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抵押监管协议推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动产抵押监管协议推广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
抵押权人(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管人(以下称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平等协商,就抵押物监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_、甲方与借款人丁201 _年月日
签订了编号为的《借款合同》(或其他融资协议), 为了保证该协议项下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以其所有的动产或不动产向甲方提供抵押,并丁201 —年—月—日签订了编号为的《抵押合同》。
为确保《抵押合同》的履行,甲方委托丙方作为抵押物的监管人,对乙方提供的抵押物(详见甲、乙、丙三方签字确认的附件1《抵押物活单》)进行监管。
二、监管内容
1、对乙方的抵押物进行日常监管,定期活点、核对抵押物的数量、品种,并向甲方汇报。
2、按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进行抵押物的置换。
3、应甲方要求,协助甲方对抵押物进行处置。
三、抵押物的置换
如因抵押人生产经营需要,可以进行抵押物的置换,其方式有:打款赎货、以货换货。
1、打款赎货
乙方或借款人向甲方存入保证金或归还贷款后,以《抵押物置换申请表》(附件
4)的方式向抵押权人申请释放等值的抵押物。
在经甲方审批同意后,丙方按甲方
的审批意见向乙方释放抵押物。
打款赎货后,乙方如需要释放保证金,甲方必须在取得丙方出具的、由乙丙方指定人员
签字确认的补足相应抵押物的《抵押物活单》后方可办理对应保证金释放的批准手续。
2、以货换货
上述规定,且置换后监管区内抵押物总价值(按甲方核定单价计算,无品种结构比例控制要求,下同)不低丁《抵押物活单》的情况下,乙方可以《抵押物置换申请表》直接向丙方申请,丙方在确认置换后监管区内抵押物总价值不低丁《抵押物活单》的情况下可先行办理抵押物置换,每周由丙方将《抵押物置换申请表》集中交甲方签字确认。
四、抵押的监管期限及抵押物的存放地点
1、抵押的监管期限自本协议项下《抵押物活单》签发之日起至《抵押合同》所担保主债权活偿之日止。
2、抵押物存放地由甲方指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监管费
1、监管费由乙方承担,以主合同债权金额为依据,按丙方费率标准计算(费率标准为月%),且每月不得低于元。
2、监管费自《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费用的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乙丙双方另行签订的《监管费支付补充协议》为准。
六、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抵押物享有抵押权。
乙方、丙方或其他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转移、出租、再抵押、质押、挪用或以其他不适当的方式处理抵押物;如乙方确需置换抵押物时,必须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执行。
2、若借款人到期不能足额偿还甲方债权本息,甲方有权按法律规定及《抵押合同》约定对抵押物进行处置。
3、甲方有权随时查询抵押物有关信息,有权要求丙方将抵押物送交相关质检机构对抵押物的质量进行检验,费用由乙方支付。
4、在监管期间内,如发生抵押物丢失、错发、短缺等情况而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进行赔偿。
七、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抵押物所有权证明,乙方保证在设定抵押之日,该抵押物之上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担保物权等任何权利瑕疵。
2、乙方应按《抵押合同》、本协议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至相关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3、乙方保证抵押物外包装所标明的品质、型号与抵押物的内部品质一致,并向甲方、丙方提供有关质检报告。
4、乙方应为丙方专门监管区域的设定提供一切便利。
5、乙方负责办理以甲方为第一受益人的抵押物的财产综合险及盗窃险。
如因未及时投保或不足额投保或者其他保险瑕疵,导致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变质、短少、受污染等而却未获保险全额理赔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协议期内,乙方不得十涉丙方的监管工作。
7、抵押物的调整必须遵循“先进后出、等值交换”的原则,乙方如确需置换抵押物的,必须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执行。
8、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包括但不限于抵押物保险、监管费用在内的所有费用。
9、因不能归责于甲方或丙方的事由可能使抵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乙方应当追加提供相应的担保,确保监管区内抵押物总价值始终不低于《抵押物活单》中列明的总价值。
八、丙方权利义务
1、丙方负责对抵押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品质等进行核实,其依据限于抵押物外包装所标注或外观或表面。
2、丙方应设定专门的监管区域并经甲方认可,对抵押物实施现场监管,同时将监管人员名单报送甲乙方。
如遇监管人员变动,须通知甲乙方。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允许任何人提取其所监管的抵押物;如遇抵押物被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扣押或查封的情形,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4、监管期间,若发生抵押物损毁、灭失、短少、变质或遭盗抢(含抵押人)
以及其他所有可能影响甲方抵押权实现的情形,丙方发现后须24小时内通知甲方,
甲方应积极行使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抵押物进行移库、申请司法机关查封、采取措施追回被盗抢抵押物等),丙方履行上述义务后即不再对任何一方承担相关责任
(包括抵押物的返还)
5、丙方应对抵押物价值进行市场分析供甲方参考,但对上述分析的实质内容不承担责任。
6、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进行抵押物的置换。
7、丙方定期对抵押物进行盘点检查,按周向甲方出具书面报告并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