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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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制度

为及时、妥善处置因劳动保障问题引发的突发紧急情况,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理果断的应急处置机制,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无锡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制订本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

(二)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指挥、归口处理、分工明确、条块协调的工作机制,坚持以安抚情绪和解释疏导为主,“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劳动保障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具有一定数量的参与人员,因涉及劳动保障问题引发的影响企业生产、职工生活和社会秩序的事件。本预案适用于劳动保障方面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处置。主要包括:

1、因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停产或半停产、搬迁等裁减人员,涉及职工安置、工资支付及社会保障待遇等问题而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2、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福利待遇等权益方面产生纠纷,而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3、因参加社会保险的离退休人员、失业人员、在职人员涉及社会保险待遇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4、因涉及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等原因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5、因被征用土地人员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待遇问题而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6、其他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一)领导机构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在市应急指挥中心领导下开展工作。

局成立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副局长担任,局办公室等17个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详见附件1)。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劳动保障方面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以下简称应急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处置工作;组织研究解决应急事件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处置措施;决定对外信息发布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分工,负责涉及本职范围内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处置,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信息、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各相关处室在应急事件处置中的主要职责详见附件2)

(二)办事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事件处置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应急办主任由局分管信访维稳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信访工作具体负责人、劳动工资处主要负责人、监察支队主要负责人担任。

应急办作为局应急事件处置的日常办事机构(地点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负责安排值班和接警响应,及时组织、协调应急力量处置应急事件;指导各地对不稳定因素或不稳定隐患进行排查和预防,组织、协调和完善企业用工情况动态监测;负责应急事件信息汇总、信息上报等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部门报告。应急办对应急事件的处置具有高度调度权。

(三)应急和保障力量

根据领导小组成员职责,组建局应急事件处置分队(以下简称应急分队)、应急事件处置预备队(以下简称应急预备队)和应急事件保障分队(以下简称保障分队)。

应急分队为应急事件处置的主要力量,由局信访机构、劳动工资处、监察支队抽调人员组成,根据情况随时出动,负责应急事件的预防、预警、处置、报告、善后处理等。

应急预备队为应急事件处置的后备力量,由局政策法规处、综合信息处、劳动争议仲裁处、就业和失业保险处、养老保险处、医疗保险处、工伤和生育保险处、培训处、就管中心、社保中心、信息中心、职介中心、培训中心抽调人员组成,根据应急事件处置的需要,参与应急事件处置和完成其它工作。

保障分队为应急事件处置的保障力量,由局办公室和相关保障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应急事件处置中车辆、经费、通信等后勤保障。

局应急事件处置机构详见附件3。

(四)工作程序

应急事件一般按以下工作程序操作:预警或接警、上报、领导审批、启动程序、情况处置、情况上报、新闻发布、事件评估、善后处理、实施奖惩。(详见附件4应急事件处置流程图)

三、预警机制

(一)监测和预防

1、领导小组定期形势分析制度。一般每季度举行一次,分析全市劳动保障稳定方面面临的形势,对出现的新情况和倾向性问题,研究相关政策、措施。

2、企业用工动态监测制度和报告制度。对全市用人单位用工情况进行动态监测,按规定实时上报。利用“金保工程”信息系统,完善基础信息管理,加强信息的汇总分析,对劳动关系运行情况及时作出预测预警。

3、不稳定隐患定期排查制度。根据不同时期形势特点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及时纠正用人单位违规行为,发现潜在隐患、不稳定苗头,排除和化解矛盾纠纷。

4、维稳信息联席会议周报和“维稳信息”专报制度。每周二召集应急办公室成员和相关部门,汇总掌握的不稳定因素、处理应急事件情况,分析研判稳定形势,汇总相关信息。以“维稳信息”为平台,随时上报不稳定信息和局维稳工作情况,及时为上级机关和决策部门提供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二)预警级别和处置

1、Ⅰ级(特别重大,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应急事件,事态正在不断蔓延。包括:企业因倒闭、改组、搬迁或生产经营等原因即将一次性裁减1000人以上,劳资矛盾激化,事件会随时发生;因劳动保障权益问题劳资矛盾激化,涉及人数500人以上,事件会随时发生;因劳动保护、职工权益等方面在行业内出现普遍性劳资纠纷,可能引发罢工等事件,且事件具有连续性和涉及性的;其它被视作特别重大事件的情况。

处置:立即报告市应急中心,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发布预警信号。领导小组指挥应急分队介入了解情况,及时掌握和上报相关信息,在市指挥中心统一指挥下做好相关工作。

2、Ⅱ级(重大,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应急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包括:企业因倒闭、改组、搬迁或生产经营等原因即将一次性裁减500-1000人,劳资矛盾突出;因劳动保障权益问题劳资矛盾激化,涉及人数300-500人,事件即将发生;劳资纠纷已经发生,矛盾调处困难,涉及人数较多,形势可能进一步恶化的;其它被视作重大事件的情况。

处置:立即报告市应急中心,按规定由上级有关部门发布预警信号。领导小组指挥应急分队介入了解情况,及时掌握和报告相关信息,在市指挥中心统一指挥下做好相关工作。

3、Ⅲ级(较大,黄色)预警,表示预计将要发生较大应急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包括:企业因倒闭、改组、搬迁或生产经营等原因即将一次性裁减200-500人,劳资矛盾突出;因劳动保障权益问题劳资矛盾突出,涉及人数100-300人,事件即将发生;矛盾纠纷已经发生,矛盾调处困难,预计事态将会升级,或群众反应强烈,扬言将有进一步行动的;其它被视作较大事件的情况。

处置:报告市应急中心,按规定由市有关部门发布预警信号。领导小组指挥应急力量介入,了解和上报情况,预先处置。

4、Ⅳ级(一般,蓝色)预警,表示预计将要发生一般应急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包括:企业因倒闭、改组、搬迁或生产经营等原因即将一次性裁减20-200人,存在劳资矛盾;因劳动保障权益问题劳资矛盾突出,涉及人数100人以下,事件即将临近;其它被视作一般事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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