妆、染指甲、喷洒香水进入车间。

8.4.4生产人员上班前不许酗酒,工作时不准吸烟、饮酒、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8.4.5 操作人员手部受到外伤,不得接触食品或原料;经过包扎治疗戴上防护手套后,方可参加不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8.4.6 不准穿工作服、鞋进厕所或离开生产加工场所。

8.4.7 生产车间不得带入或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如衣物、食品、烟酒、药品、化妆品等。

8.4.8 进入生产加工车间的其他人员(包括参观人员)均应遵守本规范的规定。

9卫生与质量检验管理要求
9.1质管部按公司ISO9001管理体系要求负责公司全面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9.2质管部负责按对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感官要求、理化、微生物等项目的检验。

不合格的原辅材料不得用于生产。

9.3质管部检验人员必须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9.4质管部必须设置与生产相适应的检验室,检验所需仪器、设备及器
材应定期进行检定,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9.5质管部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检验方法(标准)对成品逐批进行抽样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凡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一律不得出厂。

9.6每批产品均应有留样。

留样应存放于专设的留样库(或区)内,按品种、批号分类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9.7质管部巡检组负责对车间生产过程的质量检查和监督,并做好记录。

9.8质管部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做好标识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纠正措施。

9.9应对用户(顾客)提出的质量意见或建议进行详细记录,做好调查处理工作,并作记录备查。

10环境卫生要求
10.1由工会行政组划分环境卫生责任区,各部门、车间、厂贯彻责任区包干原则。

10.2马路及环境卫生区,要坚持天天清扫,做到“八个清”和“七个不准”。

即:清理卫生死角,清理余泥、垃圾,清理废料杂草,清理盆罐桶积水,清理沟渠,清扫棚顶,清理路障,清扫单车棚;不准乱堆放杂物,不准乱搭建,不准乱停放车辆,不准乱堆放原辅材料、建筑材料,不准在下水道沙井盖上堆放杂物,不准乱倒垃圾废料,不准随地吐痰、丢烟头、果皮、软包装盒、瓶、罐等。

10.3下水道的疏通由行政组所属专业队负责,各部门所属范围内的明沟、暗渠由所在单位负责“ 扫 、洗、疏 ”,保持下水道和沟渠畅通。

10.4废料垃圾的清运由行政组负责,做到当天(当班)及时处理清运,基建区域由设备部负责搞好卫生工作。

10.5公共厕所每天扫、洗两次,保持整洁无臭味;上厕所的职工必须遵守厕所卫生守则。

10.6消毒:根据蚊蝇活动密度,配合生产和职工生活情况,行政组负责对室外环境进行不定期消毒,室内的消毒工作由各部门、车间负责,药品由行政组提供;在全公司统一行动时由行政组负责,以减少蚊蝇
等“四害”的危害。

10.7各车间、厂、部室应贯彻执行卫生责任区“三包”原则,搞好室内外卫生,做到负责区域内无垃圾、无杂草 、无杂物、无蜘蛛网。

10.8厂内不允许有老鼠、狗及其它害虫。

行政组负责检查处理工厂的害虫,并有记录。

10.9进行捕鼠活动,方法:
(1)按捕鼠网络图放置捕鼠笼,每日检查,如发现笼内有老鼠要及时清理出厂。

(2)找出鼠洞口灌水,灭鼠行动后要收集死鼠,及时清理出厂。

10.10车间的门窗严密不变形,门上有风帘、塑料胶条,窗有纱网。

10.11厂区每周喷洒杀虫药一次,杀虫后要清洗有关场所。

10.12车间下水道有防鼠栅栏。

10.13每日开工前,质检员检查车间,确保三防设施有效及车间内无苍蝇、蚂蚁。

车间质检员将每天检查结果记入每日卫生检查表。

11 卫生管理与审核
11.1 卫生管理
11.1.1各部门、生产车间按本规范中的有关职责实施管理。

11.1.2各生产车间、厂应配备卫生管理人员,按本规范实施生产现场管理,监督全体员工执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11.1.3厂房、设备、排水系统和其他机械设施,必须保持良好状态。

各生产车间、厂每年第一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后提出检修计划,由生产技术部统一安排检修。

11.2卫生审核
卫生审核工作分多种形式进行,审核依据为本规范及各种形式的相
应规定。

11.2.1公司爱卫会根据上级的安排,组织公司内的卫生检查,由爱卫会组织进行并实施考核。

11.2.2生产现场管理的检查
11.2.3每月不少于1次由人事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一次生产现场管理的检查,将检查情况作为月度奖金评定时的扣发或奖励的依据,奖、罚由人事部执行。

11.2.4对违反本规范的由检查组主要成员(人事部、生产技术部、工会行政组、质管部、保卫纪监部)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确定扣发该单位或个人当月月度奖金。

11.2.5受罚部门应制定纠正措施并组织落实,以确保卫生质量。

11.2.6管理部门对受罚部门的纠正措施实施情况应进行跟踪检查。

附加说明:
本规范由质管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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